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點閱:2472 |
發表人 |
「2009狂想」particleIllusion創意影片競賽 首獎1萬元 2009年1月31日收件截止 2009-01-01 11:25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
/ / /
|
|
#a52a2a">「2009狂想」particleIllusion創意影片競賽
活動網址
http://www.top3.com.tw/event7/
報名上傳網址
http://www.top3.com.tw/event7/inpage03.asp
獎項
金獎:1名,獲NT$10,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銀獎:1名,獲NT$5,000元獎金及獎狀一式。
佳作獎:初選出10件佳作,各獲particleIllusion版1套及獎狀一式。
人氣獎:網路票選最高票前10名,各獲THERMOS不鏽鋼保溫瓶1只。
二、票選者抽獎(共11名)
大樂透:由參加票選者抽出最幸運者1名,獲富士FinePix S2000HD數位相機1台 (市價12900)。
小樂透:由參加票選者抽出10名幸運者,各獲THERMOS不鏽鋼保溫瓶1只。
三、獲勝與獎勵
(一) 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二) 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
(三) 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四) 得獎者必須提具得獎通知書所指定的證件資料於規定的時間內領獎。
(五)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3,333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15%稅額。
活動說明
本活動分為「particleIllusion創意影片競賽」及「網路票選創意影片活動」;邀請您狂飆創意,特效加持,拍出 讓人瘋狂、開心、感動的創意短片,或參一腳選出您最愛,好獎等著您咧!
活動主題
2009狂想
生活中總有一些瘋狂、搞笑的想法,有助於紓解一下繁忙的壓力,對健康有幫助;
幻想能夠飛天遁地、搞點小破壞、來點酷炫的招式、對心愛的人告白,
KUSO一下又有何妨!
活動行程
(一) 活動開始:2008.11.10
(二) 開放上傳:2008.12.1~2009.1.31
(三) 網路票選:2008.12.15~2009.2.15
(四) 決賽評選:2008.2.16~2009.2.28
(五) 得獎作品分享:2009.3.1起
「particleIllusion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辦法
(一) 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或使用2D、3D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繪製,並加入特效後製的影片創作。
(二) 參賽者須在本活動網站投稿區內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具體填妥正確個人資料於「報名表格」。
(三)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
(四) 參賽者不限資格,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五)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
(六)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得獎作品限定不曾公開過作品。
投件及作品規定
(一) 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以320*240為佳),並製作成影音格式,限定avi、mpg、wmv等影片格式,並多備1式120*90pixs的代表圖像。
(二)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三)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四)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不當的情節,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
(五) 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優勝競爭方式
競賽分網友票選與評審評選二種方式
(一) 網路票選:票選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活動網站上票選,票數高低決定優勝。
1. 參加網路票選者資格不限、不限參賽件數。
2. 參加票選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參與票選。
3. 參加票選者需為Top3 online註冊會員,以為中獎時的頒發憑據。
4. 票選程式上控制,鎖定Top3 online註冊會員,每一作品每天僅能夠投一票,以盡量杜止灌票行為。
5. 避免惡意灌票,主承辦單位有權排除異常的灌票行為。
(二) 評審委員: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三) 評選標準:評選機制事先訂定評選標準,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1. 評選標準涵蓋創意(40%)、後製與表現技巧(40%)、結構(10%)、流暢(10%)等要素 ,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四) 評審方法:
1. 所有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各自評分,加總分數後選出佳作獎。
2. 舉辦決賽評審會(時地另定)由評審在佳作獎中依評選標準的權重評分,加總分數後再議決出最優創作獎。
3. 評選標準依評選標準主題性、創意、結構、流暢、表現技巧的創意、後製與表現技巧、結構、流暢等要素等權重給分。
獲勝與獎勵
(一) 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主承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
(二)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手續者,視為棄權不另通知。
(三) 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四) 得獎者非為自然人身分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再順位遞補。
(五)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3,333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15%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六)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七)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特別事項
(一)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結果。
(二) 參賽作品概以網路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四) 參加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五) 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洩漏。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
|
leox123456
繪圖畫廊 設計藝廊 攝影相簿 留言板 最愛收藏 分類標籤
暱稱: leox 註冊: 2008-06-15 發表: 5855
V幣: 8525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