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指在宮廷、室內的裝飾藝術,表現一種很愉快、歡悅的特性,用很華麗、輕快、明亮的色彩,其雕刻多為室內裝飾用的小雕像,他與巴洛克的顯著差別是小巧、精緻、甜美而優雅。
「洛可可」的單字解釋為「以貝殼和小石子稍加變化,用來裝飾室內」
洛可可式藝術的表現:
雕刻:由裝腔作勢 變為 討人喜歡的形式,衣摺的漸淺便是一例。
建築:由粗柱、大臺階變為細柱、小臺階。以法國巴黎蘇比斯府第( Hotel de Soubise) 和德國波茨但無愁官為代表。
其他:在形成過程中,曾受中國清代工藝美術的影響,在庭園布置、室內裝飾 、絲織品、瓷器、漆器等方面,表現尤為顯著。
法蘭西人民不滿貴族及王室,而基於此,貴族們也受到平民的思想及勢力所包圍,而產生了半貴族半平民的生活化藝術。十八世紀的英吉利霍加斯(William
Hogarth)指出「我們眼睛所能看到的世界,全都是由線條構成的,在線條中以曲線和蛇狀線為最美」。
「洛可可」( rococo)的涵義是「具殼形」,源於(法語 rocaille)。 亦為「路易十五式」,指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統治時期(1715-1774)所崇尚的藝術。其特徵是:具有微細、輕巧、華麗和繁瑣的裝飾性;運用C形、S形或漩渦形的曲線
和輕淡柔和的色彩。影響及於十八世紀的歐洲各國,為腐朽沒落的封建貴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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