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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明信片設計徵選強力徵件中! 2015-06-29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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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明信片設計徵選強力徵件中!官網: http://web.topwin.com.tw/Beautylife/index_news.aspx
參加資格1.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2. 應為參選作品之著作人。
獎勵辦法1.優選者4名,每位各得獎金20,000元整。
2.優選之作品將製作成明信片並發行供民眾典藏及使用
作品格式 1.明信片尺寸(寬10公分*高16公分)
2.作品格式不限,無論是手繪、拼貼、電腦繪圖、攝影…等,皆可參與報名。
3. 報名之作品,一律以JPG檔格式來上傳報名(上傳JPG檔時請保留AI檔,並在需要印製優選者之作品時提供AI檔給主辦單位運用及印製。)
報名方式至活動網站( http://web.topwin.com.tw/beautylife/index.html)下載報名簡章及授權書,
並將授權書郵寄至(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美感生活美好行動許先生收)
或寄到電子郵件(krr2900@topwin.com.tw) 即可,並於官網填妥參賽報名表及上傳作品至活動網站即可。
活動方法1. 報名期間:104年06月15日(一)起至104年07月31日(五)止。
2. 一人最多可上傳5件之作品進行參選
評審作業分為初賽及決賽兩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評分標準
本活動旨在推廣美感教育宣導,評分項目及比重如下:
評分項目 內容 比例
創意度 作品本身之創意呈現及特色的展現 25%
美感度 對於美的反映、感受將以具體化 25%
主題符合度 以美感為創作主軸並延伸設計 25%
原創度 作品原創性之設計及全新風格之呈現 25%
注意事項1. 1. 所有參與之作品等同於授權予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作品發表期間將會刊登於美感生活美好行動之官方網站,供大眾瀏覽賞閱。
2.參賽之作品,應自行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之作品,並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
主辦單位有權視違反情節輕重取消參賽資格。
3.優選之作品,應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明信片…等)發行,
或於公益宣導範圍在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其他非營利之用,優選人員不得異議。
4.評審作業結束後,得獎者需配合填寫得獎稅務資料後,方得辦理後續獎金領取作業。
另得獎金額依稅法規定超過新臺幤貳萬元者,於獎金發放同時,依法代扣繳10%稅額。
5.主辦單位得視參選作品內容保留獎項增減之權利。
6.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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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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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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