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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要對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提出抗議
cary(cary) 2005/9/18 08:41
其實我悶了很久 一直都沒有把事情公佈
心裡其實真的很難過 因為這個官司打了超過半年了
原告是我 被告就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以及I-PHOTO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用我的照片在她們的書上
PHOTOIMPACT10 鐵的工具書
如果有買過 或是看過這本書的應該都知道
這裡面還附有光碟 在官網區也有地方可供下載
事實上 我是參加I-PHOTO的外拍活動而成為她們網站的MODEL
不是經紀約 也沒有簽下任何的商業契約明說我的肖像在拍完之後歸他們任意使用
他們的站長擅自把我的照片拿去提供(或者是賣)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並且簽下一個很誇張的授權書:
站長(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 同意把我的照片提供給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而且這張授權書100%是事後補的 ..)
然後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居然還接受這種沒有根據的授權書
擅自使用我的照片 提供給買者編寫更改下載....
事後站長偷偷改網頁 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
而我合理的懷疑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在背後指導沒有請律師的IPHOTO站長
要怎麼要去編寫竄改事實好讓他們不會受到影響..

雖然這追根究底上是我跟I-PHOTO這個不肖的攝影網站的問題
但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賣了這本書 終究是影響到整個官司
於是我發了存證信函 希望他們公司能夠給我一個良性的交代
結果他們公司的吳姓法務居然告訴我 不找律師不用跟他們談
我於今年1/3發出第一封存證信函 5/20告上法院到現在為止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完全沒有任何的歉意 對書也不做任何的處理
只是趕快賣 趕快送(PCHOME現在買PAINTER8 9送PHOTOIMPACT 10..)
至於他們的律師事務所"陳大俊律師事務所" 根本也沒有出庭
一點都不想要解決這件事情 只是想要把書趕快賣完 送完
這樣他們就可以免除書要回收的風險

對於這樣的出版社 在大家都齊聲發難的時候
我也想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給大家聽
假的授權書 不停的販賣 並且絕對不道歉
因為他們是"善意使用" 而且也沒有做"不當的編修"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I-PHOTO網站: http://www.i-photo.com.tw

#無限可能創意
#鐵的工具書

#無限可能創意 by cary
#鐵的工具書 by cary
user2214(大隻熊) 2005/9/18 09:08
cary妳還真是慘啊~
之前還有人在質疑
他書上的這麼多漂亮女生是那來的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外人雖然不能給妳什麼幫助
(已進入法律程序了,只能建議妳把資料收集齊全)
但是我佩服妳站出來訴諸公堂的勇氣
我能做的只有讓更多的人知道它們的惡行
這種惡劣的公司就是要踢爆它

祝福妳能獲勝~
snowvega(snowvega) 2005/9/18 09:28
Cary,請節哀,在這塊創作的土地上有很多死角......
cary(cary) 2005/9/18 09:28
大隻熊 寫到:
cary妳還真是慘啊~
之前還有人在質疑
他書上的這麼多漂亮女生是那來的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外人雖然不能給妳什麼幫助
(已進入法律程序了,只能建議妳把資料收集齊全)
但是我佩服妳站出來訴諸公堂的勇氣
我能做的只有讓更多的人知道它們的惡行
這種惡劣的公司就是要踢爆它

祝福妳能獲勝~


謝謝你~~/__\
其實我本來只是想針對那個攝影網站而已
但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真的太過份了
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這種工具書大概過了半年一年價值就開始下滑
他們只是不停的在拖時間想要趕快把倉庫出清
還大聲的跟我說二版我的照片就會被拿下來...
這種書二版的機率有多少大家自己心裡清楚的很...
看我被別人簽的"賣身契約"
本來要出版我照片的書應該是PAINTER 9
看到這本書現在鬧的沸沸揚揚 心裡真的五味雜陳
他們對法官口口聲聲的說要"和解" 其實只是想要拖時間

其實看PAINTER8 9就知道
這間公司 這個作者根本不覺得他自己做錯事情
還會反咬對方 說對方毀謗 妨礙商業權
想要告這間公司的人
必須要有賴上一年以上的心理準備
不管刑事民事都一樣
不用去理他們所說的和解..都是騙人的
kuki(大溪地瓜餅) 2005/9/20 01:44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真是太囂張了!!!!!!!
好機車~~~!!!把所有台灣人都當傻子嗎?
citi(citi) 2005/9/20 12:53


大隻熊 寫到:
cary妳還真是慘啊~
之前還有人在質疑
他書上的這麼多漂亮女生是那來的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哇................竟然還有這一招...
alienmars(【火星人】) 2005/9/20 14:00
 
 >> PCHOME現在買PAINTER8 9送PHOTOIMPACT 10

 哇~~~~~~~~~~~~
 
citi(citi) 2005/9/20 15:56
cary 寫到:

事實上 我是參加I-PHOTO的外拍活動而成為她們網站的MODEL
不是經紀約 也沒有簽下任何的商業契約明說我的肖像在拍完之後歸他們任意使用
他們的站長擅自把我的照片拿去提供(或者是賣)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並且簽下一個很誇張的授權書:
站長(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 同意把我的照片提供給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而且這張授權書100%是事後補的 ..)
然後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居然還接受這種沒有根據的授權書
擅自使用我的照片 提供給買者編寫更改下載....
事後站長偷偷改網頁 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
而我合理的懷疑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在背後指導沒有請律師的IPHOTO站長
要怎麼要去編寫竄改事實好讓他們不會受到影響..



那是不是表示
我可以隨便請個阿貓阿狗
開一張未經沈xx本人同意的肖像授權書
並依這張授權書請舒潔公司
印製有沈xx肖像的衛生紙(並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馬桶所有")



cary 寫到:

我也想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給大家聽
假的授權書 不停的販賣 並且絕對不道歉
因為他們是"善意使用" 而且也沒有做"不當的編修"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I-PHOTO網站: http://www.i-photo.com.tw


或許沒有不當的編修,但肯定有『不當利益所得』
畢竟賣書百分之百是商業行為
作者有責任對書中的內容負責...

可惜10月3日有課,沒辦法去
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將開庭個過程錄音下來
post在網路上
讓大家聽聽看,沈xx如何變把戲...
emilia(emilia) 2005/9/20 16:50
cary 寫到:
其實我悶了很久 一直都沒有把事情公佈
心裡其實真的很難過 因為這個官司打了超過半年了
原告是我 被告就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以及I-PHOTO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用我的照片在她們的書上
PHOTOIMPACT10 鐵的工具書
如果有買過 或是看過這本書的應該都知道
這裡面還附有光碟 在官網區也有地方可供下載
事實上 我是參加I-PHOTO的外拍活動而成為她們網站的MODEL
不是經紀約 也沒有簽下任何的商業契約明說我的肖像在拍完之後歸他們任意使用
他們的站長擅自把我的照片拿去提供(或者是賣)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並且簽下一個很誇張的授權書:
站長(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 同意把我的照片提供給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而且這張授權書100%是事後補的 ..)
然後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居然還接受這種沒有根據的授權書
擅自使用我的照片 提供給買者編寫更改下載....
事後站長偷偷改網頁 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
而我合理的懷疑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在背後指導沒有請律師的IPHOTO站長
要怎麼要去編寫竄改事實好讓他們不會受到影響..

雖然這追根究底上是我跟I-PHOTO這個不肖的攝影網站的問題
但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賣了這本書 終究是影響到整個官司
於是我發了存證信函 希望他們公司能夠給我一個良性的交代
結果他們公司的吳姓法務居然告訴我 不找律師不用跟他們談
我於今年1/3發出第一封存證信函 5/20告上法院到現在為止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完全沒有任何的歉意 對書也不做任何的處理
只是趕快賣 趕快送(PCHOME現在買PAINTER8 9送PHOTOIMPACT 10..)
至於他們的律師事務所"陳大俊律師事務所" 根本也沒有出庭
一點都不想要解決這件事情 只是想要把書趕快賣完 送完
這樣他們就可以免除書要回收的風險

對於這樣的出版社 在大家都齊聲發難的時候
我也想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給大家聽
假的授權書 不停的販賣 並且絕對不道歉
因為他們是"善意使用" 而且也沒有做"不當的編修"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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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TO網站: http://www.i-photo.com.tw


我覺得cary對i-photo好像有點誤會
對沈志豪我沒意見~他真的是滿........
但i-photo的站長嘛~~他應該不是妳說那麼壞的人
再說你指"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是事後加上去.....但我記得不是這樣的耶..
我非常確定"沒有合約束縛"後面還有加一段話~~
因為我妹她曾也想加入模特兒~~而我自己也有參加外拍過(去年)
照片著作權本來就是屬於攝影者吧~
肖像權的話....我覺得可否再請你再問問其他模特兒是否也沒看那段話
因為我真的非常有印象後面有加一段話
chinn(瓊如) 2005/9/20 17:28


所謂肖像權,係指自然人就以其為內容之攝影(包括照片與錄影)所享有之權利。
肖像既是以自然人為內容,則其為人格之表現,並含有濃厚的人格利益。
不過,肖像權人之權利與拍攝者所享有的攝影著作權,二者並不相同,不可混為一談(註1)。
亦即,照片之著作權人與肖像權人所享有之權利,並不相同,
因此不能認為肖像權人即當然是攝影著作之著作權人,這是首先需要釐清的一點。

註1:謝銘洋,論人格權之經濟利益,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翰蘆,1999年七月初版,頁49。

來源:http://www.apipa.org.tw/Area/QA-ViewQDA.asp?intAreaType=4&intQDAQuestionID=278

攝影作品,則有肖像權侵害的可能,這張照片是拍攝者的作品,但是若被攝者提出肖像權爭議時,就有可能會成立,所以拍明星來賣照片、未經授權使用就是違法。

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1802972

無xx能的[변호사]還會[위협]....

cary 加油!!!!!
emilia(emilia) 2005/9/20 21:07
我也來補充~~
剛剛看的...

如果照片裡的人物,在拍攝當時即有同意他人拍攝,且知道可能知道照片會用於公開發表,則照片公開發表在書、報上並不會有侵害肖像權的問題

來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10100206
Ys(影宿) 2005/9/20 22:54
8) 8) 8) 黒暗的世界舆罪惡之手
cary(cary) 2005/9/21 19:01
那是不是表示
我可以隨便請個阿貓阿狗
開一張未經沈xx本人同意的肖像授權書
並依這張授權書請舒潔公司
印製有沈xx肖像的衛生紙(並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馬桶所有")



cary 寫到:

我也想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給大家聽
假的授權書 不停的販賣 並且絕對不道歉
因為他們是"善意使用" 而且也沒有做"不當的編修"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I-PHOTO網站: http://www.i-photo.com.tw


或許沒有不當的編修,但肯定有『不當利益所得』
畢竟賣書百分之百是商業行為
作者有責任對書中的內容負責...

可惜10月3日有課,沒辦法去
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將開庭個過程錄音下來
post在網路上
讓大家聽聽看,沈xx如何變把戲...[/quote]
沈先生跟沈小姐從頭到尾都沒有出面講過話
只是委託律師打發我

案件是公開審理
但是好像不能錄音的樣子@@
cary(cary) 2005/9/21 19:27


emilia 寫到:
cary 寫到:
其實我悶了很久 一直都沒有把事情公佈
心裡其實真的很難過 因為這個官司打了超過半年了
原告是我 被告就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以及I-PHOTO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用我的照片在她們的書上
PHOTOIMPACT10 鐵的工具書
如果有買過 或是看過這本書的應該都知道
這裡面還附有光碟 在官網區也有地方可供下載
事實上 我是參加I-PHOTO的外拍活動而成為她們網站的MODEL
不是經紀約 也沒有簽下任何的商業契約明說我的肖像在拍完之後歸他們任意使用
他們的站長擅自把我的照片拿去提供(或者是賣)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並且簽下一個很誇張的授權書:
站長(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 同意把我的照片提供給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出書
(而且這張授權書100%是事後補的 ..)
然後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居然還接受這種沒有根據的授權書
擅自使用我的照片 提供給買者編寫更改下載....
事後站長偷偷改網頁 特別標上"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
而我合理的懷疑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在背後指導沒有請律師的IPHOTO站長
要怎麼要去編寫竄改事實好讓他們不會受到影響..

雖然這追根究底上是我跟I-PHOTO這個不肖的攝影網站的問題
但是無限可能創意公司賣了這本書 終究是影響到整個官司
於是我發了存證信函 希望他們公司能夠給我一個良性的交代
結果他們公司的吳姓法務居然告訴我 不找律師不用跟他們談
我於今年1/3發出第一封存證信函 5/20告上法院到現在為止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完全沒有任何的歉意 對書也不做任何的處理
只是趕快賣 趕快送(PCHOME現在買PAINTER8 9送PHOTOIMPACT 10..)
至於他們的律師事務所"陳大俊律師事務所" 根本也沒有出庭
一點都不想要解決這件事情 只是想要把書趕快賣完 送完
這樣他們就可以免除書要回收的風險

對於這樣的出版社 在大家都齊聲發難的時候
我也想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給大家聽
假的授權書 不停的販賣 並且絕對不道歉
因為他們是"善意使用" 而且也沒有做"不當的編修"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I-PHOTO網站: http://www.i-photo.com.tw


我覺得cary對i-photo好像有點誤會
對沈志豪我沒意見~他真的是滿........
但i-photo的站長嘛~~他應該不是妳說那麼壞的人
再說你指"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是事後加上去.....但我記得不是這樣的耶..
我非常確定"沒有合約束縛"後面還有加一段話~~
因為我妹她曾也想加入模特兒~~而我自己也有參加外拍過(去年)
照片著作權本來就是屬於攝影者吧~
肖像權的話....我覺得可否再請你再問問其他模特兒是否也沒看那段話
因為我真的非常有印象後面有加一段話


見過I-PHOTO站長的人都會認為他是一個忠厚老實又客氣的台中人
但是我也相信沒有人會相信他會用很難聽的字眼在電話裡罵我
對於他的人格我沒有任何評論的權利
我只是想要說 經過這件事情
我不會隨隨便便相信一個外表忠厚老實又和藹可親的人
需要你的時候非常客氣 但是當與你有爭執的時候翻臉不認人
我只是想建議你 太相信人對自己並不好....
此外 當你不太清楚你的相片被拍完之後被拿到哪裡去使用時
千萬不要隨意聲援別人 不然到時候是自己砸自己的腳...

我加入I-PHOTO是在去年的六月初
同期的MODEL比較有名的有心芽 ASHLEY 等
她們都知道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當初我去參加站上的MODEL
寫的是 每半年可以拍一次專輯照 (這句話很早就被拿掉了)
本站屬特約制 沒有合約束縛<= 我是看到這句話才加入網站的
我在GOOGLE的庫存頁面也找到IPHOTO舊的徵求MODEL網頁
沒有"著作權與肖像權歸本站所有" 這行字
我在12/29也全面對他的網站進行蒐證
也真的沒有這句話 不是我健忘糊塗沒看到..
如果有特別要使用除了網站攝影交流以外的別的地方
必須要有告知的義務並且取得對方的同意
如果在事前就已經知道有特殊的用途
在拍攝前就應該要簽合約以保障雙方權利義務
這是商業攝影的常規

另外 著作權以及肖像權沒有理由歸站方所有
著作權是攝影者的 肖像權是MODEL的
站方不是經紀公司 也沒有跟雙方簽約 根本沒有資格使用
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
不然 攝影師到他們站上拍照 因為"著作權歸於站方"這句話
所以他們所照的所有照片都歸於站方任意使用
這個不用特別解釋大家都會覺得奇怪吧~~=.="
就像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所主張的"教學使用"
他們也主張他們的行為是"攝影交流"
難道拿出這樣冠冕堂皇的藉口大家就要依他們
這也太牽強了吧...
我在拍照之前 完全不知道這些照片日後會被拿來出書使用
拿的也僅止於車馬以及住宿費(從台北到台中兩天)
當初IPHOTO站長真正所說要給的外拍酬勞 拍完之後在車上
跟我說因為經費不夠所以不給了
有哪個女生會把自己的肖像用一晚住宿兩餐以及台北台中來回車票補助錢賣出去
如果他說要我賣 我打死都不去參加活動
更何況他連說都沒有說

很抱歉 我講話衝動了點
但是實在是有太多人迷迷糊糊上當 把自己賣掉也不知道
我是在爭取我的權益沒有錯
但是當MODEL的人也要想清楚
如果這樣的判例一出來 他如果被判沒有錯的話
以後出版社可以隨便跟他拿照片來塗塗改改
他也可以拿著他網站搜集到上百的女生的照片到處兜售
你如果有任何心裡的委屈就會被這樣的判例擋著
因為這個判例說"他沒有錯 出版商也沒有錯"
就算自己的照片沒有被改的亂七八糟或是惡意扭曲
有誰會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
願意自己的照片被人隨意下載隨意修改

不要相信一個你不清楚的人
誠如賭神的奶奶所說(怎麼KUSO了起來..)
"殺你爸爸的人 都是一張笑臉 笑的我心好寒"
virgin(virgin) 2005/9/21 21:13
推妳的賭神奶奶~ 😈
這件事不只是作者個人問題,也牽涉到出版社和站方
如果大家有誠意解決,什麼事都好談,但一付你能奈我和的模樣,實在令人髮指
希望妳的官司能順利
關於忠厚老實的笑面虎,我也見得多了,懶得扯八卦,goodluck~
cary(cary) 2005/9/21 23:06
virgin 寫到:
推妳的賭神奶奶~ 😈
這件事不只是作者個人問題,也牽涉到出版社和站方
如果大家有誠意解決,什麼事都好談,但一付你能奈我和的模樣,實在令人髮指
希望妳的官司能順利
關於忠厚老實的笑面虎,我也見得多了,懶得扯八卦,goodluck~

很謝謝大家的支持!
其實我除了這邊之外 沒有把官司向其他任何地方公開的說
但是我覺得在這邊大家是在於尊重智慧財產權還有個人人格為重的地方
藝術這種東西 不是你拿去所謂的"依樣畫葫蘆"就沒有著作權上的問題
從事藝術創作的人 更是難以接受自己辛苦經營出來的作品遭到別人任意使用
然後以"教學目的"被要求一定要接受

雖然這場官司重點關係人是IPHOTO的站長
但是我覺得沒有經過合法授權就使用照片
而且在我(肖像權所有權人)都已經發存證信函告知我沒有同意之下
他們還是大拉拉的趕快把書促銷賣完
這已經是明明知道沒有授權還惡意使用的劣質出版社
好笑的是 他們還是有"法務授權部"的公司
分明就是知法玩法又犯法
我在開庭後的後續蒐證的時候看到這個討論區
才發現無限可能創意公司除了我以外 還做過不少這種藐視他人權利的事情
所以才希望能夠再這邊蒐集多一點資訊
未來在法庭上能夠藉這些資訊告訴法官
這種不肖書商不可以讓他再這樣把大家當笨蛋耍

判決應該再兩三個月會下來
期待會有好結果
idog(idog) 2005/9/24 09:35 (Since 2005/9/24 09:30)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ps.不好意思..我好像按太多下.. 重覆貼文了)
idog(idog) 2005/9/24 09:33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cary(cary) 2005/9/26 00:34 (Since 2005/9/26 00:26)


idog 寫到: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錢? 你是說酬勞嗎? 沒有喔 你可能搞錯了
還有 我沒有跟他簽約 但是演員有跟片商簽約
如果你真的有意見的話 可以把簽約證據提出來 我還會挺高興你幫我這個忙
我都不知道我什麼時候簽下賣身契給他耶

需要我把這篇文章也印下來作為證據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人格權從人一出生就有 除非你要證明我不是人!?
恩 那你的長相值得多少價錢? 麻煩開個價給我參考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聽誰說的? 怎麼我自己不知道?


有沒有做錯事情 自己知道
叫人腳踏實地 就不要把"年輕人"這三個字拿出來壓人
把自己顧好比較重要
user12825(.mark.) 2005/9/26 01:21
idog 寫到: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老實說...我討厭筆戰....
但是,I-PHOTO跟無限公司真的是太過份了...我實在不能不出來說句話

首先,針對iDOG你所說的論點...我就非常確定你是跟無限公司或I-PHOTO相關的人...
不然,在法庭上那套...白癡話..你怎麼還會再來這邊扯上一次....(所以我懷疑你就是站長本人或是跟他有關的idog...或無限公司相關)

如果你也是被I-PHOTO蒙在鼓裏的人(不奇怪..那個好人大站長..常常說不一樣的話)..那麼請你先耐心一點看完我寫的東西....

首先...我相信你可能完全不清楚事實...
1."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關於這一點...那也要是真的是他拍的才行ㄚ....他拿去出書的..可是別人拍的作品ㄚ...再者...錢也是其他人的錢ㄚ...他可是收取暴利賺錢辦外拍ㄚ...我是不太清楚為什麼其他參加活動的人的創作作品他也敢拿去說是自己的創作ㄚ....

再者IDOG兄..可能不太懂攝影行規吧...商業攝影必須簽約才能取得MODEL的肖像,那個好人大站長可是以攝影交流目的來辦外拍的吧...所以相信i-photo的所有MODEL都不知道他可以這樣做吧.....(順便兼做商業販賣嗎??)算是掛羊頭賣狗肉嗎??不解

2."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是聽誰說的...好人大站長嗎??..那你可是上了大當ㄚ...所有資料(包括訴狀...還有你那個好人大站長寫的東西...法院可是保存完整ㄚ...)我一直很寫找機會來個大公開的...好人大站長自己寫了什麼..他自己可要有承擔後果的準備ㄚ...包括他說攝影XX扎..dcvixx..各站些什麼...或許是時候讓全攝影界清楚一下的時候了....

從你不理性的說話方式..看得出來你也不是在攝影圈中有什麼名氣的人...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這句話還給你也還給你的好人大站長...等我向全攝影圈...ptt或各大版公開資料時(他可能天真的以為沒人會知道他在法庭上說了什麼吧)...相信你就會明白了...加油...繼續好好當idog喔....
idog(idog) 2005/9/26 16:44
ㄟ..就算我是支持站長大的人,又如何? 你不是也是有立場...說話別顛三倒四的
難不成支持好人有錯,你們把一個好人說成那樣..會不會太造業了點.

說我不了解事實,那cary小姐你何必在這誤導更多不知情,不了解的人呢?
是何居心呢?難到你就很對?站長都不對?有些老實人是不會用盡心機只會達到目地..只會默默的跑法院...你們提告訴前 有想過這些嗎? 我想是沒有..
不過站長能說什麼呢?你們覺得官司拖的久..站長他就不覺得嗎?
反正官司也接近尾聲了..就算你們沒達成目地..也是害人忙了大半年了..
還不罷手嗎? 摸摸良心吧


說穿了,誰不想要錢呢..不過呢
真的想賺錢阿,還是四個字送給你們.. 腳踏實地
citi(citi) 2005/9/28 16:11
http://tw.news.yahoo.com/050928/15/2cndp.html

侵犯肖像權》冒用一朗 求償1億

【聯合新聞網 記者吳育光/台北報導】

美國職棒(新聞、網站)球星鈴木一朗委託經紀人岡田良樹,到台灣打違反著作權和肖像權的民事官司,並擬向台灣創信公司求償約新台幣一億元。台灣這次丟臉,丟到國外了!

岡田良樹由台灣代理亞太彩虹趙佩利陪同,上午到台北地院遞狀。岡田良樹指出,去年有日本廠商要進軍台灣市場,卻發現鈴木一朗的肖像已遭創信公司在台北指南客運的車廂外殼、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內體育用品專賣店、中華職棒(新聞、網站)雜誌內頁廣告上冒用。

至於訴求為何?岡田良樹語多保留:「很難定義」,他只說,鈴木一朗目前在美、日各有三個廣告代言的合作案,「鈴木一朗目前年薪約新台幣五億元,每次代言費用約新台幣一億元。」

「以鈴木一朗的身價,要求賠償的額度真的很難算。」趙佩利補充說,求償金額應該跟鈴木一朗在美、日的廣告代言費差不多吧!「不過鈴木一朗六年前921地震(新聞、網站)後來過台灣賑災義賽,對台灣印象很好,所以這次特別交代經紀人要謹慎處理這件事。」

岡田良樹又說,他此番來台,主要希望能遏止、杜絕台灣盜用鈴木一朗著作權和肖像權的歪風,希望事情到此為止。「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不應該發生這種事情才對。」
Ares(亂) 2005/9/28 16:33


idog 寫到:
ㄟ..就算我是支持站長大的人,又如何? 你不是也是有立場...說話別顛三倒四的
難不成支持好人有錯,你們把一個好人說成那樣..會不會太造業了點.

說我不了解事實,那cary小姐你何必在這誤導更多不知情,不了解的人呢?
是何居心呢?難到你就很對?站長都不對?有些老實人是不會用盡心機只會達到目地..只會默默的跑法院...你們提告訴前 有想過這些嗎? 我想是沒有..
不過站長能說什麼呢?你們覺得官司拖的久..站長他就不覺得嗎?
反正官司也接近尾聲了..就算你們沒達成目地..也是害人忙了大半年了..
還不罷手嗎? 摸摸良心吧


說穿了,誰不想要錢呢..不過呢
真的想賺錢阿,還是四個字送給你們.. 腳踏實地



腳踏實地這句話送給無限公司最適合吧 😉
idog(idog) 2005/9/28 16:49
不當引用 😈

部份年輕人沒有大腦,不代表所有年輕人都沒大腦,剛剛我還在想這官司有點像...果然就有人拿來引用..
只希望不要污辱了鈴木一朗把他拿來做比較,不如唱首"忘了我是誰"來聽聽
並看看官司結果,較為實在..說來說去真沒啥好講的,同學阿 .看新聞不如多看書
citi(citi) 2005/9/28 17:30
idog 寫到:
不當引用 😈

部份年輕人沒有大腦,不代表所有年輕人都沒大腦,剛剛我還在想這官司有點像...果然就有人拿來引用..
只希望不要污辱了鈴木一朗把他拿來做比較,不如唱首"忘了我是誰"來聽聽
並看看官司結果,較為實在..說來說去真沒啥好講的,同學阿 .看新聞不如多看書


我似乎只單純的做新聞引述
甚至沒有加上任何評論
看不出來哪裡污辱了鈴木一朗?
只怕是有心人心裡有鬼吧~ 😂

至於cary所提出來的問題
既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就先等出個結果出來再說
事實自己就會說話
如果法官認定沒有肖像權的問題,那ok~你就去歡唱吧
如果法官認定有肖像權的問題~~~~~
嘿嘿~那就有趣了... 🤢

而鈴木一朗呢?
不管官司的結果為何?
他依然繼續打他的棒球~~~
idog(idog) 2005/9/28 18:25
😈
我也只是說了[我就知道]如此爾爾 不過也剛好收個信就看到啦 你說巧不巧

這是一種求證的精神而已,不然也沒什麼好討論
反正想替站大說的話我也說了 應該也沒什麼好講的
只是毛病犯了...哈哈 真的只是毛病犯啦 老人嗎 愛雜唸
🤢
snowvega(snowvega) 2005/9/28 19:45


我想,這次無限創意不會有太大損失歐......
因為最慘,假設i-photo打輸要賠款
無限創意也可以辯稱自己是因為i-photo不當授權而認定版權沒問題的
換句話說,他們也可以宣稱自己是受害人......

那事情就只剩i-photo跟cary的問題
不過照流程來看,搭車、去住宿、拍照都有費用支出
事情有發生是確定的,只是合約,姆...就差在合約上
基本上不是網頁更新就可以解決問題的,那本身是要簽約的
我不覺得i-photo是刻意盜用,不過是有造成cary權益受損

這部分看來只能等法院裁決
不過跟數位相關的,通常法官不易搞清問題點
只能說兩方都自求多福了......

不過我還是很不清楚參加這活動的流程
cary講的是很清楚了,不過i-dog既然支持i-photo
要不要你也幫忙說明一次,用支持i-photo立場來讓大家知道一下?
idog(idog) 2005/9/28 20:39
恐怕我不能說明喔,畢盡.. 也不是什麼公眾利益的事
加上..我不是站長大 也不是C小姐,只是上來幫站大說說話 他應該也不知道 被人亂放冷槍吧...真可憐..
因為我喜歡那樣的老實人 幫他說說話而已 倒不是要來爭什麼是非的
我不是林瑞圖 也不是郭阿兵 還是不要亂說明的好 這世界夠亂了

說簡單點 關偶屁事 哈 🤢

人在做 天在看,可以很篤定的說 害人的沒好報 就是這樣吧
站大與無限的合約,不知道 沒看過 就跟我沒看過光碟一樣 🤢
站大他真的很辛苦,遇到神經病 哈 🤢
idog(idog) 2005/9/28 21:01
附帶說明:
愛拍照人像網,主要是以辦外拍活動的團體,站大跟裡面的攝影師 功力都很不錯
參加外拍的女生(應該超過百位啦),有外拍酬勞,有專屬寫真,重點是會被拍的美美的,站大也很熱心在為這些女生找曝光機會(可惜有人不懂惜福阿)

不過可能有去當過外拍的MODEL應該知道,站大比較沒有防人之心...
不過我是有建議他,發錢要做個帳,免得又鬧無頭公案
不曉得他聽進去沒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4 03:46
idog 寫到:
附帶說明:
愛拍照人像網,主要是以辦外拍活動的團體,站大跟裡面的攝影師 功力都很不錯
參加外拍的女生(應該超過百位啦),有外拍酬勞,有專屬寫真,重點是會被拍的美美的,站大也很熱心在為這些女生找曝光機會(可惜有人不懂惜福阿)

不過可能有去當過外拍的MODEL應該知道,站大比較沒有防人之心...
不過我是有建議他,發錢要做個帳,免得又鬧無頭公案
不曉得他聽進去沒
🤢


人家只是提出事實,也都進入司法程序了,你是在叫啥!?
人家是當事人,你又是什麼!?
說得好像你是當事人咧~ 是就承認啦~

要辯就拿出點事實來,真要出面對質,人家拿得出証據,你拿得出什麼!?

1. 所有模特兒都是以特約方式,以次計費,又沒事先告知會拿去販售也沒簽約,
  憑什麼可擅自決定該照片的用途!?
2. cary 承認她有拿到 車馬費(也就是車資)、住宿費(旅館住宿一夜),
  但是對方原先出發前承諾要給的 "攝影費",卻是以經費不足為由,沒有兌現,
  況且,車馬費及住宿費還是當次參與的攝影者出資的,
  就這一點來說,肖像權已經沒有合法取得了;
3. 再者,攝影者又不是站長本人,也就是說,站長根本連該照片的版權都沒有,
  憑哪一點可以私下販售這些照片!?
4. 站長在法庭上也自訴,這些照片是 "攝影交流" 之用,也就等於承認了,
  這些照片事先根本沒有 "商業用途的聲明及授權" ~

要說這個攝影網站一點問題都沒有的話,那真是太令人豎然起敬了~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都是站長自掏腰包!?
免費提供美眉當模特兒的露臉機會,免費提供攝影同好漂亮模特兒外拍,
那豈不是在做慈善事業!?
事實真是如此嗎!?

再裝就不像啦~

由照片確實已被私自販售做為商業用途,參與攝影者皆有付費這二點來看,
我們可合理推論.....
1. 美眉是特約的,沒合約,也沒保障工作時數及薪資,所以不算該網站員工~
2. 活動採報名繳費制,攝影者都是自費參加,沒有薪資酬勞,也不是該網站員工~
3.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等支出,其實是攝影者聯合付費的~
4. 結果美眉沒有拿到攝影費,只拿到了車馬費及住宿費~
5. 沒有取得版權及肖像權的攝影成果照片,被站長私自拿去賣錢~

厚厚~ 該站長的生意頭腦還真是好哦~
架一個網站就可以 "和氣生財" !? 還真是生財有道咧~

提醒年青人,防人之心不可無,
天下沒有白吃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連點心、宵夜也不可能,
尤其是嘴巴上說要提攜後輩,看起來慈眉善目的 "好" 人,
日久才能見人心,絕對不要太早相信無緣由對你很好的陌生人~~~
idog(idog) 2005/10/4 05:30
異想天開的是沒大腦的年輕人吧...

總之總之,四個字可打敗這些不長進的年輕人 " 善惡有報" 官司不知打完沒阿
老天保佑 快點結束吧 煩死人

多一點觀點,蠻不錯的
不過我已對此事沒什麼意見了 因為 快下戲了 沒戲唱還演會越來越無聊阿...
掰喔 年輕人 勇敢的 腳踏實地 才是一級棒
不要混法律系 卻比不上高職生的作為 那太了然了
加油 加油!!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4 05:58


掰不出個鳥來就轉移話題喔~

原來也不過是俗辣~~~
idog(idog) 2005/10/4 16:28
掰? 什麼事情都用瞎掰的,那就跟你一樣廢了不是?
如果你打了很多字,官司確輸了.那不就很哀怨
同理可證,閉上那黃金的狗嘴 好好的去進修吧
多讀點書,多長點知識,長大才不會吃虧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4 17:05
狗嘴 也比滿腦稻草、滿嘴大便的俗辣強過百倍~

看書!? 這大概是你這輩子做得最少的事吧~

講不出內容,只會做人身攻擊的俗辣~~~ 😂
idog(idog) 2005/10/4 17:17
有人身攻擊嗎? 你不是一隻小黃嗎? 哈哈 🤢
我想我可以跟你討論何謂[人身攻擊],那顯得跟沒思考能力的人討論鳥事有義意多了..
不過[人身攻擊],我跟你是不成立的..因為你的[jennywang]不構成自由人或法人..
所以我大可以打[jennywang] 你是一個沒腦的人,還有你有口臭..
但那也顯得我很沒腦.. 🤢 所以沒義意
而且 我百分之百相信,你的回覆 不經大腦.. 哈 好無聊 🤢
快去念書吧 你都沒有正事要做嗎??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4 17:21
真有本事就針對事實回文呀~

講不出道理只會亂文的俗辣~

滿口大便的俗辣~~~ 😂
idog(idog) 2005/10/4 17:55
你說的是事實?
還是假設?
瞎掰是那門子本事.. 🤢
跟你在這討論,只算的上是一種發洩和立場的表明,
編造事實只是無聊兼造業阿..不過好像這是現代人很常犯的毛病..不怪你
社會扭曲了百姓 罪不在百姓
不過百姓無知 是百姓的不對

快演完了
還在這邊假如來假設去.. 你真的是沒大腦
聽不懂人話.. 🤢
快去念書啦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4 18:40


jennywang 寫到:
說得好像你是當事人咧~ 是就承認啦~

要辯就拿出點事實來,再裝就不像啦~


((((((俗辣))))))
joanna(joanna) 2005/10/4 19:54
jennywang 寫到:
狗嘴 也比滿腦稻草、滿嘴大便的俗辣強過百倍~

看書!? 這大概是你這輩子做得最少的事吧~

講不出內容,只會做人身攻擊的俗辣~~~ 😂



+∞
😂 😂 😂

講不出內容--->xx豆漿版--->>你說說看呀~你說說看呀~你說說看呀~
講不出內容--->陳由豪版---->>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

🤢
joanna(joanna) 2005/10/4 20:19
idog 寫到:
有人身攻擊嗎? 你不是一隻小黃嗎? 哈哈 🤢
我想我可以跟你討論何謂[人身攻擊],那顯得跟沒思考能力的人討論鳥事有義意多了..
不過[人身攻擊],我跟你是不成立的..因為你的[jennywang]不構成自由人或法人..
所以我大可以打[jennywang] 你是一個沒腦的人,還有你有口臭..
但那也顯得我很沒腦.. 🤢 所以沒義意
而且 我百分之百相信,你的回覆 不經大腦.. 哈 好無聊 🤢
快去念書吧 你都沒有正事要做嗎??


不會用標點符號--->扣分
"義意"弄錯--->意義---->扣分

快去念書吧--->你很需要!! 8)
😂 😂 😂
idog(idog) 2005/10/4 21:42
如果你是十幾歲的小朋友,那會這樣也無奈阿..
不過看來沒大腦的還不只一個

你所說的事實.或著說你的瞎掰..哈
1. 所有模特兒都是以特約方式,以次計費,又沒事先告知會拿去販售也沒簽約,
  憑什麼可擅自決定該照片的用途!?
Q:(何謂合約,口頭上有約定既成合約,當然中國人白紙黑字習慣了,你也許不知道這個,所以合約成立.只是內容就給當事人他們去講吧,除非你說你看過..哈.那我們再聊)

2. cary 承認她有拿到 車馬費(也就是車資)、住宿費(旅館住宿一夜),
  但是對方原先出發前承諾要給的 "攝影費",卻是以經費不足為由,沒有兌現,
  況且,車馬費及住宿費還是當次參與的攝影者出資的,
  就這一點來說,肖像權已經沒有合法取得了;
Q:(她承認有拿錢,那她就站不住腳,如果沒合約,那這錢是?零用錢嗎?而外拍所有費用,也是站大負擔,那她又輸了一成,至於你說車馬費,攝影費,那只是一種說法,你可以將你認為的車馬費和攝影費分離,
可是有拿錢則事實,法律不是辯論賽,所以李敖大師也有打輸的官司,講的是事實)

3. 再者,攝影者又不是站長本人,也就是說,站長根本連該照片的版權都沒有,
  憑哪一點可以私下販售這些照片!?
Q:(如果站大並無販售事實,那她又輸一成了,再者,如果攝影者同意站大使用,那又如何?)

4. 站長在法庭上也自訴,這些照片是 "攝影交流" 之用,也就等於承認了,
  這些照片事先根本沒有 "商業用途的聲明及授權" ~
Q:(交流是一種溫和的說法,其實站大可以表明,著作權和既得利益之關係,不用說的那麼客氣)


你的推論:
1. 美眉是特約的,沒合約,也沒保障工作時數及薪資,所以不算該網站員工~
Q:(哪又如何?)

2. 活動採報名繳費制,攝影者都是自費參加,沒有薪資酬勞,也不是該網站員工~
Q:(那又如何?)

3.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等支出,其實是攝影者聯合付費的~
Q:(那又如何?)

4. 結果美眉沒有拿到攝影費,只拿到了車馬費及住宿費~
Q:(承認了?)

5. 沒有取得版權及肖像權的攝影成果照片,被站長私自拿去賣錢~
Q:(賣版權?肖像權?)

我想你要的回應應該是這樣吧? 就你說假設的 給予回應
如果我有去旁聽,聽到這樣的內容,我應該會想笑吧
所以..多讀書是好的

不想長大最大的原因,來自於責任...但你終究會長大
哈 🤢

我剛剛看到謝長廷 跟吳敦義 在立院的對話
吳:[ 你是邪教喔! ]
謝:[你人身攻擊]
吳:[你先說我心邪]
謝:[人邪所以看正的也是邪]
吳:[你人身攻擊]
謝:[你說我邪教]


什麼叫好氣又好笑呢? 同理可證!! 🤢
joanna(joanna) 2005/10/4 22:01
idog 寫到:
如果你是十幾歲的小朋友,那會這樣也無奈阿..
不過看來沒大腦的還不只一個


對啊, 沒大腦的不只一個, 你和那啥站長的, 加起來兩個~~ 😂 😂 😂
(兩個嘟嘟好 🐷 )
TAKO(TAKO) 2005/10/4 22:17


idog~~別再太為此事件過於執著,你認識那位IPHOTO站長多麻吉也不必在此太過強調吧.... 😐

兩肋插刀是很好,但為了兩肋插刀多了不少口業也是不好的啊~~~ 😐

而且我看得很霧煞煞...

法律這種鳥事就是等結果吧...人蔘丟來丟去不累啊~~~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想起電影"魔鬼代言人"在中間有個有名的橋段....
基努李維:[各位陪審團先生女士,身位一位辯護律師..我也是很討厭他,但這並不能當做他的判決,不管你們對他的印象有多壞.有多麼討厭他..](似乎是這樣,詳細台詞忘了... 🤢 )
idog(idog) 2005/10/4 22:21
無聊了... 🤢

這樣都不知道該不該回應,沒大腦是一種比喻
希望你們在判斷事情上多用一點腦子阿..
你看謝與吳的對話,不是給人看笑話嗎?


其實和你們瞎扯,真讓人有年輕起來的感覺
不過只是笨蛋來笨蛋去,很無聊..真的,不用那麼無趣
而且我百分之百相信,會越回越無聊
所以先不回應了,祝你有個沒腦的好夢
🤢 🤢 🤢
idog(idog) 2005/10/4 22:25
是蠻無聊的,所以我說過我只是老人家犯老病阿...
訓戒年輕人,也是為他們好
誰能不長大呢?面對一下現實,凡事就事論事
不是很好.. 🤢



TAKO 寫到:
idog~~別再太為此事件過於執著,你認識那位IPHOTO站長多麻吉也不必在此太過強調吧.... 😐

兩肋插刀是很好,但為了兩肋插刀多了不少口業也是不好的啊~~~ 😐

而且我看得很霧煞煞...

法律這種鳥事就是等結果吧...人蔘丟來丟去不累啊~~~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想起電影"魔鬼代言人"在中間有個有名的橋段....
基努李維:[各位陪審團先生女士,身位一位辯護律師..我也是很討厭他,但這並不能當做他的判決,不管你們對他的印象有多壞.有多麼討厭他..](似乎是這樣,詳細台詞忘了... 🤢 )

joanna(joanna) 2005/10/4 22:44
idog 寫到:
掰? 什麼事情都用瞎掰的,那就跟你一樣廢了不是?
如果你打了很多字,官司確輸了.那不就很哀怨
同理可證,閉上那黃金的狗嘴 好好的去進修吧
多讀點書,多長點知識,長大才不會吃虧 🤢


安息吧~稻草人~~
這也是一種比喻啦......

對於一個先對人沒禮貌的人, 無須太客氣!!
管你是老人還是小孩, 不懂得尊重生命尊重人, 都一樣!!
狗哪裡礙著你了, 瞧瞧你鄙視ˋ輕蔑的言語,
要人尊重你的言論, 要客觀的討論, 請先懂得尊重人ˋ尊重各種生命!!😈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4 22:48
 
 雖然俺搞不太清楚狀況,不過俺看到小白了
 好亢奮喔 ^++++++++++++++++++^
 又有小白可以踩 ^++++++++++++++^
 
TAKO(TAKO) 2005/10/4 22:52


idog~還有一點...奉勸別自己老拿年輕人...小朋友那三個字突顯自己的什麼什麼的...

在網路上會這麼說,不代表在日常生活中也能這麼說~~~ 😂 慎之~~ 🎨

有得罪多包涵~~ 🎨 再怎樣說彼此年紀也大不了哪裡去吧~~~ 😂
Ares(亂) 2005/10/4 23:01
小朋友?...年輕人..真可惜我們都不年輕了

不過阿~光說一些不尊重人的話,不管是說的多的有道理,旁觀的人看到..只會覺得惹人厭 😉
idog(idog) 2005/10/4 23:32
謝謝喔TAKO 不過小朋友不是說年紀比我小的,而是用在幼稚的人身上,算是個人用語吧,你不用想的太嚴重了...

而任何人的任何思想,我不在乎,因為跟我無關 哈 🤢
既然敢為站大發言,自然想到另一角度的言論,我不會在意這些
怎麼說都是歸類為"自由" 🤢

只是如我所說,會越聊越無聊....
citi(citi) 2005/10/4 23:56
cary 寫到: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不知道這次開庭有沒有什麼進展 🤔:
還是雙方律師依然在「各自表述」
有版友前去聆聽的嗎?
shely(姥姥) 2005/10/5 00:01
看ㄌ半天霧裡看花 😮 還是請教律師來得快吧!
平時免費諮詢專線:
02-2579-6878
02-2579-6899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三段225號五樓之八

http://www.nkhr.taipei.gov.tw/chinese/news/news_0926.htm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fp-tab-web-t&ei=UTF-8&p=%E5%85%8D%E8%B2%BB%E5%BE%8B%E5%B8%AB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00:32
引言回覆:

閉上那黃金的狗嘴 好好的去進修吧
多讀點書,多長點知識,長大才不會吃虧 🤢


 idog ?!

 
idog(idog) 2005/10/5 00:39


文章主題: Re: 你慢慢掰吧



文字是一把雙刃刀,當你用它刺向別人,雙手則濺滿自己的鮮血...
🤢
citi(citi) 2005/10/5 00:49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01:56
idog 寫到:

文字是一把雙刃刀,當你用它刺向別人,雙手則濺滿自己的鮮血...
🤢


 有一種東東叫刀柄
 刀,只有一面刃 ...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02:05
idog 寫到:
是蠻無聊的,所以我說過我只是老人家犯老病阿...
訓戒年輕人,也是為他們好
誰能不長大呢?面對一下現實,凡事就事論事
不是很好.. 🤢



 你確定你比俺老 ?!
 還是俺去找更老的來 ?!

 
idog(idog) 2005/10/5 02:22
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雙刃刀是一種武器,也可稱之為....[劍]

很有趣吧 🤢

不管你多老,我都沒意見,但一個人的年齡
還可分為外在與心智..


【火星人】 寫到:
idog 寫到:

文字是一把雙刃刀,當你用它刺向別人,雙手則濺滿自己的鮮血...
🤢


 有一種東東叫刀柄
 刀,只有一面刃 ...

 

idog(idog) 2005/10/5 02:26
很少看到這句成語了,用的很好,真的
:) 一語道破 絕妙

citi 寫到: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idog(idog) 2005/10/5 02:27


我也很想知道,是否真有人去旁聽?


citi 寫到:
cary 寫到:

最近一場開庭時間 10/3 下午2:20 在台北地方法院28庭
如果有興趣想要知道無限可能創意公司是怎麼樣打官司的
歡迎來這裡觀賞...




不知道這次開庭有沒有什麼進展 🤔:
還是雙方律師依然在「各自表述」
有版友前去聆聽的嗎?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03:29
 第一、俺表達你笨到用手去握劍刃,成語亂用,還雙面刃勒,俺還雙面膠勒
    拿刀砍你不就得了,誰管你雙面還是無柄劍

 第二、不敢比老啦 !! 換比外在年齡與心智年齡啦:
    等到比不贏是不是要換比性交年齡 ?!
    哇哈哈哈ㄏ哈ㄏ哈哈哈ㄏ ㄏ哈哈哈哈


idog 寫到:
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雙刃刀是一種武器,也可稱之為....[劍]

很有趣吧 🤢

不管你多老,我都沒意見,但一個人的年齡
還可分為外在與心智..


【火星人】 寫到:
idog 寫到:

文字是一把雙刃刀,當你用它刺向別人,雙手則濺滿自己的鮮血...
🤢


 有一種東東叫刀柄
 刀,只有一面刃 ...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03:30
 
 果然跟屍仙一樣孤陋寡聞 ....


idog 寫到:
很少看到這句成語了,用的很好,真的
:) 一語道破 絕妙

citi 寫到: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5 06:13
idog 寫到:
如果你是十幾歲的小朋友,那會這樣也無奈阿..
不過看來沒大腦的還不只一個

你所說的事實.或著說你的瞎掰..哈

1. 所有模特兒都是以特約方式,以次計費,又沒事先告知會拿去販售也沒簽約,
  憑什麼可擅自決定該照片的用途!?
Q:(何謂合約,口頭上有約定既成合約,當然中國人白紙黑字習慣了,你也許不知道這個,所以合約成立.只是內容就給當事人他們去講吧,除非你說你看過..哈.那我們再聊)

2. cary 承認她有拿到 車馬費(也就是車資)、住宿費(旅館住宿一夜),
  但是對方原先出發前承諾要給的 "攝影費",卻是以經費不足為由,沒有兌現,
  況且,車馬費及住宿費還是當次參與的攝影者出資的,
  就這一點來說,肖像權已經沒有合法取得了;
Q:(她承認有拿錢,那她就站不住腳,如果沒合約,那這錢是?零用錢嗎?而外拍所有費用,也是站大負擔,那她又輸了一成,至於你說車馬費,攝影費,那只是一種說法,你可以將你認為的車馬費和攝影費分離,
可是有拿錢則事實,法律不是辯論賽,所以李敖大師也有打輸的官司,講的是事實)


3. 再者,攝影者又不是站長本人,也就是說,站長根本連該照片的版權都沒有,
  憑哪一點可以私下販售這些照片!?
Q:(如果站大並無販售事實,那她又輸一成了,再者,如果攝影者同意站大使用,那又如何?)

4. 站長在法庭上也自訴,這些照片是 "攝影交流" 之用,也就等於承認了,
  這些照片事先根本沒有 "商業用途的聲明及授權" ~
Q:(交流是一種溫和的說法,其實站大可以表明,著作權和既得利益之關係,不用說的那麼客氣)


你的推論:
1. 美眉是特約的,沒合約,也沒保障工作時數及薪資,所以不算該網站員工~
Q:(哪又如何?)

2. 活動採報名繳費制,攝影者都是自費參加,沒有薪資酬勞,也不是該網站員工~
Q:(那又如何?)

3.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等支出,其實是攝影者聯合付費的~
Q:(那又如何?)

4. 結果美眉沒有拿到攝影費,只拿到了車馬費及住宿費~
Q:(承認了?)

5. 沒有取得版權及肖像權的攝影成果照片,被站長私自拿去賣錢~
Q:(賣版權?肖像權?)

我想你要的回應應該是這樣吧? 就你說假設的 給予回應
如果我有去旁聽,聽到這樣的內容,我應該會想笑吧
所以..多讀書是好的

不想長大最大的原因,來自於責任...但你終究會長大
哈 🤢

我剛剛看到謝長廷 跟吳敦義 在立院的對話
吳:[ 你是邪教喔! ]
謝:[你人身攻擊]
吳:[你先說我心邪]
謝:[人邪所以看正的也是邪]
吳:[你人身攻擊]
謝:[你說我邪教]


什麼叫好氣又好笑呢? 同理可證!!
🤢


(註:黑字是我打的,紅字是機器狗回的~)

好了~ 事實立現~

看看他忍不住回應的內容,就秤出他的斤兩啦~
完全不懂著作權法的人,在跟我瞎掰合約、肖像權和版權~

哇~ 法律吔~~~
真讓我忍不住仰天長 "笑" 😂 😂 😂

厚厚~~~

可憐的機器狗~~~
idog(idog) 2005/10/5 08:08


的確不知怎麼接,果然很冷
比幼稚我沒興趣

j,你露餡了.... 🤢
等你有更精彩的回覆我再理你
TAKO(TAKO) 2005/10/5 13:49
idog我想你也不必為這些事再爭論下去了...
現在看到的結果是你理虧...
jennywang問得如何,你回應得如何...再不懂的都可看得出來~~ 😅

法庭是一回事,這邊的討論又是一回事....
判決不管哪一方輸了贏了,也將是未來的話題,現在怎麼說都只是轉圈圈吧...

也許你自己認為無所謂,但請你也別把你的麻吉的聲譽賠得更大....

回應別人之前請先想清楚自己的語氣...你回應過來過去脫離不了說別人語氣層次幼稚..也不就是幼稚的表現嗎.... 🎨
Ares(亂) 2005/10/5 14:29
TAKO 寫到:
idog我想你也不必為這些事再爭論下去了...
現在看到的結果是你理虧...



這個ㄧ堆看好戲的人都看的出來,只是看看會不會有更好玩的發展 😉
不過我比較想知道判決結果 😂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14:35
idog 寫到:
的確不知怎麼接,果然很冷
比幼稚我沒興趣



 是你自己愛東比西比
 然後比不下去就說「比幼稚我沒興趣」
 你當然沒興趣啦,因為幼稚就是你的罩門
 哇哈ㄏ哈ㄏ阿哈哈哈ㄏ哈哈ㄏ阿哈哈哈哈
 
idog(idog) 2005/10/5 16:13
火,可以請看熱閙的人統計你用了幾個[哈] 🤢
也許用[哈哈哈]可以讓篇幅大點,卻撐不開內涵
你只要不要比幼稚,都可以比..

TAKO 上面有個人說出重點,[判決結果]
其餘我說過那不是我的重點
再重申,別人怎麼想,不關我的事
而事情也百分之百,做惡的人要倒霉
其它呢,只是無聊配合著演演戲
😐

其餘你們認為,一個人的聲譽是建立在不相關的網友身上嗎?當然不是阿
我對會說[哈! 看他就不懂法律的]沒腦說法,一點興趣都沒有 🤢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17:43
idog 寫到:
火,可以請看熱閙的人統計你用了幾個[哈] 🤢
也許用[哈哈哈]可以讓篇幅大點,卻撐不開內涵
你只要不要比幼稚,都可以比..



哈哈哈是代表對方是白爛、小白
這是註解,大家都看得懂,你想太多了

啊你一直在比幼稚、轉話題
不哇哈ㄏ哈哈哈,還能怎樣 ?!
此時的哇哈哈,就代表你是白爛了
 
TAKO(TAKO) 2005/10/5 17:46


idog~ OK~~😃 那等結果出來大家再好好討論吧~~ 😂

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不想解決的問題~~ 🤢 (好像是這樣?忘了.. 😂 )

現在說再多也一樣是在原地轉圈圈~~~ 🤢 😂 😂
citi(citi) 2005/10/5 17:59
idog 寫到:


其餘你們認為,一個人的聲譽是建立在不相關的網友身上嗎?當然不是阿




開放原始碼的社群有一句經典的話,忘了是誰講的
不過說的很有意思~
那句話是這麼說~「集眾人之眼,臭蟲將無所遁形」
同樣的道理
小弟將之修改「集眾人之眼,剽竊將無所遁形」
沈xx的圖便是集眾人之眼
一張一張檢查出來的

你說,一個人的聲譽會不會建立在一群不相關的網友身上?!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5 18:03
 
 他的個人聲望,是建立在他自己的屁眼上
 舔屁自憐,大概就是指這種,哇哈哈ㄏ哈
 ^++++++++++++++++++++++^

 
joanna(joanna) 2005/10/5 23:15
TAKO 寫到:
idog我想你也不必為這些事再爭論下去了...
現在看到的結果是你理虧...
jennywang問得如何,你回應得如何...再不懂的都可看得出來~~ 😅

回應別人之前請先想清楚自己的語氣...你回應過來過去脫離不了說別人語氣層次幼稚..也不就是幼稚的表現嗎.... 🎨


+∞
😈 😈 😈
RONG(RONG) 2005/10/5 23:34
citi 寫到:


開放原始碼的社群有一句經典的話,忘了是誰講的
不過說的很有意思~
那句話是這麼說~「集眾人之眼,臭蟲將無所遁形」
同樣的道理
小弟將之修改「集眾人之眼,剽竊將無所遁形」
沈xx的圖便是集眾人之眼
一張一張檢查出來的

你說,一個人的聲譽會不會建立在一群不相關的網友身上?!


說的太讚了! 🤩 🤩 🤩

但拿臭蟲跟沈比,臭蟲就太可憐了
人家又不是像沈一樣是自願跑出來的 🤢 🤢 🤢 🤢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6 01:32
一個已經 "被對手打攤在地上,只剩嘴巴還口齒不清的說著:我還要打、我沒輸..."

......場地已經清場,觀眾也已經散場,需要為了他再延長加賽嗎!?

大家都看得出來,這裡通篇講的就是個 "理" 字,
所以,機器狗早就被 KO 了~
idog(idog) 2005/10/6 01:39


可憐 😐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6 01:49
 
 可悲 ...
 
syow(syow) 2005/10/7 13:54
題外話,奉勸喜歡玩(開分身,挺本尊)遊戲的人,語氣自然一點
預設立場可以有,但不要超過合理的範圍,不然會有反效果喔! 8)
這次穿幫被識破沒關係,再去申請一個帳號(icat,imouse...之類的)
有了這一次失敗的經驗,期待你下一次有更亮眼的演出 😉
idog(idog) 2005/10/7 17:40
🤣 多開一點有趣的版吧
我發現貴社區的人,蠻喜歡哈來哈去的 :
MA(羅捷) 2005/10/7 18:26
老一輩云 : 得饒人處且饒人 !
得理要饒人 ! 不得理又不饒人 ..... 謂之..... 無知 !
又言.... 強詞奪理 ! 有如過街老鼠 , 人人喊打......

讀書是用來提昇自我人格........ 而非用來做言語人身攻擊得工具 !
讀書是用來提昇自我知識 ....... 而非用來做譏笑 . 毀損自己聲譽 !
會讀書者... 未必懂得做人道理 ! 會強詞奪理者 ...... 更不懂得自己的可憐 !
idog...... 您不必回覆我的留言....... 我無意和你對話 !
Ares(亂) 2005/10/7 19:30
idog 寫到:
🤣 多開一點有趣的版吧
我發現貴社區的人,蠻喜歡哈來哈去的 :


這個主題無聊你可以取消這個主題的回覆阿 😉

下面就能取消囉~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7 19:49


這樣就讓機器狗把証據消滅,太便宜他了~

還好火星人回過的小白版都會備份,賴不掉~~~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7 20:03
cary 寫到:
idog 寫到: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錢? 你是說酬勞嗎? 沒有喔 你可能搞錯了
還有 我沒有跟他簽約 但是演員有跟片商簽約
如果你真的有意見的話 可以把簽約證據提出來 我還會挺高興你幫我這個忙
我都不知道我什麼時候簽下賣身契給他耶


需要我把這篇文章也印下來作為證據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人格權從人一出生就有 除非你要證明我不是人!?
恩 那你的長相值得多少價錢? 麻煩開個價給我參考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聽誰說的? 怎麼我自己不知道?

有沒有做錯事情 自己知道
叫人腳踏實地 就不要把"年輕人"這三個字拿出來壓人
把自己顧好比較重要


↑↑↑↑↑
真正行抺黑別人的事實,卻提不出証據~~~
idog(idog) 2005/10/7 20:44
原來如此 🤩



Ares 寫到:
idog 寫到:
🤣 多開一點有趣的版吧
我發現貴社區的人,蠻喜歡哈來哈去的 :


這個主題無聊你可以取消這個主題的回覆阿 😉

下面就能取消囉~

citi(citi) 2005/10/7 21:40
idog我知道你是誰了


真相永遠會自己說話
沒有人可以隻手遮天
只是你不知道在哪一天爆出來罷了
等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後
再回貼...
citi(citi) 2005/10/7 22:13


.
.

idog = upvd = bigbanana



請各位先看 idog 的 ip
再比對下面 「無限沒創意的 upvd」 和「冒牌律師 bigbanana」 兩人的ip

看樣子idog 就是沈xx(很噁心~剛吃飽飯~不想念出來 😈 )
至少是他們工作室的成員

沈xx因該是宋七力的得意門生
專搞分身..............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60.html
upvd 發表於: 2005-04-17 16:19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嗨~某某先生

您好,關於本出版社的留言版..
有位某某先生匿名對本站留言版題出的問題..基於出版社的立場,在無查證事實前,當然是不便在公司版上就此問題與您回應,只能告知您本社的法律顧問已在處理中,出版社要回答您什麼?還不太清處..對於您所提的侵權行為,本社除了委託法律顧問進行查證中,也希望您來社協助我們了解您所說的事情..

當然網管人員只會一直刪掉您的留言,他們也只是上班做事如此爾爾
就不要為難他們摟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75.html
upvd 發表於: 2005-04-17 19:43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也許我不該回應?

您好阿 閔先生(大長今.^^),

您有在我們的飆影競圖中有刊登您的大作呢,拜您與其它幾位才子佳人的大德,那本書賣的不錯喔,很感謝

我想你對本社誤會挺深的,本社絕對不是如您所言是什麼掛人頭的公司..政府立案正派經營,既然出來做投資做生意,當然會發生什麼狀況已司空見慣..也都要準備
只能跟您說,出版社該有的,本社都有... 對出版社而言,你們都是寶貴的人材,都是相當好的作者,沒有什麼嚇人的意思,把作者都嚇跑誰來幫本社寫作呢

當然私領域,出版社不便過問...也不會干涉,只希望你們都以和為貴
你們好,出版社就跟著好..

但公領域,出版社當然會善盡在這個位置的角色,保護尊重每個作者,也督導他們,及面對消費大眾,法律顧問只是請益處理事宜而已

以上簡短聲明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135.html
假律師 -----> 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25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看起來不像,各位真的是很興奮呵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13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48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你眼很尖喔,沒什麼看法 謝謝
看看而已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806-0-asc-1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15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火星人是何許人呢﹖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806-0-asc-1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5:12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請問.游閔州先生是著作權人嗎?


--------------------------------------------------------------------------------
Ares(亂) 2005/10/7 22:54
😈 .....我想看看idog怎麼解釋IP...
RONG(RONG) 2005/10/7 22:57
噗哈哈哈,怎麼口氣差那麼多 😂 😂 😂
TAKO(TAKO) 2005/10/7 23:24
😂 齁齁齁.... 😂
IP代表你的身份...想賴也賴不掉....
請別說那是用IP分享器.... 😂

之前還和他說那麼多...真的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8 00:28
所以說.....我的眼睛是很銳利的~

(((((((哇哈哈)))))))

當然,citi 你更是厲害啦~~~ 厚厚厚~
TAKO(TAKO) 2005/10/8 00:41
syow 寫到:
題外話,奉勸喜歡玩(開分身,挺本尊)遊戲的人,語氣自然一點
預設立場可以有,但不要超過合理的範圍,不然會有反效果喔! 8)
這次穿幫被識破沒關係,再去申請一個帳號(icat,imouse...之類的)
有了這一次失敗的經驗,期待你下一次有更亮眼的演出 😉


這個更絕... 😂

等晚點火哥逍遙回來後...一定會笑得滾來滾去.... 😂 😂 😂
citi(citi) 2005/10/8 01:56


idog 寫到:
可憐 😐





剛在yahoo!奇摩以「沈xx」為關鍵字
得到一個很有趣的畫面
原來在搜索引擎的定義下(想必查詢的人很多)
你的名字已經和某個「負面的詞彙」
畫上等號
不知道你看到之後
會有什麼感想
這是你想要的嗎?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很多話想說... 🤣






你是復興商工的畢業的
說來算是我的學長
因為鐵書的關係
才有比較多的機會去注意你及你的工作室
在翻閱你的「著作」地同時
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

當兵的時候
曾在憲兵202指揮部和簡x凡(中士副排,沒記錯的話)
有過短暫的合作過(不知道那個很賤的王參退伍了沒)
他說過一句很有意思的話
小弟至今還記得
「復興的要幫復興的」

當時我還只是個剛下部隊不滿一週的小菜鳥
而我下的部隊裡
因為發生老兵對新兵不當管教的事情,而被營部調查
事情滾的有點大
老兵們都人人自危,怕是一個大聲的說話
都會被解釋成不當管教
所以當我們這梯新兵下部隊的時候
隊上的氣份是很詭異的

但,在沒人脈、沒背景,只因為我是復興畢業
及當時人在202指揮部的簡x凡那句「復興的要幫復興的」話
讓我有機會從惡夢般的連隊調到202支援美工
就某種程度來說,我是心存感激的
因此在日後,只要是在我的能力範圍內
我也會秉著「復興的要幫復興的」那句話,互相幫忙...




只是在這件事上
我不知道要如何幫忙?




我相信在事情的一開始
大家只是想等你一個適當的道歉
沒有一個人會想把你當笑話看
事情之所以會向滾雪球般的原因
正是因為你「從來都不曾打算正面面對你的錯誤」
而且不斷的以「各種方式、小聰明、小手段,來企圖掩飾或圓飾你的錯誤」
這不但沒辦法解決問題
反而引起更多人的憤怒
或許以台灣目前的著作權法來說
你沒有罪
但~只要是從事美術相關的人
看過你的書及參與這裡的討論後
一定可以辨別得出來,那是最不尊重的「剽竊」

學設計的人
感覺能力一定比平常人敏銳
難道你就不曾感覺到
在你的四周
漂浮的眼神裡有帶著些許的嘲弄?
還是你只敢閉上眼睛
假裝這一切都只是夢、都不存在嗎?
請不要再用「嘻。笑。怒。罵」的方式
來掩飾你心中的不安(否則你不需要以分身的方式,不斷的在這裡出現)
因為你自己心裡一定很清楚,這。事。情。還。沒。結。束
請誠實的面對自己心裡的恐懼




你自己也是從事美術的工作
相信你一定很了解一件成功的作品背後
要參雜著多少的心力
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努力的成果
會因為商業利益的關係
被別人「不尊重的引用」
請。將。心。比。心

文末.....
在你的書中,你有提到你學畫的過程
可以感受的到
當年你學畫的那種熱誠
請再找回當年在復興畫圖的感動並勇敢面對你的錯誤
或許你現在糗了一點
但,未來的路會走的更坦蕩
相信,一個真誠的道歉之後,你的心會更輕鬆...

面對錯誤,永遠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
.
.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8 02:34
去找了一下,左上第二張封面........

http://home.kimo.com.tw/howard3387/page/page-a.htm

裡面那隻狗,會畫畫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為什麼線條和形態會這麼不自然...

因為,那八成是用原圖或照片襯在底下,"描" 出來的~~~

厚厚~ 審猴子工作室,好強的繪圖功力喔~

最後幾頁,還有好幾張,一看就知道是瓊如畫風的人物封面......

http://home.kimo.com.tw/howard3387/page/page-m.htm

用得很愉快厚~ 還告人咧~ 不知羞恥怎麼寫~~~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8 02:50
citi 寫到:
..

idog = upvd = bigbanana

請各位先看 idog 的 ip
再比對下面 「無限沒創意的 upvd」 和「冒牌律師 bigbanana」 兩人的ip

看樣子idog 就是沈xx(很噁心~剛吃飽飯~不想念出來 😈 )
至少是他們工作室的成員

沈xx因該是宋七力的得意門生
專搞分身..............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60.html
upvd 發表於: 2005-04-17 16:19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嗨~某某先生

您好,關於本出版社的留言版..
有位某某先生匿名對本站留言版題出的問題..基於出版社的立場,在無查證事實前,當然是不便在公司版上就此問題與您回應,只能告知您本社的法律顧問已在處理中,出版社要回答您什麼?還不太清處..對於您所提的侵權行為,本社除了委託法律顧問進行查證中,也希望您來社協助我們了解您所說的事情..

當然網管人員只會一直刪掉您的留言,他們也只是上班做事如此爾爾
就不要為難他們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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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75.html
upvd 發表於: 2005-04-17 19:43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也許我不該回應?

您好阿 閔先生(大長今.^^),

您有在我們的飆影競圖中有刊登您的大作呢,拜您與其它幾位才子佳人的大德,那本書賣的不錯喔,很感謝

我想你對本社誤會挺深的,本社絕對不是如您所言是什麼掛人頭的公司..政府立案正派經營,既然出來做投資做生意,當然會發生什麼狀況已司空見慣..也都要準備
只能跟您說,出版社該有的,本社都有... 對出版社而言,你們都是寶貴的人材,都是相當好的作者,沒有什麼嚇人的意思,把作者都嚇跑誰來幫本社寫作呢

當然私領域,出版社不便過問...也不會干涉,只希望你們都以和為貴
你們好,出版社就跟著好..

但公領域,出版社當然會善盡在這個位置的角色,保護尊重每個作者,也督導他們,及面對消費大眾,法律顧問只是請益處理事宜而已

以上簡短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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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135.html
假律師 -----> 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25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看起來不像,各位真的是很興奮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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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757-0-asc-13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48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你眼很尖喔,沒什麼看法 謝謝
看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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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806-0-asc-1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4:15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火星人是何許人呢﹖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806-0-asc-15.htmlbigbanana 發表於: 2005-04-19 15:12 (IP: 218.35.41.63) 文章主題:

請問.游閔州先生是著作權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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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 "他" 的實証!!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fp-tab-web-t&ei=UTF-8&p=%E6%B2%88%E5%BF%97%E8%B1%AA

http://202.43.196.230/search/cache?ei=UTF-8&p=%E6%B2%88%E5%BF%97%E8%B1%AA&u=www.upvd.com.tw/howardstudio/studio/page-3.html&w=%22%E6%B2%88+%E5%BF%97+%E8%B1%AA%22&d=XRVINWFULehH&icp=1&.intl=tw

YAHOO 的庫存頁面証實,沈志豪工作室 原來的網址(現在廢了),就是.... upvd
http:// www. upvd.com.tw/howardstudio/studio/page-3.html

無限可能創意團隊 目前的網址也是....upvd
http:// www.upvd.com.tw/

idog = upvd = bigbanana
GOGO(GOGO) 2005/10/8 05:56
話說這口狗子,所謂孝順狗的人,這些事來沒什麼長進,反而滑頭起來,該怎麼治治好,有趣啦 😂 😂 😜
TAKO(TAKO) 2005/10/8 07:48
點網頁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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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積極與各領域之同業異業之資訊創意產業策略整合,農學社,誠品集團,典匠資訊,104外包網,IPHOTO攝影網,精技電腦,等不及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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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麻吉啊 🐷 ..一開始就說對了..一半.... 😂 😂 😂
RONG(RONG) 2005/10/8 11:25


唉呀,太早戳破
本來可以看沈有什麼癈言(看人家都不敢回了)

citi桑的話很感性
既然大伙都知道你不時上來關照這裡
就回應一下吧,不然太沒血沒淚了
Ares(亂) 2005/10/8 11:30
哇哈哈,看到他講的一堆腳踏實地,結果自己根本都站不穩了還腳踏實地咧... 😈

我想知道官司結果是想看到iphoto打輸官司,不過就算iphoto官司贏了我也不會認為iphoto就是沒做錯事,法律也是人訂的,本來就有一堆不合理的法規,就像廢鐵豪這樣鑽漏洞,即時沒犯法我還是看不起他,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非常看不起, 😈
idog不出現了,真無聊..
那早知道不教他取消回覆了,可以讓他找理由說沒收到回覆信 😩
citi(citi) 2005/10/8 11:43
jennywang 寫到:


果然是 "他" 的實証!!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fp-tab-web-t&ei=UTF-8&p=%E6%B2%88%E5%BF%97%E8%B1%AA

http://202.43.196.230/search/cache?ei=UTF-8&p=%E6%B2%88%E5%BF%97%E8%B1%AA&u=www.upvd.com.tw/howardstudio/studio/page-3.html&w=%22%E6%B2%88+%E5%BF%97+%E8%B1%AA%22&d=XRVINWFULehH&icp=1&.intl=tw

YAHOO 的庫存頁面証實,沈志豪工作室 原來的網址(現在廢了),就是.... upvd
http:// www. upvd.com.tw/howardstudio/studio/page-3.html

無限可能創意團隊 目前的網址也是....upvd
http:// www.upvd.com.tw/

idog = upvd = bigbanana




剛去 twnic.net(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查詢 upvd.com.tw的whois
upvd.com.tw這個網址的所有人名字叫SHEN CHIH-HAO
Kevinant(Kevinant) 2005/10/8 11:52
Ares,請你上MSN好媽?好久都沒說話了......
......我原本之前想要用正常法律程序看這問題...但是剛剛到找Google"沈XX"...結果看到一堆..........
結果我現在都.....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8 15:47


大家如果上 IPHOTO攝影網 仔細看,他們在徵求模特兒的網頁,
上面所要求的和權利義務,其實早就已經違法了~
-------------------------------------------------------------------------
愛拍照人像攝影網
http://www.i-photo.com.tw/frameset.htm
http://www.i-photo.com.tw/m

徵求模特兒
年齡:16 歲以上
外型:上鏡頭即可
報名程序
1. 填寫報名表
2. E-mail 3-4張照片(半、全身)
3. 初審
4. 試鏡
5. 複審
6. 專輯拍攝(照片刊登網站上宣傳與交流)

福利 :
1. 贈送精美專輯相片光碟作紀念。
2. 爾後擔任外拍活動之模特兒另有酬勞給付。

備註:
1. 試鏡與專輯拍攝完全免費。
2. 試鏡約 20 分鐘,專輯拍照約 2 小時。
3. 化妝自理及自備服裝 3 套。
4. Model與本站屬特約式,沒有合約束縛,
但著作權與肖像權屬本站所有 。

-------------------------------------------------------------------------
請大家仔細看,為什麼用特約!? 為什麼不簽合約!?

除了不用付薪水及酬勞不固定之外,最主要的是因為.......

18歲以下都還算未成年!!
若是要與未成年者簽約,必須要有父母在場或簽同意書才算合法,否則該合約即視同無效!

既然沒有簽約,未成年者也不能簽約,口頭約定當然也不能算數,
那麼,"著作權與肖像權屬本站所有" 這一條網站規定,
對18歲以下的未成年模特兒,就等於是完全無效的~

若是要未成年者參加外拍,而在外留宿過夜,且未經家長同意許可的話,
恐怕哪天,不只是吃上侵權官司而已,
對方父母說不定還可加告一條 "誘拐未成年少女離家" .....之類的官司哦~~~

厚厚厚~~~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8 18:56
TAKO 寫到:
syow 寫到:
題外話,奉勸喜歡玩(開分身,挺本尊)遊戲的人,語氣自然一點
預設立場可以有,但不要超過合理的範圍,不然會有反效果喔! 8)
這次穿幫被識破沒關係,再去申請一個帳號(icat,imouse...之類的)
有了這一次失敗的經驗,期待你下一次有更亮眼的演出 😉


這個更絕... 😂

等晚點火哥逍遙回來後...一定會笑得滾來滾去.... 😂 😂 😂



 哈,沒有滾來滾去啦,倒是笑到嘴巴脫臼
 還得要拿出油壓起重機才裝得回去 .....

 太好笑啦 !!!!!!!!!!!!!!!!!!
 老是有人愛搞多 ID 的劣招
 然後又以為不會有人知道
 
jokita() 2005/10/8 23:14
哈哈哈~!又給人踢爆啦!

沒內函的垃圾...
你的破鐵書我都退光光啦~!
不懂啊~!?
我把我店內關於沈猴子的書全退光光啦~!
爛貨一個!
連渣都不如!
呸~!
Ares(亂) 2005/10/8 23:43
幹的好 😈
snowvega(snowvega) 2005/10/9 02:28
😂 這種好康不推上來給大家笑笑實在太可惜啦~
MA(羅捷) 2005/10/9 15:14


頂一下 ~
讓大家知道他有多惡劣 .......
TAKO(TAKO) 2005/10/9 18:33
我頂~~~ 😈
被爆之後...要再出來是很不容易的啊~~~ 🐷 😂 ||||(所以更要大力的頂~~ 😈 )
citi(citi) 2005/10/9 20:03
jennywang 寫到:
去找了一下,左上第二張封面........

http://home.kimo.com.tw/howard3387/page/page-a.htm

裡面那隻狗,會畫畫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為什麼線條和形態會這麼不自然...

因為,那八成是用原圖或照片襯在底下,"描" 出來的~~~

厚厚~ 審猴子工作室,好強的繪圖功力喔~

最後幾頁,還有好幾張,一看就知道是瓊如畫風的人物封面......

http://home.kimo.com.tw/howard3387/page/page-m.htm

用得很愉快厚~ 還告人咧~ 不知羞恥怎麼寫~~~



真有意思
陳俊生英文單字快速記憶
一個喜歡變裝
一個喜歡玩分身
兩個人還真是哥兩好
syow(syow) 2005/10/11 11:38
個人建議你不必再閉關研究怎麼用另一個IP發言,要回覆大可以用原來的帳號
這裡的每一篇文之所以要鞭你不是因為你的IP,暱稱,肖像,而是你的論點
前面的回文除了(合理的)情緒用語之外,其它的都是在跟你說[理].
就算是你換了名稱,換了身分識別,但卻還是說著滿口爛話,照樣還是會被修理
為什麼?
因為無理嗎?
錯!







































因為無恥!!

有種你給我回這篇文看看.
GOGO(GOGO) 2005/10/11 14:12
這款人渣還是早點投胎算了,連吭個聲也不敢了,真可憐 😐
RONG(RONG) 2005/10/11 19:21


好好好
大家不抓IP了
再申請一個上來談談吧,孩子 😂
(還是你想用原先申請的小豪子?)
citi(citi) 2005/10/15 17:22
google的搜索引擎因為太過好用
以至於常常有人把google當動詞使用


關於沈xx工具書這件事
如果沒有處理好的話
不知道將來會不會也變成某些事情的代名詞

例如
當動詞用:你的作品很沈xx耶---->(專指抄襲)



頂一下
jokita() 2005/10/15 22:03
citi 寫到:

例如
當動詞用:你的作品很沈xx耶---->(專指抄襲)
頂一下


這樣很讚啊!
這樣他的小孩就知道他爸爸幹的豐功偉業啦!
讚!
Ares(亂) 2005/10/19 09:26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51019&Sec_ID=5&Art_ID=2139530


難怪不敢出現.... 😈
snowvega(snowvega) 2005/10/19 09:35
水果日報!!今日!!

法律系美少女 告贏肖像官司
試鏡照遭轉用出版 未獲授權


【張欽╱台北報導】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學生賴思吟,不滿「愛拍照人像網站」站長賴政廷未經同意,將先前拍攝她的模特兒照片提供「無限可能創意」公司,轉而在《鐵的工具書PHOTO IMPACT10》一書及附贈光碟內使用,侵犯她的肖像權,因此告上法院,向賴求償二十五萬元,並要求對方撤掉她的照片。

侵權紛爭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賴未經賴女同意,擅自把她的照片提供給無限可能出版使用,認定賴女肖像權被侵害,判決賴女勝訴,賴政廷要賠償她八萬元,無限可能必須把書中及光碟的肖像除去。賴女得知判決結果說:「判決很公正,我要的不是錢,是肖像權的保障。」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去年一月出版的《鐵的工具書》系列,曾獲行政院新聞局推薦,其中《鐵的工具書PHOTOSHOP」還獲金鼎獎提名。賴女表示,去年七月賴政廷以交流為由找她當攝影活動的模特兒,酬勞三千元,未料十一月《鐵的工具書PHOTO IMPACT10》出版後,表姊告知她的相片在書中及光碟內出現,「我很訝異,立刻寄存正信函要求賴政廷及出版商處理,但未獲回應。」

出版公司研擬上訴
人在台中的賴政廷表示:「原本讓賴女成名的美意,卻被誤解為侵犯肖像權,很倒楣。」無限可能負責人江鐘銘則氣憤說:「是經賴政廷授權才出版,不清楚他和賴女的授權關係,我們也是受害者。」江強調,官司很荒謬,但尊重司法判決,會與律師研究後決定是否上訴,若法院確定判須除去賴女照片,將全面回收處理。

網站主稱推廣成名
賴女主張,無限可能使用她二十八幅大小照片,這些都是賴政廷未經同意,擅自提供給無限可能出版使用。賴政廷則反駁,賴女參加模特兒試鏡時,已告知照片著作權及肖像權的使用方式,且都支付模特兒費用,擁有肖像著作權,提供無限可能是推廣賴女名聲並無償使用。
無限可能則認為賴女有拿酬勞,又經賴政廷的授權,且照片都供作教學範例使用,並無損害賴女肖像權。
法官審理後認為,賴政廷即使有著作權也要經賴女授權才能使用;無限可能既然無權使用,自應撤掉賴女在書中的照片,並判賴政廷要賠八萬元給賴女。
snowvega(snowvega) 2005/10/19 09:39


🤢 跟想的一樣,無限創意說成自己是受害者了!可憐啊~不過還是要趕快下架歐!
Ares(亂) 2005/10/19 09:49
汪汪汪!!!汪汪汪!!!(幫i god叫幾聲)

無限是受害者?那還幫iphoto唱調,一敗訴就見風轉舵,這就是沈的人品 😈

真的是臉皮比裝甲車還厚...
snowvega(snowvega) 2005/10/19 09:54
Cary不知道收不收Fans~我真是敬佩她
無論後續上訴是怎樣的結果,這真是令人感到佩服她勇氣的事情~
TAKO(TAKO) 2005/10/19 10:40
如火哥所說~~~

慢慢等...總有一天會等到他~~~~ 😈

正義是遲來的~~~ 🤢

但我可以更大膽說...這是被連擊的前夕~~~

事件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會有三,就如同昨天剛看完江口洋介的逃亡者"全面通緝"一般~~~ 😈

這已經不是古代啦..現在沒有永遠的秘密... 🤢

新聞更大的都被爆了,一個小小的沈某是能撐多久,我們等著看吧~~~~ 😈
anv006(嘎~) 2005/10/19 10:58
爽的啦~~~~~
jennywang(jennywang) 2005/10/19 11:04
Cary 原來是法律系高材生,果然了不起~ 🤩

I Poto 和 無限抄襲 的廢鐵 這下可真是踢到超級鐵板了~~~ 😈
user101(P仔) 2005/10/19 11:09


前面講了一堆屁話的i dog

結果出來就不敢吠啦。。。

恭喜cary哩~正義勝利!
alienmars(【火星人】) 2005/10/19 11:48
 
 東吳的喔,俺學妹喔,好樣的
 下次換玩那個啥廢不廢鐵、無限可不可能的
 ^+++++++++++++++++++++++^
 
TAKO(TAKO) 2005/10/19 12:30
再PO一段別的~~~ 🤢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51019&ShowCat=&Header=&art_id=2139536
user287(彌生) 2005/10/19 21:50
真是過癮呀>__<
snowvega(snowvega) 2005/10/20 22:38
別沉下去唄~來!乖~浮起來好好給大家瞻仰一下~
kuki(大溪地瓜餅) 2005/10/21 01:12
讚啦!!! 😜
virgin(virgin) 2005/10/21 14:27


久久沒上來看這篇(不知怎地訂閱被取消)
想不到沈猴子在這鬧了那麼久
多虧明眼人把牠揪出來,真過癮~!
也恭喜Cary小姐勝了官司,這對我們創作圈來說別有一番意義
(可能對沈猴子沒什麼意義吧,圈子不同)
果然天助自助者呀!

奉勸沈猴子,我知道你會來看,這圈子很小,你一錯再錯
小心到最後混不下去
這次只算是小鐵板,被告不是你本身
哪天出現第二個瓊如,而且是全副武裝的瓊如 v2.0
大家就繼續看笑話吧

無恥之恥,無恥也 😈
snowvega(snowvega) 2005/12/15 14:24
趁機頂一下,ㄏㄏㄏㄏ~
snowvega(snowvega) 2005/12/15 16:09
➡️
snowvega(snowvega) 2005/12/15 16:14
➡️
chinn(瓊如) 2006/1/9 21:07
今天路過台北捷運誠品店,進去晃了一下
就看到〔PHOTOIMPACT10 鐵的工具書〕封面貼上大大的特價299哦~

((不知道裡面是不是有關於Cary小姐的圖片都被塗掉?!))
KIMS(KIMS) 2006/5/5 13:25


我是討論區的菜鳥
我是從事電腦教材的開發商
目前也對於被抄襲的問體也很感冒
無意中上網紓解壓力
發現原來也有同樣困擾的人
他們目前改投入國小電腦教材及多媒體 "開發"
網址如下:
http://sch.upvd.com.tw/
目前在學校很紅
我們則是投入這個行業多年的老廠商
當然以教育精神我們是不忌諱同行相互觀摩學習
但觀摩與抄襲的定義大家都很清楚
說:
一台車都是四個輪子,他們要賣新車然道只能做三輪車嗎?
我想網路討論區不是我們亂放謠言的地方!
我們也提供我們的網址大家參考
書----有被受害的人及有興趣可來信索取(如果受害的人太多時我們可要限量)
做一個客觀性的比較
對多媒體
因為我們已開發很多了
大家用時間來觀察他們做的四輪車子
需要用成本區開發嗎?
還是台灣已沒有王法了!
公道自在人心!
各位也不要氣憤
代表個人我不計較以前
但是有必要時我會登高一呼
反制才是力量
我也希望他們看到
我們不是軟蝦子
資料
實證
我們只缺共同受害者
及正義
在次聲明
我很不想再追究以往
也不是透過此區去放不實謠言
就讓大家公論與檢驗吧!

KIMS
http://www.eduweb.com.tw
e-mail:edu@eduweb.com.tw
TAKO(TAKO) 2006/5/5 14:42
😜 看來牠們又有大事發生了... 😂

文章置頂~~~ 😈 ❤️ ❤️

KIMS兄,這也是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讓大家看到~~~ 😃
167(167) 2006/5/6 03:21
.................好堅強的公司
snowvega(snowvega) 2006/5/10 03:08
殘念...... 😮
hueiyuan(小湯圓) 2006/5/10 10:20
看完真是太精彩了
這個一定要頂
Type(Type) 2006/5/20 14:55
解除本版版主設定之置頂。

此類具有爭議性文章,請版主請小心判斷;
會員或版主欲使改變此篇文章之排序狀態,
請用「正常」方式予以套用之。

供您參考,謝謝。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5/25 21:06


😅 😅 😅 ......
..........................................
不..我真的沒有要頂的意思...

只是..那個...嗯...
哈~~~哈~~~~哈~~~~好好笑!!
特別是火星人和隱身的小豪子那個柄艮劍的對話...真的好好笑喔!!
😅 😅 😅

5月21和同窗好友交流了一下現在的進展
過程中那本painter彩繪$%#的書掉下來
我本想先說那個沈00的書有...
我那2位好友則微笑著說:我們已經知道了
然後我們就又放到書櫃下墊其它的書
(因為有養兔子.那書櫃又沒門所以要有本書拿去墊高...)

一開始還算中立的我們
卻看盡當事人的後續反應實在...很..沒..咳~~
事情至今也一段時間了
他又闢了一個最好賺的”兒童”市場
...希望他是真的想重新再出發 好好的做出一翻成績

😅 😅 😅
mg(哈哈哈) 2007/1/13 00:38
這世界還是有公理的 🤩
TAKO(TAKO) 2007/1/13 11:16
人工頂~~ 😂 ❤️
aa19781013(頑皮鬼) 2007/1/13 11:39
天啊~~~~文章多到眼睛都花了,我實在是看不完,不過這樣的判決真的很替大家高興,但是對方還要上訴,很辛苦

坦白說任何公司並不會以一般人想的那樣,接受將商品下架或登報道歉之類的,因為我們的知名度並不像是明星天王或知名企業家,所以價值有限,聰明理性的人會思考,如何跟這家公司商量雙贏的作法,例如~~~~~出版幾本書抽多少錢,或照片被下載幾次抽多少錢之類的,畢竟站在商業層面公司在乎的只有錢,並不太擔心小老百姓的報怨會對公司造成什麼影響,因為一個人受害要面對該公司上百位員工跟自認清高的懷疑論者組成堅強的反對勢力,很容易被激烈又無知的言語跟態度所傷害,所以理性面對,請議員或免費的法律諮詢(地方法院都有)幫忙,商量出對策,想好你要的條件(要舉證條件的合理性),這才是對受害者最好的處理方式~~~~~~~

因為我也經過在外商的連鎖商店受傷,在店裡在網路上被無知又自以為是的員工扭曲事實及傷害,最後因為成功的策略及多次的談判得到雙贏的和解,這才是最好的結局~~~~~祝你成功喔
KIMS(KIMS) 2007/4/12 17:24
---------------------------------------------------
「抄襲」為狹義之著作權法所使用的
"認定抄襲之要件有二:1、接觸,2、實質相似"
---------------------------------------------------
各位看官!
到目前他們還是毫無顧忌
怨嘆是無法有效解決的!
有時要讓法律來公正吧!
也請他們的律師注意上訴兩點!
幫他們打官司要多要點錢!
不好賺!
因為證據太多!
fairyblood(魁夜) 2009/4/18 19:17


http://www.upvd.com.tw/

首頁-->暢銷排行TOP1

書名: PHOTOSHOP CS 鐵的工具書
本商品上架日期:2008-03-19.

鐵定超屌內容,入圍金鼎獎!最值得推薦的工具書系。

---

我的天阿
我也太晚知道了吧... 😱
還好現在知道了
以後買書都要小心

(頂起來讓其他新人知道)
TAKO(TAKO) 2009/4/18 21:34
挖哩咧超屌啥尛金頂獎咧.... 😂 (我沒有罵人喔..至少讀音沒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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