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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20490(莎梅) 所有的發表文章



莎梅?是x承教painter的那個莎梅嗎?? 🤣 (好奇)[/quote]

是彽 😲 我就是那個莎梅
8)......<====最喜歡拐學生的老師
我這個名子全台還未出現第二人
我媽媽名子取的真好 哈~~ 🤣(2006-10-15 15:49)

ashin037 寫到:
大姐您也不要內心掙扎..做好人也沒甚麼不好..
節制點的話..就只是多了些煩惱而已.. :)
也希望這件事能有好的解決..


解決方法喔...... 🤣
其實從頭到尾 莉涵都沒有出面來聯繫
事情現在鬧大了 我跟素蘭的名譽已經受損
莉涵不知是不是誤以為她藏著不會有事還是怎樣
事實上.......都已經查出來她的本名了 😭
現在就等送法院了啦
唉..............(2006-10-04 01:49)

joanna 寫到:
嗯嗯…剛閱讀完所有(雙方)的留言,看到有個問題,提出來小小的觀點:

有一句閩南老話: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是不是這樣說? 🤣 )

莉涵小姐如果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下指摘莎梅、素蘭小姐疑似盜取她的點子,這樣當然構成毀謗他人名譽,無庸置疑,前面大家都論述過了;但……莎梅、素蘭小姐認為莉涵的不實指控,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小說,這樣不知道是否也算毀謗莉涵小姐的名譽?……因為也無確切證據證明莉涵小姐的舉動是為了炒名氣?

如果莎梅、素蘭小姐覺得莉涵不實指控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當自己在指摘對方的炒作名氣的行為時,是否也陷入了「自以為的想像空間」的盲點裡?莉涵如證實為不實指控,就算她錯在先,並不代表受害的一方就能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如何如何的……當單方面推敲、認為對方因為投稿失利而產生詆毀他人名譽藉以炒作名氣的指控時,是否也該要有證據證明?

所以,同意以上其他大大所言,雙方面對面好好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如果彼此沒有互信,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帶個錄音筆全程錄音、或是找個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協調…………個人覺得,彼此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最初的心情,檢討別人的同時,也省思自我,仔細想想雙方在過程中,是否因為溝通出問題,而產生了各自想像的落差。
(朋友、情人、甚至是合作關係,從好的關係開始,到最後為什麼會老死不相往來……有時候都是遺忘了最初的心情,甚至只是從一個小小誤會開始。)

咱們人類當遇到跟自己有關的事情時,常會出現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情況,只是通常不會察覺。

😅 看到盲點就要擦乾淨,個人不認識莉涵小姐也不認識莎梅、素蘭小姐(只認識畫 😃 ),提出一點點小小看法,如果對於雙方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 另外,也是要推一下雪渦大的文章,論壇上總是要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才能看到專業的論點。(忍不住要提提,我也收藏了CG SMART囉,這次蘋果綠的封面很漂亮,超喜歡 🤩 ,內容很豐富,對於學畫的人來說,算是從基礎到多層面的書籍,什麼都有教,就怕你不懂,呵呵~那個簡易攝影棚搭的便宜又好用,大大大心 ❤️ )


妳好 :)
我解釋一下為啥會認為莉涵是為炒作名氣 :(
其實我們都知道 今天要是素蘭的角色換作是路人甲
也許就沒有這麼的 [引人注意] 😠
再或許莉涵不提及 [她將稿子貼在網路上任人觀賞] 我也不會有多餘的聯想
還有一點是莉涵她曾經跟我提過 [稿子貼在網路上 點閱率高的時候 出版社也會給稿費與出版此作品.....]
這些總總的 [巧合] 讓我不得不往壞的地方去鑽想
不然.....完全不相干的第三者 莉涵怎麼會硬將人家與此事件搭在一起
所以...........提出有名氣 [公眾人物也可以啦] 的人 確實是比較能引起人家的注意
事實上 也確實有很多喜愛素蘭的讀者 或是關心這件事的人 去點閱莉涵的文章 所以.....不管我的猜疑是如何 結果都朝往那方面走去 😠
莎梅(2006-10-04 01:26)

JEAN 寫到:
淺水員一號浮上...

嘆...最近看了這些事情....
結果也有去對方網站上去看....

因為不是當事人.
所以無法得知真正的對與錯...

可是剛才看到對方的網誌裡..有人說是對方主要炒作自己的做品而做出的毀謗..
有人說要把網頁拍照告人毀謗...
忍不住想了又想...好險我不是純接外包的人員....
因為如果發生了一些是我也是和友人和主管反應...
反應了比較順利的也有可能有人幫忙解決.

可是對於這些完全是創作的人們呢?
對於找不到管道宣洩.所以PO文到網頁...(我有一次不知道要怎麼辦的時候有試過一次,有些人很好心的解決問題)

也由於網路太流通了,所以把事情攪大了.
所以事情變成的很嚴重....也許原po文的人也不知道怎麼收尾.

只覺得在現今這網路流通很重的世界上,大家還是小心說話好了....
免得別人一不爽快就會吃上官司.



😮 ......
啊...................... 🤣
看了此文........我有一點不是很清楚妳的意思 😅
確實 在網路上說話是該小心
小心啥
小心不要心存 [惡意] 與 [反正別人不知道我是誰 我可以愛怎說就怎說] 的心態
尤其是一些因為個人心情不好 抓到機會就迫不及待的在網路上胡亂攻擊別人 傷害別人 甚至散播一些不實的謠言來中傷別人的人
他們這種起哄與集體批鬥行為 經過網路的喧嚷 時間的醞釀後
往往對當事人所造成的是 [難以彌補的傷害]
所以 [採取法律途徑] 來洗刷自身清白..........說難聽一點也是被 [逼迫性] 的自我保護行為而已
要是你自覺 [我沒有惡意] [不是毀謗] [不是攻擊]
那就算告到天皇老爺那兒去 又何需怕啥呢
你說是不是
:)
莎梅(2006-10-03 17:11)

snowvega 寫到:
張英 寫到:

snowvega 您好^^
首先,看到您的這篇文章大受感動,因為心有戚戚焉啊~
所以,我想引用這篇文章網址(不貼文),是否可以呢?
目前很抱歉已先自動放置於我的網誌內。如果不可,我會馬上刪下。謝謝您。m(_ _)m
我的網誌內文: http://blog.webs-tv.net/lihanmoon/article/3672986


😮 這…當然可以…… 😮
突然感覺自己似乎應該多寫點文章…
也許可以靠出書賺錢…… 😮


snowvega 午安 😜
嘿嘿........... 8)
我是替素蘭來跟妳要這篇文章的
素蘭的網站我也想要給她貼一下 🤣 [因為這篇文章很有正面的教育意義 😃 ]
我也覺得你該多寫些文章 😜
請答應讓我在素蘭的網上 貼此篇文章吧
謝謝
p.s 不好意思喔 老是跟妳要文章 😅(2006-10-03 16:31)

ashin037 寫到:
有在看壹周刊的感覺.. 😈

基本上還是就此打住的好..又沒有任何利益金錢的往來拿什麼告人..上法庭..
大姐倒可以告誹謗和公然污辱..
我覺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莎梅大姐還比較可憐的樣子..= =|||

莉涵小姐發文前請搞清楚..你可以陳述事實讓大家判斷
但是你文中處處明指暗引人家盜用你的點子..可是拿不出確切證據..
小心惹火上身..



ashin037 你好
莉涵她已經惹火上身了 :(
整件事的問題 對我跟素蘭來說是不同的2回事
我與莉涵在這件事情上如果硬要單純的看待 算是--我覺得我有用心帶她 莉涵覺得沒有
但 對這整件事情來看莉涵與素蘭的關係是--莉涵沒有證據就污指人家偷她的創作與故事點子
還到處去貼文 散播她不實的指控
這已經很明顯的構成毀謗罪 😈
不是對錯 道歉 [何況她從沒有道歉的跡象 😭 ] 坐下來談...等等 所可以解決的了的
還有.....素蘭那邊的收証.....幾乎完成了 🤣
[ 我剛剛才知道 原來莉涵並不是她的本名....... 😮 ]
就連在網路上逮到機會 一起莫名起哄 胡亂毀謗的人 素蘭都決定要一起辦理
至於我呢...........
我還在與 [ 不當好人才是正常的人生 ] 的觀點拔河 :(
萬一新觀念贏了..........
我也會一起提出告訴 😠
唉.............. 😅
心情又開始不好了.............................(2006-10-02 20:51)

snowvega 寫到:
李岱懇 寫到:

😅 😅 ~~~嗯嗯!! (點頭如擣蒜!!)
snowvega那篇很有用.我能COPY下來.貼在我網誌上嗎....

😅


只要不是斷章取義造成他人誤會,請慢用~
倒是我的花名……若是可以匿名就匿名吧!XD
我惡名昭彰…到處招搖撞騙太久以後的惡果XDD
怕露出名字反而沒人想看XDDD



snowvega 😮
我也要 我也要 [舉手]
我也想要轉貼 snowvega 的這篇文章 😅
我已經開始反省自己 並且明瞭 [不當好人] 才是正常的人生 ....[雖然不知道改不改的掉 因為觀念一時很難完全的拋棄 :( ]
請 snowvega 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吧 謝謝
莎梅(2006-10-02 18:16)

啊~~~
😮 .....<====傻眼
這.............李岱懇.......<===原來不是 [先生] 喔
誤會大了 😅
咳.....<====我清一下喉嚨 重來 重來..........= =''''
李小姐.....妳好 😲
請不要讓我與莉涵的事件 弄壞了妳的生活品質
這幾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 🤣
謝謝妳與大家的關心喔
😅(2006-10-02 17:41)

李岱懇 寫到:
TAKO 寫到:
TO:iverson76y
您有一篇重覆發文我幫你刪了~~~ 😂

還有莉涵&莎梅..以及相關有牽涉等等的當事人...
早點約出來喝個咖啡..坐下來仔細的對談.討論...(到時爭執吵架是一定會有,看妳們自己怎麼因應了)
狂CALL手機.論壇打字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唯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坦然面對面的坐下來談...

不管彼此再怎麼看對方不爽..最壞結果最後就是只有當庭對質了...與其這樣~不如早點見個面先把事情解決..

不然這樣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爭執只會沒完沒了,也不是各位站友所樂見到的結果..

事情都發生了,在論壇發洩...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老實說我已經快要看不懂了...) 😅



😭 😭 ~~嗯~~(點頭中)

😉 "斯大咖啡" 的焦糖瑪奇朵好喝又安神...一起去坐坐吧..聊聊總好.
也許不是1次..2次可以改善.但至少可以試著明白彼此的想法.
或許...當各自再面對下一個夥伴時會有新的看見.也不一定...



發文澄清 其實不是要與莉涵在這件事情上爭出個對與錯
只是全由她單方面的炒作 [說誰盜誰就盜 指誰偷誰就偷的] 臆測之語久了竟也逐漸的變質為 [不實的] 事實
現在她又任意的污衊無辜第三者的名譽
這件事情更不是我們雙方單純的對錯可以解決的
因為---
我們沒有利益上的糾紛 需要對質和解
有的也只有她必須提出 [證據] 證明素蘭確實有偷盜她的故事內容
這證據......她要是提的出來 談 才有一點價值吧
[其實....我更怕約莉涵出來談的結果是----隔天她又PO文上來說被我與素蘭[欺侮]等等 讓我又白口莫辨話 冏rz ]
還有......
莉涵自己去投稿後 就沒有打電話給我 〔那來狂CALL手機啊~~ 😮 ]
這次要不是有共同認識的朋友 因為關心而寄莉涵的文章給我看
以我不逛網路的習性 [也沒有時間逛啊~~] 就算莉涵在網路說的再過份離譜 我都不可能會發現的
論壇這兒 我會盡量不留言
我跟素蘭已經盡快的在解決莉涵這件事
再次的跟大家說聲 [對不起 ] 😅
莎梅(2006-10-02 01:22)

李岱懇 寫到:
:(  
莉涵口中的人卻實可惡.

莎梅筆下的血跡也斑斑...字裡行間都無奈

關心的人不少.

但也真如TAKO說的好羅生門... 😩



😮
啊.........................
李岱懇先生 謝謝你幫忙貼文 :)
不過我就是怕會弄糟這邊的版版 所以才只在這兒貼麻蛙的網址 😅
[雖然這樣的補救成果可能不大 ]
但不管如何 我都很感激你與TAKO
莎梅(2006-10-02 00:35)

TAKO 寫到:
莎梅那位畫家我蠻有印象的,我是相信人是不敢把自己的名譽給賭上去... 😲
但之前莉涵說得信誓旦旦...這真的很令人矛盾..究竟誰是對,誰是錯.... 🐷

然而..事件已經發展至此的有如羅生門...(剛看完文章)
最壞的打算就可能是訴諸法律解決 🐷 ,或是私下解決.... 😐

因為這些事件已經不是各方版友能夠介入的了...事件真的太覆雜了~~ 😂

另外....我在此必須先聲明一點

倘若將來有發生人身攻擊等言論,這串討論我將不排除鎖文(因為這串我和TYPE爺有編輯主導權..)

最後我還要說的就是...
不管事件最後結果發展如何,網路發言都不能成為您.我的保護傘... 😈
人最後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TAKO 你好
你說的沒有錯 『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名譽開玩笑』的
可是莉涵卻大方的拿別人的名聲在耍弄
幫她改稿這段時間,真正說起來只有莉涵有實質的受益
因為她沒有付出任何的費用 [學費]
除了改她的文章外 我還得抓出她的寫作缺點
一條一條的寫成文字 然後寄去給她 叮嚀她要注意

她的故事寫的不通順我幫她改幫她加
她的劇情編的不夠精采我幫她補點子補劇情
我給她的意見 她要是聽進去了
寫作能力增加的也是她
所以我想不通 好處都給她佔走了 她怎還能有 [怨言]

我很想請問跟著莉涵起哄的人 你們可以為一個陌生人做到這樣的程度嗎

我會出現在這兒跟大家澄清 是因為莉涵過份的太離譜了
連無辜的人 [素蘭] 都拖下水
人家她好好的 安靜的 努力的 拼命的 在家裡工作寫小說畫圖
莉涵無憑無據就污指別人偷她的故事內容
甚至莫名奇妙的在網板上發文暗示 [強占別人作品然後躲起來的那個經紀人] 就是我
我與素蘭可都是用真實姓名 真誠的待在這個創作的環境中
我的電話 [手機]與e-m 全是公開的 [我的學生有好幾百人 她們都有我的電話與e-m地址]
請問我怎麼 [躲起來啊]
讓莉涵這樣在網路上胡說八道 我與素蘭還要怎麼做人
我們還得面對我們的親朋好友 合作公司與夥伴呢

所以我們決定要讓莉涵對她自己的言論負責
這是她欠我們的
只是對小哈工作坊這邊感到非常的抱歉 😅
弄亂與弄臭了這塊園地 😭
真是非常的對不住.....................
莎梅(2006-10-02 00:20)

大家好 我是曾莎梅
我就是那個花了2年教一個不知感恩的人寫小說的呆子 :(
雖然我早早就發現莉涵這個作者不太適合我帶
但基於氾濫的同情心,我仍想辦法勉強自己繼續努力的改稿子
直到她高興、願意[自己去投稿]為止
才算是正式的解除我對她的責任
這2年的付出,我沒有收取莉涵任何的費用
一切都是免費,我等於做了2年的義工
哪知道莉涵自己投稿失利,被出版社退稿後
將所有的過錯都推給我
甚至污指素蘭盜取她的點子寫小說
她這種利用污蔑名人人格,以炒作自己名氣的作法實在令人不齒
所以我不能再安靜的任她胡說下去
我將真相貼於我的麻蛙,請大家幫忙轉貼
以還我與素蘭清白
以下是我的麻蛙網址----
http://www.mw.net.tw/user/ccc27825/blog/2006/09/28/19056/38912/
我還會陸續地貼出我改莉涵小說的方法
有沒有用心 讓大家去評斷吧
在此莎梅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麻煩各位了, 謝謝! [感激一鞠躬] 😅(2006-09-29 22:19)

這是我麻蛙的網址 http://www.mw.net.tw/user/ccc27825/blog/2006/09/28/19056/38912/
我會陸續貼上我與莉涵合作的方式與書信往來,以證明我的清白
煩請看過真相的朋友幫忙轉貼此網址
請不要讓一個不知感恩的人,要弄了大家的智慧
麻煩大家了 謝謝(2006-09-29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