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花蓮縣生活與創意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新開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花蓮縣文化創意產業協會
【貳、競賽主題】
一、設計概念
設計主題將以「釀」為概念,好設計就像是一甕醞釀許久的好酒,隨著韻味起 伏,引領著人們感受創意的美好。因此期盼設計者能藉由「釀」的想像,增添創 意樂趣。
二、設計範圍
舉凡能夠展現主題概念的設計提案,包含:產品設計(如杯子、T恤、公共家具…)或視覺設計(如指示牌、視覺海報、logo…)皆可。
【參、徵件辦法】
一、參賽對象
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具備學生資格均可參加。每組作品報名至多以五人為限。
二、報名方式
{步驟一}
至
http://ppt.cc/VKuF1 下載參賽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步驟二}
繳交作品:請將參賽作品裱版於兩張A3尺寸紙板,一式兩份,連同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請以ai格式或psd格式存檔,解析度300dpi),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並附上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寄至97044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44號「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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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16日止
作品及光碟請妥善包裝,光碟如有損毀或無法讀取之狀況,將通知參賽者重新寄出。
確認受理聯絡方式
Mail:ted@newkind.com.tw(陳先生)
電話:03-831377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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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選時程
1. 104年11月25日由主辦單位對邀請設計專業人士評選出8位入圍者。
2.104年11月30日舉辦頒獎典禮。
四、評選標準
特色創意30%,(包含設計者之原創巧思與功能特色等)
外觀造型20%,(包含造型、色彩與結構細節等)
實用耐久30%,(設計實用度、作品耐用度)
主題契合20%,(符合主題概念)
肆、獎項說明:
金獎一隊,每隊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一隊,每隊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
銅獎一隊,每隊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五隊,每隊獎金新台幣:2千元,獎狀乙紙。
※以上獎金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伍、注意事項及聲明
一、財團法人花蓮縣生活與創意文化藝術基金會(下稱基金會)將於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 (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二、每件報名設計作品至多以5名設計者為限。設計者不得重複報名。
三、報名人就其個資料得依法向本公司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四、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五、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六、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 )。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園區相關活動及後續應用。(參賽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
七、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者本人原創,如得獎者於事後查有以他人元素、圖像作為本身品創之一部份,並未獲得所有權者之事前授權使用,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得之獎金 (品),其衍生之侵權行為,由得獎人負責。
八、獲獎作品除著人格權 (署名權)以外的一切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全部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成為創意設計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九、依稅法規定得獎金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
十、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處理。
十一、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其他未竟事宜,本辦法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隨時修訂之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2015-10-27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