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九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h1]
官網: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贊助單位:其利國貿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參、評審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列,詳細資歷請參閱競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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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Deborah Carré / 英國 / Carréducker 公司負責人、兼任講師
Mr. Gianni Segatta / 義大利 / Chief designer
蔣文慈小姐 / 台灣 / 蔣文慈衣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劉孝謙先生 / 台灣 / 劉孝謙藝術皮件公司負責人
肆、競賽主題
『Work and Play』,以外觀精細、簡潔、流暢線條為設計語言,色彩運用飽和的原物色及中性色調傳達一種自然及具休閒感的訊息,並以豐富多變的功能規劃,以及別具特色的細節設計,展現出此次設計主題Work and Play。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Work and Play及Promax品牌精神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且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品牌相關資訊請參考:
http://www.promaxstyle.com/index.htm
品牌介紹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區」->Promax品牌介紹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15%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並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後,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20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請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70%)及動態評選(30%)。前者以靜態方式展示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先就部分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後者由模特兒以動態走秀方式呈現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同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報名日期
時間:99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
線上報名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2.初賽
收件截止日:99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
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3.初賽
結果公佈:99年6月15日(星期二)前
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4.決賽
資格確認:99年6月25日(星期五)前
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5.決賽收件
截止日:99年10月5日(星期二)
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6.頒獎典禮
預定於99年10月中旬或11月初
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RGB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作品圖檔範例如下)。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於99年5月31日下午五點前,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決賽入圍者,需於99年6月25日(星期五)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99年9月28日前),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打樣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打樣費補助申請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於99年10月5日(星期二)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請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35%
3‧設計整體性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70%)
1‧創新性30%
2‧成品完整度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20%
(二)動態評選(30%)
設計整體性30%
拾貳、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且得轉移當年贊助廠商修改生產上市,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參、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及品牌logo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 絡 人:李欣樺、張月惠
電 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 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九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E – mail :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2010-03-3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