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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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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 2016-04-1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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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

官網: #go_news1">http://ap.qoodo.net/2016mastu/mastudesign/#go_news1

● 參賽者必須發揮創意,明確表達出「馬祖四鄉五島」豐富多元的特色。

競賽辦法

【競賽類別】「2016馬祖新視界」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

【競賽規則】 鼓勵所有傑出的設計人,深入了解馬祖四鄉五島文化與風 情,以 「馬祖新視界」為主題,凸顯馬祖的精神與特質,
用全新的視野設計馬 祖吉祥物形象,也透過設計大賽的機會讓更多人深度的認識馬祖各有特色的四鄉五島,設計要點如下:

1. 形象吉祥物的設計,應凸顯馬祖形象的精神與特質,並可受到大眾喜愛。
在表現形式和技術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新媒體的傳播與再創作。

2. 形象吉祥物建議可從四鄉五島擁有的建築、特色、生態、美食等各個領 域,或馬祖文化保存、應用行銷等的功能、角色方向思考,
鼓勵各種奇思妙想的展現。若為系列吉祥物形象設計,則必須至少有一此角色。

3. 形象吉祥物的設計,單一或系列吉祥物皆可,系列吉祥物以不超過6 個 形象為原則。

4. 設計圖稿不限風格與媒材,2D 或3D 圖稿、手繪或電繪創作皆可。

5. 設計圖稿需表現出該角色的設定風格、名稱、個性、故事背景或世界觀 等描述與基本資料,基本描述(創作理念)以300 字為原則。

6. 設計靈感來源不限,但鼓勵涵蓋四鄉五島之特色作為設計發想。

7. 設計圖稿中不可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違者取消參賽資 格。

8. 參賽作品須具有商品化量產的可行性。

9. 團體或個人報名件數最多2 件 (組)。


【參賽資格】

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且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以法人或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 須填寫一名代表人,
以利發送通知、簽署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評選制度】

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過濾參賽作品。
《初審》 評選分為兩部分,分別為網路票選及評審評分,網路票選占比(30%),評審評分 占比(70%),
將加總評選出「2016馬祖新視界」吉祥物創意設計前100名,初選 入圍評選結果,將於2016年7月公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與線上上傳檔案,個人/團體至多兩件作品,一件作品至多六個 形象,
單一形象至多三張圖檔(一張主圖像,兩張次圖像),圖片上傳尺寸: 直式724x1024 像素,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1MB 為限。
下載參賽報名表填 寫個人資料。

2. 於2016/06/30(四)18:00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原始檔Mail至 2016newmatsu@gmail.com,
並將參賽作品彩色輸出直式A3大小一式五份,
連同報名文件親送或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35號4樓 2016馬祖新視 界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 評選小組收。

●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 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 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 參賽作品原始檔提供規範:

01.存檔為CMYK 模式。

02.檔案格式可提供:AI檔(請轉存CS6版本)、EPS檔 或 PSD檔(圖片尺寸至少為: 直式1448x 2048像素,解析度300dpi,全彩JPG)

03. jpg檔為預覽圖片(圖片尺寸直式724x1024像素)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


【獎項說明】

●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牌乙個

●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個

●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個

●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份

● 入圍獎100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高達新台幣160,000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比賽規範】

1. 連江縣政府、德勳廣告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勳廣告)將於
【2016 馬祖新視界 觀光行銷吉祥物設計大賽】(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舉 辦目的範圍內,
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 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連江縣政府和德勳廣告請求查詢、複製、更正、 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
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 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的著作權 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
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 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 證明書」,並於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6.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 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 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
在2016/06/30(四)前隨參賽作品一同回寄至主辦 單位,以郵戳為憑。)

7.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 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
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 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並於 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
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連江縣政府之行銷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9.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

10.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

11.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 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評選方式


【評審團評分標準】

1. 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2.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共同以全面性的專 業觀點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3. 決選後,將以e-mail、電話方式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評審團初審評分標準】

● 表達能力 設計概念完整度 35%

● 文化美學 設計的文化意涵與原創性 35%

● 網路人氣 網路人氣票選 30%

【評審團決審評分標準】

● 策略創意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及可執行之策略發展 80%
●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20% 3-4【比賽結果公告】

比賽結果將於7月底公告於本官方網站,並於8月底在台北進行頒獎典禮。(確定時間 及場地將另行電話通知)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與】

1. 評審結果為金、銀、銅獎之參賽者,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連江縣政府,
並承諾不對本府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府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 式。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府具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 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府具有局部修改與使用權利。

3.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 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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