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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轉運站第二屆微電影徵選 2016-06-07 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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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轉運站第二屆微電影徵選官網: http://www.taipeibus.com.tw/fp.asp?fpage=cp&xItem=1805&ctNode=843&mp=1
參選資格微電影徵選活動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報名以一人(團體)一件為原則,
請勿重複報名,亦不得以剪輯等方式將影片拆分重複報名投稿,違者皆取消參選資格,
參賽者若未滿20歲,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於報名時填寫法定代理人資料。
活動期程報名時間:民國(下同)105年10月1日~105年10月10日。
需完成報名表格等資料寄送,並完成影片上傳。
公佈獲獎名單與通知:105年11月1日~105年11月8日。
頒獎典禮:105年11月18日。
以上活動期程,主辦單位仍保有調整權限。
徵選主題鼓勵大眾運輸系列-搭乘國道客運轉運任我行
拍攝重點至少需搭配『轉運站』、『國道客運』、『轉乘』這三項元素其中之一,
內容可搭配各種主題,包括旅遊規劃、成本節省、生活點滴,期以平易、輕鬆、觸動人心或詼諧有趣方式,
讓民眾更了解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便利、票價優惠等特性,提升民眾使用大眾運輸之意願。
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0月1日~105年10月10日完成下列作業,如其中一項未完成,視為無效報名
請於線上申請,並確實填寫各項資料。
影片上傳
上傳影片至YouTube,其名稱為【第二屆臺北轉運站創意微電影-影片名稱】,帳號須為參賽者本人所有之有效帳號,並提供作品連結。
資料與光碟
獲獎之參賽者請將作品與精華板燒錄成光碟,連同附件報名表紙本,於頒獎日交予主辦單位,
參賽作品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填送報名資料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作品規格
作品長度3~6分鐘為限,超過6分鐘將不列入評選,同時,另須將拍攝影片剪輯成30秒至1分鐘精華版影片。
作品名稱與內容:作品名稱限15字內(含數字、符號等),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須附上繁體中文字幕,若以音樂、動畫、默劇或其他方式表達,請確認可清楚表達影片意涵。
需將【第二屆臺北轉運站創意微電影-影片名稱】置於影片開始之畫面。
影片像素至少為HD 1280(W)×720(H)Pixel Progressive以上像素,影片格式為AVI、WMV、MPG、MOV、MP4,
但壓縮比建議適當,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
影像、音樂素材: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
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應對主辦單位因此所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評分標準主題契合(20%)、故事內容(40%)、創意概念及視覺呈現(25)、技術純熟度(15%)。
獲選名次與獎金名次與獎金
第一名:新台幣15萬元、第二名:新台幣10萬元、第三名:新台幣6萬元,以及獎座1只;佳作(兩名):新台幣各2萬元,以及獎狀1紙。
實際得獎名額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而調整,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
主辦單位將於105年11月18日於臺北轉運站頒獎,請得獎者(或代理人)務必參與頒獎典禮活動,
無故不到者將於典禮活動當場取消得獎資格,該項以從缺論,該獎位不予遞補。
得獎作品將於臺北轉運站官網及站內資訊面板或主辦單位指定地點播放。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方可領獎。
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以上(含),得獎者必須先依規定負擔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
以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新台幣5,000元者,代扣2%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負擔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
則視為自動棄權,而喪失得獎資格,參賽團體則以推舉之代理人為代表人,依上述規定領取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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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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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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