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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識e點通 Flash動畫創意pk賽 1萬獎金等你拿 97年10月31日收件截止 2008-10-23 09:50 分類: ✔️設計 ✔️比賽 ✔️a52a2a 個人: ✔️設計 ✔️比賽 ✔️a52a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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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a2a"> 金融知識e點通 Flash動畫創意pk賽
活動原文網址
http://flash.i-direct.com.tw/
獎項
第一名:每位可得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每位可得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每位可得新台幣三仟元整及獎狀一只。
佳 作:(三名)每位可得新台幣一仟元整及獎狀一只。
備註:
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組、國中生組獲獎者,該件作品若設有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獲個人獎狀一只,金管會銀行局並將建請教育部、教育局予以敘獎。
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
1.全國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國中之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得由1名老師予以指導。
2.全國社會人士(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競賽組別:
1.國中生組
2.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組
3.社會青年組(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三、參賽人數:每件作品限1至3人參與共同創作,每組報名作品數量一件。
相關內容
一、活動主題:
金融知識e點通-Flash動畫創意PK賽。
二、創作內容:
「正確金錢觀」、「正確理財」、「正確理債」、「正確用卡」、「珍惜信用」擇一為內容,作為作品創意主題
三、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月31日(星期五)24時止(郵戳為憑)。
四、活動網址:
http://flash.i-direct.com.tw
五、作品繳件:
將參賽資料暨作品以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等方式予執行單位,如作品原始檔案(.fla檔)
超過10MB, 請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逕以郵寄方式繳件,報名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 。
(一) 上傳網址: http://flash.i-direct.com.tw
(二) 通訊地址:702台南市新孝路79號1樓 金融知識e點通活動小組收。
信封註明「金融知識e點通 Flash動畫創意PK賽」參賽作品
六、參賽作品規格:
(一) 自宣導金融知識五大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設計,設計內容須與主題充分連結,並具創意。
(二) 製作30-180秒內之Flash動畫,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含Flash原始檔 (.fla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1024 pixel(長)x768 pixel(寬)儲存。
(三) 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音樂、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Flash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導致參賽資格及獎項取消)。
(四) 創作內容可參酌活動網站 ( http://flash.i-direct.com.tw)有關之金融知識,但不限於活動網站所載之金融知識內容。
(五)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六) 參賽作品之檔案名稱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以免上傳至Linux主機會發生無法預覽之問題,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
審查方式
本次競賽審查由評審團成員以下列評比標準進行評審:
(一)主題連結性(佔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創 意 運 用 (佔30%):劇情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美 術 呈 現 (佔30%):製作所使用的方式、技巧,以及作品完成後所呈現畫面的美感。
備註:
1.前述評比標準與比重如有更動,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2.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
評審結果公告
一、得獎公告:11月17日(一)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二、得獎通知:由執行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同專函告知。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案有關參賽作品之規定並提供所需完整資料。
二、參賽作品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淘汰權。
三、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四、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五、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六、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七、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繳15%稅額。
八、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三、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特點。
五、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活動目的
一、為協助社會大眾 / 學生建立正確金融觀念,藉由動畫設計競賽,徵選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提升國人對正確金融知識之關切與重視。
二、使參賽者在設計作品之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相關金融知識,同時培育正確金融觀念。
三、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辦理單位
一、委託辦理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執行單位:識方網絡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6-2617440 聯絡人: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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