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一家印刷廠工作,
老板說再試用三個月後成正式人員後,才會幫我加入勞健保……(我知這部分,他已在坑我了)
但是曾聽他說過,
像他這種員工不到十人的公司行號,
要幫員工加入勞健保,必須先加入當地的工會,才能辦理勞健保
他說,偏偏我們這個地區的印刷工會,又倒了,
必須到時加入別縣市的印刷工會,才能辦理勞健保,
他說我們可以自己找其他工會加入,
可用補助費用的方式來補助我們的勞健保
不知道他的說法是否正確?
我想,既然是經政府設立登記核可的店面,
真的不會直接幫員工辦勞健保?一定要加入工會才行?
如果我們自己找不到工會加入,
健保費還可補助,
那勞保該怎麼辦?另還有一個可帶著走的勞退新制?
請大大為我解惑一下,
讓我能瞭解這些制度的差異,
好向老板爭取員工的權益,謝謝!(2007-12-30 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