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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漾‧原動力 原住民創意產品設計競賽 金獎9萬元 98年9月8日報名截止 2009-07-09 23:47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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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 花漾‧原動力 原住民創意產品設計競賽
活動網址
http://www.2009flowersdesign.com.tw/ASP/Home/Home.asp?lang=tw&str=15
報名簡章下載網址
http://www.2009flowersdesign.com.tw/ASP/Download/DownloadHIT.asp?Id=63
競賽獎勵
一、獎金項目:
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組:
金獎 一名 九萬
銀獎 一名 四萬
銅獎 一名 兩萬
佳作 五名 兩千
入選 五名
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組:
金獎 一名 九萬
銀獎 一名 五萬
銅獎 一名 兩萬
佳作 五名 兩千
入選 五名
原住民時尚服飾組:
金獎 一名 九萬
銀獎 一名 五萬
銅獎 一名 兩萬
佳作 五名 兩千
入選 五名
總獎金 50萬
二、獎狀及獎座:
金、銀、銅獎另頒發獎座,佳作及入選另頒發獎狀。
三、領獎注意事項:
1.獎金依稅法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
2.如參選作品未達甄選標準,經過評審委員會議過半數表決通過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3.評審委員經初選產生入選名額後,將於「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網站及「花漾‧原動力專屬網站」上公佈,並邀集入選作者於決選當日親臨會場向評審委員為自己的作品進行解說。(決選地點預定於98年10月31日假凱達格蘭文化館,確切時間地點將發文通知)
4.決選結束,隨即計算成績進行頒獎典禮,獲獎之得獎者,將公開表揚並頒發獎座及獎金。(時間地點與決選相同)
競賽目的
一、結合企業、民間團體及政府資源共同推展文化創意產業,藉此延續原住民文化產業,並開創產業新契機。
二、落實政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大力扶植台灣原住民創意設計產業,積極發掘及培養原住民設計新秀。」
三、建構原住民設計人才與文化創意產業業者之交流平台,提升族人產品設計質感及商業化能力。
四、透過競賽觀摩學習、增進技藝及激勵創作之目標並活絡原住民之產業經濟。
五、強化原住民手藝,蛻變為現代摩登感的時尚精品及饒富創意的生活用品,並與本府2010年花卉博覽結合將作品延伸邁向國際主流。
競賽主題
辦理「臺北2009原住民文化產業創意系列活動-花漾‧原動力原住民創意產品設計競賽」:以台灣原住民14族各族群與全台各原住民部落常見之花卉或節慶之花卉為主題,如:百合花、檳榔花、紅藜、山胡椒花、阿里山薊、石斛蘭、月桃…等,配合各族圖騰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設計製作之文化創意產品,參賽作品皆須以「商品化」為設計前題。
競賽方式
一、競賽項目:(題材皆需以花卉為發揮主題)
1.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組(以花卉題材結合原住民圖騰設計)
如:海報、桌曆、月曆、撲克牌、卡片、手提袋、紙盒…等。
註:上述包裝項目請參賽作者自行設定包裝之內容物為何,再依內容物從事外部包裝的設計製作或改良,並請於報名資料中詳加說明。
2.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組
如:木雕、竹編、陶藝、皮雕、門簾、碗盤、桌椅…等。
3.原住民時尚服飾組:服飾設計,不限材質。
二、參賽資格:
1.各組資格:
˙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類:不限原住民身分,皆可報名參加。
˙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類:限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
˙原住民時尚服飾:限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
2.共同資格:
˙對原住民花卉文化創意商品開發生產領域有創意及執行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及生產業者,皆可報名參加,並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認證證照、戶籍謄本等)。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設計、創作、發明或改良製作之作品。
˙同一作品未曾公開發表或展覽、展售、亦未獲公開獎助者。
˙作品屬單一設計創作品,尚未量產者。
3.特定資格:
˙原住民身分:個人或工作坊、公司負責人具原住民身分。
˙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設計等相關科系所之在學、肄、畢業者,需具備原住民身分。
競賽辦法
一、初審:繳交書面報名資料與作品相片
1.初審資料報名送件:
(1) 報名簡章可逕至本會網站「 http://www.native.taipei.gov.tw/」下載,或由競賽活動專屬網站下載報名簡章「www.2009flowersdesign.com.tw」。
(2)每人參加作品限定單項以3件為限,並依參賽件數填寫報名表。請確實詳填報名表【表一】,將5*7作品彩色光面相片黏貼於【表二】,並簽署【表六】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報名資料一併寄送。
(3)參賽作者請檢附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參加「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組」與「原住民時尚服飾組」之參賽者需另附最近三個月戶籍騰本一份,以證明參賽者具備原住民身分。
(4)報名資料請於98年9月8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台北探索館5樓),「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經濟建設組」收,信封外請註明「報名臺北2009原住民花卉系列文化創意設計競賽: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組或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組或原住民時尚服飾組」之報名類別字樣。親自送件者請至本會總收發室交件,逾期恕不受理。
(5)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檢附資料不齊全、作品規格參賽資格不符之情事,影響報名程序或評審結果將喪失參賽資格,本會不另行通知。
(6)送選作品分類不善或不妥者,評選委員得重新歸類。
2.作品相片規格:
(1)5*7作品彩色相片以列印、印刷方式遞送皆可。附1~3張(至多不得超過3張),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組需呈現作品完整設計外觀,立體作品請附正面、背面、側面各一張,勿重疊黏貼,並請附相片電子光碟片(全彩jpeg檔,640*480像素,解析度72dpi)
(2)照片內容請以能清楚表達作品特色之角度拍攝
(3)初審以相片作為審查依據,拍攝技巧將影響初選成績,建議由專人攝影
(4)每人參加作品限定單項組別以3件為限,並依參賽件數填寫報名表
3.作品實體規格:
(1)各類別作品之長、寬、高以不逾300公分為限;單位重量以不超過50公斤為原則。
(2)作品性質不堪移動、搬運且容易破碎變形、不耐久存者,請勿參加。如有損壞請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予補償,且不納入審查之中。
二、初選及決選
1.初選:
(1)初選日期:98年9月15日*(暫訂)
(2)所有報名作品經書面審核通過後,由評審團隊依書面資料及照片進行初選評比,每一競賽類別各評選出8-10件作品進入決選。
2.決選:
(1)決選日期:98年10月31日*(暫訂)
(2)決選方式:
○1作品實體送件:初選通過後,獲主辦單位公文通知者,請將實物作品連同送件表格、收據聯【表三、表四】於指定時間(依公文所定日期為準)內親送至本會所屬「凱達格蘭文化館五樓」(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山路三之1號),送、退件等所需費用,均由參賽者自理。
○2送件方式:
˙避免以郵寄或貨運方式送件,以免毀損,送件途中如發生損壞,請自行負責。
˙作品應善加包裝運送,外箱請貼上作品相片及【表五】標示牌。
【競賽作業流程圖】
評分方式
一、初選:採書面資料及照片審查,每一競賽類別各評選出8-13件作品進入決選
二、決選:採作品實物審查,入選作者可親臨現場向評審委員為自己的作品進行解說,再由評審委員針對各類別8-13件作品中進行評分,最後依分數高低排定各項作品名次。
三、評分項目及標準:
1.原住民平面設計及包裝組
2.原住民時尚工藝及生活用品組
3.原住民時尚服飾組
上述三組競賽項目皆以下列評分項目評定之。
商品應用及實用性(參賽作品之市場接受度、商品實用性及應用範圍…)30%
設計美感(材質、外觀造型、精緻度色彩搭配…)30%
創意族群特色(作品需與花卉主題融合、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之呈現…) 40%
展覽及推廣
一、所有進入決選的作品,在頒獎典禮後將於臺北市北投區凱達格蘭文化館地下一樓展示區展覽約2週半的時間,除此之外,應無償配合相關機構續展三個月以及參加99年本府舉辦之花卉博覽會之展覽。
二、預定展覽期間
時間:98年11月1日至99年1月15日止
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凱達格蘭文化館地下一樓展示區
三、展覽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另通知辦理退件手續。
四、入選以上作品將編印專輯予以介紹,並贈予作者一本。
其它事項
一、獲選之作品,事後如發現有抄襲、仿冒者,經確定後即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狀、獎座及獎金,並不予遞補。
二、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權或著作權登記,俾保護權益。
三、作品於展出期間,由本會辦理藝術品綜合保險;展出期間外,本誠信原則妥善保管,如有意外損害本會免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用其為展覽、攝影、刊登及出版品之公務使用等推廣用途,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參加本競賽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訂之。
七、洽詢服務專線:1999轉2013(02)2720-6001#41 柳小姐或洽
(02)2773-8913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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