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景藝術(Land Art), 或作「大地作品」 (Earth works) 或「大地藝術」 (Earth Art)。 它是從環境藝術 (Enviroments
Art) 演進而來,廣義地說,即環境藝術的一種。
雖然是藝術創作和大自然的結合,並不意味著用藝術作品把自然改觀,而是把自然稍加施工或潤飾,在不失大自然原來面目之下,使人們對他所處的環境重新予以評價。換句話說,把大自然稍加施工或修飾,使人們重新注意大自然,從中得到與平常不同的藝術感受。
「地景藝術」始於 1960 年代地大物博的美國,到了 1970 年代有許多畫家和雕刻家紛紛跑到戶外,從事地景藝術的創作。
地景藝術所追求的理念是:
第一,探求製作材料的平等化和無限化,並打破藝術與生活的界限。
第二,反對藝術作品的買賣行為。他們認為藝術作品不應該放在美術館,更不許成為少數資產階級的獨享物。
第三, 地景藝術的生命是短暫的,其目的在於讓大多數的人們參與。而這一種參與的行為完全脫離了實用性,只在遊戲與幻想的行為中,得到未知的一種新體驗。
即使如此,地景藝術家在創作態度上也有二極化的表現,有些藝術以大地為畫布,展現對自然的浪漫情懷,代表藝術家如史密斯遜、克里斯多等人。有的藝術家在自然中延伸內在空間,彷彿回到遠古的自然神秘崇拜,如席拉、海札。有的藝術家則去除了藝術家的英雄主義,將演出的焦點完全讓給自然的美感特性,原始的在時間中慢慢呈現,如森菲斯特。
美國天然優美,資源豐饒的景地,一直為藝術家所讚揚,也是許多藝術家創作的泉源;但在藝術史裏,直接引用大地來創作雕塑作品,還是近二十多年發展出來的,這種以大地為創作材料、強調人與自然關係的藝術,稱為「地景藝術」。
地景藝術的藝術品所用的材料均取之天然而多樣化,如大地(包括森林、山嶽、河流、沙漠、峽谷、平原),甚至石柱、牆、建築物、遺跡等都是藝術家常用的材料,而他們大多會保持材料的自然本質,不過在技法上卻巧妙地運用綑或綁的方法,再加以造形,然後安排架構及意象,置於藝術品中。這種地景藝術與環境有關的藝術要點,是它直接在自然景物中運用處理的創作方式,所以作品多在了無人煙的半沙漠地區中創作。然而,有些作品則會在私人的土地,或建於殘存的工業廢棄區。事實上,這些藝術品大多放於露天的地方,所以它們亦很受天氣影響,因此有些會朝生暮死,瞬間存在而已。例如最為人所認識的史密斯遜在大鹽湖所作的《螺旋狀防波堤》,由黑色玄武岩、鹽結晶體、泥土、紅水(海藻)形成螺旋形,有一千五百呎乘十五呎那麼大,但因《螺》受水平線的改變,現在巳被淹沒了。其實這些藝術品並非隨意所作的,藝術家必須考慮該地的天氣、物料等因素而進行創作,當然也要保留物料的外貌和美感才行。創作步驟有點像建築設計般,但它較側重整體的自然美和作品與環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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