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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南元生態美景攝影比賽 最高獎6萬元 98年8月31日收件截止 2009-08-01 22:23 分類: ✔️攝影 ✔️比賽 ✔️a52a2a 個人: ✔️攝影 ✔️比賽 ✔️a52a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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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2009南元生態美景攝影比賽
資料來源
http://www.nanyuanfarm.com.tw/news.htm
活動blog
http://nanyuanfarm.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9041.html
活動簡章
2009南元生態美景攝影比賽簡章.doc
活動獎勵
將以南元休閒農場旅遊觀光為主要獎品
南元獎 1 名 獎金6萬元
首 獎 1 名 獎金3萬元
貳 獎 1 名 獎金2萬元
參 獎 5 名 南元休閒農場‧環湖水上原木屋平日住宿券四人房一張
優 獎 5 名 南元休閒農場‧環湖水上原木屋平日住宿券兩人房一張
佳 作 10 名 南元休閒農場‧遊場門票一張
*以上獲獎者頒贈獎狀乙張;頒獎當日免門票入場。
說明
南元休閒農場為全國最大植物園、鳥園、花園,務使南元多元的人文生態地景等美景,藉網路之傳達引導,深入全民心中,更進而吸引其親訪勝地,活絡地方觀光產業。
本著南元美景宣導初衷,擬於網站上線之記者會上公佈本「南元美景攝影比賽」正式開跑,活動將藉由本網站及其他入口網路宣傳,以網路之活動網頁方式介紹比賽規制及辦法,並均由電子郵件寄送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者在準備比賽過程中,必須親臨南元休閒農場取景攝影,以賦予作品生命力,為南元美景增添更多內涵。活動得獎作品未來將公佈於網站上,可藉網站與更多的網友交流與分享,充分運用網站資源,收科技傳播文化之效。
目的
一.以「南元美景」強化台南縣觀光資源之多樣與深度。
二.帶起「生態環境」之旅新意識,鼓勵全民參與,讓南元帶入更多「人」的生活文化和情感交流,重新賦予南元新生命;同時藉由記錄台南縣地方地景和文化的美感經驗,傳播並流傳。
三.以精緻之網路媒體呈現,表達南元振興觀光之戳力與用心,期能為全民打造一個南元美景、熱鬧觀光的新氣象。
活動時間
98年7月1日~98年8月31日止
攝影比賽活動說明
一、主題
遊樂南元-南元美景網路攝影比賽
二、參賽需知
(一)活動目的
藉由南元美景之攝影比賽,鼓勵大家親訪南元休閒農場,深入瞭解台南生態美景、環保、文化等發展成果;於主動積極參與在地文化與觀光活動中,可將悉心的觀察與美感體驗,以影像的藝術呈現與大眾分享,並轉化為推動全民參與珍惜南元觀光資源的動力。
(二)參加對象
凡對於攝影有興趣,且對旅遊觀光與自然美景懷抱關懷的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三)活動方式
以攝影作品為主,文字說明為輔。
(四)報名方式
投稿報名信箱: 將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email至 weeping.more@gmail.com
報名表:
2009南元休閒農場生態美景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
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
(五)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8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 (以系統時間為憑);參賽照片主辦單位將上傳至無名小站相簿。網址: http://www.wretch.cc/album/nanyuan
(六)活動網址
www.nanyuanfarm.com.tw/news.htm
(七)得獎公佈
得獎作品將透過南元休閒農場網站公佈,並以電話個別通知得獎人。
(八)參賽辦法
用相機記錄南元休閒農場美景,並用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及觀察心得。說明文字100字以內,照片以三張為上限。
(九)頒獎日期
預定於98年9月13日(星期日)下午13:00 南元休閒農場會議室
主辦單位:南元休閒農場
協辦單位:南元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旅遊攝影學會
作品規格
傳統或數位相機不限 (300萬畫素以上 ),一律以電子檔 ( 數位相片寬2048 x 高1536pixels / JPG格式 ) 送件。
其他
1.攝影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2.無論參賽作品是否入選,恕不退件。
3.為後續辦理頒獎與攝影展活動,敬請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於9月8日以前(星期二)提供高階電子檔(原始檔案),以利放大輸出,並親臨授獎。如無法按時提供與授獎,請恕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替補。
4.得獎人應於領獎時應出示身分證正本供工作人員核對身分之用,並簽收領獎單據。
5.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視覺創意: 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其 他: 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附註規定
1.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主辦單位享最高決議權)。
2.優選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3.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展售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5.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6.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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