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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比賽:總獎金17萬 ~2017/08/01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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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比賽:總獎金17萬 ~2017/08/01 2017-05-2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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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比賽:總獎金17萬 ~2017/08/01



為發掘最能代表臺南美好記憶的優質文創商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促進臺南市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深化在地文創力量。

官網活動採線上下載報名表
=> 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cht/event/pageinfo-687.html

=> (RAR) 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userfiles//%E7%B0%A1%E7%AB%A0%E5%A0%B1%E5%90%8D%E8%A1%A8.rar




本活動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徵件主題:呈現「臺南文化印象」特色,並兼具美感與商業價值之商品。

(二)徵件時間:~ 2017年8月1日 截止

(三)獎勵辦法:總活動獎金最高17萬元整,並可上架於網站平台販售。



活動相關連繫請洽
06-2146138 # 18 林小姐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辦法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哎喔生活雜良

活動目的



為發掘最能代表臺南美好記憶的優質文創商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促進臺南市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深化在地文創力量。

參加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法人機構等組織均可(必需有統一編號)。
2. 以公司或團隊名義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3. 為已量產或即將量產商品(不包含食品)。
4. 為近三年內之原始創作商品,亦無臺南市各活動之參賽及得獎紀錄。
5. 同一公司參賽商品數量不限,唯系列商品以同一件參賽品項計。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1日17:00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得獎公佈:106年09月15日前將於本局及文創PLUS網站公佈,
得獎者將由本單位親自連繫,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評分標準


1. 主題性30%:呈現「臺南文化印象」特質,在地產出並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2. 創新性30%: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獨特性與時尚性。
3. 實用性20%:作品之實用性、輕便性,便利攜帶、使用。
4. 市場性10%:市場接受度、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5. 美學性10%:外包裝與作品之美感搭配、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報名方式:


1.參賽者請至本局或文創PLUS網站下載「2016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報名表,
洽詢電話:06-2149510 # 18 林小姐

2.請郵寄或親送參賽商品實體、報名表、光碟片至文創PLUS 林小姐收,

送件地址:70045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



金獎 1名 => 獎金5萬元、獎盃一座

1. 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
2. 個別採購10萬元內之得獎商品
3. 於文創購物平台建立獨家品牌專區


銀獎 1名 獎金3萬元、獎盃一座
銅獎 1名 獎金2萬元、獎盃一座
優選 7名獎金各1萬元、獎牌各一面

1. 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
2. 於文創購物平台上架得獎商品



佳作 若干名獎牌各一面


作品調整後,將擇優於網路平台上架販售
以上得獎者簽署授權暨使用規範同意書後,將獲得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標章認證電子檔使用於該得獎商品之外包裝。

◎繳件內容(寄件封面需黏貼附件二):
序號
繳件內容
資料型式
1
報名表1及報名表2
(兩份資料請勿釘黏)
下載檔案填妥後,列印出紙本並於參賽承諾書上簽名。
報名表1─基本資料(1份)
報名表2─徵選商品資料
(1式5份,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2式共10份,以此類推)
2
商品實體
1.寄送或親送皆可,若郵寄請妥善包裝,倘有損壞請自行負責。
3
光碟資料
(光碟封面需標示商品名稱及參賽者名稱)
內含:
A.報名表1及報名表2電子檔(需為word檔,承諾書簽名處留白即可)
B.商品圖片2張(若獲選,將於網站行銷使用,需為JPG檔案,像素1000KB以上,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4張,以此類推)
4
商品捐贈同意書或
商品退還申請表
(請擇一填寫)
1.同意捐贈之商品將由伊甸基金會寄出收據,以茲證明。
2.得獎商品將不退還,並由主辦單位作為相關巡迴展覽使用。
3.若未得獎亦無簽署捐贈同意書之商品,並於10/31前未領回,將全數捐贈予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做為公益活動使用。

◎注意事項及配合義務:
1.主辦單位得運用獲選商品之實體、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得獎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辦理相關巡迴展覽、發表使用;並積極配合網路上架相關事宜。
2. 所提送之商品應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主辦單位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得取消參加資格;若為獲選作品,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選資格,收回獎勵金並公告之。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4. 凡送件報名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所有附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於「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網站。

參賽者可加入文創PLUS會員
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cht/member/
以取得最新文創消息並可使用文創廠商名片交換平台。

請隨參賽商品寄送名片一盒,將有專人放置於PLUS交換平台供大眾索取。





□商品捐贈:於活動後捐贈伊甸基金會做為公益活動使用(需填寫商品捐贈同意書)
□退還商品:於106年10/3~10/31親自前來領取商品(需填寫商品退還申請表)



本人/本單位報名參加「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願遵守評選之各項規定並承諾:


1.本作品確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
2.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及簡章規範而遭致淘汰,絕無異議。
3.絕對遵從報名簡章所有規範及主辦單位與評審委員之決議。
4.參加比賽獲獎之後,將會履行主辦單位活動之各項義務,俾利推廣本項競賽活動宗旨。
此致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參賽單位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書面報名表上親筆簽名即可,電子檔留白即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2017第七屆創藝蛋生《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jpg
2017第七屆創藝蛋生《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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