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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旁觀者,無論是誰的看法,都是自我的看法,
就算是單純想要幫助人的熱心(不是正義感),
其實只不過是再次解剖當事人,讓當事人受傷,
自以為的幫助反而變成是殘忍的行為,
完全沒有設身處地去考慮到當事人的心情,
因此,我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真正該說道歉的是我,沒有人有任何立場提出自己的看法,
個人完全同意月影的看法。
還好來得及再討論串封鎖前…… 😃(2006-10-05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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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寫到: |
感謝收藏第二集啊XD
這兩本算是一個階段的完成
簡易攝影棚其實是因為沒錢買好的攝影棚
所以想的窮酸方式XDDD
沒想到可以教學啊XDDDDD |
這個「想不到的教學」,我是連想也不一定想得到啊!(想過用紙箱 🤢 )
我是個腦袋就算開發後,也是荒地的人,哈哈~ 😂
話說收藏第一本時,原本剪好了參加抽wacom的截角順手夾在桌上,
沒想到最後竟然忘記…痛心啊… 😭 ……
因為一開始其實並不想剪的,不喜歡書被剪的缺一角,
我喜歡看書,對書很寶貝,連書有摺到痕都捨不得,
想不到狠下心剪了之後又忘記寄出……嗚嗚哇啊… 😭 …
像這次的截止日到10月底,可我還在猶豫要剪不剪! ➡️ 病的不輕 😅
(書缺了一角,感覺好像把它截肢似的… 🤔 …)(2006-10-04 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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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梅 寫到: |
妳好 :)
我解釋一下為啥會認為莉涵是為炒作名氣 :(
其實我們都知道 今天要是素蘭的角色換作是路人甲
也許就沒有這麼的 [引人注意] 😠
再或許莉涵不提及 [她將稿子貼在網路上任人觀賞] 我也不會有多餘的聯想
還有一點是莉涵她曾經跟我提過 [稿子貼在網路上 點閱率高的時候 出版社也會給稿費與出版此作品.....]
這些總總的 [巧合] 讓我不得不往壞的地方去鑽想
不然.....完全不相干的第三者 莉涵怎麼會硬將人家與此事件搭在一起
所以...........提出有名氣 [公眾人物也可以啦] 的人 確實是比較能引起人家的注意
事實上 也確實有很多喜愛素蘭的讀者 或是關心這件事的人 去點閱莉涵的文章 所以.....不管我的猜疑是如何 結果都朝往那方面走去 😠
莎梅 |
😃 莎梅小姐,我的分析蠻長的,要有點耐性看說 😅 ……
其實個人的觀點基礎,就是莎梅小姐說的:「什樣的點子,要人花2年的時間做牛做馬的去竊取。」讓我聯想到,那麼,莉涵小姐是否也需要用同樣時間,去做會吃上官司的事?
的確,沒有人願意花兩年時間,耗盡心力、未收分文去指導一個人,就算是親屬也不見得有這等待遇,更何況是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而當這些付出不問收獲的心血被指摘為盜取點子的不堪,那是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忍受的事……
好比有人在路上看到車禍傷者,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最後這個好心人被車禍家屬告上法庭,原本幫助救人的人,最後變成肇事者,受傷的已經不是名譽,而是救人反被告所造成的心理傷害。這事件造成莎梅和素蘭小姐的心理傷害,即使挽回了名譽也不能彌補。
(要是我,我也會抓狂,但抓狂之前,經過妳們這次事件影響,我想我應該會想想對方為啥會這樣,找對方問清楚再說!)
相對的,莉涵小姐是否也需要花兩年時間,來製造今日的事件?
看過莎梅和素蘭小姐網站上提到,莉涵小姐投稿失利、急於出書所以炒作名氣等說法……假設莉涵小姐急於出書或成名,那麼也無須等兩年,當兩方之間出現問題的時候,她是否就可以這麼做了?
(看莉涵小姐陳述的內容,似乎雙方的疙瘩很早就出現,只是莎梅小姐不知情)
➡️ 分析一下---(假設)雙方都有的“合理的懷疑”
莎梅從莉涵昔日的言行中,去推斷莉涵今日的行為,種種舉動都令莎梅不得不從壞的方向去想,所以認為莉涵是為了炒作名氣,依莎梅的立場,這是合理的懷疑。反之,莉涵對於莎梅可能也是同樣的情況。(假設)
例:看到雙方說法中,都有提到打電話的事,莉涵打電話給莎梅時,莎梅因為騎車、上課中所以只能長話短說,但是莉涵可能會覺得莎梅急於打發她。
為什麼連打電話這麼單純的一件事,也會演變至此?因為雙方在電話中,都無法得知對方身處的情況,尤其當其中一方開始有了不信任,即使莎梅告訴莉涵正騎車、上課中,莉涵可能也會懷疑。
-->當莉涵心裡累積著越來越多的不信任,就會導致“合理的懷疑”,甚至無論莎梅的指導或是任何言行,莉涵都會往壞的方向去想(就像莎梅現在的想法),所以莎梅本著熱忱幫助莉涵,對於文章的指導修正,當莉涵往壞的方向去想時,就可能會變成刁難。(以上是依莉涵的po文內容去作出假設的情況)
如果莉涵小姐將po的那些問題,在一開始就一一提出來跟莎梅小姐溝通討論,就不會由小誤會產生不信任,一直累積到成合理的懷疑,再由合理的懷疑到最後變成詆毀名譽的指控。
由對方的言行去猜測,未經證實,皆為不實。
這不單只是撕裂了彼此的情誼,造成的後續效應,比如會讓熱心的莎梅小姐、素蘭小姐因此而不願意再提攜新人,豈不是很可惜?-->接到後續效應
個人也只是從雙方說法去推斷、假設,不能代表各位心裡的真實情況,如果以上分析造成莎梅小姐、素蘭小姐、莉涵小姐的不愉快,在此跟妳們說聲抱歉! :)
後續效應-->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我叫金三順」?裡面熙珍和振軒有一段對話,情境是振軒要跟熙珍分手,對話大致如下:
熙珍:「一個人在一開始的時候都是閃閃發亮的,經過了時間的風吹雨打,最後都會失去光芒,她現在或許閃閃發亮(指的是金三順),但最後也會變成像我這樣子,這樣你也要嗎?」
振軒:「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
聽了這話,熙珍就痛哭失聲……
以上對話看出什麼了嗎?
振軒知道就算他跟金三順的感情走到他和熙珍今天的地步,他還是願意去做。
就如以上提過的車禍救人情況,假設好心的當事人是我們,看到了車禍傷者,打電話叫救護車,最後反被告成肇事者……不知道當發生這樣的事情時,後來會影響到各位什麼?會不會以後看到車禍傷者,就當作沒看見?或是依然熱心助人?
不久前有一則新聞報導,一個駕駛撞車,他受了傷下車等待過路人救援,結果經過了幾台車輛,沒有人停下來救他,最後雖然好像有人報了警,但還是傷重不治。
我們不會因為一段感情受挫就不再談戀愛,也不會因為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就什麼都不做,茫茫的等著死……有一個救人反被告成肇事者的案例,最後被判無罪,當時的消防救護的人員說,無論如何,看到人車禍受傷,還是要救……
😐 我不能告訴妳們,遇到同樣的事情時,是否還要助人or相信別人,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會選擇什麼樣的方法,但是看到這些案例(包括這事件),會在助人之餘,找到一些能夠自保又能幫助人的方法。
就像現在,自己看到這事情可以當做沒看見,因為可能會因此惹來麻煩,不過,雖然不認識妳們(雙方),但我想都是善良的人 😃 ,也許是不希望到最後,一方不願意再相信人;一方不願意再幫助人,覺得很可惜,希望雙方都能好好的處理事情,有個完善的結果。
最後事情無論如何處理(提告或是和解),不只名譽,大家的心靈都受到打擊,看著這事件的我們(旁觀者)也是,因為後續效應才正要開始。
它可能讓我們不再信任任何人;它可能會讓我們以後如果要跟任何人談事情,都要錄音存證;它可能讓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先想一些自保的方式;它可能讓我們不再有熱忱、不再熱心助人:它可能讓我們變得越來越冷漠……它可能……在不同人身上造成不同的效應。
不過,另一方面,我們也從中得到一些省思,無論省思自己或是檢討別人,尤其,朋友、情人、親人、合作關係,如果之間有疙瘩、有誤解,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攤開來說清楚,說清楚不是辯駁,而是溝通,這也許會讓我們在往後處理事情、人際關係上,能夠更完滿。
哈,抱歉,不知道自己在瞎扯蛋什麼?(熊熊正經起來,挺怪的 😅 )
個人的小小看法到此完畢,如果看不懂說啥,嘿嘿…那就……就當做上面掉是一大堆海苔屑屑吧 🤢 ……
海苔:妳吃哪家的海苔啊,有那麼酥麼? 😮
就安那:有啊,灑在章魚燒上面的 🤔 ……(2006-10-04 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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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剛閱讀完所有(雙方)的留言,看到有個問題,提出來小小的觀點:
有一句閩南老話: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是不是這樣說? 🤣 )
莉涵小姐如果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下指摘莎梅、素蘭小姐疑似盜取她的點子,這樣當然構成毀謗他人名譽,無庸置疑,前面大家都論述過了;但……莎梅、素蘭小姐認為莉涵的不實指控,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小說,這樣不知道是否也算毀謗莉涵小姐的名譽?……因為也無確切證據證明莉涵小姐的舉動是為了炒名氣?
如果莎梅、素蘭小姐覺得莉涵不實指控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當自己在指摘對方的炒作名氣的行為時,是否也陷入了「自以為的想像空間」的盲點裡?莉涵如證實為不實指控,就算她錯在先,並不代表受害的一方就能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如何如何的……當單方面推敲、認為對方因為投稿失利而產生詆毀他人名譽藉以炒作名氣的指控時,是否也該要有證據證明?
所以,同意以上其他大大所言,雙方面對面好好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如果彼此沒有互信,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帶個錄音筆全程錄音、或是找個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協調…………個人覺得,彼此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最初的心情,檢討別人的同時,也省思自我,仔細想想雙方在過程中,是否因為溝通出問題,而產生了各自想像的落差。
(朋友、情人、甚至是合作關係,從好的關係開始,到最後為什麼會老死不相往來……有時候都是遺忘了最初的心情,甚至只是從一個小小誤會開始。)
咱們人類當遇到跟自己有關的事情時,常會出現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情況,只是通常不會察覺。
😅 看到盲點就要擦乾淨,個人不認識莉涵小姐也不認識莎梅、素蘭小姐(只認識畫 😃 ),提出一點點小小看法,如果對於雙方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 另外,也是要推一下雪渦大的文章,論壇上總是要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才能看到專業的論點。(忍不住要提提,我也收藏了CG SMART囉,這次蘋果綠的封面很漂亮,超喜歡 🤩 ,內容很豐富,對於學畫的人來說,算是從基礎到多層面的書籍,什麼都有教,就怕你不懂,呵呵~那個簡易攝影棚搭的便宜又好用,大大大心 ❤️ )(2006-10-03 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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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想應該是...
小哈大給您的密碼帳號是"駐站畫家"(您的作品集區)
用來修改作品名稱or刪除作品,
跟討論區這邊的是不同的,
要在討論區發表,得申請一個討論區的帳號....
小哈大給您的帳號密碼是不能在討論區使用的!!
應該是這樣啦~~ 😅(2006-06-13 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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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醜囉……
臉蛋模特兒:蓮琦
姿勢造型取材自范文芳“青蛇與白蛇”飾演的千金劇照!
…練習用…… 😂
繪圖工具:Painter IX + Photoshop CS
Charcoal ∕ Soft Charcoal Pancil 7
Paper ∕ Basic Paper
草圖
[圖]
臉部上色(蓮琦姑娘本人臉蛋兒蠻長的,眼睛很漂亮,呵~可惜我沒把眼睛的精髓給畫出來)
[圖]
繪出大略五官
[圖]
衣服大略上色
[圖]
哈~開始加頭髮,還沒畫好之前,看起來像是禿頭說@@
[圖]
衣服修飾
[圖]
頭髮終於濃密了^^
[圖]
畫衣服上需要的花飾,參考木槿花
[圖]
加到姑娘的衣服上
[圖]
畫上姑娘的頭飾、耳璫、眼部完圖(因為身上蠻花的,所以髮飾以簡單為主-->嘿嘿…其實是本人不太會畫比較細緻的東東……)
[圖]
在Photoshop製作背景,哈哈~就讓它一路花花到底!(沒概念的懶人=.=)
Filter ∕ Render ∕ Clouds
Filter ∕ Texture ∕ Grain
[圖]
ok,「蓮琦姑娘」完成囉! 🤢
[圖]
在Painter裡,我是分圖層畫的,可方便修改。 😉
Photoshop→Color Balance(幫姑娘變裝,粉紅)
[圖]
粉綠
Photoshop→Color Balance
[圖]
深色調
Photoshop→Brightness ∕ Contrast
[圖]
😅 😅 😅
抱歉,沒什麼特別的繪圖技巧可以分享,就只是畫畫而已。(2006-04-29 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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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清眉 寫到: |
清眉的印象中!!7.0的好像有英文版!!至於有沒有中文板!!清眉也不知道~當清眉很希望是中文的!!因為英文的~清眉不會!! 😭 😭 😭 😭 😭 |
清眉
Painter 7.0確定在台灣只有出英文版本,沒有中文的!
( 🤣 不曉得有沒有中文化程式,不過...中文化後應該不會好用吧~ 🤔 )(2006-02-21 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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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寫到: |
此外,呼喚火星人的時刻到了!火~星~桑~ |
火大最近很忙說~ 😃(2005-10-22 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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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y 寫到: | 因為也有不少類似IDOG這種態度的人出現在攝影網路圈子裡
除了他們自己自HIGH以外 都被大家幹樵
他們還是很高興的自己人回自己的話
結果讓大家更討厭這個站長
我都開始要替他難過了
這些人到底是不是跟他有仇阿? |
😂 妳很幽默~~
如果站長名聲因為這些人而變臭的話,
那麼, 只能說那是他自己造成的,
相信讒言接近小人......結果可想而知...... 😉(2005-10-22 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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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寫到: |
好吧,我沒說清楚
你說的當然對,但那是過去的事情,也已經被告過了,重點是平芬現在他們已經知道尊重而會去詢問,那有必要再去追究他們往事麻?
(我只是覺得既然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再去挖人家的蒼疤了)
另一個而是出版社已經被告知最少要尊重,告知當事人用哪張帳片,結果還是沒做到,知錯了還是繼續錯
我只是把這兩者做個比較而已 |
你大概誤解我的意思囉, 我也是用來做比較... (在這個事件裡)
平芬德珍他們的畫冊是我的珍藏, 要真追究, 那收藏的讀者也有責任(包括我)...
我是看了你的前言(非常律己), 然後後面的話馬上又對平芬放寬標準,
覺得這樣似乎有點矛盾而已......(我愛找碴 🤢 連錯字都會訂正喔...XD)
就像今天我也是看到這個事件,
把插畫家用明星照片來作畫的普遍情況而點出來而已,
這不是挖啥瘡疤...今天荷靖的行為只是反應出這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當然包括最有名的插畫家......
這事件, 若要認真追究,
無論是照描或是看著畫ˋ或臨摹ˋ或練習,
無論是否有營利行為, 凡無徵求當事者同意,
只要參考過照片的畫家大概會倒遍地吧......
包括你之前已經說明...同人誌是不合法的...
出版社默認這樣的行為, 是因為會帶來買氣或長紅,
大部分明星也不知道是不曉得還是有看過而不在意,
亦或是也默認畫家的行為...
因為也可能因此會為自己帶來人氣一樣的道理吧~(只是瞎猜 🤣 )(2005-10-22 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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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樣的人講法理沒用的,
真要聽得進去, 就不會滿嘴滑舌了......
idog跟這站大應該沒太大交情,
至少沒之前表現的那樣馬吉......
我猜...有的只是商業合作而已......
因為之前大家找出的IP已說明一切, (無限可能團隊)
也許本來那位站大心思沒那麼偏,
要是有人慫恿一下, 以為改個網頁的資訊就能保護自己...
結果, 卻弄得渾身腥......
也或許, 本來名聲沒那麼臭,
被這個所謂的好馬吉給越弄越糟......
如果真是麻吉......那這位站大也可真倒楣了...結交損友...耐他何~~(2005-10-22 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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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長出現了, 再頂~~ 🤢(2005-10-22 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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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O 寫到: | idog 寫到: | 原來妳為此還得了憂鬱症,是蠻令人值得同情的..
不用想太多了,好好休息吧 🤢 |
還在轉移焦點啊...你這些字串在這些討論串是不存在,省省吧你.... 😈
星期六一大早來留言...看來你絕對不是員工~~~ 🐷 😈 🐷 😈 |
校長兼撞鐘...... 😂 😂 😂(2005-10-22 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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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奇idog究竟是誰??
你是不是"掰掰演劇社"那個臉上的粉塗很厚的那個社長...... 8)(2005-10-22 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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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寫到: | 在日本
法律上,這種事件是可能在法律上會產生糾紛,而且告的贏
道德上,會死的更難看
在台灣
法律上,重製就是另一張新作品了,所以也受到保護,告不告的贏就不得而知
道德上,都已經本人告知請勿盜用了,還用,基本上是很糟糕的 |
這就是這位插畫家犯的嚴重錯誤,
當事人不同意還用....答應了不用還繼續用....
一個人的"誠信"何其重要啊~~(2005-10-22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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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 平芬跟德珍的畫冊是我最愛的收藏品,
如果他們參照明星照片作畫而有侵權行為,
那麼...我也是幫兇了...><...
p.s.記得淑芬後來找她姪女(是姪女嗎?)拍照作畫用喔~~
可能是跟明星肖像權有關吧!!(2005-10-22 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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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Ares"]我也畫過COS照阿 😈
不過我除了有當事人同意之外,我也要經過攝影師同意才會畫....而且都會告知商業用...
不管平芬跟德珍如何,至少被畫的人沒叫他們不要用..
而這個出版社已經被告知不能再用了,也不追究了..後來偏偏還是要用
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quote="p750010"]
你比較懂得尊重, 知道必須知會or詢問當事人同意, 😃
但是平芬跟德珍, 難道因為被畫的人沒叫她們不要用,
就能光明正大的用嗎??連詢問都不必?? 😮
這論點蠻奇怪的, 如果這樣的行為是錯的, 那不能就是不能!!(2005-10-22 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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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50010 寫到: | 唉…
另外不管其他畫家參考照片有沒有問題…
今天很明顯這張圖就是「照描」的~
如果要說別的畫家也畫明星照片就沒關係…
所以畫家就可以隨便拿別人照片來「描」~
而不需要過問…
我想這對被拍照者(不僅限於COSER)本身就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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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問題所在~
如果你有看其他插畫家的作品, (再強調, 並不是全部喔...)
就知道這樣的情況有多氾濫......
所以我說, 如果這樣的行為被法律驗證ˋ討論後確定是錯的行為,
那麼, 往後其他參照照片畫畫的插畫家也一樣得受約束......
p750010 寫到: |
你想討論COS合不合法這些問題麻煩你另外開一個主題吧…
這篇的版主原意並不是要討論這個~
再說下去就離題了~ |
sorry~以上討論請繼續!! 😉(2005-10-22 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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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寫到: |
如果這麼概括的話,
那平凡淑芬ˋ德珍也算是畫界之恥了......(照開版者的論點來看)
如果大家有收集小說插畫家的畫冊,
就能知道明星照片ˋ包括台日韓被應用的有多廣泛....
有的幾乎一模一樣, 有的加個不同的姿勢或服裝,
但基本上認真搜索, 就會找到相似的明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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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模糊焦點, 一開始就提了...
而且這些插畫家也都出畫冊營利了...
以上幾位大大也點出主要的問題,
就是小說封面插畫家, 多少都有參照過照片, (並不是全部)
如果這位插畫家的行為最終被討論ˋ法律驗證是錯的,
那麼只要參照過明星照片或任何照片的插畫家, 其行為也就同理可證......
(包括常用於背景的風景照)
另外, 不是針對你或開版者,
這是我自己在看這問題時所產生的疑問...
而且如果你有看清楚的話,
我是說"提供一個還可以討論的點"... 😅
>>當作者跟Coser都在台灣,而且也有管道(連言版)可以聯絡
但大部分cosplay都是日本作品比較多,
所有人都有跟原創者溝通連絡過or獲得授權??...... 🤣
沒有營利行為, 看起來應該...似乎...就比較沒這問題~~
我不懂法律, 只是覺得有疑惑想弄懂!! 😉(2005-10-22 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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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得問比較懂法律的jennywang姐姐才知道囉~ 🤣
如果這麼概括的話,
那平凡淑芬ˋ德珍也算是畫界之恥了......(照開版者的論點來看)
如果大家有收集小說插畫家的畫冊,
就能知道明星照片ˋ包括台日韓被應用的有多廣泛....
有的幾乎一模一樣, 有的加個不同的姿勢或服裝,
但基本上認真搜索, 就會找到相似的明星照片...
另外, 提供一個還可討論的點, 就是cosplay,
cos小說ˋ動漫畫ˋ電視劇電影的人物,
就不需要詢問過原創作者的同意嗎??......
他們也許覺得自己創作的人物被另類化(or醜化),
心裡頗不好受也有可能...
比如這位虞鏡的相簿裡, 有cos第8號當舖的服裝造型,
原8鋪的名服裝設計師 (聽說蠻有名的, 忘了是誰?去年好像有舉行服裝展),
有同意過讓這位虞鏡複製同樣的服裝嗎??....
她有詢問過原服裝設計師而獲得授權嗎??....
冠上cosplay的名稱, 一切都合法了??
我想...這些應該都可以討論...... 😉
這位插畫家也可辯駁, 她自己畫的不過是cosplay的畫風......
我自己也有參照照片畫圖, 不過並未營利...(就只是喜歡畫畫而已)
有的畫家也會參照舊時照片(古代人)or畫(古代畫),
也就是仿畫類的...這樣一來, 大家似乎都有問題了... 🤣
版主的問題, 問出了很多小說封面插畫家的問題,
也點出了cosplay究竟是否侵害原創者的問題......
以上這些問題, 我也蠻想了解的~~ 😃
p.s.照這樣看, 火大畫的韓國美美圖(男人啦), 也....... 🤢
(歹勢, 把火大牽拖進來...XD)(2005-10-21 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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