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點閱: 3133, 回覆: 9, 2008-07-28
第一次畫自己的熟人.決定以細節出發 以畫像為標準 比較不會失敗
不然被主角看到說...{那不像我}...尷尬的咧
所以我幻想我是淡水捷運站出來那種街頭畫工作者
而Lawrece 是客戶的心情
不像不給錢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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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筆 以前都一直認為它太商業使用沒繪畫和美術價值
直到上個月 看到一介年輕女子 在台北國際書展 用平板電腦 用大螢幕現場繪畫表演...
挑動了我另一種思維..想到我架上也有一面wacom g3
於是
慢慢和wacom的g3建立感情
慢慢的 一點一點的
這張熟人(兒子)人像費時最久
一個猛回頭的cool樣子
很多細結 輪廓都不好處理 加上整體光影 膚色統一調子 ..
呼!!累 >< 誰叫ZAZ愛挑戰
不過 還是給他畫完成了 很開心 費時約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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