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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昆蟲學會「昆蟲攝影創作」攝影比賽 特優1萬元 2009年8月31日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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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昆蟲學會「昆蟲攝影創作」攝影比賽 特優1萬元 2009年8月31日截止收件 2009-08-29 10:50
分類: ✔️攝影 ✔️比賽 ✔️a52a2a
個人: ✔️攝影 ✔️比賽 ✔️a52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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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台灣昆蟲學會「昆蟲攝影創作」攝影比賽

活動網址
http://140.112.100.36/te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11

簡章報名表
http://140.112.100.36/tes/uploads/2009photographic_competition.doc


獎勵方式

98年10月1日於學會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通知各得獎人於本學會年會98年10月9日領獎。得獎作品將以A3-size格式於台北市立動物園昆蟲館、台灣大學昆蟲系、國科會數位典藏昆蟲標本館等巡迴展出。
會員組:
1. 特優作品 1名: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狀一張。
2. 優等作品 5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一張。
3. 佳選作品25名:獎金新台幣 1,000元整,獎狀一張。
4. 特別獎 數名
非會員組:
1. 特優作品 1名: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狀一張。
2. 優等作品 5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一張。
3. 佳選作品 25名:獎金新台幣 1,000元整,獎狀一張。
4. 特別獎 數名





主旨

推廣昆蟲學的知識並增進對昆蟲的了解,舉辦以台灣地區昆蟲及蟎蜱為主題的攝影創作活動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昆蟲學會

協辦單位:台灣蝴蝶保育學會
台灣紫斑蝶生態保育協會
中華民國螢火蟲保育協會





參賽資格

會員組:所有台灣昆蟲學會會員均可參加(為鼓勵非會員之學生參加,作品可由會員推薦)。
非會員組:台灣地區所有昆蟲愛好者。





參賽方式

1. 攝影作品規格:以傳統相機(35mm或120mm不限)或數位相機(800萬畫素以上)所拍攝之作品,一律沖洗成 5×7 吋照片參賽,並將作品之相關資料填入作品規格表,黏貼在作品背面。作品規格表可於台灣昆蟲學會網頁下載 ( http://www.entsoc.org.tw);參賽作品每人最多10件。
2. 作品說明:文體不拘,字數以200字為限,內容必須與攝影作品有關,例如主題闡述、拍攝心得、歌詠等。
3. 收件時間:民國98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4. 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規格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後始生效),連同作品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個別送達收件單位:台灣昆蟲學會 高麗真小姐收 (10673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13巷27號 台大昆蟲館)
5. 郵遞者請自行保護作品並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聘請生態攝影及昆蟲學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要件(構圖、主題、攝影技巧、文字說明等)由甄選委員會另訂。




相關注意事項或規定

1.得獎之作品,請於公布後一週內,將作品之原底片或高解析度(8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原始檔及轉存TIFF檔)用適當之包裝,連同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未繳交原底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或以不完善之複製片、檔案代替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2.各類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
3.學會擁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之使用權,得以任何方式運用;作者亦得以原著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
4.未得獎作品學會得以建檔存查,日後若要使用,當另行通知作者洽談使用方式及稿件費用。
5.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6.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
7.參賽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修改、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
8.作品如需退件(得獎作品不退件),寄件時請備妥新台幣50元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或親自領取。
9.得獎之獎金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參賽者視同認可本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評審判定為主(並公告於學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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