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靜云 寫到: |
| 更何況買書的人又不是沒眼睛,會有哪個笨蛋只看封面就花錢買下去,一定是翻閱過認為不錯才會買不是嗎 |
只能說妳不是笨蛋,事實上看了封面就買的人還是有的
| 靜云 寫到: |
| 像范逸臣的I Belive不是也是跟野蠻女友的歌是一樣的,這樣也要算抄襲叫做爛歌嗎,那買的人不就都是受害者了。 |
這個舉例真是遜到家,歌曲有買版權才會發行,和沈猴子完全胡搞瞎搞是兩碼事,就算妳再怎麼不滿笵的版本,人家也沒抄,就算妳再怎麼挺沈猴子,他還是沈猴子啊(我在說啥,算了)
| 靜云 寫到: |
| 我只覺得人紅是非自然多,有些人見不得人家好,如果今天那本書的作者不是那位作者寫的,而是一個沒有名聲的人寫的,還會有人想大肆炒作嗎 |
是嗎,如果今天有人抄襲小叮噹卻大紅大紫,不論他姓啥名誰,都會被罵到死吧
就因為沈猴子把台歐美日的名家都抄進去了才被罵的啊
| 靜云 寫到: |
| 這個爭議性話題我越來越感興趣了說,因為我很閒 |
妳又錯了,所謂”爭議”是指有正有反兩種意見才叫做爭議
這件事幾乎一面倒,有點良知的人也知道誰是誰非,唯一挺他的大概只有他的分身而已,妳要挺他也沒什麼不可以,只要能說出個道理,說服力夠我一樣可以接受的
(2005-12-0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