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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圓夢計畫,2013/10/31 2013-10-14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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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圓夢計畫
活動網站:
http://grandview.org.tw/
璞玉圓夢計畫簡章
一、宗 旨:
為鼓勵具藝術潛能及創作熱情之青年能有持續創作之動能、發揮
藝術才能,獎勵協助藝術人才以圓創作夢想,特舉辦本計畫。
二、指導單位: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三、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鴻梅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申請資格:
18歲(84年次)至35歲(67年次)就讀或居住於北部九縣市(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之藝術創作者。
五、申請類別:
西畫。媒材不拘。
六、辦 法:
(一)經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及創作熱情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5名,提供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為103年度本基金會璞玉圓夢基金得主。
前項名額保留1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103年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前3名得獎者。應依徵件簡章規定提出申請,通過審查者通過本基金會審查者。
(二)前項創作基金每年分1月、7月2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6月及12月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若未於6月底前提出期中創作成果,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方撥付第二期款。
(三)獲獎勵滿1年後,應提供10件作品參與次年度新銳創作聯展(至少3件作品係因獲本圓夢基金獎助期間之創作),並提供1件作品參加拍賣會,依拍賣所得或本獎勵金20%回饋本會作為下年度之創作基金。
(四)獲獎勵者執行年度創作計畫,每季應於本會網路( http://grandview.org.tw/)平台發表創作進度。
七、收(退)件及評審方式:
(一)初審:
1.自102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光華南街56號5樓,收件人陸小姐。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1)103年度創作計畫書(含2000字以內創作計畫構想及送審光碟3件作品之創作理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最近三年內3件作品之影音檔,重要活動資料或其他有助於評審之文件。
(4)作品影音檔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2.102年11月10日,於本會網站( http://grandview.org.tw/)公佈初審通過名單並另行發函通知複審送件相關事宜。
(二)複審:
自102年11月15日至30日止,將通過初審之原光碟參選作品2件,寄送地址及複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退件:
1.自102年12月25日至31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12時至13時午休)地點另行通知。
2.退件作品請務必於通知時間內取回,逾期未領回者,本會不負保管責 任。
八、注意事項:
(一)由本會聘請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本會對參加聯展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含網路)、出版、製作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事項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給酬。
(三)提出作品或文件若有抄襲他人作品、造假、不實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會得逕自取消參選或錄取資格並公佈之,已發給之創作基金予以追回。
(四)凡送件參加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九、簡章及各表單可於本會網站( http://grandview.org.tw/)下載使用,洽詢電話: 03-5402842 陸小姐。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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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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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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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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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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