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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 空總創新基地LOGO 徵選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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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 空總創新基地LOGO 徵選 2015-04-2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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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 空總創新基地LOGO 徵選



官網: http://taiwanairforce.org/logo/

主題及說明

(一) LOGO 主題名稱:TAF 空總創新基地(TAF 為Taiwan Air Force 縮寫)
(二) TAF 背景、意義與基本精神說明:
TAF 代表Taiwan Air Force,其中Taiwan 代表空總屬於全體臺灣人,Air 代表無限可能與跨領域的創新想像,Force 代表跨世代活力與能量展現;
TAF 的基本精神是:開放、原創與正向,即是以跨領域、跨世代、跨國界的開放胸襟,廣納思維創新、制度創新、空間創新的無限想像,展現積極、實驗、無悔、前瞻的正向能量。

TAF 空總創新基地後續的發展即以此為原則,毫無設限地向前行,我們希望這塊具備特殊時代意義的空總舊址蛻變為台灣創新發展的總部,
讓空總成為擁有豐沛創意與創新能力的臺灣人盡情揮灑的空間,為台灣注入實現夢想的力量。


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TAF 空總創新基地活用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均可參選。
若非個人參選者,報名表上須指定一位代表人。個人及公司以一件參選作品為限。


投稿規格

(一) 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內容須含有本基地中英文名稱。
(二) 設計稿壹份:正稿(色稿)圖幅尺寸以15cm×15cm 為最大限及縮圖4cm×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A4 尺寸(21cm ×29.7cm)列印紙內,
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A3 之黑色裱板上。
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內各項資料。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設計稿黏貼裱板

(三) 電子檔壹份:請以png或jpeg之電子檔上傳至活動網站,檔案不超過1M。(5/1將開放上傳)


報名流程

參賽者需完成以下3階段報名程序,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一) 點選「我要報名」,線上填寫表並以 點選「我要報名」,線上填寫表並以點選「我要報名」,線上填寫表並以 點選「我要報名」,
線上填寫表並以 點選「我要報名」,線上填寫表並以 點選「我要報名」,線上填寫表並以 200 字以內說明設計理念, 字以內說明設計理念,
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用性色彩涵等;
(二) 上傳「設計稿電子檔」、「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與「作品使用授權書」等3份文件
(「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與「作品使用授權書」請自文件下載區下載,簽名掃描後以pdf檔上傳);
(三) 掛號郵寄「設計稿黏貼裱板」至臺北市 掛號郵寄「設計稿黏貼裱板」至臺北市 掛號郵寄「設計稿黏貼裱板」至臺北市 掛號郵寄「設計稿黏貼裱板」至
臺北市 106 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53 號 6樓「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數位教育研究所」收。


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收件截止日:即起至 104 年 5月 15 日(五)下午 5時 30 分止,逾期皆不予受理。
(二)收件方式
1. 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106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3號6樓「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數位教育研究所」收,
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TAF空總創新基地LOGO 設計徵選活動」。
2.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國定例假日除外)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3. 所有參選作品以不退件為原則。如有需要請參賽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評選方式

(一) 評審程序:採初賽與決賽二階段。參選作品如無適合者得從缺。

初賽:
由經濟部工業局組成評審小組,邀請遴選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可進入決賽之作品。

決賽:
由經濟部工業局評審小組與網路票選活動選出優勝者,計分方式: (評審小組成績)*70% + (網路票選成績)*30% = 總成績。

(二) 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三) 結果公布:徵選於 複評審後一個月內通知獲者,並告結果公布:
徵選於 複評審後一個月內通知獲者,並告結果公布:徵選於 複評審後一個月內通知獲者,並告結果公布:
徵選於 複評審後一個月內通知獲者,並告結果公布:徵選於 複評審後一個月內通知獲者,並告TAF 空總創新基地活動網頁 。


獎項及名額

優勝者新台幣 伍萬元等值獎品、佳作各名
※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公布在TAF 空總 創新基地 創新基地 活動 網頁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請按照需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以符合活動宗旨;並同意遵守本徵選活動相關約定。
(二) 標章(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 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 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 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八) 參選者若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 主辦單位如舉辦得獎作品頒獎或發表會,得獎者需出席該活動場合。
(十) 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TAF 空總 創新基地 創新基地 網站( http://taiwanairforce.org)以獲取最新訊息。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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