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瓊如先別緊張....
1.首先打開存証信函看看上頭是否蓋有郵局郵戳.......
2.存証信函算是一種立場表述
3.關於誹謗,要怎麼去判斷對方是誹謗?如果講的是事實,那就不能說是誹謗吧....瓊如在小哈這兒,發表過多少文,裡面有多少不實成份,老實說,我看不出來...但沈先生及其相關人士在這兒的聲明文裡,就出現許多矛盾點了...
a.沈先生聲明稿中:"在這套書中,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參考不同畫家的作品"
無限可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中:"本社與律師栛同該書作者了解,該書作者向本社說明,<巴啦巴啦...恕刪>,並無抄襲侵權之事實..."
所以A+B=C,並不是抄襲?未註明參考項目出處,也不是侵權?若以沈先生及其公司的思考邏輯,那請問他要告瓊如什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b.沈先生聲明稿:"所有的繪圖過程都是從新繪製過的"
但事實上,到書局把書再翻一遍....上頭的教學程序圖仍舊是仿製(就是大家貼出來的那幾張)....
這証明了什麼....?要告瓊如誹謗?那得先說服法官"瓊如說說謊",而沈先生"句句實言",但看看↑(上述的),哈....
(今天瓊如只是在敍述一件事情而已,並沒有用手指著沈先生的臉,對其說些惡意難聽的語言,至於陳述的內容真假,還是由法官判斷)
C.存証信函的最後一句:"俾免徒增訟累",是的,打官司是件很累人的事,不是訟訴狀子狀子遞上去就開始開庭審理,以沈先生的身份背景應該還沒大到法官會為其抽件先審...所以整件案子打下來要多少?是贏是輸?都是未知數....
相對地,沈先生也很明白這點,所以才會老神在在地,書繼續賣,存証信函繼續寫....參考當然要繼續參考......
其實我也不期望沈先生會出面道歉,因為要是我,我也沒那勇氣,因為要面對的不只是這些見不到面的網路人物,而現實生活中還有許多叔叔伯伯同事下屬要面對,承認錯誤的確是需要很大的勇氣....
但我真的希望沈先生的書能下架,因為它真的不是本好書....圖非原作,教學內容也以仿製代過...
身為一名Painter愛用者,我必須說我不喜歡painter遭人這樣曲解誤用....所以請你不要再羞辱這些軟體....
身為一名國民(目前政治場子混亂,不知應註明哪國國民好),我必須說我不喜歡法律被人這般利用,所以請你不要再這樣蹧踏法律....
沈先生不道歉,我們無能為力,沈先生的書不下架,我們無能為力,那只好從有能力的做起,從今天起,只要每到書局看到有人拿起沈先生的"創作"時,絕對大力勸阻,一一告知為人詬病的內容,有空就跟書店老闆攀關係,順便告知老闆哪些書不要進。
沈先生要做什麼,我們都無能為力,但什麼樣的書對讀者是無益的,什麼樣的行為對社會是無益的,大家心裡都明白....
以後沈先生若自食什麼惡果,就請沈先生勇敢地大口吞下去吧.....因為我仍相信天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