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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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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2016-10-1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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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官網: https://www.tycam.tw/

為宏揚漢字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年齡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八)新住民組(中國籍請報名其他組別)


比賽程序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乙件(請參閱十、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不予參賽),
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6年1月21日(週六)於中原大學體育館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初選收件辦法

(一)收件時間:自105年10月31日(週一)至11月23日(週三)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長青組:
其他組別一律採線上報名,未線上報名者不予受理。

線上報名:可於收件時間截止前至本比賽報名網站( https://www.tycam.tw),上網完成線上報名,
並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報名表並妥善黏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角,
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 21 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
信封註明「第11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紙本報名:填寫紙本報名表黏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角,並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至
「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1 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
信封註明「第11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聯絡洽詢:(03)3322592轉8520,信箱:yichun@mail.tyccc.gov.tw,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陳小姐。

(四)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

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各項時程

簡章發布
105年9月
公布於本局網站,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

初選收件
105年10月31日(週一)至11月23日(週三)
參賽者以線上報名後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初選評審
105年12月23日(週五)
預定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舉行

初選成績公佈
105年12月30日(週五)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決賽日期
106年1月21日(週六)
8時30分-9時30分報到10時正式比賽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決賽評審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推廣活動
同決賽日
12時30分至13時30分
現場舉辦「漢字之美書法推廣活動」

頒獎典禮
同決賽日14時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得獎公佈
同決賽日14時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發佈訊息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參賽須知

(一)初選:

初選作品請以宣紙書寫(尺寸如下),不須裝裱,並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且不予退件。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四尺宣紙對開(約135×35公分)。
國中組、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新住民組:四尺宣紙四開(約69×35公分)。
限直幅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每人限參加一組,限每人一件作品,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含摹寫),已獲決賽資格者,經查獲或評審比對不實者,取消參賽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參賽者請線上報名(僅長青組可紙本報名),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報名表並妥善黏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角,
以掛號信件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失。

(二)決賽:

作品經初選後,入選名單將於105年12月30日(週五)公佈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並以專函通知,
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作品請落款鈐印,國中小、新住民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鈐印相關用具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須加書「條幅」乙件。
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
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委員決議酌量增減。
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三)參與本比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評審:初選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相關比賽未盡事宜,依籌備委員會決議辦理。


獎勵辦法

**國小中低年級組
特優三人獎金6,000元
優選十五人獎金1,000元
佳作若干名

**國小高年級組
特優三人獎金6,000元
十五人獎金1,000元
佳作若干名

**國 中 組
特優三人獎金7,000元
優選十五人獎金2,000元
佳作若干名

**高 中 組
特優三人獎金8,000元
優選五人獎金2,000元
佳作若干名

**大 專 組
特優三人獎金12,000元
優選五人獎金2,000元
佳作若干名

**新住民組
特優三人獎金7,000元
優選十五人獎金2,000元
佳作若干名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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