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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甄選主題:
以石斑魚為主要創作元素,可以石斑魚打撈作業、石斑魚生態、漁民作業、石斑魚美食等各種題材,無論感動的、感傷的、幽默風趣的…等等意象皆可作為創作內容,藉此增進民眾對石斑魚提供正確的休閒、健康、知識、文化等深度內涵。

貳、單位資訊: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委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農漁會超市中心

參、甄選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對四格漫畫製作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等。

肆、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投稿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方式:
上活動官方網站www.2011grouper.com.tw下載報名表,填寫後連同作品採用以下方式投稿
切勿使用重複方式投稿:
贯 設計原稿電子檔及JPG檔燒製光碟及A4紙本作品彩色輸出or手繪原稿掛號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壽昌路297號4樓之13 石斑魚活動小組收
 三、作品規範:
1. 手繪投稿者:作品以A4大小(長29.7cmX寬21cm)橫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2. 電腦繪圖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300dpi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39.3cmX寬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轉檔格式JPG或TIFF檔,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限定在100MB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A4紙本作品彩色輸出。
3. 未符上述標準,資格審查均以不合格論,不予參加評審作業。


四、評審標準:
創意度(45%)、主題性(30%)、趣味性(25%)

伍、評選與獎勵:
 一、評選時間:自100年11月5日
二、得獎公佈︰將於100年11月7日,公佈在官方網站
三、頒獎時間︰100年11月12日開幕典禮頒發,並在活動現場展示作品。
四、獎勵辦法:
得獎名次 獎項內容
第一名(1名) 獎金20000元暨獎狀一只
第二名(1名) 獎金12000元暨獎狀一只
第三名(1名) 獎金8000元暨獎狀一只
佳作(10名) 獎金1000元暨獎狀一只

陸、其他規定:
一、 所有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評選後作品由主辦單位留存,恕不退還。
二、 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 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 獲獎後之作品著作財產權,將無償讓與2011藝饗石斑嘉年華所有,如使用該得獎作品於推廣教育、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其作品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避免衍生著作權情事,未獲獎者,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五、 參選作品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主辦單位除取消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獎金暨獎狀將悉數追回,其相關法律需自負。
六、 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七、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甄選辦法之各項規定。
八、 徵件時間主辦單位得視徵件情形進行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九、 活動簡章如有未詳盡之處,由主辦單位會保留解釋權利。(2011-10-06 11:59)

壹、甄選目的:
以石斑魚為主要創作元素,拍攝石斑魚產業、漁民養殖石斑、等各種石斑魚題材,透過簡單的攝影照片,即可讓民眾瞭解石斑產業生態。
貳、單位資訊: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委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農漁會超市中心
參、甄選對象:凡喜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肆、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投稿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方式:
上活動官方網站www.2011grouper.com.tw下載報名表,填寫後連同沖洗
照片、光碟、報名表掛號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壽昌路297號4樓之13 石
斑魚活動小組收。
 三、作品規範:
將參賽作品沖洗出18~24英吋規格之彩色照片,數位照片建議以有效畫
素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參賽)不得留白邊。
四、評審標準:主題性(30%)、技巧性(30%)、構圖(20%)、創意(20%)

伍、評選與獎勵:
 一、評選時間:自100年11月5日
二、得獎公佈︰於100年11月7日,公佈在官方網站www.2011grouper.com.tw
三、頒獎時間︰100年11月12日開幕典禮頒發,得獎作品將在11/12~11/13
嘉年會的石斑藝饗館展示。
四、獎勵辦法:
得獎名次 獎項內容
第一名(1名) 獎金15000元暨獎狀一只
第二名(1名) 獎金10000元暨獎狀一只
第三名(1名) 獎金5000元暨獎狀一只
陸、其他規定:
一、 每人報名徵選之攝影作品數量不限,作品概不退還,請逕行留底備存。
二、 若參加徵選作品不符合徵件主題、報名表填寫不完整,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 參加徵選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四、 報名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徵選結果由評審視評選標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五、 參加徵選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恕不負責。
六、 參加徵選作品為2011藝饗石斑嘉年華擁有作品使用權,用以複製、出版、刊登、展覽、宣傳、推廣等用途,不再另行支付使用費。
七、 作品呈現之形式由承辦單位決定為主,參加者不得異議。
八、 徵件時間主辦單位得視徵件情形進行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九、 活動簡章如有未詳盡之處,由主辦單位會保留解釋權利。(2011-10-06 11:58)

一、活動緣起:
豬腳節今年是第三屆,今年擴大舉辦為「2011世界豬腳節」。豬
腳在台灣具有濃厚的文化意涵,台灣人吃豬腳有別於其他國家實用豬
腳的單純需求,是具有更深遠的文化涵義,象徵「除穢新生、添福添壽」
的深遠涵義。所以影片內容以「愛台灣吃豬腳~除穢新生、添福添壽」
為主,發揮創意、KUSO、各式各樣的形式,共同來發起吃豬腳運動。
二、相關單位:
總 策 劃: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委會、交通部、經濟部、外交部、行政院客委會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協辦單位:國家文化總會、交通部觀光局、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屏東縣議會、屏東市公所
贊助單位:義联集團、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 台灣農漁會超市中心
三、參賽者資格:
只要你愛台灣且住在台灣,就可參加短片比賽。
四、報名方式:
1、 截稿時間:自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午夜24點截止。
2、 請上豬腳節官方網站www.2011wpk.com.tw下載報名表。
3、 作品請上傳至youtube,上傳方式如附件:
4、 報名表、作品授權同意書請傳真至07-3966712或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壽昌路297號4樓之13豬腳節專案小組收」(收到報名表後二十四小時內未見作品上傳,視同放棄參賽權)
五、評選時間:
網路人氣評選:2011年8月18日~2011年9月5日
專業評選:2011年9月5日~2011年9月10日
六、得獎公佈:
2011年9月15日,公佈在2011世界豬腳節官網www.2011wpk.com.tw
及2011世界豬腳節facebook,且會有專人與得獎者連絡。
七、頒獎時間:
2011年9月24日晚上19:00,在2011世界豬腳節開幕活動現場。(時
間另行公告,以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八、獎項
獎項 獎金
金膠捲(一名) 50000+獎狀一張
銀膠捲(一名) 30000+獎狀一張
銅膠捲(一名) 20000+獎狀一張
佳作(五名) 禮品一份、獎狀一張

九、作品規格:
1、 影片檔名可創意發想,但是必須有愛台灣吃豬腳的字樣。例如:「小豬俠遊台灣-愛台灣吃豬腳」
2、 理念意涵:影片內容必須有「愛台灣、吃豬腳」、「轉運祈福」、「除穢新生」、「敬老」、「台灣豬腳讚」等理念的傳達。
3、 重點元素:拍攝影片內容請置入「豬腳伴手禮商家」,以官方網站上票選的店家為主,可拍攝商家豬腳料理、商家招牌等。
4、 影片最後必須有「2011世界豬腳節9/24-25在屏東www.2011wpk.com.tw」等字樣秀出。
5、 影片類型不限,可用照片串連、錄影、動畫等方式創作。
6、 短片時間:1分鐘~3分鐘。(時間不符合規定即取消參賽資格)
7、 上傳後請務必在影片的標籤(tag)加入以下關鍵字 «2011世界豬腳節»,«台灣豬腳»,«愛台灣,吃豬腳»。
十、音樂素材:
1、自行創作。
2、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選用創作用 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十一、評選標準:
1. 理念意涵30%
2. 重點元素20%
3. 劇本創意30%
4. 網路人氣20%
十二、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項。得獎作品未經得獎人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亦同。
2、 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 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 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3、 倘獎項金額須扣繳者,得獎者所獲得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課 稅,主辦單位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於得獎人。
4、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
5、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賽規定的各項內容,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2011-08-13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