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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屏東土地公Q版公仔創意設計比賽 2015-05-20 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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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屏東土地公Q版公仔創意設計比賽 官網: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ome01.aspx?ID=1
【競賽主題】土地公庇祐台灣的子民,是台灣人與這塊土地之聯結,超越了宗教及族群之界限,更結合了地方認同及社區意識。
請以創新及行銷屏東之精神進行發想與設計,以彰顯屏東地方特色,使土地公成為屏東的象徵符號。
【參加資格】凡16歲以上喜愛設計創作者,不限經歷、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活動期程】交件日期:104年8月21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評審。
獲獎公告:104年9月17日(星期四)前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頒獎:104年9月18日(星期五)2015屏東土地公信仰文化學術研討會。
【收件方式】請將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文化處」收,請註明「土地公Q版公仔設計比賽」。
1.報名表
2.參賽同意書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4.設計稿圖檔以光碟燒錄存檔(CMYK全彩、JPG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並於光碟封面註明姓名。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一式5份:作品設計圖說裱板請將土地公Q版公仔平面圖之正反面彩色列印於A4白紙,
再貼於200磅以上A3(420mm*297mm)黑色硬紙板(請勿超出範圍、加框或裱褙),並於適當處黏貼創作理念,「Q版公仔設計稿」、
「Q版公仔尺寸及規格」與「創作理念」(圖形意義、色彩涵義)500 字以內。」
* 缺少任何一份文件或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 每張圖稿僅呈現一組設計,參賽者可依其所需篇幅及版面,調整裱板投稿數量。
* 「Q版公仔設計稿(彩色列印)」、「公仔尺寸及規格」與「創作理念說明」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任何與參賽者有關之資料。
* 作品須考量實作立體公仔與商品化之可能性。設計時須考慮能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印製或衍生製作周邊產品
(例如:玩偶、Q 版公仔等)並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及電子媒介之傳播和再創作。
【獎勵辦法】優等|一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整。
佳作|二名|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整。
【注意事項】1.參賽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
如主辦單位依參賽者提供之資料無法通知其得獎時,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2.參選作品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因郵寄延誤、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參賽者應確保其作品為原創,不得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且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
4.得獎者須依主辦單位要求針對得獎作品進行細部微調,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決定Q版公仔設計的最終權利。未符合期限或設計內容要求者,主辦單位得另行宣告從缺。
5.得獎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6.參加徵選之入圍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以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
入圍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7.主辦單位得結合各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並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宣傳管道,
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活動之需要,得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
8.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
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9.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需要修訂,修正時亦同。詳情請見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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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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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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