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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味登 第一屆手機微電影暨攝影大賽 -平面攝影組 2016-08-10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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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味登 第一屆手機微電影暨攝影大賽 -平面攝影組官網: http://movie.mwd.com.tw/about.html
以「My Warm Day」作為發想,不限任何表現型式,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My Warm Day」為主題的故事發展,
呈現 My Warm Day麥味登 給你的任何感動。具體的表現出麥味登與您生活相關的微電影或是平面攝影作品。
參賽作品規範格式及呈現以手機或製作能於手機上觀看的影像。拍攝器材,彩色/黑白不拘,拍攝環境亦不拘限於麥味登門市內。
平面攝影作品的原始檔有效畫素最低須為500萬畫素(含)以上,上傳參賽之作品以JPEG格式為限。
不論是個人或團隊報名的作品,各自不得超過3件作品案。而每案在完成報名手續及上傳成功者,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參賽小禮物乙份。
各案作品不論是個人或團隊報名,均採單一代表人制,即團體或個人的得獎作品案,其獎金與獎狀相同,由代表人簽收領取。
送件內容採「線上報名」與「郵寄報名」兩種,不論採用何種型式,最終截止時間均為2016年10月31日24:00。
線上報名:請進入本站「我要報名」的連結,依序填妥各項文件, 進行線上報名。作品需於2016年10月31日24:00前完成上傳。
郵寄報名:應填妥各項報名文件之書面資料,提供影片資料光碟一式兩份,以2016年10月31日24:00前的郵戳為憑,
期限內寄出至:33055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61號 微電影競賽小組 收。
不論「網路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均由本站提供各項表單,請一一填寫報名相關資料、200字左右作品說明、
著作財產權相關文件、作品附件檔案等,一併回傳後,報名成功者,主辦單位會以E-mail回覆通知。
評審事宜評審時間:2016年10年31日截止收件後,11月5日起,開始評審作業。
評分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與構圖40%、攝影技巧20%。評審方式:
人氣票選:凡經評審團初審通過的作品,會公告在活動官網上,供民眾票選人氣作品。
專家評審:邀請影像專家擔任評審作業。
著作權相關事項作品著作權:
肖像:攝影照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避免侵害他人肖像權。
文字:照片內與作品主題描述之文案,如非原創,應獲原作者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須簽署著作權同意書授權揚秦國際企業-麥味登使用,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利用,並承諾對揚秦國際企業-麥味登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肖像權之情事,如有仿冒或抄襲、冒名頂替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者,
如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亦將追回得獎獎金、獎座及獎狀,並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活動時程報名收件:2016年07月01日-2016年10月31日24:00止
初審入圍公告:2016年11月05日
評審評選時間:2016年11月05日-2016年11月30日
線上人氣票選:2016年11月05日-2016年11月30日24:00止
複審入圍及網路人氣獎公告:2016年12月05日
頒奬典禮:2016年12月17日(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平面攝影獎項說明麥味登•金杯獎:1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3萬元
麥味登•銀杯獎:1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2萬元
麥味登•銅杯獎:1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1萬元
佳 作:5名,每名獎狀乙紙,獎金 5,000元
網路人氣獎:1名,獎狀乙紙,麥味登餐券3,000元
趣味主題獎:2名,獎狀乙紙,麥味登餐券3,000元
創意故事獎:2名,獎狀乙紙,麥味登餐券3,000元
附註說明經公告得獎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資格。
郵寄報名者,應自行備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若參賽者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另繳納10%稅額。
若不願意配合,視同自動放棄權限,不具得獎資格。
本徵件活動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更改之權利,活動若有需變更的項目、條款、辦法,皆透過活動網站或麥味登官網公告。
若參賽者無法接受活動變更後結果,則視同參賽者放棄參選資格。
入圍者在名單公佈後二週內,需上傳或郵寄參賽授權同意書、肖像權同意書至麥味登微電影競賽小組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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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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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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