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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 金獎15萬元 2009年10月31日報名截止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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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 金獎15萬元 2009年10月31日報名截止 2009-10-01 23:17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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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2009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

活動網址
http://contest.acrylicap.com/


競賽獎勵

●主辦單位獎項: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0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0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 50,000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優選(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只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佳作(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一只
備註:本競賽可視參賽入圍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
●廠商特別獎: 3名,詳如廠商特別獎彙整表。廠商特別獎可加成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金、銀、銅、優選、佳作獎項(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廠商特別獎彙整表(依廠商筆劃排序:
廠商 玖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玖成空間展示設計獎』
給獎限制 限空間展示設計類之作品
競賽獎勵 廠商特別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只。

廠商 琦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琦泰大圓管獎』
給獎限制 限使用大圓管之設計作品。以壓克力大圓管(大圓管外徑300mm以上至最大外徑600mm(含))為主,且使用比例至少佔整體設計的60%作為評審依據。
競賽獎勵 廠商特別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只。

廠商 瑞昌亞克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家具設計獎』
給獎限制 限家具設計類之作品
競賽獎勵 廠商特別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只。

注意事項:有關競賽獎勵,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任何異議。



競賽內容與競賽類別

活動宗旨:本設計競賽為提供國內學術界與產業界一個設計交流平台,讓參賽學生利用壓克力材質的特性,進而激發其創意思維與材料應用,藉以培養台灣壓克力專業設計人才,並提升壓克力產品的設計能力與水準。

主辦單位: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原形創意中心

競賽對象:國內大專設計、藝術相關科系之學生【個人或三人(含)以下之團體】

主題類別: 為了讓參賽學生從產品設計的觀點,擴大至居家與商業空間展示的設計範疇,以發揮壓克力材料應用之無限可能性,將主題類別分為:「生活用品設計」與「空間展示設計」兩大類別,說明如下。

生活用品設計類:如文具禮品、家具燈飾、生活器具等。

空間展示設計類:如界定空間之元素(如隔屏、牆)、空間裝飾元素(面材、光影情境)、展示用品等。

※ 產品分類請參閱壓克力網站: www.acrylicap.com 壓克力的應用。



材料限制

產品以壓克力材料(一般壓克力板、耐衝擊板、壓克力人造大理石、特殊花紋板、壓克力管材)為主,其他材料為輔,其他材料不得超過整體的1/2。
攸關廠商特別獎之材料限制,請參照「競賽獎勵」規定。



報名日期
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網址: http://contest.acrylicap.com/http://www.acrylicap.com



初選

初選交件:交件日期為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進行以下之作業:

1.將作品之正面圖、側面圖、上視圖、透視(精描)圖(縮圖像素W,H=170,140,解析度72dpi ) 上傳至「壓克力網站/壓克力設計競賽/線上報名」的報名資料編修 中」。
2.需繳交光碟片(一片)、參賽作品資料表 (一份)(自報名網頁中列印)A4大小的作品設計圖 彩色列印10張:

A.光碟片(含作品設計圖面):
● 請將設計圖與說明呈現在A4版面 ( 300 dpi ),其格式請參考網站上的圖示說明;並將其存檔成 JPG格式(300dpi以上),A4版面內容需有:
(1)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等)等可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機構之圖面;
(2)三視圖(應標註尺寸)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3)作品名稱、設計說明、設計特色等。
(4)空間展示設計類之版面的圖面與內容,須清楚交代作品與空間的相關性,以及所設定之空間屬性與條件等。
● 光碟設計圖之存檔 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B.將A4大小的作品設計圖 彩色列印10張,連同光碟片及參賽作品資料表 (一份)繳交至承辦單位 (地址: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原形創意中心 收),交件日期以2009年12月15日之前的郵戳為憑。
備註:設計圖之版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材料試作:為鼓勵各校學生以全班集體報名參賽,主辦單位提供全班集體參與比賽之科系定量材料試作。但僅提供一般市售規格之透明色壓克力材料。

初選結果:12月下旬將進行初審,選出60名入圍作品。入圍作品隨後公告於網站上,同時個別通知入圍者本人並隨後安排模型製作說明會;而無入圍者將不再另行個別通知,且不接受個人之詢問,敬請配合。



決選

決選交件:交件日期為2010年2月28日之前。

交件內容:
1.模型製作:入圍作品需製作模型參加決選。壓克力材料由主辦單位提供,但僅以市售一般規格透明色材料為限 ( 圓管、圓棒 請參閱 壓克力易購網 )。 另外,針對尺寸較大之作品,模型製作時,可依適當比例縮小製作;但需能清楚表現作品特色,並讓評審委員易於了解為主。每件入圍作品之模型製作,依實際費用之發票或收據給予補助,其補助限額為新台幣參仟元,請款說明請參閱【注意事項】之第4項。

2.含作品設計圖之光碟一片,請將設計圖與說明呈現在A1版面 ( 300 dpi以上 ), 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光碟設計圖之存檔 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3.光碟連同模型(含實際製作模型之材料費收據)於2010年2月28日之前一起寄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原形創意中心收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交件日期以2010年2月28日之前的郵戳為憑。

決選評審:2010年3月,由專家與獎勵廠商進行評選,並擇期公告得獎作品,舉行頒獎典禮。



收件規定

1.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雲林科技大學壓克力競賽活動承辦單位。

2. 圖面資料與模型等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另外,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毀損而導致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予以評審時,將不予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3. 活動洽詢:
※ 主辦單位:
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電子信箱:design3@acrylicap.com

※ 承辦單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原形創意中心,
電話:(05)5342601 分機 6149 黃先生,
電子信箱:cox20095@yuntech.edu.tw



評審標準

原創性 40%:作品之創意價值、設計特色與創新應用等。
商品化可行性2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製造、成本、實用性等。
材質特性表現20%:如表現壓克力材質之高透光、高光澤、加工技術等。
外觀造形 20%:作品之完整性、美感、使用機能、細部設計等。



展覽與認養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公開展覽,並安排「認養活動」,由壓克力加工廠商提供獎金認養作品(廠商特別獎除外)。另外,針對符合國際水準之傑出作品,將協助推薦參與國際知名設計競賽活動,並提供國際知名設計賽『入選』出席會場者差旅費補助。(請參閱【認養及國際設計競賽】)
※ 認養辦法
※ 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
說明: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物,屬主辦單位與獎勵廠商所有,其對價已包含於獎金中,且得獎者須配合承辦單位與認養廠商依後附之「認養辦法」簽訂「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否則將追回全部獎金。

※ 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
說明:凡參賽入圍未得獎作品,事後有本網站「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廠商要求認養時,應依後附之「認養辦法」規定與認養廠商簽訂如附件之「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時,不得拒絕或異議。未得獎作品也未被認養之作品參賽者,其作品可於頒獎典禮結束後,由承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一個月內領回。逾期沒領回者,則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之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
1.參賽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2.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以及涉及任何法律糾紛或爭議之具體事實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同時,入圍或得獎者必需歸還所得獎金、獎狀與相關補助金等,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3.參賽作品以未曾透過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任何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活動之作品為限。
4.入圍模型補助費用:競賽結束後,參賽者請依交件模型與製作之發票收據,最高限額每件補助新台幣參仟元;收據抬頭請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未依照規定者,無法給予補助。
5.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擁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公告於「壓克力專業網站acrylicap.com」提供網站正式會員參考之權利,且時間不限。若網站正式會員採用參賽作品(得獎作品與入圍未得獎作品除外)並進行商業化,會員廠商和參賽作品創作者可自行協議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由雙方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6.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物,屬主辦單位與獎勵廠商所有,其對價已包含於獎金中,且得獎者須配合承辦單位與認養廠商依後附之「認養辦法」簽訂「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否則將追回全部獎金。
7.凡參賽入圍未得獎作品,事後有本網站「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廠商要求認養時,應依後附之「認養辦法」規定與認養廠商簽訂如附件之「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時,不得拒絕或異議。未得獎作品也未被認養之作品參賽者,其作品可於頒獎典禮結束後,由承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一個月內領回。逾期沒領回者,則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8.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9.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10.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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