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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勝安藝術獎」暨第八屆「熱愛藝術獎」
2014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報名:103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主題:看見臺灣(臺灣之美與臺灣之險,涵括山水風景與人事物)
資格:高中(職)在學學生
作品規格:橫直不拘,畫作尺寸大於8才
頒獎典禮預計於103年12月13日於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舉行

詳情請至www.AnAnArt.org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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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勝安藝術獎」暨第八屆「熱愛藝術獎」
2014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
壹、設立目的:
「勝安藝術獎」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創立於2005年,由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委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共同辦理。「勝安藝術獎」的設立是楊麒麟、盛連金夫婦為紀念愛子─已故臺灣青年藝術家楊勝安,生前無畏躁鬱症打擊,仍堅持投身於藝術創作領域之精神。為延續並發揚楊勝安老師熱愛藝術與生命的態度,2007年起增設「熱愛藝術獎」,鼓勵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家境清寒或中輟之青年學子奮起努力創作,追尋自我生命價值。「楊勝安藝術獎(助)學金」資金籌措源起於盛連金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所得,並承蒙社會賢達人士共同贊助,期望藉由本獎鼓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風氣,培育藝術創作人才。
貳、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志明藝術有限公司
参、參賽類別:水墨、彩墨創作
肆、參賽主題:看見臺灣(臺灣之美與臺灣之險,涵括山水風景與人事物,作品名稱自訂)
伍、參選資格:高中(職)在學學生,限就讀高中職時期創作之作品,每人限一幅作品。
陸、作品規格:橫直不拘,畫作尺寸大於8才(畫心長乘寬需大於7200平方公分,不含裱背)。
柒、參賽暨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界各方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得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之。
二、參賽評選作業方式如下:
(一)初審:
1、 僅限郵寄或宅急便報名:報名103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1) 請繳交一幅8 X10吋作品相片或彩色數位輸出A4圖片一張(以清晰色準為原則,請自行負責),並於照片背面右上角依序書寫姓名、學校、作品名稱及尺寸;寄件時為免照片壓折受損,可附加一張厚紙板,但請勿與照片黏貼。
(2) 請詳填報名表(附件1)連同作品相片或圖片裝入A4信封,黏上信封外標籤(附件2),一律以掛號郵寄或宅急便至主辦單位。(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勝安藝術獎 徵選】收,電話(02)2272-2181#205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3) 報名表背面請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做為身分之認定。
(4) 團體寄件者請以迴紋針分夾或透明資料袋分裝,再以大信封統一郵寄。
(5) 參加熱愛藝術獎者,須同時於11月14日前郵寄相關書面資料(證明1份、自傳1份、推薦函及其它佐證熱愛藝術事蹟等資料,詳請參閱參賽須知)。
2、 初審結果於11月24日於「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不另行發函通知。
3、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複印留存。
4、 作品相片不得以電腦、手機軟體修改初審圖檔,若經主辦單位查證發現檔案照片與原件作品不相符者,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決審資格。
(二)決審:
1、 初審通過者,請繳交原件作品參加(同時參與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展)。
• 直式創作請裱以捲軸參加決審評選。
• 橫式創作請裝裱為鏡片(不加框)參加決審評選。
2、 決審作品資料標籤(附件3-1)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 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4、 決審作品送件,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並黏貼決審作品寄件標籤於外袋(附件3),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5、 請於12月3日-12月4日將作品寄達,12月6日21時前公告收件情形。作品可親送、郵寄、宅急便或貨運,建議於12月2日(週二)寄出;地址:22058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勝安藝術獎 徵選】,電話:(02)2272-2181#2058 )。
6、 決審結果12月9日(二) 於「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
柒、獎勵方式:
一、「勝安藝術獎」一名,楊勝安藝術獎學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盃乙座。
二、優選獎三名,楊勝安藝術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盃乙座。
三、佳作獎五名,楊勝安藝術獎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獎狀乙幀。
四、入選獎若干名,獎狀乙幀。
五、「熱愛藝術獎」若干名,獎盃乙座,助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六、決審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委員會將視作品分別授獎。
七、主辦單位將典藏「勝安藝術獎」及部份得獎作品,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捌、展覽與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暫訂於103年12月13日(星期六)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舉行。
玖、參賽日程表:

初審收件 103/ 11 / 4 ~103/ 11 / 14(五)
決審收件 103/12/3 (三) ~103/12/4(四)
展覽 103/12/9~13
典禮103/12/13 (六)

拾、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畫心規格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不參與初審評選。
二、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他人代筆、抄襲他人作品、冒名頂替或以電腦、手機軟體修改初審圖檔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美展發表過之作品。
三、參加「熱愛藝術獎」評選之學生,參加規則同「勝安藝術獎」,另需檢附證明及自傳,亦可增附推薦函及其它熱愛藝術事證,說明如下:(未檢附相關資料者視同放棄。)
1、證明1份,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罕病證明,家境清寒或曾中輟者由學校老師證明。
2、自傳1篇(格式、字數不限、手寫或繕打皆不限、空白處須簽名)
3、推薦函(家長、老師或相關人士皆可;格式、字數皆不限、空白處須簽名)。
4、其它關於學生熱愛藝術之事證(生活或創作照片、報導或其它…)。
5、參加「熱愛藝術獎」之學生,亦同時參加「勝安藝術獎」之評選。
四、為尊重您的權益,徵選辦法與初審結果,請逕自上「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查詢。
五、獎(助)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六、榮獲獎(助)學金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結束後領取獎(助)學金及獎盃,逾期3日未領者或未於7日內反應未收到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七、決審參選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統一於頒獎典禮結束後領回,不得要求提前歸還作品,當日無法親自出席並辦理退件者,均視同授權本會依委託退件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委託退件者每件須自付人工處理費用新台幣100元(運費依尺寸另計),並一律以指定貨運貨到付費方式辦理;為節省運費,請多加利用團體送件及退件,同班或同校之作品建議同學個別裝塑膠套後,以牛皮紙或氣泡紙統一包裝綑札寄出並請檢附名冊2份(請註名學校、姓名、總件數)並註名退件時可貨到付費者之聯絡人姓名、電話。
九、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電腦修圖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十、凡參加本徵選大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實施辦法各項規定及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遵循之,如不理會主辦單位通知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並公告之,不得異議。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修改後於網站上公佈之。
拾壹、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網 址:www.AnAnArt.org
總承辦人:楊勝傑 電話:0922-508-908 e-mail:a9658588@ms43.hinet.net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承辦人:賴香因助教 電話:(02)2272-2181#2058(2014-10-02 23:21)

2010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第六屆「勝安藝術獎」暨第四屆「熱愛藝術獎」)
對 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類 別:水墨、彩墨創作
規 格:不限直式橫式,畫心不得小於8才
獎 勵:總獎學金12萬元整。
報 名:2010/10/14 ~ 11/14
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共同主辦
-
詳情請上 http://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
報名表下載http://www.ananart.org/downloads/2010_shenga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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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本年度續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獎(助)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 盛連金 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募集而成。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之頒發以高中職之在學學生為對象,以水墨、彩墨創作為主。每年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收件,並辦理初審及決審後,於當年度十二月份頒獎。每年評選 出「勝安藝術獎」及「熱愛藝術獎」,與優選、佳作若干,總獎學金共計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來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之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之人才。(2010-07-11 14:18)

各位同學,加油囉!

今年開始使用網路報名,請同學多多利用減輕負擔喔!(2009-10-28 13:22)

2009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第五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三屆「熱愛藝術獎」)對 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類 別:水墨、彩墨創作
規 格:不限直式橫式,畫心不得小於8才
獎 勵:總獎學金10萬8仟元整。
報 名:2009/10/14 ~ 11/14
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共同主辦
-
詳情請上 http://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
報名表下載http://www.ananart.org/downloads/2009_shenga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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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本年度續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獎(助)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 盛連金 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募集而成。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之頒發以高中職之在學學生為對象,以水墨、彩墨創作為主。每年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收件,並辦理初審及決審後,於當年度十二月份頒獎。每年評選 出「勝安藝術獎」及「熱愛藝術獎」,與優選、佳作若干,總獎學金共計新台幣壹拾萬捌仟元整,來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之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之人才。(2009-07-16 11:12)

[97.11.24公告]

第二屆「 熱愛藝術獎 」 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進入複審名單

林珊宇 中正高中 李俊謀 員林農工
曾靖芳 台南二中 楊人丞 陽明高中
吳健瑋 永平高中 詹雯樺 泰北高中


第四屆「 勝安藝術獎 」 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進入複審名單


大明高中
鐘恩祥
張馨云

中正高中
王湘婷
吳岱瑾
鄭仰均
林珊宇

中華藝校
黃于珊

斗六高中
陳亞筑
江威儒
游慈葦

北斗家商 林育資

台中一中
簡銓毅
郭芝穎
黃薇蟬
陳逸洛
高千雅
張嘉欣
劉宜玟
陳俊昊
張倪爾
陳意淳
李瑋儒

台南二中 曾靖芳

台南科技大學 葉潁姍

平鎮高中
張淳皓
閻永銀
陳家菱
陳冠珍
簡孜容
謝高元
謝安倪
江承翰
趙曼玉

永平高中
廖育婕
張有慈
葉人萍
賀阡瑜
林芷瑜
申倢妤
陳榆
巫長紘
吳健瑋

明倫高中
張竣凱
蘇韋寧

明道高中 沈宛柔

前鎮高中
張黎尹
李宗展

南崁高中
邱煦湄
蔡采穎
廖宏偉

屏東高中
郭嘉婷
韓蕙君
楊佩宜
陳芊妤

苗栗高中 溫逵

苗栗農工 徐均宜

員林高中 王俊凱

員林農工 李俊謀

埔里高工 童勝裕

師大附中 秦煒甯

振聲高中 呂沂璇
泰北高中
黃莉潔
蘇潔如
莊凱卉
葉笳萱
陳佳怡
吳鉯喬
林宛萱
詹雯樺

能仁家商 蔡宗恆

淡江高中
張詩佳
陳麒升

復興高中 李昆

復興商工
張辰申
范家綺
江平皓
廖力司
于美云
高萱
莊梓敬
劉宇珊
蔡依霖
呂韻沂
陳雅涵
吳睿哲
楊雯卉
楊鳳兮
吳國淮
趙欣怡
沈芷菱
柯逸翔
陳昱璉
陳廷語
姚子涵
賴盈汝
古婷瑋
楊佳勳
林思廷
羅筱曄
燕映辰
朱怡錚
李志珊
鍾宜君
楊順凱
李柏宇
李驊津
許郁琦
呂學瀚
蘇偵惠
呂宜涵
黃秀麟
陳采涵
廖御宏
吳雁倚
張家榮

智光商工
王筱評
張慧瑜
陳嫈佳
顏子翔
劉庭君
顏莉娟
沈宗宏

新營高中
蕭楷競
王逸芸

嘉義高中
蔡佳紋
王韋閔

嘉義高商 張景雯

興國高中 鄭宇佑


1.本屆勝安藝術獎之徵選,因來件數量超乎預期,水準較往年更為提升,主辦單位與評審團一致決議增加錄取複審之件數,期許能鼓勵同學之創作,並特別將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舉辦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展,邀請所有進入複審之作品參展。

2.由於展場之限制,未進入複審之同學,請您以平常心看待,並再接再勵,於未來繼續參加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之徵選或其它各式徵選與展覽,並持續於水墨之創作。

3.恭喜進入複審之同學,請您於12/17(三)~12/19(五)"寄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以參加複審之評選。複審作品請寄22058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書畫藝術學系收。(作品須於12/18前寄出,12/19寄達,當日未寄達之作品,喪失參與複審之權利,敬請遵守寄達日期規定;可親送、郵寄、宅急便或自覓貨運)

4.初審通過者請以原件作品參加複審。
‧直式創作請裱以 捲軸 參加複審評選。
‧橫式創作請裱以 拓底襯邊不加框 參加複審評選。

5.複審作品資料標籤(如簡章之附件二)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上角。

6.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複審資格,不得異議(畫心須大於7200平方公分)。

7.複審作品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8.同校同學之作品建議同學個別裝塑膠套後,由學校統一以牛皮紙包裝綑札寄出,以減輕同學運費之付擔。

9.複審結果將於12/23日公佈在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及發函各學校通知。

10.複審參選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直接參加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展,展期為12/23(二)~12/27(六),並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12/27下午17:00辦理退件,當日無法親自辦理退件者,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

11.委託退件者一律以統一超商宅急便貨到付費方式辦理;逾期或未依規定退件者,均視同授權本會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12.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13.凡參加「勝安藝術獎」徵選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14.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議決修改後於網站上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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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展
97.12.23(二)~97.12.27(六)
每日上午08:00~晚上21:00;12/27至下午17:00
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大樓
(書畫藝術學系及美術學系大樓)



第四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二屆「熱愛藝術獎」
頒獎典禮
97.12.27(六) 下午13:00
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大樓B1美術畫廊
(書畫藝術學系及美術學系大樓)

邀請各位著正式衣著蒞臨參加(2008-11-24 23:23)

熱烈徵件中,
請同學趕快寄件喔.

本活動不需經校內初選即可參加,
首獎或許就是"你"喔!!



詳情請上 http://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
報名表下載http://www.ananart.org/downloads/2008_shengan.pdf

PS:學校若有多位同學要集體參加的話,請學校協助匯整收齊每位參賽同學的資料,再裝箱郵寄.也可減輕同學們郵資的負擔.(2008-10-25 14:29)

準備開跑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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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勝安藝術獎」& 第一屆「熱愛藝術獎」得獎名單

勝安藝術獎 莊凱卉 永恆的生命之歌 泰北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優選 鄭宇佑 溪山新語 興國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優選 林建樺 迷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優選 吳婷倢 寄懷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佳作 張辰申 念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狀乙幀
佳作 張嘉哲 梅嶺秋色 嘉義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狀乙幀
佳作 彭思諭 掌握乾坤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狀乙幀
佳作 鐘渝妤 九份山城 鳳新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狀乙幀
佳作 曾靖芳 港邊歲月 台南二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狀乙幀
入選 葉笳萱 歲月 泰北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王韋閔 吳哥之家 嘉義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蔡佳紋 憶童年 嘉義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楊子賢 靜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入選 林昱岑 赤子之心源遠流傳 泰北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郭香吟 夜歸人 泰北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顏良穎 岩之交響曲 嘉義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李玉璇 人間有愛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入選 林嘉敏 侷促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入選 楊璟瑜 驅邪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入選 許凱茹 夜市一隅 內壢高中 獎狀乙幀
入選 李雪芳 文化的傳承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熱愛藝術獎 陳青琳 宛若新生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熱愛藝術獎 朱靖淳 慾望 新竹女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熱愛藝術獎 曾靖芳 港邊歲月 台南二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指導老師獎 李琪蓮 永恆的生命之歌 泰北高中 獎牌乙面(2008-09-11 23:35)

第四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二屆「熱愛藝術獎」
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對 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類 別:水墨、彩墨創作
規 格:不限直式橫式,畫心不得小於8才
獎 勵:總獎學金10萬8仟元整。
報 名:2008/10/14 ~ 11/14
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共同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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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上 http://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
報名表下載http://www.ananart.org/downloads/2008_shengan.pdf
PS:
學校若有多位同學要集體參加的話,請學校協助匯整收齊每位參賽同學的資料,再裝箱郵寄.也可減輕同學們郵資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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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本年度新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獎(助)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 盛連金 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募集而成。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之頒發以高中職之在學學生為對象,以水墨、彩墨創作為主。每年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收件,並辦理初審及決審後,於當年度十二月份頒獎。每年評選 出「勝安藝術獎」及「熱愛藝術獎」,與優選、佳作若干,總獎學金共計新台幣壹拾萬捌仟元整,來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之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之人才。(2008-06-27 18:01)

第三屆「 勝安藝術獎 」暨第一屆「 熱愛藝術獎 」頒獎典禮
訂於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下午二點於台北市華山文化特區舉行
敬邀各界朋友蒞臨指導
(為尊重得獎藝術家,請著正式服裝參與盛會)

得獎名次於典禮時揭曉。
www.AnAnArt.org(2007-12-20 00:57)

謝謝type用心

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原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25/today-art8.htm#

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由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所主辦的「第三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一屆熱愛藝術獎2007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即日起至11月15日初審收件。凡高中職學生對於水墨、彩墨繪畫有興趣者皆可參加;熱愛藝術獎特別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得獎名單將於12月29日頒獎典禮上公布,詳情請上網:www.AnAnArt.org。

(記者陳思嫻)(2007-10-2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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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會這樣訂定,原因是:
1.希望未得獎學生也來參觀得獎作品的展覽,互相切磋學習.
2.儘可能由同學親自領回,避免損害. (多數繪畫比賽的辦法)
2.此獎學金皆由私人著書所得提撥,並無他人贊助,希望每筆款項皆能用於刀口上,省下之經費也皆能提供給學生獎學金,讓此比賽能予以延續下去.

不過關於這一點,謝謝您的提醒,本會將再提出來參酌討論.謝謝(2007-10-06 22:19)

有任何問題,
儘管來電詢問喔!
加油,讓愛傳出去!(2007-10-06 11:44)

準備開始囉,
歡迎各位同學來參加!(2007-10-06 11:42)

第三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一屆「熱愛藝術獎」
2007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

壹、設立目的:
「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本年度新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獎(助)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盛連金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募集而成,用以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人才。

貳、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二)協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 志明藝術有限公司 吉吉藝術精品

参、參賽類別:水墨、彩墨創作,創作主題不限。

肆、參選資格:高中(職)在學學生,2007年創作作品。

伍、作品規格:不限直式橫式,畫作尺寸不限,畫心需大於8才(一才為30公分X 30公分)。

陸、參賽暨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得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之。
二、參賽評選作業方式如下:
(一)初審:
1、 請繳交三幅作品8 X 10吋照片各一張(請由專業人員拍攝,避免影響您自身權益)。照片背面請編流水序號01~03,以.編號01者為主要參選作品,02~03為參考作品。
2、 參考作品不限定為2007年創作。每張照片背面請黏貼初審作品標籤(附件2)。
3、 請詳填報名表(附件1)連同3張照片裝入A4信封,一律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
4、 報名截止日期11月1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5、 團體報名者請個別裝袋再封包或裝箱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6、 初審結果於11月26日「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不另行發函通知。
7、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二)決審:
1、 初審通過者請繳交主要參選作品,以原件作品參加決審。
‧ 直式創作請裱以捲軸參加決審評選。
‧ 橫式創作請裱以拓底襯邊不加框參加決審評選。
2、 決審作品資料標籤(附件3)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 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4、 決審作品送件,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5、 請於指定日期提送參賽作品至指定地點(可親送、郵寄或自覓貨運)。
6、 決審結果公布在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及發函通知。

柒、獎勵方式:
一、「勝安藝術獎」一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盃乙座。
二、優選獎三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盃乙座。
三、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獎狀乙幀。
四、入選獎五名,獎狀乙幀。
五、「熱愛藝術獎」三名,獎牌乙面,助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六、決審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必要時上述獎項得以「增額」或「從缺」辦理。
七、主辦單位將典藏「勝安藝術獎」及部份得獎作品,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捌、頒獎典禮:頒獎典禮預訂於12月29日(星期六)辦理,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玖、參賽日程表:
初審收件
96 / 10 / 14 ~ 96 / 11 / 14 (三)以郵戳為憑,一律以掛號郵寄

複審名單96 / 11 / 26 (一) 公佈

決審收件
96 / 12 / 1(六) ~ 96 / 12 / 6 (四)前寄達參選作品,務必妥善包裝

得獎名單96 / 12 / 20(四)公佈

頒獎 96/12/29(六) 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初審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退件

拾、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2007年創作,作品需親自落款。
二、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或冒名頂替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美展發表過之作品。
三、參加「熱愛藝術獎」評選之學生,評選規則同「勝安藝術獎」,並請另檢附資料如下:
1、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罕見疾病證明,家境清寒或中輟者由學校教師推薦之。
2、自傳或推薦函(格式、字數、手寫或繕打皆不限)。
3、其它關於學生熱愛藝術之事證(生活或創作照片、報導或其它…)。
4、參加「熱愛藝術獎」之學生,亦同時參加「勝安藝術獎」之評選。
四、為尊重您的權益,徵選辦法與初審結果,請逕自上「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查詢。
五、參賽者請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以做為身分之認定。
六、獎(助)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七、得獎者須於規定期限內領取獎(助)學金、獎盃或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決審參選未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辦理退件,當日無法親自辦理退件者,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委託退件者一律以統一宅急便貨到付費方式辦理;逾期或未告知者,均視同授權本會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十、凡參加「勝安藝術獎」徵選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修改後於網站上公布之。

拾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楊勝傑 電 話:(02) 2965-8588 0920452251 傳 真:(02) 2967-8099
地 址:22054 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25巷17號5樓
E-Mail:a9658588@ms43.hinet.net
網 址:www.AnAnArt.org(2007-06-21 10:59)

第三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一屆「熱愛藝術獎」
2007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

壹、設立目的:
「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本年度新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獎(助)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盛連金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憶-我兒勝安」一書,義賣募集而成,用以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人才。

貳、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二)協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 志明藝術有限公司 吉吉藝術精品

参、參賽類別:水墨、彩墨創作,創作主題不限。

肆、參選資格:高中(職)在學學生,2007年創作作品。

伍、作品規格:不限直式橫式,畫作尺寸不限,畫心需大於8才(一才為30公分X 30公分)。

陸、參賽暨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得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之。
二、參賽評選作業方式如下:
(一)初審:
1、 請繳交三幅作品8 X 10吋照片各一張(請由專業人員拍攝,避免影響您自身權益)。照片背面請編流水序號01~03,以.編號01者為主要參選作品,02~03為參考作品。
2、 參考作品不限定為2007年創作。每張照片背面請黏貼初審作品標籤(附件2)。
3、 請詳填報名表(附件1)連同3張照片裝入A4信封,一律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
4、 報名截止日期11月1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5、 團體報名者請個別裝袋再封包或裝箱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6、 初審結果於11月26日「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不另行發函通知。
7、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二)決審:
1、 初審通過者請繳交主要參選作品,以原件作品參加決審。
‧ 直式創作請裱以捲軸參加決審評選。
‧ 橫式創作請裱以拓底襯邊不加框參加決審評選。
2、 決審作品資料標籤(附件3)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 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4、 決審作品送件,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5、 請於指定日期提送參賽作品至指定地點(可親送、郵寄或自覓貨運)。
6、 決審結果公布在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及發函通知。

柒、獎勵方式:
一、「勝安藝術獎」一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盃乙座。
二、優選獎三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盃乙座。
三、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獎狀乙幀。
四、入選獎五名,獎狀乙幀。
五、「熱愛藝術獎」三名,獎牌乙面,助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六、決審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必要時上述獎項得以「增額」或「從缺」辦理。
七、主辦單位將典藏「勝安藝術獎」及部份得獎作品,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捌、頒獎典禮:頒獎典禮預訂於12月29日(星期六)辦理,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玖、參賽日程表:
初審收件
96 / 10 / 14 ~ 96 / 11 / 14 (三)以郵戳為憑,一律以掛號郵寄

複審名單96 / 11 / 26 (一) 公佈

決審收件
96 / 12 / 1(六) ~ 96 / 12 / 6 (四)前寄達參選作品,務必妥善包裝

得獎名單96 / 12 / 20(四)公佈

頒獎 96/12/29(六) 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初審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退件

拾、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2007年創作,作品需親自落款。
二、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或冒名頂替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美展發表過之作品。
三、參加「熱愛藝術獎」評選之學生,評選規則同「勝安藝術獎」,並請另檢附資料如下:
1、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罕見疾病證明,家境清寒或中輟者由學校教師推薦之。
2、自傳或推薦函(格式、字數、手寫或繕打皆不限)。
3、其它關於學生熱愛藝術之事證(生活或創作照片、報導或其它…)。
4、參加「熱愛藝術獎」之學生,亦同時參加「勝安藝術獎」之評選。
四、為尊重您的權益,徵選辦法與初審結果,請逕自上「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查詢。
五、參賽者請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以做為身分之認定。
六、獎(助)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七、得獎者須於規定期限內領取獎(助)學金、獎盃或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決審參選未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辦理退件,當日無法親自辦理退件者,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委託退件者一律以統一宅急便貨到付費方式辦理;逾期或未告知者,均視同授權本會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十、凡參加「勝安藝術獎」徵選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修改後於網站上公布之。

拾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楊勝傑 電 話:(02) 2965-8588 0920452251 傳 真:(02) 2967-8099
地 址:22054 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25巷17號5樓
E-Mail:a9658588@ms43.hinet.net
網 址:www.AnAnArt.org(2007-06-21 10:57)

主旨:檢送本管委會舉辦第二屆「勝安藝術獎」得獎名單暨相關資料各乙份,感謝 貴單位鼓勵同學參與,促使活動能圓滿成功,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第二屆「勝安藝術獎」2006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辦理。
二、第二屆「勝安藝術獎」得獎同學為雲林斗六高中王妤與復興商工許雅嵐,頒發獎盃乙座和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三萬元整。
三、本屆參賽同學中,來自台中的林國瑋,其罹患罕見脊柱裂症,歷經多次腦部手術,在父母親的陪伴下追求藝術之路,仍努力學習創作,主辦單位特增設「熱愛藝術獎」頒發獎盃乙座和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一萬元整。並將規畫長期設置「熱愛藝術獎」,以鼓勵特殊同學參加。
四、本次所有得獎作品將放在網站上供民眾瀏覽,民眾可逕至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www.AnAnArt.org)欣賞。
五、感謝各大報紙媒體的報導,請上網站查詢覽。
六、第三屆「勝安藝術獎」2007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預訂於96年10月14日至11月14日展開收件作業,屆時歡迎共襄盛舉。

--------------------
第二屆勝安藝術獎得獎名單
序號 獎項 姓名 作品名稱 就讀學校 獎 勵 方 式
1 勝安藝術獎 王 妤 櫥窗系列 斗六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2 勝安藝術獎 許雅嵐 掌中戲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3 優選 游筱妮 推手 暨大附中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4 優選 顏良穎 劇場街景 嘉義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5 優選 張家龍 偽 鳳新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 獎盃乙座.獎狀乙幀
6 佳作 陳芸琦 俯看 師大附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 獎狀乙幀
7 佳作 劉廣盈 歸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 獎狀乙幀
8 佳作 陳炳宏 我打江南走過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 獎狀乙幀
9 佳作 方ㄎ茗 月光下的鼠輩 復興商工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 獎狀乙幀
10 佳作 鄭宇佑 雙春之秋 興國高中 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 獎狀乙幀
11 入選 張雅婷 秋鳴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12 入選 王思涵 憶像.紙船 鳳新高中 獎狀乙幀
13 入選 黃秀芬 童心 鳳新高中 獎狀乙幀
14 入選 張佑誠 乞丐悲歌 復興商工 獎狀乙幀
15 入選 林國瑋 那一刻 台中家商 獎狀乙幀
16 熱愛藝術獎 林國瑋 那一刻 台中家商 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 獎盃乙座

*本次所有得獎作品將放在網站上供民眾瀏覽,民眾可逕至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 ( http://www.ananart.org)欣賞。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聯 絡 人: 楊勝傑
聯絡電話:02-29658588 0920452251
網  址:www.AnAnArt.org
E -MAIL:a9658588@ms43.hinet.net(2007-01-07 20:04)

加油加油~
10/14日就開始收件囉
為期一個月至11/14日截止喔
歡迎大家來參加(2006-09-21 15:02)

哈哈~
只要是高中職學生
喜歡畫畫創作的
都歡迎來參加喔(2006-06-14 17:59)

第二屆「勝安藝術獎」2006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

以台灣已故青年藝術家楊勝安老師命名之「勝安藝術獎」,是藝術家父母親楊麒麟夫婦為了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之打擊,執著於藝術創作之精神而設置。「楊勝安藝術獎學金」資金之來源為其母親盛連金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不計成本義賣募集而成,用以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之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之人才。

一、類 別:水墨、彩墨創作,創作主題不限。

二、參選資格: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一)參賽作品須為2006年之創作,作品需親自落款。
(二)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或冒名頂替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美展發表過之作品。

三、作品規格:
不限直式橫式,畫作尺寸長邊120公分以下,短邊90公分以下、畫心不得小於8才。

四、參賽方式:
(一)初審:
1、請繳交三幅作品8 X 10吋照片各一張(請由專業人員拍攝,避免影響您自身的權益)。照片背面請編流水序號01~03,以編號01者為主要參選作品,02~03為參考作品。
2、參考作品不限定為2006年之創作。每張照片背面請黏貼初審作品標籤(附件2)。
3、請詳填報名表(附件1)連同3張照片裝入A4信封,一律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5、團體報名者請個別裝袋再封包或裝箱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6、初審結果於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不另行發函通知。
7、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二)決審:
1、初審通過者請繳交主要參選作品,以原件作品參加決審。
• 直式創作請裱以捲軸參加決審評選。
• 橫式創作請裱以拓底襯邊不加框參加決審評選。
2、決審作品資料標籤(附件3)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上角。
3、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4、決審作品,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5、請於指定日期提送參賽作品至指定地點(可親送、郵寄或自覓貨運)。
6、決審結果公布在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及發函通知。

五、評 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得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之,不得異議。

六、獎勵方式:
1、勝安藝術獎二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盃乙座。
2、優選獎三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盃乙座。
3、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獎狀乙紙。
4、決審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必要時上述獎項得以「從缺」或增額辦理。
5、主辦單位將典藏勝安藝術獎及優選之得獎作品,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七、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預計於12/30日(六)辦理,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八、參賽日程表:
95 / 10 / 14 ~ 95 / 11 / 14 (五)初 審 收 件
95 / 12 / 8(五) ~ 95 / 12 / 11 (一)前決 審 收 件

九、參賽須知
1.為尊重您的權益,徵選辦法與初審結果,請逕自上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查詢,不另行發函通知。
2.參賽者請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以做為身分之認定。
3.獎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4.得獎者須於規定期限內領取獎學金、獎盃及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決審參選未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辦理退件,當日無法親自辦理退件者,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
6.委託退件者一律以統一宅急便貨到付費方式辦理;逾期或未依規定退件者,均視同授權本會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7.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8.凡參加「勝安藝術獎」徵選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9.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議決修改後於網站上公布之。

十、主辦單位: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中華行善功德會 吉吉藝術精品
承辦人:楊勝傑
地址:22054 台北縣板橋市中正路25巷17號5樓
電話:(02) 2965-8588 0920452251
傳真:(02) 2967-8099
網址:www.AnAnArt.org
E-Mail:a9658588@ms43.hinet.net

簡章與報名表請至「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下載,報名表請以A4紙張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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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2006-06-14 11:41)

以台灣已故青年藝術家楊勝安老師命名之「勝安藝術獎」,是藝術家父母親楊麒麟夫婦為了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之打擊,執著於藝術創作之精神而設置。「楊勝安藝術獎學金」資金之來源為其母親盛連金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我兒勝安」一書,不計成本義賣募集而成,未來將以楊勝安創作授權之紀念品所得款項持續挹注獎學金之運作。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之頒發以高中職之在學學生為對象,以水墨、彩墨創作為主。每年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收件,並辦理初審及決審後,於當年度十二月份頒獎。每年評選出「勝安藝術獎」首獎二名,及優選、佳作若干,總獎學金共計新台幣十二萬元整,來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之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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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第二屆「勝安藝術獎」2006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對 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類 別:水墨、彩墨創作
規 格:不限直式橫式,畫心不得小於8才
獎 勵:總獎學金12萬元整。
報 名:2006/10/14 ~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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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上http://www.AnAnArt.org/ 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2006-06-12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