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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網站: http://tobishi.myweb.hinet.net/pages/news.html
二、徵稿日期:100年3月01日至100年3月31日止
三、參賽資格 :
凡喜愛設計創作者,不限年齡、經歷,並且每人限投稿一件作品。
四、參賽主題及內容:
TOBISHI東菱電器公司-企業代表形象物設計比賽
◎參賽內容-
1、作品需帶點日本風的感覺。
2、本公司經營電器類產品,也必需帶有電器感覺。
3、必須是立體圖或平面圖且皆需彩色。
4、作品不限人物、動物、或植物等等,請以主題規定內自由發揮想像、創意。
五、參選方式 :
請參賽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民國100年3月31日17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繳交以下文件資料,完成報名:
1.作品繳交:(參賽者可以以下任一種方式,以立體或平面圖繳交作品)
(A)電子檔:夾帶檔案請以JPG彩色電子圖檔,大小請勿高於10MB,以電子郵件寄至tobishi.hcc@msa.hinet.net信件名稱請務必輸入“TOBISHI 東菱電器公司企業代表形象物設計比賽”(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B)書面稿:請將檔案存入光碟裝入信封後,註明「報名『東菱公司企業形象物設計比賽』」字樣,掛號郵寄至(241)新北市三重區大勇街31號(02)2981-5880 東菱公司 收。
2. 報名表:請將報名表列印出來並填妥後連同其他附件一同繳交。(電子檔繳交者,請將報名表確實手寫填妥,掃描至電腦後,以附檔方式夾帶)
◎ 以上2項文件務必確實寄送,若資料不完整則不予參賽及評分 ◎
六、評審原則:
(1)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2) 整體設計與符合主題表現 30%
(3) 商品化之可行性 20%
七、獎勵辦法:
1、首獎一名:獎金20000元+東菱家庭劇院組一套+獎狀一張。
2、次獎二名:獎金5000元+東菱家庭劇院組一套+獎狀一張。
3、優等十名:東菱行車記錄器(感應攝錄機)一套+獎狀一張。
4、佳作若干:東菱LED長效燈一台+獎狀一張。
※附註: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NT$13,333元者,須代扣15%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20%)。
(2011-03-1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