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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官網
http://www.tcddc.com.tw/

活動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taichung2013

活動宗旨
為行銷臺中商圈,展現商圈人文風貌,以文化創意展現臺中商圈的活力與朝氣,達到商圈行銷的目的。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承辦單位
利洛企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身份資格、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

報名期間
102年8月11日(日)至10月11日(五)止。

報名方式
詳細報名簡章請由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
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點選進入
或逕上活動官網( http://www.tcddc.com.tw)下載。

報名程序
1. 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統一於活動網站上詳填報名資料並下載列印。
2. 102年10月11日(五)前連同下載文件
(報名表、授權書證明、相關參賽文件及徵選作品)以信封袋密封(請註名參賽組別)親送(週一至週五10:00~18:00)或掛號郵寄至407臺中市西屯區大有一街22號,商圈創意設計徵選大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3. 徵選小組收到作品後將以MAIL方式回覆參賽者,參賽者收到信件後即完成報名手續。

參賽件數
不論影片組、紀念品組、旅遊文章組皆不限參賽件數!

寄件資料
繳交資料依參賽組別不同有異,請依照各參賽組別規定詳填後繳交資料。

評選時間及頒獎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1.評選規則
102年10月14至10月25日由評審依遞交之作品進行審查,評審結果將於10月29日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賽者隨時留意活動官網訊息,以確保權益(主辦單位於評選前先行審核影片,未符合本大賽精神者將進行淘汰,並無法進入評審評選)。
2.網路人氣
102年10月14至10月25日將進入評選之作品放置於活動官網(影片組放置於官網及Youtube上),供民眾進行票選,評審結果將於10月29日公佈於活動官網。
3.頒獎
配合臺中商圈活動進行頒獎。

徵選形式、作品規格、評分標準、獎項及獎勵方式依各參賽組別不同有異,詳情請下載各類參賽組別簡章。

注意事項
1.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存檔,另主(承)辦單位得予以典藏。
2.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侵權及不法行為,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之作品內容、文字、照片須授權承辦單位進行活動宣傳之用。並以無償方式提供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以推廣本活動為目的,以非營利形式公開宣傳。
4.參賽者同意授權投稿作品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機構,進行評審、給獎與相關推廣之用,並配合公開巡迴播映會出席參加或播放,參賽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在各種媒體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在評審期間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活動之公開作品發表,
但曾經參加其他比賽未獲獎之作品不在此限。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金)品外,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如遇作品同分時以「該比賽項目配分較高之評分項目得分為主」,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7.本賽事各階段入選或得獎名額,得依報名狀況由評審委員會決議調整或從缺。
8. 參加獎以參賽者為主,不論投稿件數,每人至多可獲得參加獎以份。
9.本活動徵選時程得視狀況調整,以本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將於官網適時補充公告,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力,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規定。(2013-08-13 15:55)

【2013第十二屆臺中彩墨新帽-帽子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網站: http://www.ze.com.tw/2013tsaimo/game.php

活動臉書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201312thTSAIMOART

●活動主題:
以帽取人


●主題說明:
你的想像力需要釋放了,勇敢地證明自己的能耐,千萬別錯過這個讓你發揮創意的舞台,今年第十二屆臺中彩墨藝術節,以「帽子」為活動主題,我們需要你共同來打造最獨特的藝術盛典。今年的帽子創意設計大賽,將選出最具奇想創意的帽子,豐富的獎金等你來拿,歡迎你一起來飆創意!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2.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3. 承辦單位: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1. 凡對本比賽有興趣之高中職(含)以上學生、設計師、社會人士或團體皆可參加(以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
 以三人為限,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體代表人,以利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
2. 本比賽主辦、承辦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加。
3. 每位、每組參賽者投稿次數以一件為限。
參賽辦法:
1. 作品規格、素材不限,但須能搭配開幕走秀穿戴於模特兒頭上及公開展示(詳本簡章“展覽”事項)。
2. 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以前,請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2013第十二屆彩墨藝術節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資料
以中文繕打報名表及創作概念說明,以完成線上報名。
3. 備齊下列資料與作品實體併送參賽:
 a. 報名表及創作概念說明(完成線上報名後列印)
 b. 作品圖檔光碟乙片
  請燒錄作品圖檔3張(含作品3個不同角度,單一背景色,解析度1024*768dpi之數位檔),光碟上請註
  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
 c. 授權及切結書。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2013年8月5日起至8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親自送件者,請於8月9日18:00前送達)。
2. 收件地點:40759臺中市西屯區大有一街22號
      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彩墨藝術節活動小組收。
3. 洽詢電話:04-23134000分機24(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04-22289111分機2521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作品評審與頒獎:
1.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
2. 評審標準:
 a. 創新突破40%  b. 設計美感35%  c. 素材應用25%
3. 得獎名單將於評審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並專函通知
4. 頒獎日期: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獎勵:
1.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2.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壹紙。
3.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壹紙。
4.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獎狀壹紙。
5. 入選:若干名,獎狀壹紙。
6. 網路最佳人氣獎:1名,3000元整,獎狀壹紙。

201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票選,投票結束後,依所得票數高低選出網路最佳人氣獎



●展覽:
得獎作品預計於2013年9月15至2013年10月2日安排於2013第十二屆臺中彩墨藝術節開幕式及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出。(展期及地點如有變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須親自出席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活動開幕式暨頒獎典禮與藝術交流對話。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無限期、次數、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展覽、攝影、出版
 等印製權及網站刊登權,及進行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且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
3. 參賽作品須符合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切勿一稿多投;若有抄襲、模仿或冒用他人名義之侵犯他人著作權
 等情事者,經查屬實者,將取消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並由參賽者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4. 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均不主動退件,需要退件者請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親自領回或聯繫承辦單位(利洛國
 際有限公司)協助寄回,惟需自付運費。未於期限內領回或聯繫者,不予退還作品,亦不負留存保管之責
 任。
5.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 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本簡章第八點所列獎金總額為限。
6. 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7. 凡送件參賽者視同認同本比賽之各項規定。
8.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所得,代扣稅金。
9.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
10. 活動詳情請上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若有疑問請電洽:04-23134000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彩墨藝術節活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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