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沒在這個論壇上發過言,先打個招呼^^
以上是敞人的想法:
其實一樓的大大說得沒錯,是可以給這個人一條生路;可是,放他一條生路並不代表要放棄這次的事件,因為這件事並不代表他一個人而已,還連帶這個工作室的名聲信譽,還有出版的公司,因為他一個人,使得工作室身敗名裂,出版公司被人吐口水吐到死;最重要的是,相信他的讀者和相信他的人都失望到了極點,他連”做人”這個道理都搞不清楚了,那就算放棄這次的事件,那又有什麼用?為什麼要他道歉?因為希望他”知錯能改”,一個跌倒又站起來的人,相信大家會說他很努力地又站起來,要他要記得跌倒的地方,不要再犯;如果這個人跌倒了,連站都不想再站起來,那我一定會怪他又怪他的親朋好友,明明有看到錯的地方,為什麼要你要這樣倒下去?身為他的親朋好友,為什麼不扶他一把,不拉他起來,還跟他說你這麼做很對?
所以我想說的是,是誰不給誰一條生路?
是不是該把對和錯的事搞清楚,好讓工作室有一條生路?讓出版公司有一條生路?給自己一條生路?
其實機會是自己製造的,不是別人給的。
以上為敞人發言,謝謝。(2005-04-26 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