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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rt Of PO-WEN
色がメルヘンなのに不気味さを持つ不思議なイラス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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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user/powenart(2013-04-30 23:47)

PF18開拓動漫祭台大巨蛋體育館 奇幻異境簽書會
時間:4/27(六) 14:00-16:00
地點:台大巨蛋體育館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攤位編號:I15,I16

攤位圖與交通資訊詳見:
http://www.f-2.com.tw/index.php?q=ff/location#005(2013-04-22 10:38)

dingfish 寫到:
好美 ❤️
想聽他唱歌 😄
推推粉絲團!!!!裡面可以看到超多票票的圖 😅





謝謝 歡迎+入 🤩(2012-08-11 01:43)

FB 粉絲團 歡迎大家來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The-Art-Of-PO-WEN/137429389612206(2012-08-10 10:43)

奇幻異境新書發表與通販時間
首賣時間:2012/07/05
預購網址: http://flyingfishcomic.pixnet.net/blog/post/29804348
新書發表與展演時間: 2012/07/05-2012/07/08
地點:華山藝文中心(東二四連棟A.B)
展演時間:10:00 - 20:30(2012-06-13 17:25)

wingstar2012 寫到:
GOOD~ 好可愛 ❤️







Thanks(2012-06-12 16:23)

首賣時間:2012/07/05
預購網址:
http://flyingfishcomic.pixnet.net/blog/post/29804348
新書發表與展演時間: 2012/07/05-2012/07/08
地點:華山藝文中心(東二四連棟A.B)
展演時間:10:00 - 20:30(2012-06-12 10:34)

Type 寫到:
會員有公開個展、群體展、公開發表會、出書等等,請參考此篇: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16303.html
請給予適當「批評」:



請給予適當「建議」:




ok(2012-06-10 02:59)

★The Art Of PO-WEN ★奇幻異境新書發表與通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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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發表與展演時間: 2012/07/05-2012/07/08
地點:華山藝文中心(東二四連棟A.B)
展演時間:10:00 - 20:30(2012-06-10 02:57)

首賣時間: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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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發表與展演時間: 2012/07/05-2012/07/08
地點:華山藝文中心(東二四連棟A.B)
展演時間:10:00 - 20:30(2012-06-08 18:36)

★The Art Of PO-WEN ★蝙蝠俠
好久沒來發表新圖了
來分享一下新圖吧(2012-02-23 17:02)

[quote="xes1983"]
pigsy 寫到:
xes1983 寫到:
xes1983 寫到:
pigsy 寫到: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348819.html
該篇疑似抄襲的作者Sakiller2025也說他是原創
而許老師對於創作也有一番自己的見解
那麼當同此理
同此標準
許老師的這張圖
難道就不容質疑嗎

這並不是一步步創作的問題
這位Sakiller2025也是一筆一筆畫的
而且還有不少網友見過他從草稿時期到完成花了很長的時間

標準何在?


當然或許我在用詞上有些不當 還請多多見諒 當然可能也請你認真的看我這這篇文章,那個文章也是我在看這件事後寫的,我說過了,創作是靠記憶和情感所形成的,任何人都會有崇拜的對象,會想要參考他,或和他一樣強,而我指的別那兩件事情,是因為那不是做為參考了,而是直接把它拿來做合成,就像你今天畫了一個蘋果,別人也畫了蘋果,這樣你能說他盜用你的圖嗎?如果今天他拿了你的蘋果,說這是我的圖,這樣是不是才是盜用呢?


許老師
你這說法就似是而非了
即便如此
同樣創作一隻豬
xiaoyu的豬跟fengwei有長得一樣嗎?角度、動作、姿勢、光影
引發xiaoyu創作的豬
xiaoyu有和他們創作的一樣嗎
並沒有

根據你的說法
那麼大家都去臨摹大師的圖去投稿
大師畫一個老人
我也畫一個角度、動作、姿勢、光影類似的老人去投稿
同樣都是畫老人
這樣也都沒問題囉


其實我也已講的很清楚了 連我也不知道我的圖 在角度動作 或光影都跟他一樣一"一: 我也說過 我不否認我參考過這張作品 其實你上網找 可以找到更多
包括刺青我也有參考 下面的豬頭也有 那個皮膚的質感 我甚至是拿真實豬肉的質感去處理的 我當時除了想創作豬八戒以外 我也抱持想學習畫胖子的心態去完成這張作品 這張作品有非常多的參考資料 如果依你的看法 的確你畫的老虎不能跟別人的老虎一樣 就算用印像也不行 你要忘了看過別人的老虎你才能畫畫 不然也算是一種抄,魔獸爭霸出現了半獸人,這樣其他公司都不能參考他做出半獸人,其實我覺得你非常特別,很用心的幫我們創作的參考資料找出來^^,也一開始就指名道姓我的名字,其實我不太想回,但這也算是一種交流,在此我不太想留言了,該講的我也講很清楚了^^。






怎麼又腥風血雨了@@這不要流行啦....有點煩耶(2011-09-29 18:42)

exorcist 寫到:
....似曾相似呀哈哈 🤣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348819.html(2011-09-29 00:53)

抄襲 說得簡單扼要就是某人畫的作品是[有跡可尋]的,對方所畫的圖並非是自身“原創”而是照畫已有的東西。

其作品從“構圖”、“光影”人物每一個細節都是一絲不茍完全一個樣,就連在PS里面半透明和原圖合在一起連“輪廓”都一樣的繪畫作品~那就是[抄襲]。當然了處于學習階段的人仿畫一下照片或別人的作品來當練習是沒有問題的,如果 作品也有說明是取自XX那里的就不算抄襲,但是 並沒有說明與長TIME下去畫已有的東西從沒有畫過[自己的作品]的人,你已經[吸毒]了你已對它有所[依賴性]了。

以下是從“網路”搜索得到“抄襲”的定義解釋:

=================================================================================

抄襲


一、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

  抄襲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

(3)看作品的性質;

(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

(5)看被告的意圖。


二、也指考試中竊取他人答題內容。

三、軍事用語,也作“抄截”,繞到(包抄)敵人的背面或側面進行突擊。




某某市版權局:

收到你局關于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

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

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

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后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后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后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于抄襲。

=================================================================================

相信已經有人明白什麼叫“抄襲”了,但是 有一點大家要注意“同人”不是“抄襲”而是“二次創作”的作品,可能會有人覺得這個誰都知道,不過 現在的人對于自己未知的東西有太多、往往就導致出一些好笑的誤會(會在《繪畫壓力》系列文章中說明原因)。有一點大家要明白不要從“繪畫風格”與某種程度的“創意”或“形式”上、看見人家的作品上有什麼地方和人家相似的地方或完全自我感覺像··等來分辨“抄襲”因為這樣是很容易制造“誤會”與“問題”的。說起來以“繪畫風格”來評定作品是不是抄是很可笑和愚蠢的,要形容繪畫風格它就如同一棵“家族樹”一樣。有了“祖先”(父-種/根、樹杆)再有其后代(子女-樹枝、分枝)、其后代(為父母)再有了自己的后代(子女、孫-新的分枝),再各自發展一個一個循環地“開枝散葉”不停地生長下去。所有的繪畫作品一公開就會有人喜歡、賞識與學習,時間久就會“大眾化”人各自從中摸索出另外一種風格。其實 很多人一開始都沒有自己的“繪畫風格”都是靠學習、練習、摸索或綜合出自己的風格,基于 其所學的基礎往往作品上就會有所學習對象的風格或習慣。

我就講講我07年見到與遇到的事情;相信大家應該有留意到如今在日本有很多同人或游戲、動漫作品中人物的眼睛畫法看上去從感覺來講會覺得相近或相類似,這是不是那個抄哪個了???如果你有這種想法那就錯了,在07年時候我就看見有人因為看見別人的作品在眼睛上的畫法和某游戲的一樣就說人家是抄的最后還鬧出笑話出來,其實 是因為對方自己感覺上認為是抄和沒有搞清楚真相才導致出問題的。還有一個很笑的了我在07年12月底之前將自己在《漢之雲》游戲未推出前畫的“青冥”Q圖發到一內地《軒轅劍》討論區。結果有兩個回復讓我很不滿和對方是在“無理取鬧”,在07年我以繪畫未出作品(動漫、游戲)的Q版作品為目標加強自己的“速度”與“想象力”這兩方面。其實 我就預計到我把這些作品弄上網就會被“口臭的人”和“私心者”(會在《繪畫壓力》系列文章中說明)與懶惰的人亂說了。因為 現在的人就是愛把自己當“大少爺”老是不懂得自己去動手查清事情光靠一張利嘴齋講。前面我講的那兩個回復一個說:我畫不像和老愛拿官方的圖來相提並論;第二個引言前者說我的圖風格是照抄官方的,而且 畫得都不像亂改一通。有玩《漢之雲》的大大們應該記得在游戲結束動畫里面有一部分是影到“游戲制作小組”工作的地方,其中有一片段是影到某工作人員辦公桌上、而且 上面有兩張其繪畫的人物Q圖。第二個回復說照抄的就是這個了!!!!。

我個人來講很可笑,因為 對方是不懂得什麼叫“同人”與“Q版”和現在看作品的人一大壞毛病:不懂得自己先接受別人,而是反過來要別人去接受他先。其實 我的Q圖在風格上與官方的完全不同、只能夠說在“形式”上相近我畫的是“小布偶”式Q版,而官方的那種也是一樣只是在畫法不同而已。可能會有人不懂得什麼叫“小布偶”式Q版,看看《新·仙劍》唯一4位主角的Q版桌面你就會明白了。(2011-09-29 00:44)

momo44 寫到:
難怪就覺的很像~~



臨摹抄襲(2011-09-27 10:37)

xes1983 寫到:
theartofpowen 寫到:
xes1983 寫到:
可憐的孩子 就原諒他吧。



這事情我之前就知道 本來沒有要計較 但他說這是他的原創 我相當的無法接受 還拿出來比賽 是鬧笑話嗎


上次亞州創意大賽 有一個xx電腦 中的xx老師 拿大陸知名的國畫大師兩張作品 合成一張 連畫都沒畫 就參加比賽了 還有之前的"鐵"定抄很大,最後他們兩個不都還活的健康自在,我只能說…在台灣要看破很多事情。




扯................(2011-09-26 22:13)

xes1983 寫到:
可憐的孩子 就原諒他吧。



這事情我之前就知道 本來沒有要計較 但他說這是他的原創 我相當的無法接受 還拿出來比賽 是鬧笑話嗎(2011-09-26 21:56)

現代台灣CG美術蓬勃發展的同時 希望年輕畫家可以注意一下個人創作修為 不要抄襲臨摹了別人的作品又同時有商業行為 而洋洋得意 小心吃上官司


http://www.facebook.com/theartofpowen#!/photo.php?fbid=282019108493558&set=a.203095513052585.55226.100000564143548&type=1&theater(2011-09-26 21:29)

謝謝大家喜歡....週末愉快(2011-09-18 00:08)

好一段時間沒來這啦 來和大家分享下半年的新作品(2011-09-17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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