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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址: http://house.eden.org.tw/design4/method.php

☆活動介紹☆
臺中市政府為結合以科技、環保概念並融入「通用設計」理念,藉此提昇整體居住品質,同時達到「節能、減碳、愛地球」的目標,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3臺中市通用設計宅改造競圖活動」。

本競圖活動以臺中市西區民生路364、366號為標的,規劃讓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及長者在居家與工作環境上能夠活動自如,使生活環境達到一個通用無障礙的設計,得獎作品作為修繕通用設計示範館之參考。

☆活動對象☆
1、歡迎建築、室內設計、空間設計等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在學師生、團體及公司行號皆可免費報名參加。
2、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每位參賽者不限件數。
3、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取投件報名制,報名表文件及相關附件請至活動官網( http://house.eden.org.tw/design4/method.php)下載,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準)或親自送達送至10560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60巷19-6號B1樓,「臺中市通用設計宅改造競圖活動小組」收。

☆作品規格☆
1、設計理念:結合以科技、環保概念並融入通用設計理念說明。
2、平面配置圖:比例為1/50,需包含家具。
3、天花板圖:需包含燈具、空調等必要之設備,比例為1/50。
4、剖立面圖:二向以上(含)之剖面圖,須包含長向及短向,比例為1/50。
5、3D 透視圖:比例為1/50。
6、工程預算概算表

☆競圖標的物及設計重點☆
(一)設計重點:
1、通用設計規劃:以身心障礙者居家及小型作業所結合為訴求情境,考量便利性、隱私性及安全性為設計主軸,規劃範疇如下:
(1)室內通用設計裝修:本案共兩戶,以左右各一戶(1+2樓)或上下各一戶(一層一戶)進行通用設計規劃,每戶至少包含一間通用設計廁所。
(2)樓梯改善替代方案:如自走式爬坡機、共用升降機或電梯。
(3)戶外景觀綠美化:圖說標示戶外空間之景觀綠美化設計。
2、通用設計預算:總預算以300萬為上限。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二)競圖標的物:臺中市西區民生路364、366號一、二樓

☆繳交作品☆
1、初選應繳文件:
  包裝外封面請黏貼競圖活動信封貼,並依要求格式詳實填寫。
  (1)報名表、作品著作切結書。
  (2)作品設計圖及作品規劃與設計說明書
作品規格為A1橫向構圖2或4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塑膠瓦楞紙或珍珠板,每張作品背面浮貼報名表。
 (3)作品光碟乙份
光碟(PC格式)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檔案格式為解析度300dpi以上之 JPG及 EPS檔。
 (4)其它
若以學生身分參賽,須於報名表上加註指導老師。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公司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2、複審應繳文件:
入圍者於複審當日進行規劃理念簡報。
※備註:繳交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以棄權論。

☆注意事項☆
1、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不提供競圖標的現場帶看。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前三名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得獎作品著作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須簽暑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獎勵辦法☆
名次  獎項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八萬元、獎盃乙份。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盃乙份。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盃乙份。
佳作(共七名) 佳作獎狀、獎盃乙份。
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活動聯絡人:(02)2578-4515轉320許小姐/321林先生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承辦單位: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2013-05-30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