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Wacom 比賽:第二屆動漫畫比賽「我的初戀」[/h1]
獎品:Wacom Intuos 繪圖板和畫冊,總值約 NTD 50,000~100,000, 2008/05/31 截止
細節原文:
http://www.wacom-asia.com/community/contests/anime2/index_tw.php
上傳作品:
http://www.wacom-asia.com/community/contests/submit.php?id=25
目前 WACOM 參賽作品
http://www.wacom-asia.com/community/contests/entry.php?action=list&id=25
又到了日本櫻花盛開的季節,也是心中充滿愛意的時刻。 Wacom 邀請您參加第二屆動漫畫比賽,畫出你的初戀。
參加資格 :
亞太地區居民 (
不含日本、中國大陸與香港地區 ) 。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不需報名費。
比賽規則:
角色可以是人物、動物、植物、外星人、機器人、精靈、女神或其他種類角色,但必須符合Wacom社群網站的競賽規則。
角色的設計不可含有裸體、成人色情、暴力與其他有違善良風俗的內容。
創作的角色必須是原創,臨摹作品或使用有肖像版權的作品將不被列入評審。Wacom保留拒絕、移除或取消作品資格的權利。
Wacom 建議各位參賽者可利用英文、中文、韓文或泰文對創作的角色做註解,
以利評審們更加了解角色的涵義。但是最終的評審還是基於作品的設計創作
報名截止日期 :
2008年5月31日 (東京時間午夜止)
獎項與獎品:
1. 最佳作品獎 :
--> Wacom Intuos3 9x12 or 6x11
--> "Prime - The Art of Imaginary Friends Studios" (美術書籍) Imaginary Friends
2. 最浪漫獎:
--> Wacom Intuos3 4x6;
--> "Prime - The Art of Imaginary Friends Studios" (美術書籍)
3. Kawaii 可愛獎:
--> Wacom Bamboo Fun medium white
* Wacom 評分標準將以原創性與藝術表現為主要依據
作品規格:
規格 : JPG, GIF, PNG files
解析度 / 檔案大小 : 72dpi / Max 1MB
規定:
所有參賽作品都必須遵守Wacom社群網站的競賽規則。
請注意,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違反善良風俗的內容,如裸體、暴力與其他不適當的內容,並且必須是原創作品。任何使用註冊登記人物(如現有動漫人物)的作品都必須負有書面授權使用書。Wacom保留對參賽作品拒絕、移除與取消資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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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om 社群正式競賽規則
1. 參加或贏得競賽的資格,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購買或付款行為。
2. 適用性: 本文件所列規則為 Wacom 仲裁提交協議的補充條款,除非競賽資訊頁或網站他處另有明訂,否則適用於Wacom 社群舉辦的所有競賽。Wacom 社群舉辦之所有競賽,皆由Wacom Co., Ltd. 亞太事業部主辦。
3. 競賽資格:本競賽僅開放主辦單位營運所在各國家及地區的合法居民參加。這些國家及地區包括但不限於澳洲、汶萊、南韓、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尼泊爾、紐西蘭、巴基斯坦、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及越南;中國與日本不在主辦單位業務經營範圍之內,此兩國居民不具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之員工及母公司、分公司、關係企業及代理商,以及上述員工之家人或直系親屬(定義為父母、配偶、子女、手足或祖父母)不具參賽資格。
4. 競賽細節: 競賽細節,包括獎品及獎金、主題、報名期間等,皆載明於各項競賽的資訊頁。
5. 參賽辦法: 每場競賽僅限參加一次。除非另有明訂,否則一律透過競賽報名網頁報名參加。若要參加競賽,須於報名期間填寫 Wacom 社群網站競賽專區的報名表並附上作品。一旦參加競賽,即代表同意將參賽作品展示在 Wacom 社群的「參賽作品」頁面。
6. 參賽作品:參賽作品(包括影像及文字)須為完全原創、未經出版且真實之創作;不得侵犯或侵害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隱私權及公開發表權;內容不得為侵權、威脅性、偽造、誤導、侮辱、騷擾、誹謗、破壞名譽、粗俗、猥褻、中傷他人、煽動性、色情或褻瀆性題材,或是其他可能構成或鼓勵不當行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產生民事責任或其他違反法律或法規之任何題材;凡張貼或傳送前述資訊或題材者,Wacom 將充分配合執法單位或法院命令,揭露其身分。Wacom 不會故意上載任何可疑題材,同時保留不上載及刪除此類題材的權利。參賽作品若違反法律規定,Wacom 不需負任何責任。凡張貼或傳送前述資訊或題材者,Wacom 除刪除違法題材以免影響一般大眾視聽外,並將充分配合執法單位或法院命令,揭露其身分。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財產,但參賽者授予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的權利,如讓與條款(第 11 條)所規定者。參賽作品之確認及歸還,完全由主辦單位自行判斷。
7. 參賽者: Wacom 視參賽作品之提交人為報名表所填電子郵件信箱之所有人,該電子郵件信箱所有人之身分若有爭議或不明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資格的權利。
8. 獎項:獎項內容依各項競賽之競賽資訊辦理;獎項不得轉讓,得獎人必須依指定接受獎項。除非主辦單位因故無法頒發獎項,否則獎項不得轉換為現金或其他替代品;若因故無法頒發獎項,主辦單位將自行酌定頒發替代獎項或等值或更高價值之獎項。得獎人須自行負擔所有因贏得競賽獎項而產生的相關稅負(包括相關營業稅),以及與接受、贏得及使用競賽獎項相關之所有費用。主辦單位僅針對其業務經營範圍內之國家提供獎項及 Wacom 產品支援。
9. 評選標準: 所有符合參賽資格的參賽作品將依贊助商單獨決定的標準進行評選。評選標準將載明於各競賽的競賽資訊中,參賽者不得有異議。參賽者同意受上述規則之約束,並同意必須符合本文件所有規定始有資格贏得競賽,以及贊助商及/或競賽評審之決定具有最終決定性與絕對約束性。
10. 通知:在各項競賽的競賽資訊指定日期當天或前後,Wacom 將以電子郵件(或依主辦單位自行決定的其他方式)發函通知準得獎人(以下稱「通知」)。主辦單位可能依其判斷,要求準得獎人提供身份及/或參賽資格證明。準得獎人須負責於報名時填寫正確之電子郵件信箱,若無法聯絡準得獎人或無法確認其身分,獎項可能因此取消。
11. 讓與:參賽者一旦參加競賽及/或接受獎項,即代表參賽者同意若主辦單位、Wacom Co., Ltd. 及其分公司、關係企業、部門、廣告宣傳代理商,以及上述公司之主管、董事、股東、員工、代表、代理人及所有與競賽籌辦執行相關之其他人士(合稱「受讓與方」),完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因為參加競賽,及/或使用、接受或擁有競賽獎項、參加與競賽獎項相關的活動,及/或出版參賽作品,而遭受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之訴訟、索賠及/或責任(包括侵害或侵犯任何個人或實體之任何財產或個人權利),參賽者須為其抗辯,並補償其損失。一旦參加競賽及/或接受獎項,即代表參賽者同意授予主辦單位永久權利,有權使用參賽者之報名表資訊,拍攝參賽者及其財產,以著作權保護參賽作品使用的部分或全部題材,自由且獨家使用、出版及展示參賽者的聲明、引言、照片、肖像、畫像、聲音、錄影、生平資料、得獎資料、文字和參賽作品(依主辦單位自行決定以及改編、編輯或修改之需,部分或全部採用),用途可包含在目前已知或日後發現的任何媒體,全球以及網路上進行廣告、交易、公開發表和宣傳,除非法律禁止,否則不需事先檢查、通知或核准,亦不需提供額外報酬。但是,主辦單位不會為營利而介入任何參賽作品的直接銷售,若有此類銷售行為,主辦單位將自行判斷是否通知參賽者。
(2008-05-10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