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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社會參與」Logo徵選 首獎2萬元 98年3月20日收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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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社會參與」Logo徵選 首獎2萬元 98年3月20日收件截止 2009-03-12 22:52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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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社會參與」Logo徵選

來源網址
http://www.nyc.gov.tw/chinese/02_news/02_detail.php?fid=7&ID=1585&Type=G

報名表
http://www.nyc.gov.tw/upfiles/5_news_files_01235007931.doc


獎勵辦法

(一) 首獎、二獎各1名,佳作3-5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2萬元、1萬元及5仟元。(依國稅局規定,獎金價值超過13,333元以上,須預扣10%稅金)
(二) 徵選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活動主旨
(一) 激發青年的創意與活力,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二) 得獎之Logo設計將作為本會「推動青年社會參與」業務之主視覺,並運用於活動所屬網站及相關文宣品等進行宣傳。



參加對象
年滿18至35歲(即民國民國62年1月1日至79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青年皆可參加。



參選資料
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 設計稿:
1. 作品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需繪製圖幅15cm×15cm圖樣彩色稿,並列印於直式A4(21cm×29.5cm)規格白紙上,色彩標示以CMYK標色方式註明,並加註200字以內之設計理念,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
2. 設計稿於電腦輸出後,需置中裱貼於200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表板上(不需裱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

(二) 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且親筆簽名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三) 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圖稿原始設計檔案(如為JPG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300dpi),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98年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參選方式
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徐州路5號13樓(郵遞區號10055),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青年社會參與Logo徵選」字樣。



評選及公告

(一) 評選小組: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 評分標準:主題切合性40%、創意及故事性35%、色彩美感10%、延伸應用15%。
(三) 名單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4月6日公布於本會網站(www.nyc.gov.tw),並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一) 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嫌,除取消參選資格,追回獎金外,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 申請者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三) 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予本會作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四) 徵選稿件及資料恕不退還,如需保留請先自行備份。

(五)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之權利,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聯絡人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聯絡電話:02-2356-6247

電子信箱:chiating@ny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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