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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繪天空 大玩中台灣】徵圖競賽 2015-06-17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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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繪天空 大玩中台灣】徵圖競賽官網: http://goo.gl/aKeKdr
臺中市政府為實現「中部崛起、領航臺灣」的區域發展願景,與華信航空公司共同合作辦理客用航機機身彩繪,冀希藉由彩繪飛機行銷宣傳中台灣,提昇知名度與觀光效益。
為設計出獨特且符合中、彰、投三縣市特色的城市意象,表現中台灣多元特色,特別舉辦彩繪飛機設計徵圖競賽活動,
誠摯邀請喜愛設計彩繪的朋友,一同來彩繪飛機,發揮您天馬行空的想像,融「繪」在作品之中,為它裝上充滿設計力的翅膀,飛揚國際、翱翔天際。
徵件期限104年6月17日起至7月16日24:00截止收件。
得獎公布將於104年8月初於臺中觀光旅遊網( http://travel.taichung.
gov.tw/)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參賽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國民、學生或團體皆可報名。
參賽作品與投件作品設計概念與規格
(一)設計主題:以臺中、彰化、南投三縣市的觀光景點、名勝古蹟、農特產品、人文歷史或城市意象為設計元素,融合三縣市特色及優點。
(二)受理電腦繪製及手繪之作品,惟須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標準及投送方式。
(三)電腦繪製:請以Illustrator、CorelDraw或Photoshop繪圖軟體繪製,圖檔解析度請設定在80-150dpi以上、檔案格式請使用繪圖軟體原始檔(如ai、cdr、psd等) ,
內容不得平面化,且需保留圖層。註:如使用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CS3為準,較高版本請降存為CS3版本。
(四)參賽作品:以彩色稿方式呈現,並以A3橫向大小設計(附件三),機身設計及彩繪範圍請參考第14點說明。
(五)手繪稿: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六)圖檔命名規定:請以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命名。如以「黃小明-繽紛翱翔」進行圖檔檔名之命名。
(七)彩繪畫面只能設計一個版本,但必須考量圖面在飛機機體左右二側都可以兼顧適用,包括:如果有文字的編排或logo的相對應位置等。
(八)設計稿及設計理念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資料。
投件方式(一)上傳雲端:請於活動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附件一)及作品圖檔(附件三)上傳至Gmail雲端硬碟,
上傳成功後將檔案設定共用,並請於共用設定中,選擇「知道連結的人均可以編輯」,點選「複製連結」,並將連結網址E-mailairplanepainting@gmail.com,
信件主旨註明「彩繪天空‧大玩中台灣彩繪飛機徵圖競賽活動-參賽者姓名」。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
(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二)E-mail:請於活動截止日前,將報名資料E-mailairplanepainting@gmail.com,信件主旨註明「彩繪天空‧大玩中台灣-彩繪飛機徵圖競賽活動-參賽者姓名」。
報名資料含報名表(附件一)、作品圖檔(附件三),附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15MB。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
(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三)郵寄或親送:請於活動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附件一)及參賽作品(附件三),以掛號或親送至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有關投件方式或作品送達,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楊奕芳小姐,連絡電話:04-25152584。
評審方式(一)由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聘請相關科系學者、專業人士及華信航空主管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審查。
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依總分高低選出得獎名次,若有同分者,則依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之。
(二)評審項目:依主題、內容、創意、整體視覺、廣宣製作輸出可行性、宣傳效果等相關項目審查。
(三)得獎公布與頒獎:競賽結束後進行評比,將成績公告於臺中觀光旅遊網及華信航空網站首頁,並於啟航記者會進行頒獎。
(四)網路票選:經評審第一階段評選後,選出入圍者將作品放置於臺中旅遊網Facebook粉絲團,開放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獲選。
評分標準(一)主題理念契合性(含創作理念說明):35%
(二)創意度:20%
(三)應用可行性(彩繪飛機延伸各種製作方式和材質配合的可能性、衍生周邊文創產品的可行性):25%
(四)整體美感及設計完整性:20%
獎勵獎項及獎品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華信航空公司機票2張(香港來回機票),彩繪機模型1架。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華信航空公司機票1張(香港來回機票),彩繪機模型 1 架。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及彩繪機模型 1 架。
(四)網路人氣獎:華信航空公司機票1張(香港來回機票)。(於Facebook粉絲團,開放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獲選。)。
(五)參加特別獎:華信航空公司機票1張(香港來回機票)。(由參加投件且資格符合者,抽出乙名)。
(六)參加票選名眾:智慧型手機I phone6 (16G)一支。(由參加票選名眾,抽出乙名)。
獎勵辦法
(一)獎金(現金或支票)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之代表。創作者若不止一人,獎金(現金或支票)則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前者。
(二)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或獎品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得獎作品
(一)得獎作品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二),並請於得獎作品公告後7日內,郵寄至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收(郵戳為憑),未寄回讓與同意書,視同放棄得獎。
(二)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主辦單位得使用該設計圖案,不另致酬,亦不再通知或徵詢同意。
著作權相關規定與附註(一)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二)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主辦單位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外,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
若因此造成辦理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擔賠償責任。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項及獎金。
(三)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一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四)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五)得獎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相關入選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
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註: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
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
依法應就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中獎人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七)對於本次徵選活動辦法,凡報名參選者,均視為同意本活動相關辦法之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始符合徵選資格。
(八)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活動相關辦法修改權,以及所有文件主辦單位亦均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得另行於官方粉絲頁公布補充之,不另行個別通知。
注意事項(一)報名表及作品圖檔請至臺中觀光旅遊網( http://travel.taichung.gov.tw/)下載,並按照規定填寫資料。
(二)個人或團體報名皆可,惟團體以3人為限,獎金依獎項頒發。個人或團體報名皆可多件投稿,件數不限。
(三)資料缺件、填寫不清、未符合要求格式或注意事項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參賽作品限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若經察覺,除取消獎金,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追回獎金,獎項不遞補,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亦需負責。
(五)參賽作品如以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六)若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八)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並於當天領取獎金。如因參賽者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九)主辦機關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所有權利,各項辦法均以臺中市觀光旅遊局(觀光旅遊網)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
(十)凡參加本徵圖活動者,視同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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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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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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