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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高雄人來了-城市角色創作特展徵件 入選3萬元 98年11月5日收件截止 2009-10-02 03:53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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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第二屆高雄人來了-城市角色創作特展徵件
活動網址
http://www.khcc.gov.tw/home01_1.aspx?ID=$5101&IDK=2&EXEC=D&DATA=7917&AP=$5101_HISTORY-0
檔案下載
平面設計圖稿
http://www.khcc.gov.tw/PhotoData/PIC980915_7.doc
報名表
http://www.khcc.gov.tw/PhotoData/PIC980922_2.doc
合作同意書
http://www.khcc.gov.tw/PhotoData/PIC980922_8.doc
徵件辦法
http://www.khcc.gov.tw/PhotoData/PIC980930_1.doc
獎勵
(一)獲得評選入選者10組,於完成實體作品創作後,每組獲得參展費新台幣3萬元及獎狀乙紙(未參與作品創作或於即定時間未完成作品者,視同棄權,歉難發給參展費)。
(二)獲得入圍者20名,每組獲得參展費3千元及獎狀乙紙。
(三)得獎者之指導老師,獲得獎狀乙紙。
徵件目的
為鼓勵創作風氣與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高雄市文化局於98年5月份辦理「高雄人來了-城市角色創作特展」。由主策展人翁英惠院長及副策展人尹立理事長邀請國內20位藝術家,藉由「工人&漁婦」素坯的背影形體,創作出精彩有趣的高雄城市文化公仔,廣受青少年朋友的喜愛與社會大眾的好評。
為延續高雄人來了特展的熱潮,推出第二屆「高雄人來了-城市角色創作特展」徵件計畫,徵求熱愛創作的朋友,加入城市角色創作行列,創作出具高雄文化及海洋城市意象的「高雄最佳代言人」,作品將於2010年5月份高雄設計節展出,未來將成為高雄市最有魅力的親善大使,遊走於各地,以行銷高雄市豐厚的文化與人文精神。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徵件日期
(一)徵件時間(平面設計圖):自即日起至98年11月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經評選入選者10名,進入實體創作。
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
(二)平面設計圖稿(A4,全彩jpg檔,大小1MB以上。請參賽者至文化局網站下載-公仔造型圖檔-含正、反面)
(三)合作同意書(請親自簽名)*經評選為入選者及入圍者,才須填寫。
(四)以上表格請至高市文化局網站下載( http://www.khcc.gov.tw)。
*上述資料,請列印書面資料一份,並燒錄光碟一份。
*每人1件為限。
*以上文件資料,請郵寄或送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二屆「高雄人來了-城市角色創作特展」徵件”
評選、公佈日期
(一)評選日期: 98年11月8日
(二)公佈入選及入圍者名單:98年11月9日
(獲得入選者10組,將可參與實體創作)
於評選次日公告於本局網站。
實體創作日期、方式、地點
(一)創作日期:自98年11月14日至11月29日止。(11/30上保護漆)
(二)創作方式:採現場創作方式,創作期間開放民眾參觀。
(三)地點:屆時由本局另行通知。
參加對象
(一)18歲以上,對創意設計有興趣者。
(二)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若是組隊參加者,請於報名表中填寫代表人與團隊名稱及隊員資料)。
報名費用
徵件說明
(一)設計創作主題:以高雄文化、海洋城市意象為主題。創作理念限200~300字以內。
(二)以「工人&漁婦」素坯的背影形體一組(含正、反面),共2尊,為設計物,運用高雄文化、海洋城市意象之各項元素,融入創作(完成作品將於2010年5月份高雄設計節展出)。
(三)創作方式,以本局提供之素坯為主,不得任意切割、改造裝置或破壞原形體。
(四)創作完成之作品,因大部分作品將於戶外公共區域(或觀光景點)展示,民眾可自由接觸,故創作設計同時,請注意天氣和自然因素,包括太陽、雨、風、灰塵、人為刻意或不經意的破壞…等。舉凡所使用之塗料,務必為耐日曬風雨,並考量耐久性。
(五)製作過程使用之顏料與材料由創作者自行負擔,公仔素坯表面都已事先塗佈基本底漆,可以直接以耐熱性佳的顏料,如壓克力顏料、平光水泥漆(勿使用亮光;為預防變色,勿用白色水泥漆)、油漆、噴漆等在表面上色,完成作品後,為防退色、脫漆,由本局塗佈保護漆三層,以保護作品。
(六)大型公仔尺寸規格:FRP材質
男公仔-高220公分 (含基座高20公分 )、寬180公分
女公仔-高220公分 (含基座高20公分 )、寬120公分
基座-男公仔:長170公分×寬76公分×高20公分
女公仔:長120公分×寬76公分×高20公分
評審標準
設計創意 30%
整體造型美感 25%
可商品化 25%
與主體的適切性及故事性 20%
其他
(一)所有徵選作品須為參選者自行創作或設計之原創作品,並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參選者於徵求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圖檔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選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為公開報導、媒體宣傳與展示之用。
(二)入選者須簽署「授權書」;入圍者須簽署「合作同意書」,著作人格權屬著作人所有,智慧財產權同意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檔、運用於媒體宣傳、複製、印刷出版、製作衍伸性產品等。
(三)參選者繳交之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所有參選者之作品資料及光碟均不予退件。
(四)凡報名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徵求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聯絡方式
高市文化局第四科、電話(07)2288841
高市文化局網址http://www.kh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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