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好創意】企業標語徵選活動
一、 活動主旨:
為提升日本富士健康館企業形象及加深消費者對日本富士健康館的良好印象,本公司規劃邀請青年學子發揮創意及想像力,為日本富士健康館發想一句專有口號(即slogan),並能清楚表達企業精神,只要任何您認為健康、活力、專業且符合日本富士健康館形象感覺的口號,歡迎參賽者發揮您的創意。
二、 主辦單位:日本富士健康館
三、 比賽辦法:
◆ 參賽資格:歡迎台灣地區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以上學生、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 活動主題:【富士好創意】企業標語徵選活動
◆ 報名日期:98年6月1日至98年6月30日止
◆ 報名方式:請上日本富士健康館網站
http://www.fujiiryoki.com.tw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再寄至
「高雄市左營區813立文路77號17樓 日本富士健康館企業標語徵選活動小組收」。
四、 評審作業程序
◆ 評審日期:98年7月5日至98年7月25日。
◆ 評審方式:由日本富士健康館總經理及管理部主管評選出前15名,並公佈至日本富士健康館網站進行人氣投票,票數最高者即優勝者。
五、錄取名額與獎勵 :
第一名 (1名):獎品 OYAMA折疊自行車與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1名):獎品 OYAMA折疊自行車與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1名):獎金 OYAMA折疊自行車與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六、得獎公佈:98年7月28日在日本富士健康館公佈得獎名單。
七、附 則 :
1. 若同一參賽者,參賽作品重複入圍得獎,即以最佳名次為主。
2.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
3.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徵文比賽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4. 參賽者作品若違反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6. 參賽者須填寫作品版權同意書,若得獎後同意主辦單位無限次數使用,不另 給酬。
7.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 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利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將以宅急便寄出。
11. 凡參加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
八、活動聯絡人:企劃部何小姐
◆ 諮詢信箱:service@fujiiryoki.com.tw
(2009-06-08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