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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ola(魚缸小魚兒) 所有的發表文章



您好,30-100號為油畫畫布的尺寸,去美術社都可以詢問購買喔!(2012-02-06 15:00)

活動網站:
http://www.leegallery.tw/news_content.php?news_seq=40

一、創辦宗旨
黎明藝術文化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黎畫廊),為發揚旅美藝術家李建中在藝術創作上的傑出表現,特創設「李建中多元技法創作獎」(以下簡稱本獎),以鼓勵採用多元技法,讓藝術創作有更精采、活潑、生動之表現。

二、參賽標準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未滿40歲(1971年後出生)之藝術創作者,均得報名參加本獎項。

三、作品規定
1. 參賽者每人需繳交30號至100號作品十件,以平面作品為限,不限媒材,單件作品須含兩種以上之不同創作技法表現(繪、印、噴、染…等),且須為本人三年(落款2010、2011、2012)內創作之作品,內容必須展現個人之風格特色;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展覽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2. 黎畫廊有印刷出版權等相關權利,參賽作品如經證實抄襲他人及違反本辦法任何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與獎勵。
3. 參賽作品黎畫廊有優先典藏權。

四、獎勵方式
1. 獎項:首獎1名、優選3名
2. 獎勵:首獎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金依規定扣稅)。
  優選獎狀乙幀及李建中藝術精品乙件
3. 得獎者於2012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5日舉辦聯展,得獎者除和黎畫廊簽定展覽合約,並確實履行展覽義務外,另應遵守不得於展覽期間以任何理由索回作品之要求。
4. 本獎項之首獎致贈,以一人一次為限;倘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週知。
5. 獲得本獎首獎者由黎畫廊自參賽之十件作品中挑選畫作總號數200號之作品做為無償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歸主辦單位,著作權由本會與得獎者共有。榮獲本獎優選者之參賽作品黎畫廊有優先典藏權,典藏價格另議。

五、評選流程
1. 參賽報名
參賽者請於2012年4月30日前於-----網路線上報名,取得參賽資格。
2. 初選
參賽者初選送件請於2012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止(以郵截為憑),將4x6吋照片10張於照片背面註明圖說(名稱、媒材、年代),黏貼於送件報名表(附件一),並詳填所有內容,創作自述文字檔及作品圖檔光碟(300dpi,製作宣傳廣告用,請註明參賽者姓名、電話),請以掛號郵寄至黎畫廊,送件信封請註明「李建中多元技法創作獎」,或親自送至黎畫廊,初審資料概不退還。
3. 決選
(1) 初審通過名單於2012年9月20日公告在黎畫廊網站最新消息版面,參賽者請隨時留意黎畫廊網站資訊。
(2) 入決選之參賽原作十件請於2012年9月30日前送至黎畫廊,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175巷10號,電話:02-2325-6688。
(3) 參賽原作十件(免框裱)請妥善包裝並於作品背面黏貼作品標籤(附件二),請參賽者注意包裝之安全性,否則作品若有損毀致影響參賽之評選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
(4) 黎畫廊將聘請國內藝術專業人士組成決選團,決選成績於2012年10月31日前公告在黎畫廊網站最新消息版面。
(5) 未得獎之作品,請作者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自行安排貨運取回作品,或由黎畫廊統一委託貨運寄回。

註1: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或運送過程而致損害者,不在此限。得獎者之展出作品,展後15天內由黎畫廊委託貨運寄回。
註2:報名表格請見本文下方下載附件。
註3:線上報名網址 http://ppt.cc/4wTL(2012-02-02 15:04)

[圖]

一、徵件宗旨
黎明藝術文化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黎畫廊)為年輕創作者提供藝術展出平台,使其作品具有國際能見度,進而堅持創作之決心,為社會提供精彩作品,讓收藏蔚為風氣,特別創設「壹計畫」徵件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以鼓勵優秀之年輕藝術創作者勇於表現。


二、徵選做法
1. 本活動預計徵選18位台灣籍與18位兩岸三地(大陸、澳門、香港)合計36位年輕藝術家。
2. 獲選作品將參加2012年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及其他後續活動。
3. 獲選作品必須是能於展覽現場銷售之作品。
4. 黎畫廊保有獲選作品之代理權,並依黎畫廊代理合約相關內容進行銷售,決選通過者如無法依約執行將取消參展資格。


三、參與資格
凡出生或居住於兩岸四地(台灣、大陸、香港、澳門),1976年(含)以後出生之華人年輕藝術創作者均可參加,必須提供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


四、作品規定
1. 參選作品每人需繳交十件,以油畫畫布尺寸壹號 (1F,22.5×15.5 cm,橫式,厚度1.5 ~ 5cm)平面作品為限,不限媒材,唯紙本作品需裝裱於油畫一號內框上以利展示,且須為本人近2年內創作之作品,內容必須展現個人之風格特色。
2. 黎畫廊有印刷出版及宣傳等相關權利,並展示於2012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及後續之展覽活動,期間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作品或異議。
3. 參展作品如經證實抄襲他人或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者,取消參選資格。

五、評選流程
1. 初選
報名:請於2012年3 月31日前於-----網路線上徵選報名,取得參選資格。
送件:請於20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以郵截為憑),將4x6吋作品照片10張並於照片背面註明圖說(姓名、名稱、媒材、年代),黏貼於送件報名表(附件一),並詳填報名表格內容,創作自述文字檔及作品圖檔光碟(300dpi,製作宣傳廣告用),資料光碟請註明創作者戶籍、姓名、電話,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台灣台北黎畫廊(台灣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175巷10號),送件信封請註明「2012壹計畫徵選」,或親自送至黎畫廊,初審資料概不退還。

2. 決選
(1) 送件:初審通過名單於2012年6月30日公告在黎畫廊網站並通知個人。入選者須將原作十件(免外框,紙張類作品需自行加裱背版,厚度1.5 ~ 5cm),妥善包裝(附件二)並於作品背面黏貼作品標籤(附件三),所有作品請落款簽名,於2012年7月15日前寄送或親送至黎畫廊,台灣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175巷10號,電話:+886-2-2325-6688。

(2) 黎畫廊將聘請國內藝術專業人士組成決選團,決選委員負責從初選入圍者中,以討論及票選方式,選出參加黎畫廊2012年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壹計畫」之作者。 

(3) 未入選之作品,請作者於接獲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或由黎畫廊統一寄回。


註1: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或運送過程而致損害者,不在此限。獲選參加展覽之畫作如未出售,展後90天內由黎畫廊持續代理銷售,代理結束後由畫廊委託貨運寄回。
註2:報名表格請於本文下方下載附件。
註3:線上報名網址 [url] http://www.artlee.tw/static/2012projectone/one_register.html [/url](2011-12-17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