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車青年油畫獎 簡章
官網:
http://ed.arte.gov.tw/ch/News/content_2.aspx?AE_SNID=10391
簡章下載:
http://kingcarart.org.tw/index.php?opt=activity&cate=2&id=144
總獎金: 新台幣50萬元
一、目 的:為推廣新銳藝術創作,鼓勵青年藝術家創作動力,增進
民眾對美學的接觸與認識,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執行單位:金車文藝中心
四、徵件主題:臺灣風景畫(以台灣風景為主之創作)
五、徵選作品:平面油畫一組,總號數30~60號 (不限作品張數)
六、參賽資格:1975~1999年間出生之創作者
七、徵選件數:每位參賽者限投一組(總號數30~60號,不限作品張數)
八、收件日期: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投稿方式:參賽作品均須附上作者個人資料、作品名稱、創作概念等…(請參酌報名表並自行列印填寫)。繳交參賽資料,一律以郵寄投稿。
※繳件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號3樓)
十、投稿內容:
a.書面資料:一組作品總號數30~60號不限張數, 需附上10x8吋照片各一張及報名表紙本
b.電子檔:作品JPG檔與報名表Word檔燒錄於一張光碟中
※資料未填妥或無法辨識者不受理
十一、比賽結果:預計於9月底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
十二、得獎作品:得獎作品將參與「2015金車金車青年油畫獎 得獎作品展」並印製成專刊。
十三、評審方式:主辦單位聘請藝術家、藝術理論學者、金車教育基金會與金車文藝中心負責人等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複審及決審作業,以作品之四面向作為評分標準:(一)主題性 (二)寫實技法 (三)構圖與表現 (四)個人表現風格。依序排列權重,並以總分排名選出得獎作品。
十四、獎 項:首獎1名/獎金 總金額15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特優5名/獎金 各3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優選20名/獎金 各1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五、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 參賽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 參賽作品主題請以臺灣風景做為發想主軸。
(三)作品規格一組,總號數以30號至60號以內為限,不限張數,創作素材以油畫為主。
(四) 每人限繳一組作品,作品以照片(請附上10X8吋之照片各一張)及電子檔(光碟一張)形式寄送,請務必附上作品資料,請創作者撰寫200字以上,500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電子檔以JPEG圖檔為主,大小總計不超過5MB。
(五)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參賽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六) 若進入複選階段,作品請創作者視情況自行裝裱保護,自行運送至台北館以進行評分及展覽相關事宜。
(七) 得獎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2015金車青年油畫獎得獎作品展」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優選資格,並追回獎杯(獎狀)及獎金。
(八) 所各獎項之獎金頒發,將先行扣除稅金後,再與頒發。
(九) 所有參賽作品來回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六、注意事項:
(ㄧ)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文藝中心官方網站(
http://kingcarart.org.tw/)。
(二)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四) 作品媒材、格式,如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五) 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期刊之著作權權益。
(六)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 洽詢專線:金車文藝中心 02-2562-8629 / 02-2595-9650
(2015-05-2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