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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 2016-02-25 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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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官網: http://goo.gl/nnlBEP
徵件期間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17:00止(以郵戳為憑)。
比賽主題「桃園市五家庇護工場-庇護天使工作影像」。
限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稿1件參賽作品。
參賽組別(一)第一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
(二)第二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三)第三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在校學生。
(四)第四組:成人(含全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五專4~5年級)。
參賽作品規格第一組至第三組之作品需於四開畫紙呈現,第四組之作品需於對開畫紙呈現。
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不用裱褙或裱框,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承辦單位: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35號1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郭小姐收,
並請於信封註明「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報名繳件」。
評分標準(一)主辦單位邀請美術專業背景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出各組得獎作品。
(二)比賽總分100分,項目:「活動主題40%」、「色彩運用30%」、「創意構圖30%」,依評審委員評分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得獎作品。
獎額及獎勵方式(一)評審結果每組各取「5名優選」、「5名佳作」,共計40名獲獎者。每位獲獎者頒發獎座乙面、獎狀乙紙。
(二)另前開每組之「5名優選」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額如下
1.第一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每人頒發新臺幣3,000元獎學金。
2.第二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每人頒發新臺幣5,000元獎學金。
3.第三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在校學生」:每人頒發新臺幣7,000元獎學金。
4.第四組「成人(含全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五專4~5年級)」:每人頒發新臺幣15,000元獎金。
得獎公布於評選後公布於主辦單位之網站。
其他:
得獎作品40幅將於「桃園市庇護工場禮品聯合促銷嘉年華」活動現場公開展示。
著作權及版權讓予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等之相關權利。
報名參賽應繳文件一、報名表。
二、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參賽者親筆簽名)。
三、個人資料授權書(參賽者親筆簽名)。
四、參賽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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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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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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