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說明:
一、選送作品請依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項分類,各按本表格式,以A4紙張影印造具清冊3份,連同作品送交人事總處點收。至附表2徵選送件表,經參賽者簽名後,亦併請彙送至人事總處。
二、清冊內各欄請詳實填寫,俾作為展出及專輯印製之基本資料;「編號」欄之編寫方式,請依前開附表1之註4之規定編列。
三、各類選送作品背面,請以附表1之標籤,書寫編號、作者服務機關、姓名、類別、作品名稱等資料,俾供評審、展出作業及編輯畫冊等事宜參考。標籤請黏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上方,黏貼方向請與作品正面同一方向,俾予辨識作品之正確懸掛方向。選送作品應妥善包裝(以氣泡布或紙箱包裝),並於外包裝右上方處黏貼附表1之標籤,以利收、還件、評審作業之進行。
四、書法(含篆刻)類之條幅(捲軸)作品,不得超過2幅,否則不予收件,如係對聯,請於作品名稱欄加註「對聯」2字。
五、有關作品尺寸欄,填列方式為作品之長乘寬,單位為「公分」,如:公分× 公分;請分別就「不含框或裱褙」之作品淨尺寸,及「含框或裱褙」之作品尺寸填載。
六、作者聯絡電話請詳填,俾利聯繫。
七、「職稱」欄,如為退休人員,則填退休人員;如為眷屬,請填現職人員職稱,如王主任小美之眷屬。
八、請配合按照上述說明辦理,俾利作業,否則拒絕收件。
作品類別代碼表
作品類別
代碼
水墨類(含膠彩)
A
書法類(含篆刻)
B
油畫類
C
水彩類
D
攝影類
E
漫畫類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