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吳垠慧/台北報導】
跟隨時代腳步的演變,藝術品也能透過網路買賣。然而,藝術品是否和其他商品一樣也能在網路商場大放異彩,還有待時間檢驗。「主要是因為藝術品的欣賞需要現場直觀,另外,提供網購的藝術品是否新奇到足以吸引網路主要消費族群,加上網購的運輸等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都是有志從事藝術網購業者的考驗。」《藝術新聞》總編輯鄭乃銘表示。
鄭乃銘指出,早在一九九○年代末期,有部分台灣畫廊業者就嘗試將旗下藝術品刊載在網路上,拓展出新的買賣平台。但當時網路技術與環境不若現在純熟,短暫幾個月之後網路就關閉。
而推動藝術網購最大的問題在於,藝術不同於一般商品,通常單價高昂,尤其名家作品更是如此。高單價的商品依照一般的消費慣性,人們還是希望能親眼見到實體,這也是長久以來藝術品消費的特殊性。像「飛馳中藝術拍賣網」的買賣規則中明訂,消費者下標之後,還是必須得到公司確認作品是否完好,確認之後才會進行簽約。
國外不乏藝術品交易網站,如Artnet、Original art online等,都提供藝術品的網路直接買賣,行之有年。鄭乃銘認為,國外幅員廣闊,網路有商機,台灣則是地小稠密,透過畫廊買賣的慣性能否轉移到網路拓展,還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