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教育部文藝創作獎:2018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1日徵件開始 ~ 4/12 [/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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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文藝創作獎分成「教師組」 + 「學生組」
2018 文藝創作獎總獎金: 222 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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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bout/content.aspx
線上報名: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Regist/form_a1.aspx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Regist/login.aspx
常見問答: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Interactive/qa.aspx
歷年作品: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Collection/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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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時間:107年3月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4月12日下午5時止。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童話。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
◎報名規定:
請參考活動辦法及「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後以掛號郵寄送件(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12下午5:00關閉!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線上報名程序與繳交文件格式請務必詳閱「報名專區-注意事項及報名流程」。
◎其他相關事項:可參考「交流討論-Q&A」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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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10 日台社(五)字第 91083621 號訂定
中華民國 93 年 3 月 8 日台社(五)字第 0930018340 號修正
中華民國 94 年 3 月 2 日台社(四)字第 0930176014B 號修
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9 日台社(四)字第 0940043865B 號修正
中華民國 97 年 3 月 31 日台社(二)字第 0970046594B 號修正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29 日台社(二)字第 0970143311B 號第六點、第八點修正
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17 日台社(四)字第 0990074925B 號修正
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31 日台社(四)字第 0990140759B 號第三點、第五點修正
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9 日台社(四)字第 1010007377C 號修正
中華民國 102 年 2 月 2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023424C 號修正
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90955B 號修正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2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60011546B 號修正
一、目的:
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期許實驗性與創新性之題材及技法,培養文藝創作風
氣,提升文化生活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及中華文化總會。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
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四、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
(1) 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並以適合舞台演出為基準。
(2) 傳統戲劇劇本應注意句子之合轍押韻、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並於創作理念
中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
(3) 應附場景及人物說明。
(4) 應附三百字以內劇情大綱。
(5) 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七十分鐘至九十分鐘為宜。
(6) 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
2.短篇小說: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內為宜。
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內為宜。
4.詩詞:
(1)新詩:一首或若干首,合計總行數以不超過六十行為宜。
(2)古典詩詞: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總詩集名稱。每人應繳交三十首,得為
絕句、律詩、古體詩、詞或曲(小令、散套)等體裁。其中絕句、律詩、古
體詩等體裁合計不得少於二十首。各體裁應符合格律要求,詞、曲應附詞牌、
曲譜體式,並註明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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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
5.童話:五千字至六千字為宜。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
(1)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並以適合舞台演出為標準。
(2)傳統戲劇劇本應注意句子之合轍押韻、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並於創作理
念中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
(3)應附場景及人物說明。
(4)應附三百字以內劇情大綱。
(5)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四十分鐘至六十分鐘為宜。
(6)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
2.短篇小說: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內為宜。
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內為宜。
4.詩詞:
(1)新詩:一首或若干首,合計總行數以不超過六十行為宜。
(2)古典詩詞: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總詩集名稱。應繳交十五首,得為
絕句、律詩、古體詩、詞或曲(小令、散套)等體裁。其中絕句、律詩、
古體詩等體裁合計不得少於十首。各體裁應符合格律要求,詞、曲應附詞
牌、曲譜體式,並註明其依據。
(3)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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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 勵:
(一)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優選二人、佳作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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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戲劇劇本,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
教師組短篇小說,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九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
教師組散文、詩詞、童話,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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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戲劇劇本,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短篇小說,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散文、詩詞,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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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目錄取者,並致贈獎狀或獎牌。
(二)前款錄取名額得一部或全部從缺。各組各項目之特優、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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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參選辦法:
(一)受理期間:由主辦單位於每年三月前公告受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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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及投稿:
1.參選者應先於主辦單位徵選網站線上報名,報名網站由主辦單位建置後公告之。
2.線上報名完成後,於截止時間前,將作品及作者資料表等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
至主辦單位,並在信封上註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字樣及參加項目;未註明
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3.經主辦單位公告得採線上投稿者,其方式依網站公告之規定辦理。
(三)參選限制:
1.限以中文寫作。
2.每一參選者就同一徵選項目僅得參加一件,且為個人獨立創作。
3.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
4.參選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且已獲其他單位之其他獎項
者,不得重複參選,違反者,取消其參選資格。
5.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
選資格;其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給之獎金、獎狀或獎牌,並應交
回主辦單位或由該單位追繳。
(四)得獎作品之使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得獎人,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
本部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於非營利範圍內利用,其利用之地域、時間、內
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著作財產權授權書之約定,且應承諾對本部及主
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出版品或文創商
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五)注意事項:
1.作品稿件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
文字。
2.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3.未附參選資格證明文件或違反第三款參選限制者,應不予受理。資料不齊或其
他不符本要點規定者,得不予受理。
4.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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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 審: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作家、評論人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工作。評
審委員名單於評審結果公告後始得解密。
(二)各組各項之特優、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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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輔導推廣:
(一)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置放於本獎網站普及推廣。
(二)獲獎作品中,各組戲劇劇本得由主辦單位安排演出,並得推薦供各相關團體
使用;各組文學類得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社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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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頒獎事項:
得獎人名單由主辦單位發布並刊登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及刊物,並另函通知得
獎人參加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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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報名注意事項
1. 開放報名時間為107年3月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4月12日下午5時止。
2. 本(107)年度戲劇劇本項徵選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詩詞項徵選新詩。
3. 請先備妥作品電子檔(作品以.doc、.docx、odt檔上傳),個人資料、曾發表之作品、獲獎紀錄(無可免填)及創作理念(創作背景)等資料,再進行本線上報名作業。
4. 打*者為必填欄位。(個人資料請務必正確填寫,得獎者將同時以通訊地址及電子郵件通知)
5. 線上報名過程中,請勿以「回上一頁」方式修改資料;若資料填寫有誤,請繼續完成報名流程,系統將於報名完成後,將自動寄送「收件編號」到報名填寫之電子信箱,再以此收件編號至本報名系統之「線上報名查詢」進行修改(可參考「交流討論-Q&A」)。
6. 報名成功後須列印作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參選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或繕打姓名或筆名。
7. 作品應以電腦繕製,字體為Word新細明體12號字,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逐頁編列頁碼,直接將作品上傳,並列印一式六份(得雙面列印)。將創作理念(亦列印六份)裝訂於作品第一頁(左上方訂書機裝訂一針即可)。
8. 身分證明文件,請影印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黏貼於資料表欄位。(尚未領有身分證者,請附上護照影本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影本)
9. 教師/學生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貼於資料表背面或另附(教師證明文件包括合格有效之教師證書、立案學校之當年度聘書、退休教師證書)。
10. 繳交資料包括:作者資料表、身分證明文件、教師/學生證明文件各一份;創作理念與作品一式六份。以掛號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註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字樣及參賽項目。資料不齊或違反本獎要點參選限制者,應不受理。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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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線上報名流程 [/h2]
◎請務必依5步驟完成報名,勿以「回到上一頁」中斷報名程序。若在報名過程中發現資料填寫或作品上傳有誤,可於報名完成後參考「交流討論-Q&A」進行資料修改。
Step1、填寫作者資料表
打「*」者為必填欄位,若未填入資料則無法完成該申請步驟,填寫完後請點選「下一步」按鍵,繼續下一步驟報名流程。
Step2、填寫創作理念
打「*」者為必填欄位,若未填入資料則無法完成該申請步驟。
「創作理念」請填入三百字以內說明,若超過三百字則無法完成該申請步驟。
填寫完後請點選「下一步」按鍵,繼續下一步驟報名流程。
Step3、上傳作品檔案
請先備妥作品電子檔,點選「瀏覽」按鍵,從檔案選擇視窗中選擇要上傳的作品檔案,再點選「開啟」按鍵即可。(※請以.doc、.docx、odt檔案格式上傳)
確認上傳檔案正確無誤後,請點選「下一步」按鍵,系統會進行檔案上傳作業,並繼續下一步驟報名流程。若未選擇上傳檔案,則無法完成該申請步驟。
Step4、確認報名資料
請確認已填入的報名資料是否正確,請點選「確認無誤」按鍵,繼續下一步驟報名流程。
若資料有誤,則請繼續下一步驟完成線上報名後,再至線上報名查詢頁面,
輸入身分證字號、收件編號(報名成功後系統將自動email至信箱)、驗證碼,即可修改報名資料。
Step5、完成報名
完成線上報名申請作業。系統會顯示您的收件編號,請保留此編號以供日後查詢。
請繼續點選「列印作者資料表」、「列印創作理念」按鍵,完成繳交文件列印,並檢附相關資料郵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完成本獎報名作業。(※報名文件繳交規定請仔細閱讀「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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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戲劇劇本及詩詞二項中另有細分兩個項目,並採隔年徵賽,其中偶數年及奇數年是依據民國年還是西元年?
Answer: 偶數年與奇數年是採民國年計算,即99年的徵選項目,戲劇劇本項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詩詞項為新詩,以此
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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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每年徵件的時間為何?得獎名單何時公布?
Answer:
一、本獎收件日期會由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於每年3月31日前公告。
二、依評審時間不同,本獎得獎名單預計於8月上旬左右公布於本網站,得獎者另行以函文及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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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是否有參選資格的限制?
Answer:
依據本獎實施要點規定,參選資格分為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報名資料請附教師證影本/當年度之有效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報名資料請附學生證影本/當年度之學校註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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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報名參選?
Answer:
請於收件時間內上本網站之報名專區進行線上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須列印作者資料表一份、作品及創作理念一式六份,並於收件截止日期前以掛號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始完成報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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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確認是否線上報名成功?如果報名完忘了直接列印資料表等資料,還可以列印資料嗎?
Answer:
一、報名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寄送「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之電子郵件至您所填之e-mail信箱。
二、可至網站線上報名查詢輸入您的收件編號、身分證字號及驗證碼後,即會出現列印選項,點選進去即可列印相關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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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若報名完成後發現資料有誤,還可以修改嗎?
Answer:
可本獎報名開放期間,於報名完成後,憑系統寄送之電子郵件,至本網站線上報名查詢處,輸入您的身分證字號,完整收件編號(如:生-散文-100)以及驗證碼後,即會出現修改選項,點選進去即可修改
(2018-03-0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