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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1879(無寂非我) 所有的發表文章



之前就已經看過囉
謝謝(2005-07-29 13:46)

如題~
不知道是信箱的問題還是??
不過我一連投稿好幾次都沒有被刊出來耶
想請問小哈艦長有沒有收到我的投稿
謝謝(2005-07-25 13:08)

補充~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的迷思 ◎劉靜怡
http://reset.dynalias.org/blog/archives/000316.html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專任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本文出處IThome 電腦報 2004/11/21(2005-05-08 20:40)

繼出版品分級法..連網路分級都出來了
大糟糕..不知這邊知道這個消息否?

---
來自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phpBB2/viewtopic.php?t=1830

訪客 發表於: 星期四 四月 14, 2005 10:53 pm

網路分級10月底上路 預計將從裝置過濾軟體下手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即將於2005年10月26日上路,目前政府仍傾向於「網站分級」,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程嘉君說,業者方面正積極與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溝通,希望修法從網站分級改成以安裝過濾軟體作法,目前溝通還算順暢,有可能朝向過濾軟體方向進行。

程嘉君指出,由於主管機關與網路業者對於網路認知稍有不同,因此,雙方正在協商,網路業者一般認為應該與國際接軌,採用過濾軟體配合政府宣導進行,而非自創「網站分級」,把主機遷往國外,所謂的「網站分級」也無法規範。

因此,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方面正在積極與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溝通,修改管理辦法,例如公共場所強制安裝過濾軟體,至於家中電腦,就只有從宣導下手,目前與基金會溝通管道還算順暢,10月26日實施時有可能從過濾軟體去做。

程嘉君說,網路業者與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等社福團體一起到學校宣導時發現,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家長,家長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更別說安裝軟體,10月26日實施時,必須要針對家長大力宣導才行。

http://tw.news.yahoo.com/050414/195/1pc8n.html
---cut----

這在公共場所裝"過濾軟體"?問題來了, 要採用那一家的軟體?
是要在ISP那端裝?或所有裝置過濾軟體的公共電腦之機構,
是否要公開說明採用哪套過濾軟體?這有商業利益的?
先參考底下聯結的內容:

http://taiwan.cnet.com/computers/features/0%2C2000063012%2C20000201-20000766c%2C00.htm

其實如果要說過濾"不適當資訊"來說,使用"過濾軟體"是效果較好,
但是過濾軟體是以什麼機制運作,怎麼過濾.卻是黑盒子.....
這在國外已有討論即批判,
比照先前原本在推的類似ICRA的方式更像黑箱作業.
使用ICRA方式,至少在這個系統攔截後,還會顯示該網站的"分級標籤"資訊供參考,讓家長決定要不要"例外"....
但若用" 過濾軟體",通常user弄不清某個網站是什麼裡有被"擋掉"..
ICRA官方網站的說明.....

http://www.icra.org

"ICRA 是基於自發參予的模式運作,並不涉及審查性質。
我們建議網頁製作者透過本系統為網站標籤,本系統的設計盡量以客觀為原則,不會向任何網站作出評價。
互聯網用戶(以家長為主)將以其個人的意願,選擇在家中或辦公室內可以或不可以瀏覽的網站,ICRA過濾軟件是透過解讀網站標籤而運作。"

我舉個例子,
採用像ICRA的分級方式就像在進口酒類包裝上標示酒精濃度供參考....
採用"過濾軟體"就有點像"禁止酒類進口"....
更重要的是"過濾軟體"原則上是要錢買,採用ICRA方式是不用花錢.(2005-05-08 20:38)

頗無言 😮
轉載自http://www.tibe.org.tw/2005/index.php?language=ch&page_code=press_detail&new_no=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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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新聞


新聞局決定2005台北國際書展全面禁止展售限制級出版品
2004-11-12

受文者: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各參展單位

速別:最速件

密等:普通

主旨:新聞局已決定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取消設置「限制級出版品專區」,並禁止「限制級」出版品於書展現場展示及銷售,請注意配合辦理。

說明:

ㄧ、依據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新版四字第0930421045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案規定,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展場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修正為: 「四、禁止『限制級』出版品於書場現場展示及銷售。」

三、依據前述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展場管理辦法」未遵守本案規定 者,除應立即撤架外,本會並得予以警告一次(第二條第二項)。凡經警告後,未立即改善處理者 ,並應受連續違規加重處罰(第六條),事關 各參展單位權益,特提請注意。

四、本案如有其他須提請各參展單位注意配合事項,本會當另行通知。


正本: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各參展單位

副本:行政院新聞局

相關網址: http://www.tibe.org.tw/2005/index.php?language=ch&page_code=way(2004-12-16 22:38)

請問~

您是納蘭真嗎?? 🤔: 😲 🤔:(2003-11-29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