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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彩色卡通偶像設計競賽 2014-10-15 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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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彩色卡通偶像設計競賽
官網: http://www.figure-design.net.tw/Platform/activity.aspx
競賽內容
本競賽標的為卡通偶像設計,內容不設限,由參賽者自行發揮。
參賽資格
本競賽之參賽者需為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如:工業設計(亦含產品設計、創意產品設計與創新設計等)、視覺傳達設計(亦含平面設計等)、工藝設計、文化創意設計與流行設計等,每件作品以一人代表為限。又,為鼓勵參賽者積極參與,每位參賽者可繳交之作品數不限。
競賽時程
103/09/10(三)開始進行競賽公告與宣傳。
103/10/15(三)開始接受參賽者報名與收件。
103/11/30(日)截止收件。
103/12/21(日)完成評審。
103/12/24(三)公告評審結果。
104/01/10(六)頒獎。
競賽作品規格
參賽者應以A4紙張為輸出範圍、彩色影像電子檔為輸出呈現方式(限以300 dpi之 JPG或PNG圖像格式,並應注意色彩與成像效果)。
參賽者亦需於主辦單位提供之官方網站完成報名與送件(包括填寫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作品命名與設計理念等),同時上傳切結書(包含智財權聲明與相關法律聲明等)至指定位置。
上揭繳交內容於收件截止日後,如缺任一者視同未完成繳件,即失去參賽資格。
評審與頒獎
評審團係由專業教師或設計從業人士共同組成。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有抄襲、仿冒或一稿多投,如遇有爭議之情事,評審團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
評審標準包含創新性40%、美感性40%、適切性10%與市場接受性10%等。獎項設有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1名與佳作12名。
另設人氣獎1名,係自完成收件後於一開放時間內由網路公開票選產生。
前揭各獎項除了獎牌(狀)與教師指導證明外,其中四個獎項將分別頒發獎金:金獎25,000元、銀獎15,000元、銅獎10,000元與人氣獎5,000元。
參賽作品之水準若未能符合評審一致標準,該獎項得從缺。上揭各獎項之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智慧財產權歸屬
參與本競賽之作品,不得有抄襲、仿冒或一稿多投,若有衍生智慧財產權之任何問題,悉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之責任。又,受獎作品之版權、著作權與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將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並得對該作品進行修正以利後續之商業行為,受獎者不得有異議。
聯絡主辦單位
email:htchang@nkfust.edu.tw
電話:07-6011000 ext 2297 或 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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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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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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