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ko914237(莉涵) 2006/8/4 18:17
下次如果有來路不明的編輯要幫你看書
千萬不要把作品交給他
因為他會把你的作品帶去給他自己的作家看
是呀!新人的作品倘若有這麼好
那麼出版社不就搶著要了
他要的不是新人的作品文采
要的是新人的點子
說自己懂很多間出版社
但是每次問他這部作品適合哪間出版社
居然都一問三不知 也說你寫的奇幻類是他不常接觸到的
所以他對於奇幻類的出版社不清楚
更甚還說 如果你的作品很差 他帶去給出版社
是在打擊他在出版社那邊的信用
所以要求修到最好 但是已經修到最後了
他又重新翻回到第一頁去看
一頁又一頁的挑 說你的A劇情要移到B劇情之後
當你不同意他說的話時 我跟他說:我跟你的觀感不一樣
這樣子他就又開始恐嚇你 假如今天是你和出版社的觀感不一樣時
出版社就是給你直接退稿,但是今天是我給你審稿所以你還可以修..等等.
只要你與他意見不合 他就是集合他自己的老作家開個會 討論一下
之後就是把你踢出他們的工作室 如此以此作為威脅
今天是他自己徵稿 廣徵新血的
結果他對於新作家卻是要砍便砍 要殺便殺
新作家完全沒有半點自主權 完全被他們操弄在手裡
既然他均以老作家的意見為主 既然老作家地位有如黨的大老 元老
那他又何必去徵稿招募新血 叫新作家加入他們的工作室
新作家再進去,不就等於又瓜分了他在老作家那邊審稿的時間嗎?
他對我來說是一個信用破產的人,也希望不要有人在受騙上當了.
一本書可以給你改個兩年 但是他都跟你說自己很忙
你書的我還只看個OO頁 [不到全書的一半]
他既然那麼忙 那怎麼還有閒時間把新作家的作品帶去給別人看
寫到這裡我也已經欲哭無淚
真的..不要有人在上當受騙了
他一開始跟你接觸時,講話會講的很有熱誠 跟你講個不停
但是我第一次被他們踢出工作室之後 跟他們吵架過以後
他之後跟你講電話 講個兩三分鐘以後
就會很不耐煩的跟你說自己待會要忙東忙西[口氣類似沒時間跟你鬼扯蛋]
馬上掛你電話
我屢次回想 覺得他根本是在拖延我的時間 扣押我的作品
他自己在公開的場合上也講的很好聽 叫新作家如果要走 請現在走
不要讓我對你們有感情後再走......
可是呢...我事實上體驗到的是 他們對於意見不合的人
是馬上踢掉 半點都不留情 而且也不會事後告知你
等到你呆呆的等不下去了 打電話去問才知道這個"惡耗"
我第一次被他們踢掉已經跟了他們的工作室一年半了
如果跟了一年半了 那還不算對我有感情
那請問要跟他們跟多久才能算對新作家有感情?
他還會不斷的用一個已經在業界20多年的人來跟你比
是呀 我很低能 我從小時候畫圖到現在 畫齡也有十多年了
竟然會比不上一個在業界功力有20幾年的人
而且我跟那個人 畫風相反 作品風格也是背道而馳
打十根竿子也著不到邊
反正他就什麼都能比 講一通電話我就被比個3到4次
講到最後好像是我這個被比的人..抓狂了是不正常的
當他把我的作品拿去給其他的作家看時
我聽到這個消息時 我心頭覺得很火
就問他怎麼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的作品拿給別人看
你知道他說什麼嗎?
他說:你不要這麼小心眼,我們最不削做這種事[意指剽竊別人的創意]
其它的作者的作品要交出去前也要經過他的眼睛!
還說:反正妳的書將來也要面對社會大眾,你為什麼現在怕人家看?
那時候我已經氣的講不出話來,他看我沒有反應,
到最後還一直裝白痴的問我"你為什麼怕人家看"
反正講到最後他就惱羞成怒 劍拔弩張起來
我現在也忘記他後來跟我提到些什麼
我只記得我當時氣得一句話都講不出來
也只有他前面狡辯的那兩句我一輩子都會記得
我真的很難過
ushio(yaozheng) 2006/10/2 02:46 (Since 2006/8/4 21:51)
:)
aiko914237(莉涵) 2006/8/4 22:10
沒想到我這篇抒發竟然會影響到其它人
真的是受害太深
才把我遭遇到的事情給寫出來
不是我在打擊任何人 我寫的事 也不關阿月的事
現在我覺得..與其要跟不知道來歷的編輯一起編輯自己的作品
到還不如把自己的文章給貼在文學網上
這還比把作品交給別人還要有保障
貼在文學網上 被偷了 幸運的話還有人作證人
要是一對一的編輯方式..倒死在路邊都沒人管你
ushio(yaozheng) 2006/10/2 02:46 (Since 2006/8/4 22:34)
:)
aiko914237(莉涵) 2006/8/4 22:46
不和你說了
如果你擔心我的舒發
會連帶影響到你自己的徵人活動的話...
我也只能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況且我第一次回應也已經替你澄清了 我不是在寫你
沒想到我居然倒楣到連發洩都會有人來干涉
我裡面沒寫名字 是因為裡面有個名字還蠻有名的
我還是被那個名字推薦去找那個編輯的
這更是我的無奈
我也只是把我受騙上當的經過寫出來
TAKO(TAKO) 2006/8/4 23:21
若蠻有名的就是要把他抖出來... 吧😂 ,如果妳肯的話....
就如鐵鏽書事件般,被站友抖出來了,大家才知道有那麼一回事.....(雖然會有被對方開分身黑函攻擊.亂寄存證信函等後續鳥事...)
做自己認為對的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火哥所說...
男人碰嫖還會回頭
但是一碰毒、賭、貪 ( ezMoney ),就永遠回不了頭了
而且癮頭會愈來愈大 .... 😈
那位編輯他就是貪了莉涵您的作品及創意...最後目標就是靠貪來的東西再來挖錢.. 🐷
aiko914237(莉涵) 2006/8/5 13:23
我也當初也是相信推薦人的人格
才會去相信他推薦的人
我也只是親耳聽到那個編輯自己說把我的作品拿去給其他的作家看
一直到那個時候才跟他決裂的
我也沒有證據 他自己手邊的作家線都隱藏起來
要找..茫茫書海怎麼找?
我現在也不知道要怎麼保護自己的作品
我一來是呼籲大家不要盲目了
二來也是求援..教我怎麼保護自己的作品
它不是什麼大作 但是我弄了將近兩年>"< 我不要它白白被人OOXX
小豪子那檔事...是罪證確鑿...
他都嘛偷有名的作品 那是幾千萬個眼睛都在看
而我呢...
hsiao(貓曉萍) 2006/8/5 17:01
法律是保護給懂得用的人.....
如果沒有証據真的很難申冤
尤其現在網路通訊發達,很多東西很容易就被刪除
msn不會留下通訊記錄嗎?或許可以找找看
不然,也只能以此為戒,保護好妳往後的作品了
記得之前曾看過一種做法,不太記得是寫存証信函還是書面証明了....
就是如何証明妳的寫作(創作)時間
將妳的作品分成3份(記得要拍照或舉証妳放的是作品),
一份寄給妳自己,
一份寄給妳的朋友(律師?),
一份寄給出版社(編輯?)如果有掛號回執聯會更好。
如果是存証信函的話,一份是妳自己留著、一份是對方(出版社or編輯)、一份是郵局留著。(這三份都會有郵局蓋章)
不過若有出版社收到稿件裡附有存証信函的...不知道會不會嚇一大跳
😂
寄給自己的上面會有郵戳(鐵証如山)自己留著
如果郵戳信封不見了,至少妳朋友那裡還可以找找
網路上bbs的發表時間是不能改的,這個也可以成為舉証。
但與其被別人利用賺錢,賠了夫人又折兵,寧可錯失不是嗎?(指...如果妳真的放了存証信函)大不了po在bbs上有實力讀者一定會支持妳的。
存証信函是警告或舉証用不等於被告~
以上~如有漏失或不對,看誰還知道些什麼方法,請補充修正。
aiko914237(莉涵) 2006/8/5 23:46
是不是要把自己的品列印出來,附註列印日期以及創作日期[我只能說約在兩年前...詳細日期記不清楚,我和對方在e-mail都有書信往來]
然後寄存證信函給自己或朋友?寄存證信函的時候郵局會自動幫我留存嗎?
郵局留存會不會有時間的限制?
感謝大大!
hsiao(貓曉萍) 2006/8/6 22:23
是要把作品列印出來,沒人可當妳的証人,就只好這麼做了
是說要証明妳放進信封裡的是那份作品才比較有說服力吧!
不然別人也可以有很多種說法啊~
如果是我我會把作品跟信封蓋齊縫章外加簽名,這樣2份合拼一起比對很明瞭
那份就是跟信封一起寄出的作品了。
↑↑這個做法是妳還沒將作品投稿前做的
存証信函要跟郵局買,郵局的保存年限也要跟郵局問耶~
寫的方法妳可能要自己去研究一下了...像...依xxx法第xx條....限幾日內處理之類的
↑↑出了問題時
看看政府機構裡有沒有免費的律師諮詢吧!如果妳真的很不甘心的話...
問題是....若要針對盜用的部份...有找到証明嗎?
不然妳也只能針對他2年沒出妳的作品造成妳的損失之類的,我猜...妳跟他們沒有簽約吧...bbbbbbbb
新人真的很吃虧耶....
aiko914237(莉涵) 2006/8/7 00:12
齊縫章是要蓋自己的印章還是郵局的印章?
我知道信封的蓋法,但是作品一頁頁列印出來...那要怎麼蓋?
針對盜用的地方我是無證明可言 也不確定是否有被盜用
再說他自己手邊的作家線都隱藏起來
到底有幾個作家我也不知道 所以其他的作家作品也無從找起 [我知道我講這樣對不起其他的作家]
也的確是沒簽約
但是我想未雨綢繆 先保護自己
因為他事後跟我狡辯的那兩句我越想越可怕
他自己說要成立工作室出版作家們的作品
但是他的心意反覆不定 有時問他還反而被罵
也說是錢的問題 總總之類的問題
所以要先找出版社接洽來出書.....
那這樣也無妨
可是我又問他何時跟出版社接洽的時候
他又會在那邊說你的作品問題還很多
還要修 否則帶一本不好的作品去 是打擊到他在出版社那邊的信用
有時候又講是 你的作品根本還不成熟,問題還很多....[以下省略] 你要先把你的作品修好再找出版社接洽 難道你要第一集以後 第二集就沒下文嗎[這裡我有點忘記了,反正意思大略是第一集賣的差,寫第二集出版社就不會再受理了 反正諸如此類的不勝沒舉 再打下去我心臟會爆掉 一邊想著很生氣的事又一邊打字]
還拿趙建銘賣不到十本的幼童骨骼書來問我說 :如果書沒弄好就拿出去 ,你要跟他一樣嗎?[以下省略...]
很多很多還不只是這樣,一直叫我快點寫有時間就寫..他講的話我都相信,因為我覺得出版社可能真的是這樣.
他也說只有我一個人再問自己的書適合哪間出版社的事 其它的作家也都沒有在問
天啊!我現在回想起來真的覺得以前像是在黑箱作業
更讓我生氣的是他明明知道我很急
可是種種的舉動卻像是在拖延我的時間
hsiao(貓曉萍) 2006/8/7 01:22
冏................
那妳以後要好好保護好自己的作品啊~
不要交給來路不明的人,投給正當的出版社吧
http://home.pchome.com.tw/hot/ananet/ana01/
沉默的力量
http://www.525.idv.tw/bbs/cgi-bin/forums.cgi?forum=91
楓情萬種文學網
這裡都有列~也有人的投稿經驗
妳可以在這裡告訴大家不要被騙了
聽妳這麼一說
真的很難平反耶~說不定他自己就是作家....叫妳寫快點他好快點用...
說不定妳投稿給出版社,萬一他們說撞稿...那...bbbb
作品主要是要証明妳創作的時間及那是妳的作品
蓋妳自己的章吧!拍照片(用傳統的)
日期能夠被修改的一但出問題都會被質疑。
下次要小心點哦~有問題就尋求正當的管道吧。
還有啊~也不要那麼快就相信我講的哦~ 😉 要懷疑一下嘛~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8/7 11:35
😴 😴 😴
好遺憾...怎會這樣...
不過往好處想~你一定很有潛力!功夫不錯!能力佳!
人家才會想”ㄠ”妳阿!
一顆樹若沒結果子.人家是不會想丟鞋子上去的!
(因為沒”甜頭”)
人也不會去踢路旁的死狗!
(我就是那死狗~”毫無利用價值”不然他怎不找我呢!?哈!)
轉個念~雖然很難過.但有實力不怕沒生意.只怕沒毅力!
相信那狗八子看上妳!就是因為妳有”果子”可以利用~
既然能被人利用!就表示妳有一定的”寶石”才會引(到壞)人的貪視~
有個女生哭著說:我的男朋友變心跟別人跑了~~嗚嗚~
朋友說:好可憐...你心愛的男友離開你了...
一旁的朋友酷酷的說:
啥可憐!!不過是 你失去一個不愛你的男人.
而那個王八男人失去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
說!誰的損失比較大!!
😅 所以阿...
莉涵你失去的是一個品德敗壞.家教失敗.唯利視圖的壞人.
(當然還有不少的時間精神...)
但那個王八男人失去的卻是一個真心愛創作也有潛力又認真的莉涵![/b]
說!誰的損失比較大!!(當然是那狗八子阿!!)
加油喔!!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蘿菠問包子:你家不是被闖空門嗎?怎還笑的出來?
包子:我人還好沒事.而且...做小偷的的人至--少-不-是--我-!
至少不是莉涵你去幹這下三流的事.光這點!
哇~~莉涵又比那賊子強上許多囉!!
aiko914237(莉涵) 2006/8/8 22:31
他的確也是作家,推薦人也是...
會那麼快相信的原因也是因為我對出版社不了解
很多事情他說了我就...只好相信
我知道這而有很多前輩
不然我就在這問了,因為他有時候就會跟我說
如果你的作品不好,給出版社退了第一次
之後你在修搞投稿,出版社會連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退搞
有的更甚者會直接讓你先多退幾次,到最後再審稿.
我想請問....真的出版社都這樣嗎?
我和他有很多依媚兒往來,我都沒有刪掉..包括夾帶的檔案
這是否也可以算是證據呢?
有時候覺得很奇怪
我想自己畫我小說的封面
他都百般阻止 狂挑缺點 我想修他也不讓我修
甚至直言我畫的很醜
我沒有因為這句話而記恨他
只是他還講說:你只會修修修,你要知道一個作家一輩子不是只有那一張圖[以下省略]
最讓我不能接受的就是 他說我畫的人物不像我小說裡面的人
有時候他就一直講講講 講到他的朋友身上 怎樣又怎樣的[就是開始拿我跟他朋友比,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他朋友一個人是作家 只有他朋友的東西才是王道]
我覺得他講的話很沒有邏輯 因為我自己本身就是原作了
原作自己畫的封面...這樣還有誰會質疑 某書的封面畫的不像某書裡的主角!?
有時候我問他 怎麼我覺得新進作家群裡面只有我一個人這樣浮浮沉沉...
結果他又開始說:那是因為你的故事內容架構太大 .太複雜..[中略]..如果說今天是他朋友,那麼他朋友就會怎樣怎樣...[後略]
to:岱懇兄
我直知道你在安慰我 可是我笑不太出來
我已經把我的文章貼到文學網去了
我再貼的時候心情很複雜
如果貼到某天 有人跟我說:你的故事架構怎麼跟某本已出版的書一樣....
假如有天我看到那句話....那就真的...我會把他的名字公佈出來
aiko914237(莉涵) 2006/8/8 22:49
還有我的小說不太可能跟別人撞搞
因為就我常看到的撞搞情形,我舉例言情小說的作者
有時候他們在討論板上會說 :突然發現自己的人物對話跟別人的書一樣,而且因為撞稿只好重寫..
而我的小說最差的就是人物對話跟人物個性的展現..我也不是像寫網路小說或者輕奇幻有趣的地方在人物對話上.....所以,如果我在人物對話上撞稿,那應該是不可能....orz
那個編輯也只有稱讚我的奇幻設定很好而已 很有點子...[我是寫重奇幻的]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8/9 00:50
😃
親愛的..那要不要找找別人(出版社)阿!!
想來你一定很傷.不然也不會把它說的話"記佃佃"說~
哪怕我們都大概知道他的話都不中肯!也很損人!
我不期待你要馬上走出低潮~因為違反修復本能
但至少你可以先離開那光想都會做嘔的人
很多人都以為只有肢體的傷害才成立傷害
但是心理也會受傷的阿!(不然怎會有人失戀後性情大變!)
受傷很主觀.因為每個人的背景不同觀念自然不同
但受傷就是受傷.這是事實!要尊重要接納(自己或別人)的不舒服
所以...
那人口口聲聲否定你的不舒服
可見他還不是很有同理心也不太成熟.
那人又一直損你讓你產生害怕再趁此指使你
就像很多行銷手法亦然
先讓人嚇一跳對自己沒信心後.再利用人的恐瞿來成就目地
又所以...
你對自己認識多少?
唯有正視自己(坦然接受自己的優缺點)
然後認識自己(那個走向比較強).
也才能進而肯定自己(為自己的長處上多創造機會)
在想想...
現在你要啥?!
報復?出口氣?還是開始拔除那壞人一年多來在你身上所釘的釘子.
然後花個半年一年重新出發.
好讓那亂臣賊子只能在你人生中阻礙一時(1年多)卻無能利用或攤患你一輩子!
不論你想做啥...
只要你覺得不做會後悔.做了不後悔.那就放手去!!
只要你能負責到底也確定那真的就是你要的.那就去!不要回頭!
旁人能給只是建意.只有你才能為自己決定.
嗯...法律阿...等我一下喔..
..(十分鐘...過後)
法扶資詢:
http://www.laf.org.tw/tw/public/index_detial.php?H_ID=54
我找了一下堂恩哥(修法律的牧師)但他對這塊不熟!
所以你如有須要問問看法扶基金會囉!!~反正免錢阿!
汐止淹水了.王老爹的一樓生意全毀...
那辛苦批的布全泡在爛泥裡.
咳...好幾次了!要把房子賣掉.人家一聽這路斷別說殺價連看都不看!
要搬又沒多少錢...
王老爹頓時放下手中的抽水機.直直往外走去
一響半刻還不回來
待夜深稍晚.王老爹終於回了家
妻子怒問:下午水又淹進來.你這死鬼去哪阿?
王老爹難得冷靜的說: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都淹成這樣了
索幸我就走出去觀看情況.看看哪沒淹.老子就搬過去!
一家人全沉默了.因為真的淹怕了...
王老爹貸了款借點錢硬是搬了去
離原來不遠.卻因地勢較高竟淹不到
後來在王老爹的努力下房貸終於付清了!
生意也回隆.更重要的是~嘿嘿~他老爹的鋪子在沒"泡湯"過了!
從小我就一直被騙!背了好幾年的黑鍋...
也許是家破人亡時讓我決心走出不同的路
當我看到這就想:ㄟ~~同樣淹水.大家都在救家當.只有他走出去看情況
找方法.比起其它人也又年年淹年年怨卻啥也不做強多了!!
特別那年的少年隊真把我嚇到.原來人可以被整成這樣....
於是.我學會冷冷的看.熱熱的想
對於那些三吋芭樂舌的更拿我沒折!
因為以前已經被他們折很多次了~~哈!!
"張顯自己時不必否定別人"
一位老書法家在記者面前揮毫
有人問其對日本書法觀想時
這為老師在眾人面前破罵日本只會模仿中國的文化不值一看!
話落.人群也相繼離開...
他老人家不知道當你要張顯自己時不用去否定別人阿
(文自劉庸一書)
心理學和日本最近的一本叫...聰明的人和笨的人說話方式.都很受用!
我以此過濾不少人.(也不少案子...就是擺明你給我做到死的那種)
從一個人的文筆談吐多少可以看出其人.
現在回頭來說
親愛的你對自己認識多少?
唯有正視自己(坦然接受自己的優缺點)
然後認識自己(那個走向比較強).
也才能進而肯定自己(為自己的長處上多創造機會)
不然怎會輕易相信那賊子後又給了合作機會被傷這樣?
想來是你心思單純的緊.遇上可歌可泣的人
沒錯!
可歌----因為你可以開始拔除那壞人一年多來在你身上所釘的釘子.
然後花個半年一年重新出發.
好讓那亂臣賊子只能在你人生中阻礙一時(1年多)卻無能利用或攤患你一輩子!
可泣----阿....那就真的要一生都這樣...給他哭下去...嗎.....
最後不要期待你會馬上走出低潮~
但至少你可以先離開那光想都會做嘔的人
但你可以想想...現在你要啥?!
不論你想做啥...
只要你覺得不做會後悔.做了不後悔.那就放手去!!
只要你能負責到底也確定那真的就是你要的.那就去!不要回頭!
旁人能給只是建意.只有你才能為自己決定.
加油阿...我能幫的也不多...(其實根本沒幫上啥...咳...)
加油喔!!我要看到你的名子被擺在架上一整排喔!!
(來呀!來抄阿! 當莉涵不再受你影響也不跟你合作時!看你能嚐到啥甜頭!!)
syow(syow) 2006/8/9 10:22
滿同意前面網友說的話,希望我低潮時也有人願意這樣替我打氣
只是當我看到
你失去一個不愛你的男人.
而那個王八男人失去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
這句話時,心裡直接想到的卻是:你失去一個你愛的人,對方卻只是捨棄
一個他不再真心的女人,若是這樣,誰可憐?
給樓主的建議是:不愉快的經驗就是不愉快,如果往樂觀面想(對情緒)也沒幫助
的話就不用勉強了,既然已經發生了,就認知醜陋的事實,承受醜陋的事實,然後
化作你的人生經歷之一低潮就低潮吧,下次能更謹慎一點才是重點,
因為等你打起精神重新出發的時候難保不會再遇到更臭更髒的陷阱
至於實際的做法就如前面的大大們提供的(存證,諮詢...)
加油
aiko914237(莉涵) 2006/8/9 21:25
syow 寫到: |
滿同意前面網友說的話,希望我低潮時也有人願意這樣替我打氣 只是當我看到
你失去一個不愛你的男人. 而那個王八男人失去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
這句話時,心裡直接想到的卻是:你失去一個你愛的人,對方卻只是捨棄 一個他不再真心的女人,若是這樣,誰可憐?
給樓主的建議是:不愉快的經驗就是不愉快,如果往樂觀面想(對情緒)也沒幫助 的話就不用勉強了,既然已經發生了,就認知醜陋的事實,承受醜陋的事實,然後 化作你的人生經歷之一低潮就低潮吧,下次能更謹慎一點才是重點, 因為等你打起精神重新出發的時候難保不會再遇到更臭更髒的陷阱
至於實際的做法就如前面的大大們提供的(存證,諮詢...) 加油 |
那個編輯是女的...我本來想連性別都保密的說.
難道我的作品真的沒辦法救了嗎?
TAKO(TAKO) 2006/8/9 23:22
妳可以去黑秀網那邊先問問及請教,那邊有不少的能人能給予妳好的相關法律建議及可能的因應方法... 😲
不過提問之前口氣可別太接近yahoo知識那種的喔~~~ 😂
其餘就之前說的,一定多少會有精神層面的風險及壓力在.....
遇到那種事情就看妳自己的因應之道了,若非得要對方付出代價和要求的話,就一定要自己去面對了... 😅
別把自己逼太緊,先好好冷靜思考一下..看接下來要怎麼走... 😲
aiko914237(莉涵) 2006/8/10 18:00
優秀網那邊我想以後再問,如果有抓到證據的話.
除非他真的把我的作品賣給其他的作家
我才會公佈他的名字
否則這件事就這樣算了
因為他把我的作品帶給其他的作家看
那次我就很生氣我我要自行去投稿
[那個工作室的規定也是如果作家自行去投稿 那就等於退出工作室]
但是一個半月後
他自己又打電話來跟我說
要幫我介紹另一個編輯
說對方想要用輕奇幻小說
所以要介紹我過去
還問我有沒有把作品投稿
我覺得他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在介紹什麼編輯
是要問我有沒有把作品投稿出去
因為他第一次打電話是用亞太的手機
可是講沒幾句就說他要搭車
等他回家在打給我
結果約半小時後,他打來,我也沒看手機的顯示號碼就接了
他的口氣就很熱絡 跟以前不太一樣
但是掛斷電話我才發現
他是用室內電話打來給我的
而且是04開頭..是中部的室內電話..可是他是台北人呀...
後來我覺得毛毛的
因為我以前跟他連絡都是用亞太在講電話的
之前也是經常講到一半他就說他要搭車搭捷運回家
也同樣是那個時間在講電話
反正,我還是心裡毛毛的
之前他一直否定我的作品,不讓它出來面世
一直說我的作品搬不上檯面,市場等有的沒的...
我也不知道她是出自於私心還是怎樣
我都已經說,那我自己出錢讓我的作品出來,這樣總可以了吧?
但她還是一直堅持她的意見.一直說沒市場等等的
這當中又會開始拿他的朋友來跟我比
到最後凹不過我,就直接了當的說:那你以後就一輩子都只用那一張圖,你出了十本書百本書都繼續用那張圖做封面,都去修那張圖來當封面.這樣來污辱我.
結果事情爆發出來時,居然還改口說我的作品還可以用,修一修就可以配給自己的朋友用.
都是物以類聚的雙面人.好會做表面功夫,不去戲劇大學真是太可惜了,糟蹋英才.
連我自己想要存錢來弄我自己的作品還一直干涉我,不準我用那份作品出來
也因為我要存錢來弄我自己作品 就第一次被他們踢出他們的工作室
理由是我與他們的創作理念不合
我知道我吐了太多的苦水
可是有時候真的是啞吧吃黃蓮
syow(syow) 2006/8/11 09:33
那個編輯是女的...我本來想連性別都保密的說.
難道我的作品真的沒辦法救了嗎?[/quote]
啊,誤會了啦,我知道這不是一起感情糾紛而是工作糾紛,只是借用前面
大哥的例子,我的意思是說凡事不一定要只看樂觀面,這件事雖然錯在
對方,但是精神損失和實質損失比較大的仍然是樓主,這是不爭的事實.
只是礙於法律層面,否則真想請樓主公佈對方資料,好讓其他有心想好好
走路的人能避開這種屎坑.
前一陣子才在想,現在要在社會上打滾的,是不是要把[沒品]和[厚臉皮]
列為必要技能啊,乾脆大家也來一起自暴自棄向下沉淪算了... 😴
aiko914237(莉涵) 2006/8/11 18:03
她在我面前把我的作品罵的一文不值,還說它像是言情小說封面,不斷的批評他沒市場,也一直跟我強調書的封面宛如明星的臉
封面會讓讀者一看到就不會想去翻,言下之意是看我是不是要一開始就敗在封面上.
她還問我,如果我的封面擺在魔戒跟哈利撥特跟納尼亞旁邊,如果你是讀者,那你會先去翻哪一本?對於她的問題我很無言,我怎麼可能書一出來就能夠擺在那些暢銷作品旁邊,還一直問我這種問題.
結果事情一爆發開來,她就在別人面前講的很好聽,講的一副她不嫌棄我畫的醜,還要挖掘我的畫去配她朋友書用..
看看這些話,我真是情何以堪..她在別人面前澄清的話,私底下她一句都沒有跟我提過.
要不然就說我畫的圖像是言情封面裡的大頭照.....
還一直批評說沒有動作,沒有場景,說我寫的是有很多武打場面的奇幻小說,所以連封面人物都要有動作!
在不然說我畫的差....沒把故事背景畫進去
我一本書裡面跳4~5個場景
她也有看過我的小說內容
她不是沒有看過
還叫我把故事背景全部畫進去
就是這一張圖,我也在小哈這裡貼過很久了
http://photo.pchome.com.tw/_manage/my_pic.html?s=s08&n=a914237&b=1&p=115548094839
之後我還加畫另了一張,她還是不滿意
之後我就把它刪掉了
這一張是未完成稿的jpg遺檔,還有好多張,反正動作改了又改她就是不要
還好我只有大概畫個草圖而已,否則每一種動作都刻的很細,又被她退,又不要,又換另一種動作...
http://photo.pchome.com.tw/_manage/my_pic.html?s=s08&n=a914237&b=1&p=11554809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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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0 增寫
介紹給新人編輯的作家是游素蘭,那個編輯則是曾莎梅。
經過考慮,我還是把名字給公佈出來好了。我實在受不了了。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9/13 20:32
😮
莉涵妳好呀!
其實我ㄧ看見妳的名字就知道妳要說誰了^^
不知道妳還記不記得我呢?
在一年多前我是經由一間出版社的留言板認識妳的
當時妳便介紹我加入藝文Q&A的家族
然後因為種種緣故我也是加入了妳說的那個工作室
在這段時間內我跟"編輯"有見過一次面跟她討論新小說的劇情
然她也是一直說我的小說點子很爛很爛之類的,於是她便自己幫我想了點子
然後我也是寄了一本小說給她過目,她回覆我時便說我的小說題材不錯等等之類的
簡直讓我高興的飛上了天
但是她有要我改那本小說,然後我就乖乖改了
結果呢?猶然記得那本小說花了我好大的心力下去更改,只希望能早日出書
不過那件事是發生在去年的夏天^^瞧瞧,整整一年的時間了
我現在早就不相信她說的話了
她工作室成員為她設立的家族早已變了調,成為了她在某個電腦補習班裡她與學生們共同討論圖畫的園地
而我們這些先前加入工作室的人呢?她好像已經將這些人拋在腦後了
其實一開始有電腦補習班的人出現在這個家族,我就感到有些奇怪,但是基於我是一名習慣性潛水的人,所以我一直沒有出來說話
總之,讓我決定不再相信她會寫小說,會幫我們改小說的最重要契機,
是有一次她在家族裡將"名字"這兩個字竟然打成"名子"
這種事只有國小生才會犯的,她居然犯了這樣的錯誤,讓我不經懷疑,
但最最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有一次我去了一間非常知名的出版社跟裡面的總編談話
總編告訴我說,在很早之前就有一名自稱是編輯的人開始收大家的稿
結果錢都沒給人便落跑了,還將別人辛苦寫的文章給帶走
總編告訴我,要我別相信她的鬼話
她也告訴我如果要出書自己多投稿幾次,總會有讓妳過稿的一天
想想,總編的話與那"編輯"的話,我該相信誰呢?
我想大家都會知道吧^^
最後,只想說妳畫的圖與那"編輯"畫的圖,誰的比較好呢?
這個答案我就不說了,相信眼明的人都會知道吧
aiko914237(莉涵) 2006/9/13 23:42
我知道你是誰了
原來如此
難怪我想說怎麼好一陣子都沒看到有作家在裡面討論
是我太笨了
一直忍耐到她把我的東西給其他人看時
到那個時候才直接跟她說我要自行去投稿了
至於那個編輯
從跟他合作以來
她就一在強調
絕對不可以把你的文章貼在網路上
理由是容易被盜
後來跟她鬧翻後
我就在想
不是有某間輕奇幻出版社就肯收曾經張貼在網路上的稿子
那她幹麼又一副貼在網路上的小說=癌症末期
她這樣憤力阻止 一定是因為張貼在網路的稿子 她要偷不好偷
所以我就把自己的文章全給貼在網路上
而且就在我把我的文章和架構設定全部都公開在網路後的一個半月
有某個作家就在她的官網上發布說
她有一部寫了一半的小說
說她現在對那部小說的內容不滿意,所以就不寫了
好像還有刪掉的樣子
那個作家的小說還寫到了第二集
我看他一定把別人的點子都帶給介紹的那個作家了
反正點子只要公佈了
他們就不敢再偷你的點子
因為我覺得他們還蠻愛惜羽毛的
至於之前的..
我能挽救多少就挽救多少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9/14 08:08
😮
很開心妳還記得我^^
我想,如果妳說的那個作家也是她工作室的作者的話
那她這番舉動實在就是令人懷疑了
反正現在也只剩下幾隻小貓在那裡
我真的很想問他們到底這間工作室有沒有幫他們出書了呀!
且這位"編輯"在很久之前,大約是去年時就有在家族寫道她現在改小說的進度已經改到我這裡了(還把我的名字寫出來)
然後整整已經有超過半年了,怎麼我都沒有收到她改的小說?真是怪哉
然後她一直強調要開一間出版社,但是現在卻又不提了,一直說她很會賺錢
現在要賺養老金
這發言真讓我感到疑惑,我真想問我的稿子呢?到底跑到哪裡去了?她到底有沒有心要改稿子?
就算有,我絕對不會傻到再將自己的東西寄給她了
我想我也要好好開始注意她手邊的作者,是不是也有寫出我之前寫過的類似題材
一起加油吧^^
aiko914237(莉涵) 2006/9/15 12:01 (Since 2006/9/14 11:57)
我說的那個作者是介紹這個編輯來給我們的作者
因為他手邊的作家線都隱藏起來
我是寫奇幻類的
只能依循那條線去找
我現在還很懷疑他公開的"那個"言情作者是做啥用的
所以,我想你可能要針對那個作者去找
jennywang(jennywang) 2006/9/14 21:48
對自己要有自信,除非你寫的東東文筆不好,或是有嚴重的邏輯問題,
否則,不太會有編輯要求從頭改到尾 (那不如叫你重寫個新的算了)~
試想,什麼村上春樹、藤井樹...之類的網路小說作家,他們的印刷作品和當初的網路作品,不是一模一樣的嗎!?
哈利波特作者羅琳,當初的稿子若是被編輯改來改去的話,
現在我們也看不到這麼精彩的小說,而她也不會成為富翁吧~~~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9/14 22:28
我覺得大大說的好,我們應該要對自己的作品有信心
反正我就不相信我一直持續創作,就不會有成功的一天
大家一起加油吧!
至於那個將我們想出書成為作家的心踐踏在地上的人
就當做被她騙了,上了人心險惡的一課^^ 😜
aiko914237(莉涵) 2006/9/14 22:47
jennywang 寫到: |
對自己要有自信,除非你寫的東東文筆不好,或是有嚴重的邏輯問題, 否則,不太會有編輯要求從頭改到尾 (那不如叫你重寫個新的算了)~
試想,什麼村上春樹、藤井樹...之類的網路小說作家,他們的印刷作品和當初的網路作品,不是一模一樣的嗎!?
哈利波特作者羅琳,當初的稿子若是被編輯改來改去的話, 現在我們也看不到這麼精彩的小說,而她也不會成為富翁吧~~~ |
我本來還想寫他怎麼整作者的...
不過算了,用一句話概述
她就是叫你把劇情移來移去,愚公移山
或是A段劇情在整本書裡面打碎.攪散,前移.後移...這樣子整你
看不懂人就看不懂吧..這樣比較好..
有志要走創作這條路的人...要避開..
每個行業都有當過學徒領微薄薪水的艱辛日子[有哪一條路好走過了??]
如果是人為因素讓你覺得艱辛.... 🎨
aiko914237(莉涵) 2006/9/18 13:41
不好意思...我又把它頂了上來..
我只想說,我沒有誣賴過我裡面所說的任何一個人[這個編輯],任何一件事,甚至他所說的話,用的字眼.
如果手機可以錄音,我真想把那個編輯在手機裡面對我說的字字句句,全部錄下來放給你聽.
如果要,請找本人來跟我對質,我很想知道他跟你之間的談論,和我在網路上面所說的事情差距在哪裡.
如果你認為我誣賴你,毀損你的名譽,來對質.
因為這一年多來只有我跟你--曾編輯兩個人在連絡,我不想再經由第三個人的嘴傳話.
Sean(Sean) 2006/9/18 17:11
莉涵您好
很同情您的遭遇. 請問那兩位作家編輯所屬的出版社是哪一家呢? (是不是狂龍?)
因為我在不久之後也將投稿自己的作品, 故想了解令人頭痛的出版社, 才好避免之.
謝謝
.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9/18 22:58
😃 稛躲遼?珨?燊?S飲?]衄徽
?氯硐岆?圮匊桅g腔燊?S,垀眕湮湮憩?e??鐘汻r
溫陑芘詨勘 😃
扂??庲?橦巃?岆珨嶲竭堵腔堤唳扦鉊 😃 樓蚐閞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9/18 23:04
竟然變成奇怪的字了
那我就再寫一次好了
這件事跟狂龍出版社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啦
其實只有創作者與編輯之間的問題
所以大大可以放心去投稿
我個人認為狂龍是一間很棒的出版社
他們很重視國人的創作,所以就快去投稿吧
user20490(莎梅) 2006/9/29 21:30
這是我麻蛙的網址 http://www.mw.net.tw/user/ccc27825/blog/2006/09/28/19056/38912/
我會陸續貼上我與莉涵合作的方式與書信往來,以證明我的清白
煩請看過真相的朋友幫忙轉貼此網址
請不要讓一個不知感恩的人,要弄了大家的智慧
麻煩大家了 謝謝
TAKO(TAKO) 2006/9/29 23:24 (Since 2006/9/29 23:22)
莎梅那位畫家我蠻有印象的,我是相信人是不敢把自己的名譽給賭上去... 😲
但之前莉涵說得信誓旦旦...這真的很令人矛盾..究竟誰是對,誰是錯.... 🐷
然而..事件已經發展至此的有如羅生門...(剛看完文章)
最壞的打算就可能是訴諸法律解決 🐷 ,或是私下解決.... 😐
因為這些事件已經不是各方版友能夠介入的了...事件真的太覆雜了~~ 😂
另外....我在此必須先聲明一點
倘若將來有發生人身攻擊等言論,這串討論我將不排除鎖文(因為這串我和TYPE爺有編輯主導權..)
最後我還要說的就是...
不管事件最後結果發展如何,網路發言都不能成為您.我的保護傘... 😈
人最後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9/30 17:44
[quote="TAKO"]莎梅那位畫家我蠻有印象的,我是相信人是不敢把自己的名譽給賭上去... 😲
但之前莉涵說得信誓旦旦...這真的很令人矛盾..究竟誰是對,誰是錯.... 🐷
然而..事件已經發展至此的有如羅生門...(剛看完文章)
😐 😐 😐 😐 😐
無奈的點頭...完全被tako說的正中心思...
很遺憾...到了如今你出來說話.想來也是好事.(都說清楚也有個懟照)
但畢竟我門不是當事人.但也曾對此事有所回應.如今你出來說話了.
我們旁人(比如我)也無法下定奪說你們誰一定對.
但至少我能將這篇文放到下篇.讓關心的人能直接看到你的說法
因為連名子都出來了(~媽阿!還有其他人前輩也提了出來.)
那就好好的相互見招拆招了.
不然弄成這樣..真的很不值.
不論是對一個很堅持理想創作的孩子或熱心想後生少走壹點冤迋路的你來說.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9/30 18:02
取自: http://www.mw.net.tw/user/ccc27825/blog/2006/09/28/19056/38912/
什樣的點子 要人花2年的時間去竊取 (1)
人家說【時間無價】,今天要是主角不是自己,我也會非常的好奇,是怎樣的暴利才能引誘人花大把的時間,用媲美【做牛做馬】的精神,來竊取莉涵口中的點子。
幾天前由朋友處得知莉涵貼在網路上的文章,看了之後剛開始我震怒、我不信,到最後……我傷心。
我花那麼多時間教她寫作又給她意見,甚至花大把時間幫她改稿、順稿、提供點子、劇情……等等的。
忙這些,可不是因為莉涵有給啥豐厚報酬,我可是傻傻的分文未取……大家知道什麼叫『分文未取』嗎?
就是這2年我幫她做的一切,全都是免費的,我沒有收取她一毛錢。
今天不管是誰,到任何一個機構做了這麼久的【義工】,最少,她還能博得一個【樂於助人】的美名吧?!怎麼我幫莉涵做了這麼多,反倒她到處說我的不是??
今天就因為我拒絕替她去投稿『我要她自己去跟出版社接洽』,被幾家出版退稿後,她竟然能昧著良心,顛倒是非的胡亂指控我……
當晚我想了好久好久……
逐漸沉澱下心情後,我告訴關心的朋友:「算了!就當作莉涵的小說被出版社退稿心情不好,需要抒發的管道好了,我懶的跟她計較了……」
有了這個想法後,對莉涵貼文一事,我便採取不處裡、不辯解的作法。
可是,我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卻讓莉涵誤以為【她有空間可以再過分一點】……
過了幾天,朋友又打電話來告訴我一個消息:『莉涵將妳跟素蘭姐的名子公佈在網路上……』
我生氣了。
她被退稿,是關素蘭什麼事?
她被退稿,為什麼就變成是我跟素蘭有掛勾??
莉涵,她這個人怎麼能夠如此信口開河的去傷害一個無辜的第三者,決定停止幫她改稿的人是我,但,她有沒有自我反省一下,為何花那麼多時間帶她的我,會忍無可忍的下這種決定?
我想她是沒有反省。
因為,她忙著將被退稿的難堪,都輕鬆的【歸罪】、【安排】於──點子被游素蘭盜走,而出版社不要她的稿子都是因為背後有曾莎梅在打壓她……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責任推給別人,就不必去反省與面對自己寫的小說被出版社退稿的事實。
以下是莉涵貼在很多網版上的文章,很多不知事由的人,在未經求證真相下,就莫名的與莉涵一起鼓動、謾罵。
現在我就一一Po出證據,讓大家看看我這些日子是怎樣對待莉涵的,希望參與叫罵或是暗地關心的人們,都能來評個公道。
也希望大家幫忙轉貼此文章,網路世界是何其的遼闊,光靠能力微薄的我們總有疏漏之慮,我與素蘭只能靠大家好讓真相大白,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忙了【鞠躬】。
*** 以下是莉涵貼在網路上的文章 我會逐一的解釋清楚
下次如果有來路不明的編輯要幫你看書,千萬不要把作品交給他。
因為他會把你的作品帶去給他自己的作家看,是呀!新人的作品倘若有這麼好,那麼出版社不就搶著要了。
他要的不是新人的作品文采,要的是新人的點子。
如果初衷只是要妳的點子,我何必還跟妳說給其他作者看過。
還有……我也跟妳說明過為什麼我要請她們幫忙看妳的稿子?我在這兒再說一次,希望這次妳能聽進去。
我會請人家看妳的稿子,是因為妳的寫作一直沒有進步,還『每下愈況』,給妳的意見妳又不採納,時兒還會提出妳堅決、不肯修改的說詞……
請其他人看妳的小說,其實不是要幫妳看,而是幫我看。
幫我……看看我對妳的【小說意見】是不是太過武斷,才讓妳時不時的用言語攻擊我。
從妳【時常】有意的提示語下,我不得不求助別人來自我反省,免的我真被妳說中,對妳是『過武斷』而不自知,那知道這樣的求助舉動,會被妳安上『盜點子』的罪名。
妳都不考慮【言情與重奇幻】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創作,喜好差異甚巨,不是妳說人家盜用,人家就能盜用的起的,甚至,妳這種奇幻風格,也不是愛看、愛寫言情小說的人會去看的品。
要不是我用『老人要帶新人、要幫助新人』這種大帽子壓人,妳想會有幾個「言情小說家」要看妳這種『重奇幻』的小說。
人家是出書中的作家(寫言情小說),雖說是自由業,但在出版社那邊還是有稿壓的(請她們看稿,是一定會打斷她們寫作的思緒)我請人家幫忙看文章,不是要犧牲她們的寫作時間就是要犧牲休息時間,況且,還是做義工,是沒有薪水可以領的……
說自己懂很多間出版社,但是每次問他這部作品適合哪間出版社……
居然都一問三不知,也說你寫的奇幻類是他不常接觸到的。
所以他對於奇幻類的出版社不清楚,更甚還說,如果你的作品很差,他帶去給出版社,是在打擊他在出版社那邊的信用。
不是【懂很多間出版社】妳的說法真奇怪,是跟許多出版社合作過,我在這個【小說、漫畫】出版環境很久了。
答不出妳的小說要放在哪間出版社很正常,原因有:
1. 我所熟悉的是言情小說出版社,才剛要往奇幻小說發展【就碰到妳了】,沒有
長期合作的公司是很正常的。
2. 沒有奇幻的作品,怎方便與人空口洽談。
3. 妳的作品沒有完成,風格未定怎好胡亂說可以用在哪家出版社。
4. 我覺得時間未到,還不必出去找出版社。【沒有作品咩!我找出版社作啥
啊?!】
這些原因,我也一直跟妳說,但妳就是聽不進去。
其實……我覺得妳才奇怪咧!一直逼問我哪家出版社適合放妳的小說。
看妳那麼急切的想知道,我也教妳到市場去做調查,看看妳自己喜歡哪家出版社、自己的風格適合哪家出版社,或是有沒有一定想進去的出版社,提出來我們再來修正妳的風格以符合人家的需求。
可,妳連這種自身的問題妳都懶的動,寧願每次在電話中逼問我,要我馬上就去找出適合妳的出版社。
『如果你的作品很差,他帶去給出版社,是在打擊他在出版社那邊的信用。』……ç=====請問我這樣的觀點有錯嗎?
哪個作者會將她還未書寫完美的作品,冒然寄去出版社等【退稿】,這種明知的結果,我是萬萬不可能接受的,我寧願將稿子一改再改,死都要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將作品修正到最好、最佳狀態】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我不願我家作者的作品進出版社後,再被退稿回來然後大家一起難過。
珍惜自身的羽毛有錯嗎?
作者改10次稿子,我可以拍胸脯自豪的說:『我一樣陪她改10次稿,甚至
比作者改更多次。』
是不是莉涵?!我是不是也是這樣修妳的稿子的?
只是我每次好不容易幫妳將劇情編好、拉順,妳下次寫來的小說又全部重寫。妳重寫我就要重改,新寫來的小說還會出現新的問題,連劇情的切入點都不一樣了,所以,我只好再幫妳將劇情編好、拉順,然後再重新寄還給妳改稿。
這樣前前後後,我倒是提供了妳不少的點子,這本書也編過好幾個版本,就不知道妳要我編這麼多故事給妳做啥?!
小心喔!莉涵。
妳不要一時忘記,改天將我幫妳編的劇情、點子、橋段……等等的寫出來,以往對這方面我是都不計較,但對妳我可能難有相同的大方。
我一直覺得妳有很多地方都很奇怪,只是我習慣用【人性本善】的觀點來處理事情。
不然,人家其他作者都是關心作品寫的好不好,只有妳大半時間急切關心的是【書要在哪裡出版】,還為此常常出口逼問我,這真的是很沒有道理的一件事。
(這不是一個連前3章都沒有改好、定案的作者,該去傷腦筋與注意的問題吧?)
所以要求修到最好,但是已經修到最後了。
他又重新翻回到第一頁去看,一頁又一頁的挑,說你的A劇情要移到B劇情之後。
當你不同意他說的話時,我跟他說:我跟你的觀感不一樣。
【當你不同意他說的話時,我跟他說:我跟你的觀感不一樣。】……ç====就是因為妳時常釋放出這樣的訊息,我才會請第三者看稿,因為妳不信任我的專業,我怕我真的【老糊塗了】,所以才會向其他【專業人士】求救。
這樣子他就又開始恐嚇你:假如今天是你和出版社的觀感不一樣時,出版社就是給你直接退稿,但是今天是我給你審稿所以你還可以修……等等。
恐嚇……
莉涵小姐,我說的是事實好不好,難道妳的小說寫的不是人家出版社要的,妳還能強迫人家跟妳簽約、幫妳出書嗎?
妳清醒些好不好?!
妳這段文是在斷章取義,前頭我是跟妳說:「作品哪裏有問題,我這裡先過濾過後,我們還有修稿的機會,我們將作品改到最好後再送去出版社……等等的。」
但是妳一直番,講不聽又說不動,每次打電話來就吵一次,就要我一再的重新解釋,然後再下一次來電又重複話題再吵一次……
這樣的三天兩頭來一次吵鬧,讓我的心情變的非常惡劣,對我是沉重的心理壓力與負擔。
莉涵……妳都不想想,這是妳的作品耶!妳怎麼是用這樣輕忽的態度去對待它,好像只要我快快將妳的小說送去出版社就可以了,小說寫的好或是壞都不重要,有我一切就OK那個樣子。【妳真的嚇到我了!】
只要你與他意見不合,他就是集合他自己的老作家開個會,討論一下,之後就是把你踢出他們的工作室,如此以此作為威脅。
今天是他自己徵稿,廣徵新血的。
老實說【我後悔】徵稿了,原因:
妳,我說不動也帶不動。
為了帶妳,我已經沒有時間與精力帶其他作者。
最後還害無辜的素蘭在網路上讓妳盡情的污衊,帶妳的代價實在太大太不值得了,妳讓我拖累朋友,這讓人無法忍受。
結果他對於新作家卻是要砍便砍、要殺便殺,新作家完全沒有半點自主權,完全被他們操弄在手裡。
寫好小說就一切都沒有問題,不用改也不用補,更不用砍、殺、搬遷劇情。
妳到底為什麼要來我這兒?不就是要改正自己的寫作缺點,提升小說的品質,進而擠身作家的行列嗎??
劇情被砍、被殺……等等的,妳要不要先檢討一下自己的作品?!
我其實是非常忙碌的,我沒有時間做無意義的事情,既然對妳有這樣多的要求……妳該知道妳的小說寫的有多【慘】吧!?
既然他均以老作家的意見為主,既然老作家地位有如黨的大老、元老。
那他又何必去徵稿招募新血,叫新作家加入他們的工作室。
新作家再進去,不就等於又瓜分了他在老作家那邊審稿的時間嗎?
實在懶的解釋,好想用臉譜……
算了!跳過去……
他對我來說是一個信用破產的人,也希望不要有人在受騙上當了。
一本書可以給你改個兩年,但是他都跟你說自己很忙。
你書的我還只看個OO頁 [不到全書的一半]
他既然那麼忙,那怎麼還有閒時間把新作家的作品帶去給別人看?
寫到這裡我也已經欲哭無淚,真的..不要有人在上當受騙了。
有句話說:『騙的了別人,騙不了自己。』
我有沒有騙人我自己清楚的很,反倒是妳為自身【投稿失利】而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與檢討自己,不腳踏實地的去寫作、改稿,再怎麼急著當小說家都只是不實際的幻想。
【良心】這種東西是有跡可循的,我對妳的用心與照顧,也有留下痕跡,這些我就貼在【相簿】裡,讓看的人去評斷吧!
他一開始跟你接觸時,講話會講的很有熱誠,跟你講個不停。
妳也知道我原本是很熱誠的喔!是妳一點一滴的抹殺它的。
我跟妳無親無故,又沒有收妳好處,就憑著一股【熱誠】我傻傻的、奴性的、賣命的、花盡我能動用的時間在妳身上。
我不是沒有發現妳的情況不適合帶,也早早多次要求妳獨立自己去投稿,可,妳偏偏不要,每次妳來電我就心軟,然後又勉強自己繼續改稿……
唉……
是我第一次被他們踢出工作室之後,跟他們吵架過以後,他之後跟你講電話,講個兩三分鐘以後,就會很不耐煩的跟你說自己待會要忙東忙西[口氣類似沒時間跟你鬼扯蛋]
馬上掛你電話。
不要在我教學生的時間【上課中】打電話來、不要剛好在我騎車時打電話來、路邊很吵完全聽不到聲音,這也跟妳說過……
總之,妳有太多的不滿、不順遂,這也全是我的錯。妳要我隨傳隨到,無時無刻就等著應付妳的需求,是不是過分了點。
我在上課中,全班安靜的等妳講完電話,跟妳說:「上課中不方便聽電話。」也不過分。
我屢次回想,覺得他根本是在拖延我的時間,扣押我的作品,你的創意點子拿到手後,就是慢慢的拖延你的時間。
點子既然如妳說的拿到手了,我做啥還要苦命的一次又一次的改妳的稿子,還要一次又一次的寫下妳要注意的寫作缺點,然後還得挖空心思的去想劇情,好幫妳實現妳的點子。
妳可能沒有發現,妳所謂的『點子』其實就像是一座【孤島】──荒涼、未開發,再加上被妳寫的零零落落的,其價值性幾乎等於零。
不要再幻想人家要偷妳的點子了啦!
會編故事的人比妳想像的要多更多,又不是只有妳有長腦子而別人都沒有。
他自己在公開的場合上也講的很好聽,叫新作家如果要走,請現在走。
不要讓我對你們有感情後再走……
可是呢……我事實上體驗到的是,他們對於意見不合的人,是馬上踢掉,半點都不留情,而且也不會事後告知你。
早在1年多前,就隱約的發現與妳的合作是會有問題,為啥拖到2年最後還讓妳在網路上亂放話咬人?
要是早早無情,我應該能得到比現在更好的【善終】吧?!
『意見不合』妳到底知道妳在說什麼嗎?我這裡是什麼環境妳還是沒有弄懂??
不相信我的專業,妳來我這裡做啥?
不相信我的專業,對妳根本就沒有幫助,我發現妳寫作有問題,要妳小心、要妳改,妳不聽、無法接受,那不就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嗎?
所以,我幾次【軟言軟語的】請妳自己獨立出去【投稿】是哪裡做錯了?
話題轉來轉去,就是又回到【我不幫妳拿稿子給出版社】,稿子我不改到最好、安心、放心的程度,我絕對不送出版社。
等到你呆呆的等不下去了,打電話去問才知道這個"惡耗"。
我第一次被他們踢掉已經跟了他們的工作室一年半了,如果跟了一年半了,那還不算對我有感情,那請問要跟他們跟多久才能算對新作家有感情?
他還會不斷的用一個已經在業界20多年的人來跟你比,是呀,我很低能,我從小時候畫圖到現在,畫齡也有十多年了。
竟然會比不上一個在業界功力有20幾年的人,而且我跟那個人畫風相反、作品風格也是背道而馳,打十根竿子也著不到邊,反正他就什麼都能比,講一通電話我就被比個3到4次。
換個人比喻妳就能接受嗎?
我想是一樣不能,拿我們都認識的人比喻給妳聽,是想妳會比較能聽的進去,哪知道我採到地雷。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9/30 18:15
接續
什樣的點子 要人花2年的時間去竊取 (2)
我想是一樣不能,拿我們都認識的人比喻給妳聽,是想妳會比較能聽的進去,哪知道我採到地雷。
【惡耗】……妳誇張了。
我很早就放出【妳自己去投稿】的訊息,是妳老是不願意,話都挑自己想聽的聽,甚至拔掉耳機【不聽】……弄到我忍無可忍後,擺明請妳【自己】去投稿……妳才來跟我說【惡耗】……
圖畫的好不好、書寫的精不精采,這認真說起來干我何事啊?!我就是太雞婆,自己在那邊熱心個什麼勁啊?!
活該被人家罵。
講到最後好像是我這個被比的人,抓狂了是不正常的。
而且他拿來跟我比的人,就是介紹我跟這個編輯認識的作家。
她說的就是素蘭,我對不起她,拖她進入這個渾水,莫名弄臭了一身。
當他把我的作品拿去給其他的作家看時,我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心頭覺得很火,
就問他怎麼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的作品拿給別人看?
你知道他說什麼嗎?
他說:你不要這麼小心眼,我們最不削做這種事[意指剽竊別人的創意]
其它的作者的作品要交出去前也要經過他的眼睛!
事實是她在此就直言人家會盜她的點子,她當我是死人嗎?
我自己培養的作者盜取自己家作者的點子,這有道理嗎?莉涵還真當我是【死人】咧!不相信我到這樣的程度,也夠嚇人了。
那個時候【現在還是】我家只有寫言情小說的作者,她們每天只關心男女主角該怎麼相愛,哪時候感情要發生才能感動讀者……
妳的小說是【重奇幻】耶!妳逼她們偷點子,她們還不一定要理妳咧!我要她們【看】已經夠為難她們了,再叫她們拿妳的點子寫……
信不信她們會翻臉?
浪漫愛情小說要與怪物、叢林、殺戮、血腥、爆骨、露腸……等等的扯上關係,真的很……為難。
也只有妳才會抱著妳的點子,在原地高喊【人家偷妳的點子】了。
還說:反正妳的書將來也要面對社會大眾,你為什麼現在怕人家看?
那時候我已經氣的講不出話來,他看我沒有反應,
到最後還一直裝白癡的問我"你為什麼怕人家看"
是真的不懂啊!
人家都是巴不得有專業人士幫忙看稿子、給意見,得到強大的助力後,認真寫稿將作品最好的一面呈現出來,最後長久的努力等著出版社【肯定】的回應。
會請人幫忙看稿,前頭已經寫過我就不在此多著墨,這些也都跟妳講過,不過妳已經認定人家偷妳了,也不管別人要不要,妳都在認定上已經【強迫】別人偷妳的點子,連讓人【拒絕的權利】妳都不允許。
反正講到最後他就惱羞成怒,劍拔弩張起來。
我現在也忘記他後來跟我提到些什麼,我只記得我當時氣得一句話都講不出來,也只有他前面狡辯的那兩句我一輩子都會記得。
我蠻佩服妳的,要我發火其實不太容易的說,但,就我記得的……我是有陣子常常對妳很【火大】。
這件事離妳真正離開工作室還有段很長的時間,妳卻忍著繼續奴役我,而我還是繼續任勞任怨的幫妳改小說內容,為什麼會這樣妳知道原因嗎?
問妳我想是枉然,所以我說:『要能真的無情,我早得到好善終』。而不會像這樣,弄得大家烏煙又臭氣沖天。
單獨跟我說的時後,把我的畫批評成完全沒有市場,各類各型的小說都不適用的爛圖,我想修圖也不讓我修圖,極盡所能的抵制我。
圖我找到資料再貼給大家看吧!
爭執真的好累,要不是不甘心朋友被拖下水,還有還素蘭清白是件當務之急的事,我真的會放手讓莉涵【愛怎說就怎麼去說】,因為【狡辯】真的不堪【事實】一擊。
事實擺在眼前的就是,妳的小說寫的不夠【水準】,所以它被幾家出版社退稿,不管妳怎罵、怎麼推卸責任,這都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我不管她怎麼批評,她說背景不突出,我說:好!我修!
結果她就刁難我,叫我把我故事裡面所有的背景全給畫進去,我跟她說我故事一連跳四、五個場景,結果他說反正你就是要全部畫進去就對啦,不然讀者不知道你這本書裡面在做什麼。
【背景不突出,我說:好!我修!】……c======事實是……背景她沒有改給我,不過另外畫一張主角拿一把劍,但是這把劍跟她小說裏面主角拿的那一把【完全不一樣】劍的長相、顏色、大小……統統都不同……
『叫我把我故事裡面所有的背景全給畫進去……』c======這種【不專業的話】我說不出口。
我教電腦繪圖現在學生有好幾百人了,請隨便抓一個來問:「你們家莎梅老師,都教你們畫背景要注意什麼?」
我相信她們會告訴問的人:「背景不要畫的太亂、太滿、太雜……」
莉涵,唉……我是該想妳是記性不好呢?還是……
我真想知道她的要求,這世上有哪個插畫家辦的到。也曾這樣問我,如果我畫的封面擺在魔戒跟哈利撥特跟納尼亞旁邊,如果你是讀者那你會先去翻哪一本?他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我的圖放在它們旁邊,我會不會自慚形穢,如果我的圖放在它們旁邊,我會不會知道我的圖不夠專業。如果我的圖放在它們旁邊,這幾種封面,哪一個會讓你一看到就想去翻它的書?對於他的問題我很無言,我怎麼可能書一出來就能夠擺在那些暢銷作品旁邊?還一直問我這種問題。也形容我干涉封面的事,就像某言情作家干涉出版社不準在她的書後面放別的作家小說的廣告,只能放自己書的廣告,說我堅持封面的行為,等於那個言情作家那樣的在干涉出版社的內部運作,到最後會被出版社攆走。諸如此類的對話還有很多,只是現在暫時想不起來。
【如果我畫的封面擺在魔戒跟哈利波特跟納尼亞旁邊,如果你是讀者那你會先去翻哪一本?】……c======話我是這樣說沒有錯,問題是答案妳【猜】錯了。
搞不懂妳為啥會弄錯我的本意,我明明在當時就跟妳說了原因。
我說:『市場是很殘酷的,讀者不會因為妳是新人,就同情妳而掏錢買妳的書……(中略)……妳的圖如果達不到專業的程度【這時候我已經被妳氣瘋了,妳煩我好久好久,想到就打電話吵圖的事,怎說妳都不接受妳的圖被我退的事實。】,就讓專業人士去畫,因為封面代表書的臉……(然後,講到後來才出現上面那句話)……
至於你後面提的舉例呢……我又懶的解釋了。
反正妳都一樣不爽,妳根本就沒有認真的在聽我的講解,對妳苦苦的勸解,還有善意的意見,妳都當我在攻擊、打壓妳,這些我花很多時間跟妳溝通,但都很難得到妳友善的回應。
在工作室中,我所扮演的角色是:
1. 對妳說好話──鼓勵的成分居多。
2. 舉例給妳聽──那代表【原意】要不是妳聽不懂,就是妳不接受【一般都是前者,只有妳例外】
3. 砍、補、編稿子──家常便飯,而且有改有進步,越改越完美。
4. 作者作品改的多,表示我改的更多,很公平,因為我們都是──妳改一次換我改一次,只是我還要抓作者的缺點,希望她們越來越完美,那我才可以改稿改的越輕鬆。
5. 懶的寫了……
因為我熬夜了……而且天大亮了……還有我死定了……被我的乾女兒抓到我熬夜了……
頭昏又眼花……今天還要上課……還有……我可能要被我妹妹剝皮了……啊…………啊…………啊…………
我想把圖修好也不讓我修圖,還很毒舌的說:修修修,你要知道一個作家一輩子不只那一張圖!到最後凹不過我,就直接了當的說:那你以後就一輩子都只用那一張圖,你出了十本書百本書都繼續用那張圖做封面,都去修那張圖來當封面.這樣來污辱我。
看來我快要接近歇斯底里了……在妳吵鬧到我無處可躲的時候,苦口婆心的給妳意見,妳沒有一件接受。
拒絕妳的稿子妳也不接受,一直逼迫我要用那張圖稿當小說的封面,先說明,妳給我的稿子可不是貼在小哈那邊的圖稿,為啥妳不貼妳寄給我的稿子呢?!這樣我就可以省下回去找資料的時間了。
結果事情爆發出來時,居然還改口說我的作品還可以用,修一修就可以配給自己朋友的書用,裝的一副雖然我的作品很差,但你還是願意把它配給你的朋友來提拔我…看看這些話,叫我情何以堪?讓我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朋友……妳是不是記錯或是說錯了?!
我的朋友到目前除了素蘭有在寫奇幻小說外【她自己會畫封面】,沒有人寫奇幻小說了。
雙面人,人前人後一個樣,跟我講的是一套,在別人面前又是一套…怎麼你在別人面前說過的話,私底下你壓根都沒有跟我提過…難不成有一邊是見鬼了嗎?還是你有雙重人格?只要單獨跟我講話的時候就會發作,變成一個咄咄逼人、官僚
主義的勢力眼,在別人面前又恢復成傻大姐的模樣?
人前……妳是聽誰說的?
妳哪有機會看到我在人前的樣子,妳在很遠的外縣市,在這個事件裡跟妳有說過話的應該是倍倍,要不找她出來對質?
我也想聽看看我在人前是啥樣子??
對了!在這裡順便問倍倍,我跑去幫妳編劇情,我有收妳費用嗎?
再問住在基隆的【小綠】,我跑去基隆等妳下課後幫妳編劇情,有沒有收費??
小歡歡喔~~~ 我有收妳改稿編劇的費用嗎?
隨便大家去問吧!看看是否有人【斂財】倒貼的這麼嚴重?
莉涵說我為偷她點子花2年的時間,她還少說了幾個月前,我才跑到台中與她碰面,將列印出來的稿子一行一行、一頁一頁的唸給她改……
順便再告訴她她的缺點,寫作還要再注意哪裏細節,可以再補哪些劇情,哪些還要改進……等等的。
從前頭看到這兒……有沒有人覺得要偷莉涵的點子,真的是太辛苦、要付出太多的心力與代價了。
這還真不是常人做得到的條件,讓給妳們去偷……妳們願意嗎?
直得嗎?
都是物以類聚的雙面人,好會做表面功夫,不去戲劇大學真是太可惜了,糟蹋英才。 還不是跟俗諺一樣,講的都是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還敢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最討厭喜歡利用別人的人,明明自己就是這種人。
說的好……夠氣憤填膺,我寫的好累……快支援不下去了……
所以以後千萬不要迷信什麼編輯合作
尤其是尚未出道的新人
沒有這麼好的事
嗯……那麼我家的作者都是【死人】?
她們很多都以前也是未出道、沒有寫過小說的新人,還有人白天還在上課、上班咧!
請妳不要拿妳自己來代表所有的人。
如果對方沒有好處可以拿 或者有利益糾葛
為什麼要白白的栽培你的作品
沒錯!不過以後要改進為【好處要先拿】,不然再像這次一樣【賠了夫人又折兵】就太划不來了。
莉涵~~
請問妳除了妳【空喊】的偷點子好處外,還有沒有更好的實質好處讓我拿,舉個例子出來給大家聽聽吧!
說穿了 你的作品如果有創意
他就一把拿去 帶去給他自己的人
你這邊就慢慢的拖延你的時間 絆住你
和他合作已經快要兩年了
莉涵……妳有沒有覺得妳的點子我偷的好辛苦啊?
以我的【奸詐狡猾】……妳好像有點……太看不起我了喔……
呼……好累!呵呵……對快累死的人來說……自嘲……應該不犯法吧?!
我認為我等不下去很正常
兩年了 當你跟他要求要把作品帶去給出版社
他又會開始雞蛋挑骨頭的要你改東改西
請妳記得要將作品改好再拿去投稿……這是我給妳最後【善意】的建議,結果妳被退稿了……可見最後的叮嚀,妳還是照慣例……不聽。
叫你把劇情像愚公移山的這樣移 且不只一次叫你愚公移山 像在裝瘋仔
說穿了就是再拖延你的時間
理由是否則你的作品太差
他帶給出版社是在打擊他在出版社那裡的信用
所以與其要把作品帶給一個不知道來路的編輯
不如把自己的作品貼在文學網上
要是被人盜文 你還有看過的網友可以作證
要是把文章私下拿給別人 被盜文了 你根本連個證人都沒有
倒死在路邊都沒人理你
只剩下私下往來的信件可以作證
何況這個編輯手邊的作家線都隱藏起來
他的理由是要保護自己的作家
這樣一來 你就算懷疑自己的創意有無被盜
你根本無從查起
我現在也只能把自己的作品貼在文學網上
因為這編輯一再聲明有貼在網路上的作品他不收
也麻煩族友幫我查查看.感恩.
莉涵……不用麻煩還要查,被盜文妳就直接去告偷妳文章點子的人,我支援妳去告妳覺得偷盜妳文章的作者。
請妳一定……一定要告到底,只要妳提出告訴,出版社就無法掩護任何人,那作者就會浮現檯面,妳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她是誰了嘛!
作啥還要那麼麻煩的查來查去的呢?!
比解決我們這種妳指著我說偷盜,但是又提不出實質的證據,暗地裡卻在網路上說的好似天黑一邊了【請用台語發音】
兩個方法比較起來,我的好像更簡單扼要的直接解決問題。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9/30 18:25
:(
莉涵口中的人卻實可惡.
但莎梅筆下的血跡也斑斑...字裡行間都無奈
關心的人不少.
但也真如TAKO說的好羅生門... 😩
aiko914237(莉涵) 2006/10/1 00:15
你在這兩年當中,面對的不只是我一個作者
而且也不是單獨面對我這個作者.
手機的事我本來不想說的
不過這就是我沒有早早離開他的原因
而且她一直跟我強調,自行投稿等於退出工作室.
在這種強調下,誰敢自行投稿?
我為了能夠順利溝通作品
就去申請了一隻亞太的手機,就是月付333,網內完全不用加費的.
因為他跟我說他們全家的作者都是用亞太,再來我不住在北部,要見面不易,他也說他打字慢,在msn上光靠打字也不是辦法.
結果呢,一隻手機將近三千塊,因為亞太的門號不能用其他的手機代替,必須得用他們自己的手機
綁了兩年的約,而且我家裡的人.朋友親戚完全沒有人在用亞太的門號
我為那個編輯請手機他也很了解,但是手機只講了一年,他就動不動要威脅我退出工作室
而我那隻手機呢..現在就像一隻白繳錢的機子,還好今年10/4號就要去辦停機了.因為合約終於到期
要不是有請那隻手機,否則我相信我一定會更早離開這個編輯.真羨慕蓓蓓只有一年就離開了.
至於合作時間為什麼長達這麼久?只要是曾待過工作室的人都清楚.
合作兩年來,他僅有一次拿全書改完過交給我,其餘次數都是只改個幾十頁在寄給你.
她說我畫裡的劍跟書裡描述的不一樣,原因在此.
我也要說,我第一次被踢出工作室的原因,是因為我突發異想說我不如自己存錢,在工作室裡面自己出書.
結果編輯就很緊張的說,這樣我不就要為你去申請一個什麼公司行號?接下來就一直在跟我說一些批書什麼的都是要錢,
什麼批書商很大小眼,今天如果不是有名氣的人出書,例如一本書最少可以賣個五千本之類的,否則他們也是愛理不理.
結果我第二次打電話過去,編輯就說她跟工作室的人討論一下,覺得合作目標.理念相差太遠,
所以就放我"單飛",也說我是他們工作室裡面第一個單飛的作者,時間在今年的2.3月.我想問蓓蓓...這是真的嗎?你不是比我更早離開?
裡面的那個公開言情作者還說,如果我錢太多,要拿來隨便浪費,不如把錢給她.
這就是我所指的他對工作室的人要砍就砍要殺就殺 殺的是加入的新成員 不是文章
你笑我沒有能耐可以投稿,我也能告訴你,現在在台灣的奇幻小說系列鎖定對象都是國中的讀者.
我的作品裡面主軸描述人性黑暗面,所以他們不予採用.
至於圖的問題,我一開始就是拿主角背後有眼睛那張給編輯看,而且是已經完稿.
圖都已經整個完稿了,我還會拿未完成稿去過問編輯的意見?
現在我不就要好加在,我那一張已完稿圖曾經在繪圖留言那貼過.
而且,是我要修稿她不肯讓我修稿,我當時是寄信箱給你,如果你信件還沒刪,就請你把那張未完成稿貼上來.
既然羅生門那我對重點說好了
附件是這個編輯在最初認識時,他給我的文件如下.
他那個時候是那樣信誓旦旦的說要開工作室幫人出書
但是呢..
到了現在就像蓓蓓說的一樣,工作室呢?
根本沒有任何存在的跡象..
其他的作者呢?根本就不知道在哪裡.只有某個公開的言情作者..書是一本一本的出
其他的作者都是滯留在原地
在兩年中,請問有任何作者在這個工作室裡出過書嗎?
這個工作室實際上有成立過嗎?
她自己也跟我說,如果要出書就是要去政府那裡申請什麼公司行號,然後書後面才會有條碼出來.
現在請問工作室有去申請公司行號嗎?我想應該還沒有.
而且我被踢出工作室不是因為我犯錯還是怎樣,是因為我要自己存錢出書才被踢出工作室的.
93年收到一批新作者[跟我同時期],結果94年又要在徵一批新的.
我以前在他們的版子上都看到他們在說一些之前跟他有過節的人
在他們的形容下 我都會覺得奇怪
跟他有過節的人 這個人是神經病呀
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子的人呀
結果自己成了當事人以後才知道答案
iverson76y(iverson76y) 2006/10/1 11:52
😮
那個......
其實是我自己主動聯絡莎梅姊的,我告訴她在網路上批評她沒有在改稿子
而家族也成為虛設的人就是我,因此她才會知道這裡有這種留言
在這段時間裡我跟莎梅姊往來不下十封的信件
我跟她求證了許多事情
而莎梅姊也一一的回覆我了
在當初我是很滿腔熱血的加入工作室,到如今我已經沒有給莎梅姊任何一本小說了
是因為莎梅姊一直沒有回應我的小說,也一直沒有改我的小說
至於原因她已經告訴我了(至於原因為何我不想寫)
且莎梅姊還跟我道歉,讓我覺得很不好意思
也許莎梅姊本來想一天24小時夠她好好利用
後來她才發現自己根本分身乏術
所以很多事情都停滯下來了
就這樣才會搞到我拿不到改好的小說,因此對莎梅姊有怨恨(其實也沒有這麼嚴重) 🤣
然而退出工作室這件事,我從來就沒有根工作室提出來
所以莎梅姊說單飛的那個人不是我啦!
我只是一沒有寄小說給莎梅姊,而漸漸的她也因為忙碌忘了我 😮
至於在莎梅姊的聲明裡,她有說道要我告訴你她人前是什麼模樣,人後又是什麼模樣
我只能說,我跟莎梅姊見過一次面,在那次會面中她不斷幫我想點子
最後我與莎梅姊共同討論出來的小說我沒有寫完
但是因為發生了今天這樣的事情,我認為我沒有資格可以再使用跟她一起編出來的劇本,所以在告知莎梅姊的情況下,我將那些還未寫出來的點子刪去了 😴
而莎梅姊除了沒有改我的稿子讓我等了半年多讓我心灰意冷,決定自己重寫一本小說投稿外,她對我真的很好
在見面時,她還特地坐車來找我,還請我喝飲料,還跟我一同聊天,事後也打電話與寫信問我寫作的狀況與目前生活情況
她就像一個大姊姊一樣關心我 😂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我在剛po文時對莎梅姊其實就很喜歡了,我一直將她當朋友
就算現在發生了這件事,我依舊是很喜歡她的 😲
莉涵......我不知道你們誰說的才是對的
但是莎梅姊曾經為我付出的我猶然在目,因此我才會寫信給她
然而也許你們之間有我們外人不知道的內幕
我身為一個旁觀者我真的無法去幫誰說話
我只能憑我自己與莎梅姊的接觸來寫這篇文章
也許她有做錯事,但對我莎梅姊是好到沒話說
我對她唯一的不諒解就是她一直無法改我的文,以及家族的事情
莎梅姊都已經跟我說明與道歉了
所以撇開這些不說,她還是我的好朋友
至於你對於素蘭姊與莎梅姊之間的種種不悅
對不起,我可能無法幫妳了 :(
TAKO(TAKO) 2006/10/1 12:11
TO:iverson76y
您有一篇重覆發文我幫你刪了~~~ 😂
還有莉涵&莎梅..以及相關有牽涉等等的當事人...
早點約出來喝個咖啡..坐下來仔細的對談.討論...(到時爭執吵架是一定會有,看妳們自己怎麼因應了)
狂CALL手機.論壇打字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唯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坦然面對面的坐下來談...
不管彼此再怎麼看對方不爽..最壞結果最後就是只有當庭對質了...與其這樣~不如早點見個面先把事情解決..
不然這樣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爭執只會沒完沒了,也不是各位站友所樂見到的結果..
事情都發生了,在論壇發洩...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老實說我已經快要看不懂了...) 😅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1 16:54
TAKO 寫到: |
TO:iverson76y 您有一篇重覆發文我幫你刪了~~~ 😂
還有莉涵&莎梅..以及相關有牽涉等等的當事人... 早點約出來喝個咖啡..坐下來仔細的對談.討論...(到時爭執吵架是一定會有,看妳們自己怎麼因應了) 狂CALL手機.論壇打字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唯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坦然面對面的坐下來談...
不管彼此再怎麼看對方不爽..最壞結果最後就是只有當庭對質了...與其這樣~不如早點見個面先把事情解決..
不然這樣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爭執只會沒完沒了,也不是各位站友所樂見到的結果..
事情都發生了,在論壇發洩...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老實說我已經快要看不懂了...) 😅 |
😭 😭 ~~嗯~~(點頭中)
😉 "斯大咖啡" 的焦糖瑪奇朵好喝又安神...一起去坐坐吧..聊聊總好.
也許不是1次..2次可以改善.但至少可以試著明白彼此的想法.
或許...當各自再面對下一個夥伴時會有新的看見.也不一定...
aiko914237(莉涵) 2006/10/1 16:58
TAKO 寫到: |
TO:iverson76y 您有一篇重覆發文我幫你刪了~~~ 😂
還有莉涵&莎梅..以及相關有牽涉等等的當事人... 早點約出來喝個咖啡..坐下來仔細的對談.討論...(到時爭執吵架是一定會有,看妳們自己怎麼因應了) 狂CALL手機.論壇打字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唯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坦然面對面的坐下來談...
不管彼此再怎麼看對方不爽..最壞結果最後就是只有當庭對質了...與其這樣~不如早點見個面先把事情解決..
不然這樣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爭執只會沒完沒了,也不是各位站友所樂見到的結果..
事情都發生了,在論壇發洩...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老實說我已經快要看不懂了...) 😅 |
暸解
給這裡添麻煩了
user20490(莎梅) 2006/10/2 00:20
TAKO 寫到: |
莎梅那位畫家我蠻有印象的,我是相信人是不敢把自己的名譽給賭上去... 😲 但之前莉涵說得信誓旦旦...這真的很令人矛盾..究竟誰是對,誰是錯.... 🐷
然而..事件已經發展至此的有如羅生門...(剛看完文章) 最壞的打算就可能是訴諸法律解決 🐷 ,或是私下解決.... 😐
因為這些事件已經不是各方版友能夠介入的了...事件真的太覆雜了~~ 😂
另外....我在此必須先聲明一點
倘若將來有發生人身攻擊等言論,這串討論我將不排除鎖文(因為這串我和TYPE爺有編輯主導權..)
最後我還要說的就是... 不管事件最後結果發展如何,網路發言都不能成為您.我的保護傘... 😈 人最後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
TAKO 你好
你說的沒有錯 『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名譽開玩笑』的
可是莉涵卻大方的拿別人的名聲在耍弄
幫她改稿這段時間,真正說起來只有莉涵有實質的受益
因為她沒有付出任何的費用 [學費]
除了改她的文章外 我還得抓出她的寫作缺點
一條一條的寫成文字 然後寄去給她 叮嚀她要注意
她的故事寫的不通順我幫她改幫她加
她的劇情編的不夠精采我幫她補點子補劇情
我給她的意見 她要是聽進去了
寫作能力增加的也是她
所以我想不通 好處都給她佔走了 她怎還能有 [怨言]
我很想請問跟著莉涵起哄的人 你們可以為一個陌生人做到這樣的程度嗎
我會出現在這兒跟大家澄清 是因為莉涵過份的太離譜了
連無辜的人 [素蘭] 都拖下水
人家她好好的 安靜的 努力的 拼命的 在家裡工作寫小說畫圖
莉涵無憑無據就污指別人偷她的故事內容
甚至莫名奇妙的在網板上發文暗示 [強占別人作品然後躲起來的那個經紀人] 就是我
我與素蘭可都是用真實姓名 真誠的待在這個創作的環境中
我的電話 [手機]與e-m 全是公開的 [我的學生有好幾百人 她們都有我的電話與e-m地址]
請問我怎麼 [躲起來啊]
讓莉涵這樣在網路上胡說八道 我與素蘭還要怎麼做人
我們還得面對我們的親朋好友 合作公司與夥伴呢
所以我們決定要讓莉涵對她自己的言論負責
這是她欠我們的
只是對小哈工作坊這邊感到非常的抱歉 😅
弄亂與弄臭了這塊園地 😭
真是非常的對不住.....................
莎梅
user20490(莎梅) 2006/10/2 00:35
李岱懇 寫到: |
:( 莉涵口中的人卻實可惡.
但莎梅筆下的血跡也斑斑...字裡行間都無奈
關心的人不少.
但也真如TAKO說的好羅生門... 😩 |
😮
啊.........................
李岱懇先生 謝謝你幫忙貼文 :)
不過我就是怕會弄糟這邊的版版 所以才只在這兒貼麻蛙的網址 😅
[雖然這樣的補救成果可能不大 ]
但不管如何 我都很感激你與TAKO
莎梅
snowvega(snowvega) 2006/10/2 01:11
個人小建議──「整件事情應該朝正面的思考去面對!」
台灣的教育讓我們往往只能抱怨跟互相憎恨,大家小時候應該都有經驗,考試考不好就是被責怪,考的好卻沒考前三名,也會被講話,整個環境中被養成一種標準在看待一些事情,沒有到達那些標準,就是該死,而且沒有可解的其他方式,因此成績差的人,宛如太保太妹,若是加上抽煙,那男的不是去PUB徹夜不歸,不然就是女的下海去做些鬼了……教育賜給我們的邏輯是一種找人負責的態度。
反正成績差一定是學生不努力唸書,會去鬼混一定是被壞學生帶壞,一定是…一定是…久而久之我們也學習了大人們的思考方式──要把一切推卸給他人,自己才會心情爽朗,但是……事件的發生,並不是找出錯誤或是彼此的罪惡就可以解決,如何從中釐清自身的問題,比較重要。
=============================================
「也不過就是份文稿,也不過就是份門檻。」自身不敢獨立投稿或是無法投稿,期望他人支援,當然就是依賴對方的專業,對方的專業並不是服務業,而且專業本身就是一個門檻,對方要願意為你相挺,自然要對方也認同你的作品,你看過推銷員自己都對自己產品沒信心,還有辦法鼓吹他人買下商品嗎?
因此若是對方的指導,自己不甚滿意,當然可以立刻解除合作關係,但是若不想解除合作關係,就該聆聽對方的專業意見,無論對方是否專業,無論對方是否有組工作室,無論對方是否有合法成立公司或是法人,你自己是作品的主人,你有權決定自己的去留,當合作夥伴的專業指導角度讓你無法忍受,或是對方的要求你無法達到,但是你還是選擇留著的理由是什麼?那就會指向一個答案──「你認為對方可以幫你出書」。
然而自身無法達到對方的專業要求,卻要人背書的理由何在?這不是一個手機費用的問題了,或者說──難道對方當時直接把手機費用給出,就可以安然離開?也就是說爭議點只是在於手機費用?若是只是因為一個手機費用,那何苦筆戰昭告大眾?表示這費用其實不是最重要的理由,然而回歸原點,要人背書的理由何在?這會是比較值得需要爭議的。
整篇文章可以看見作者對於自己作品的信心,若是如此有信心,何苦寄生他人工作室底下?對於作者本身身體健康無法得知,所以不能知道是否可以步行去小說出租店或是書局蒐集出版社地址跟eMail等等資料,但是現今網路發達,即使無法步行去小說出租店或是書局蒐集出版社地址跟eMail等等資料,也應該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一些為數不小的出版社網頁,那……既然這麼有自信自己的創意點子,是否在溝通上產生分歧時,無法接受對方的指導時,就該思考獨立自主投稿?而不是卡個手機費用去停滯自己的作品催生,或者說,有跟對方說明過,對方若是賠償出因為溝通所以申請的手機費用,自身就真能安然離去,自主投稿?
而且回過頭來,對方的付出並不是零,所以自身花費的手機費用難道是被對方陷害推銷的?難道是對方快遞過來,還是圍著一堆黑道逼迫簽字買下的?「這是自身的選擇結果」也就是說,自己認為投資這些費用可以換得一個機會,所以自願的付出,然而連股市都有漲有跌,怎可認為投資這份費用下去就一定要獲得利益?這叫做貪婪。
因此整件事情中,可以看到作者立場搖擺不定的憤怒,但是對於新人是可以理解的,新人需要的是機會,所以會對於掌握機會這件事情很重視,但是學習「放棄合作夥伴」也是很重要的,若是對方已經有問題,甚至逼迫創作者把自身的堅持都放棄,那何苦繼續下去?
=============================================
創作者是會有盲點的,但是盲點不代表是種錯誤,作品的好壞並不是一堆人指著罵或是批評就可以得到結論的,或者說,那是集體式正義。也就是說,今天台北市全部人都認為一個女人該被強暴,那這位女生的人權就不該受重視,就該被強暴嗎?這並不是說了算話的問題點,這並不能扼止作者對於「集體式正義的質疑」,其實總有更好的方式解決吧?
試閱是一種方式,網路發表是一種方式,現今有些出版社是對於網路發表過的文章就不出版,但是當此文章受到250萬人次點閱呢?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因此「市場並不是絕對,是相對」,操作方式不代表非要照舊有規模去操作,一個嶄新的創作者,就要用嶄新的方式去思考,在高人氣的作家書籍後面附上一兩頁新人撰寫的試寫稿,讓市場去評判,雖然慘忍,但也是種方式,誠如近日更有試閱本印製流傳公開讓人拿取,這些並不是要人非得花錢消災,而是找到一個測試的方法。
甚至於,出版社網路也有需要集中讀者,除了一線的作者群的簡閱與特集,提案申請特別的網路管道,藉由新人養育一批網路稿子,當作是一種門檻,一開始就是一份短篇至中篇的文稿是「本來就預定在網路發表不出版」的測試稿,那即使作者有某種程度的堅持,也是可以被妥協的,然而這都是該被思考跟操作的,而不是作者因為文體青澀,所以必須改變。
改變的方式有很多種,改變作者是最容易思考的方式,卻也是最慘忍的方式,或許只是這種新潮流的文體自身無法適應,而不是作者表達方式有問題,一個指導一個扼殺,這是某種程度的應有認知,然而若是對於「自己=市場」這件事情若是自信滿滿,那或者就是該注重合作關係的問題了。
合作關係是種互助的投資,專業編輯的指導,本身雖然是無形的付出,但是也是一份資產,那不包含電話的往來、會面的車馬費以及時間的損失,這些點點滴滴都是應該被數據化的,讓作者看到編輯的努力,而不是對持在言談中,甚至昇華成只剩「出書不出書」的問題,這都是編輯應該去詮釋的範疇。
這些並不是要人刻意的把數據一筆一筆攤在對方面前,而是「使用者付費」的問題,編輯的服務有多少,作者是有義務知道,而不是傻呼呼的只認定改好稿子就可以出書,這演變成口水戰,只剩編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然而這對編輯並不好受……
編輯跟出版社合作的關係是長久的,但是一個作者要變心卻是很快速的,因此編輯本來就會有自己的信用,推薦一個自己都不認為優秀的作者給出版社,即使出版社出版了此作者品,也可能造成編輯無法跟此出版社繼續合作配合,甚至產生嫌隙,然而這是要讓作者認知的事實,若是作者不願意依照編輯的方向操作,這單純表示「兩人理念不合」,更應該快刀斬亂麻,而不是好心去包容,這是互相燒彼此的時間、信任以及友誼。
若是對方數次無法達成自己想要的理想,為何不直接捨棄?結論不是無私的包容,更有可能只是希望有三件事情發生:對此作者有所期待、不想當壞人去嚴厲責難作者以及想展現自己的帶人工夫,無論上述哪些事情與事實相符,都不是很正確的判斷。
作者本身不願意跟編輯協商之前討論所作的結論,那必須提出理由,而編輯曾看過作者文章也認同的部分,下次反而要改變也得提出原因,而不是強勢的運用「專業」二字要求作者改進,應該是讓作者認知錯誤的問題點,若是作者體認了問題卻不願意改進,也提不出理由,這時編輯還對作者有所期待就是侮辱了編輯一職的尊嚴。
不願意當壞人則更是最差的問題點,大家都不願意當壞人,或者說不願意負責任,但是當一件事情逐漸惡化時,怎樣當機立斷把事情引導向最佳的解決途徑,這並不是新人或是感性的作者可能擁有的涵養,這是編輯應該學習的職業素養,因此即使當壞人嚴格的切割,也是編輯應當的責任,而不是寬心包容作者的任性,卻又無法讓作者有機會面對商業或是出版事宜。
至於想展現自己的新版圖,將原有不熟悉的產業,藉由新的作者去嘗試,這是很好的企圖,但是是否反而可能遺忘了,作者也是人,並不是打天下的工具,若是彼此無法獲得良性的溝通,而緊拉著這條堅持而無法放手,那或許只是彼此糾結產殘殺的無限循環?一個合作是要一起創造一份美好的未來,而不是誕生一個無止盡的殺戮。
=============================================
藉此提供一些看法與觀點,並非完全責難事件本身,或許彼此思考一下這事件產生的錯誤點,然後自己改善自己的問題,這對於面對下一次跟其他人的合作,才會有更美好的回憶。
user20490(莎梅) 2006/10/2 01:22
李岱懇 寫到: |
TAKO 寫到: | TO:iverson76y 您有一篇重覆發文我幫你刪了~~~ 😂
還有莉涵&莎梅..以及相關有牽涉等等的當事人... 早點約出來喝個咖啡..坐下來仔細的對談.討論...(到時爭執吵架是一定會有,看妳們自己怎麼因應了) 狂CALL手機.論壇打字是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唯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彼此坦然面對面的坐下來談...
不管彼此再怎麼看對方不爽..最壞結果最後就是只有當庭對質了...與其這樣~不如早點見個面先把事情解決..
不然這樣你對我不對.我對你不對的爭執只會沒完沒了,也不是各位站友所樂見到的結果..
事情都發生了,在論壇發洩...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老實說我已經快要看不懂了...) 😅 |
😭 😭 ~~嗯~~(點頭中) 😉 "斯大咖啡" 的焦糖瑪奇朵好喝又安神...一起去坐坐吧..聊聊總好. 也許不是1次..2次可以改善.但至少可以試著明白彼此的想法. 或許...當各自再面對下一個夥伴時會有新的看見.也不一定... |
發文澄清 其實不是要與莉涵在這件事情上爭出個對與錯
只是全由她單方面的炒作 [說誰盜誰就盜 指誰偷誰就偷的] 臆測之語久了竟也逐漸的變質為 [不實的] 事實
現在她又任意的污衊無辜第三者的名譽
這件事情更不是我們雙方單純的對錯可以解決的
因為---
我們沒有利益上的糾紛 需要對質和解
有的也只有她必須提出 [證據] 證明素蘭確實有偷盜她的故事內容
這證據......她要是提的出來 談 才有一點價值吧
[其實....我更怕約莉涵出來談的結果是----隔天她又PO文上來說被我與素蘭[欺侮]等等 讓我又白口莫辨話 冏rz ]
還有......
莉涵自己去投稿後 就沒有打電話給我 〔那來狂CALL手機啊~~ 😮 ]
這次要不是有共同認識的朋友 因為關心而寄莉涵的文章給我看
以我不逛網路的習性 [也沒有時間逛啊~~] 就算莉涵在網路說的再過份離譜 我都不可能會發現的
論壇這兒 我會盡量不留言
我跟素蘭已經盡快的在解決莉涵這件事
再次的跟大家說聲 [對不起 ] 😅
莎梅
snowvega(snowvega) 2006/10/2 11:00
其實我們才該道歉,因為看熱鬧的心態比釐清事情成分居多
或者這樣說……若是沒有事件的引爆
其實有時往往無法理直氣壯的講述一些正確觀念
給網友們知道業界的一些操作模式
事件本身對你們彼此當然是有嚴重傷害
但若彼此能冰釋誤會,又能達到讓站上網友們能學會一些概念
那是最棒的!當然,若是無法達成和解
也期望兩方都能在未來的道路上能重新找到正確的溝通管道
祝福你們囉!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2 11:37
😐 😐
昨晚.很沉重的和先生到公園走走.走到11:30.
我試著簡化想聽聽先生的意見.
他聽完.帶著趕不出論文下的紅眼.迷人的問我:
那個小女孩.他說的 "偷點子" 証據在哪?
我睜大眼.努力回想文章...
先生見我沉默.又說:你是看到他的文章.投射進去了吧.
不甘示弱回鼎:可是他把文章貼在網路上.讓大家找找看有無偷襲事實.
先生馬上: 那就是現在還沒具體事實! 所以才要去找嘛~~
(天殺的!這平常的生活白痴.何時腦筋比我快!我怎沒想到...)
那..另ㄧ邊的說法是: 如果要偷點子.還要改2年嗎? 會不會太累?!
我先生仰頭大笑: 因為這樣才有很多點子可以參考阿!!
我又一呆...(心想確定我們應該沒發生過糊蝶效應.不然他怎變的更強壯又靈敏..)
隨即我們都沒說話.就從7:30一直到11:多 在公園 和孩子與一堆蚊子
我說出了沉重...
之前的小豪子對我打擊很大.對我來說...我可以接受風城破產和那些人的下場
但對所謂這一條路的人.有著心目中神聖的意函.
"畫者" 是一群忠實程現夢境的族群
在神眼中
更是一群無聲式的頌贊者
歌頌神造的萬物
歌頌人們因自由意志而光輝
也因自由意志而驚動撼地
在無聲筆下是從古至今的愚茁無奈
千驕百媚或淫蕩無德....
先生靜靜聽...然後說:
那女孩受傷了.所以以文發洩.因為她期待被同理.於是你們遇到了.你也是在等更好機會的人.所以你或其它人就會覺得很難過.因為你們不樂見有這種事的存在!.
不過你們這種人情緒向來跑的比理智快吧!哈~~~
苦笑一下....
我覺得...我只是
好像一個女孩跑過來哭著說:我剛被搶皮包了!!是個留鬍子的中年男子...嗚...
於是我安慰也提供可以報警...等方法.
也痛罵此人真壞.然後也提醒不能因為一次錢包被搶.就不去工作和生活.
日子仍要走下去.
沒想到....2個多月過去
突然冒出一個留鬍子的中年男子憤恨的說: 小女孩講清楚!! 誰偷你錢包!! 那天我老婆生孩子難產.我趕過去時.撞到你這不長眼在講手機的小娃子.我還說了句對不起才走.你無憑無據說我偷你錢包.還到處去哭訴.你這樣對嗎?!
我無奈的看著先生...說: 但錢包早以不知去向.沒有人能證明...
我也看不懂這羅生門...
原來----克服己心真的是強如取城...
看著莉函一句也沒提到素蘭和莎梅的名子.想也只是一般的詐騙集團除了想騙騙對演藝界和當作家有嚮往的人.應該也只是這樣...
提到的知名人.我還祈禱不要是席娟和九把刀...(因為我很推崇這兩位才子佳人..)
只是怎會是對台灣漫畫界有一定指標的游素蘭被遷進來...我並不了解這方面的畫風.但知道她是很有決心堅強的女子.在一個漫畫仍不夠明朗化的台灣.她沒有助手的做到她要的.想說的...
於是雖是感恩與席娟和九把刀無關.卻也驚訝...怎會..會這樣
應該是要一群穿西裝像房屋仲介的說:~~阿沒問題啦!我們跟出版社很熟..
真是活到老..學到老.
逼近12:00時.先生直接的刺過來:
下次你還是可以安慰別人.但要小心用詞.因為我們不是上帝.我們看不見全貌.
還有!一個人他肯不肯受安慰.是他自己的決定!不是你的口才好壞和...腰的粗~細.
別喪氣! 你們那邊不是也有那個..平凡..陳德芬?!還有個...珍珍? 熬幼祥...馬賽克喔?! 不也很正面! 他們為了理想的勇往不是跟魯夫一樣嘛~~還有你常提的火星人..小哈和TAKO...不也很有內涵跟才能. 沒那嚴重啦!!沒那黑嘛~~!
我笑了出來.他跟我說的力學大師和模流分析..自動化開關.我都沒記起來說.
看來也要告一段落了...祝福當事人.真的別讓這件事白白發生
好歹在各自面對下一個合作對象時.能有更新的看見和好的開始與結束~~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2 11:45
snowvega 寫到: |
其實我們才該道歉,因為看熱鬧的心態比釐清事情成分居多
或者這樣說……若是沒有事件的引爆 其實有時往往無法理直氣壯的講述一些正確觀念 給網友們知道業界的一些操作模式
事件本身對你們彼此當然是有嚴重傷害 但若彼此能冰釋誤會,又能達到讓站上網友們能學會一些概念 那是最棒的!當然,若是無法達成和解 也期望兩方都能在未來的道路上能重新找到正確的溝通管道
祝福你們囉! |
😅 😅 ~~~嗯嗯!! (點頭如擣蒜!!)
snowvega那篇很有用.我能COPY下來.貼在我網誌上嗎....
😅
snowvega(snowvega) 2006/10/2 12:45
李岱懇 寫到: |
😅 😅 ~~~嗯嗯!! (點頭如擣蒜!!) snowvega那篇很有用.我能COPY下來.貼在我網誌上嗎....
😅 |
只要不是斷章取義造成他人誤會,請慢用~
倒是我的花名……若是可以匿名就匿名吧!XD
我惡名昭彰…到處招搖撞騙太久以後的惡果XDD
怕露出名字反而沒人想看XDDD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2 16:17
❤️ 😅 ❤️
謝謝~~已刊登.
原裝進口文.ㄧ字不漏~ 一字未改! 原汁原味~ 😅
http://tw.myblog.yahoo.com/a789987963541/article?mid=857&prev=-1&next=854
TAKO(TAKO) 2006/10/2 17:08
莎梅妳不需要道歉啦~~~ 😲 (雪渦...orz..在這我也要先跪一下 😂 )
如雪渦所說,任何事件都是可以好好解決的...(牽涉到錢.版權就會比較麻煩些... 🐷 )
不管是妳還是莉涵或者別人第三者...即使再怎麼不願...
都一定得再彼此面對面的一天...
而我也確信莉涵自己也會有自知之明..不至於見面後私下又會說"PO文上來說被某某誰欺侮.天下圍攻等等"之類... 😂 ,那分明就自打嘴巴了... 😲
以正面的角度看事情這點很重要,不管是啥事件,這也是人與人之間相處面對的不二法門... 😲
也祝妳們能彼此溝通順利囉.. 😜
user20490(莎梅) 2006/10/2 17:41
啊~~~
😮 .....<====傻眼
這.............李岱懇.......<===原來不是 [先生] 喔
誤會大了 😅
咳.....<====我清一下喉嚨 重來 重來..........= =''''
李小姐.....妳好 😲
請不要讓我與莉涵的事件 弄壞了妳的生活品質
這幾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 🤣
謝謝妳與大家的關心喔
😅
user20490(莎梅) 2006/10/2 18:16
snowvega 寫到: |
李岱懇 寫到: | 😅 😅 ~~~嗯嗯!! (點頭如擣蒜!!) snowvega那篇很有用.我能COPY下來.貼在我網誌上嗎....
😅 |
只要不是斷章取義造成他人誤會,請慢用~ 倒是我的花名……若是可以匿名就匿名吧!XD 我惡名昭彰…到處招搖撞騙太久以後的惡果XDD 怕露出名字反而沒人想看XDDD |
snowvega 😮
我也要 我也要 [舉手]
我也想要轉貼 snowvega 的這篇文章 😅
我已經開始反省自己 並且明瞭 [不當好人] 才是正常的人生 ....[雖然不知道改不改的掉 因為觀念一時很難完全的拋棄 :( ]
請 snowvega 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吧 謝謝
莎梅
TAKO(TAKO) 2006/10/2 19:11
李岱懇 寫到: |
😐 😐 昨晚.很沉重的和先生到公園走走.走到11:30. 我試著簡化想聽聽先生的意見. 他聽完.帶著趕不出論文下的紅眼.迷人的問我:
那個小女孩.他說的 "偷點子" 証據在哪?
我睜大眼.努力回想文章...
先生見我沉默.又說:你是看到他的文章.投射進去了吧.
不甘示弱回鼎:可是他把文章貼在網路上.讓大家找找看有無偷襲事實.
先生馬上: 那就是現在還沒具體事實! 所以才要去找嘛~~
(天殺的!這平常的生活白痴.何時腦筋比我快!我怎沒想到...)
那..另ㄧ邊的說法是: 如果要偷點子.還要改2年嗎? 會不會太累?!
我先生仰頭大笑: 因為這樣才有很多點子可以參考阿!!
我又一呆...(心想確定我們應該沒發生過糊蝶效應.不然他怎變的更強壯又靈敏..)
隨即我們都沒說話.就從7:30一直到11:多 在公園 和孩子與一堆蚊子
以下恕刪~~~ 😂 |
岱妹..您老公那情況是..當局著迷.旁觀者清~~ 😂
有時事情太過投入無法自拔時,即使身旁的人是置身事外的... 😲
但從事外人的眼中,多多少少會看到不同而中肯的觀點~~ 🤢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2 20:21
[quote="TAKO"] 李岱懇 寫到: |
😐 😐
岱妹..您老公那情況是..當局著迷.旁觀者清~~ 😂 有時事情太過投入無法自拔時,即使身旁的人是置身事外的... 😲 但從事外人的眼中,多多少少會看到不同而中肯的觀點~~ 🤢 |
😃 😃
難怪...說到化驗質子要送交工研院.還有公司簽承的論文專題...他又被打回原形滴說~~哈!原來就是--當局著迷.旁觀者清.
害我以為是劉庸分身!...害我心跳好幾下..又好安慰.. 😅
(有次.我先生看到msn有tako兄.
他竟一本正經說:這個是你長提的那個章於燒?!
我笑著說別想太多.人家是身價千萬又同你一般的溫文紳士.
結果他本想再說啥.竟停下來看看我.然後嘴角一揚的說:對!不可能!
我反問.他卻說:他不是一樣弄平面玩設計.那美感應該要很強.所以是我想太多~
我還樂的說對阿!tako兄也是個人工作室~~他則是一臉安心的去做分析 😅 現在想想.還真是..咳...)
a789987963541(李岱懇) 2006/10/2 20:35
莎梅 寫到: |
啊~~~ 😮 .....<====傻眼 這.............李岱懇.......<===原來不是 [先生] 喔 誤會大了 😅 咳.....<====我清一下喉嚨 重來 重來..........= ='''' 李小姐.....妳好 😲 請不要讓我與莉涵的事件 弄壞了妳的生活品質 這幾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 🤣 謝謝妳與大家的關心喔 😅 |
😅 沒關希~我和先生比起來本來就比較像”張飛”個性也像!他則是像美男子周郎~哈!(天那!是孽子真實版嗎?!)
看來是應該告一段落了.
雖然我要去忙海報案子了.但會為你跟莉涵祝福禱告.希望能有圓滿結果.
在這事中.就像snowvega說的一樣.我有學到屬於我的功課.
也許這樣說不太好.但很慶幸這近2個多月我能一直有機會在這話題中學著..
886~大家都是!中秋有5天假喔~~開心開心吧!! 😉
snowvega(snowvega) 2006/10/2 21:56
莎梅 寫到: |
snowvega 😮 我也要 我也要 [舉手] 我也想要轉貼 snowvega 的這篇文章 😅 我已經開始反省自己 並且明瞭 [不當好人] 才是正常的人生 ....[雖然不知道改不改的掉 因為觀念一時很難完全的拋棄 :( ] 請 snowvega 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吧 謝謝 莎梅 |
請……請慢用!>o<)q受到喜愛了,感…感謝!
當然,文章本身不是逼迫大家當壞人啦!
只是有時候,殘忍點或許對彼此都好
作者們多半是感性的生物
因此才需要編輯清晰的分析跟判斷
所以作者感情用事時
編輯只好以事情最圓滿的方式去判斷應該做的舉動
報告完畢!那……我繼續潛水去!跳~(噗通)
TAKO(TAKO) 2006/10/2 22:37
snowvega 寫到: |
請……請慢用!>o<)q受到喜愛了,感…感謝! 當然,文章本身不是逼迫大家當壞人啦! 只是有時候,殘忍點或許對彼此都好 作者們多半是感性的生物 因此才需要編輯清晰的分析跟判斷 所以作者感情用事時 編輯只好以事情最圓滿的方式去判斷應該做的舉動 報告完畢!那……我繼續潛水去!跳~(噗通) |
🐷 ~雪渦..我也要親一個~~~ 😅 ❤️
lihanmoon(張英) 2006/10/3 00:30
snowvega 寫到: |
莎梅 寫到: | snowvega 😮 我也要 我也要 [舉手] 我也想要轉貼 snowvega 的這篇文章 😅 我已經開始反省自己 並且明瞭 [不當好人] 才是正常的人生 ....[雖然不知道改不改的掉 因為觀念一時很難完全的拋棄 :( ] 請 snowvega 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吧 謝謝 莎梅 |
請……請慢用!>o<)q受到喜愛了,感…感謝! 當然,文章本身不是逼迫大家當壞人啦! 只是有時候,殘忍點或許對彼此都好 作者們多半是感性的生物 因此才需要編輯清晰的分析跟判斷 所以作者感情用事時 編輯只好以事情最圓滿的方式去判斷應該做的舉動 報告完畢!那……我繼續潛水去!跳~(噗通) |
snowvega 您好^^
首先,看到您的這篇文章大受感動,因為心有戚戚焉啊~
所以,我想引用這篇文章網址(不貼文),是否可以呢?
目前很抱歉已先自動放置於我的網誌內。如果不可,我會馬上刪下。謝謝您。m(_ _)m
我的網誌內文: http://blog.webs-tv.net/lihanmoon/article/3672986
snowvega(snowvega) 2006/10/3 07:12
😮 這…當然可以…… 😮
突然感覺自己似乎應該多寫點文章…
也許可以靠出書賺錢…… 😮
JEAN(JEAN) 2006/10/3 14:50
淺水員一號浮上...
嘆...最近看了這些事情....
結果也有去對方網站上去看....
因為不是當事人.
所以無法得知真正的對與錯...
可是剛才看到對方的網誌裡..有人說是對方主要炒作自己的做品而做出的毀謗..
有人說要把網頁拍照告人毀謗...
忍不住想了又想...好險我不是純接外包的人員....
因為如果發生了一些是我也是和友人和主管反應...
反應了比較順利的也有可能有人幫忙解決.
可是對於這些完全是創作的人們呢?
對於找不到管道宣洩.所以PO文到網頁...(我有一次不知道要怎麼辦的時候有試過一次,有些人很好心的解決問題)
也由於網路太流通了,所以把事情攪大了.
所以事情變成的很嚴重....也許原po文的人也不知道怎麼收尾.
只覺得在現今這網路流通很重的世界上,大家還是小心說話好了....
免得別人一不爽快就會吃上官司.
user20490(莎梅) 2006/10/3 16:31
snowvega 寫到: |
😮 這…當然可以…… 😮 突然感覺自己似乎應該多寫點文章… 也許可以靠出書賺錢…… 😮 |
snowvega 午安 😜
嘿嘿........... 8)
我是替素蘭來跟妳要這篇文章的
素蘭的網站我也想要給她貼一下 🤣 [因為這篇文章很有正面的教育意義 😃 ]
我也覺得你該多寫些文章 😜
請答應讓我在素蘭的網上 貼此篇文章吧
謝謝
p.s 不好意思喔 老是跟妳要文章 😅
user20490(莎梅) 2006/10/3 17:11
JEAN 寫到: |
淺水員一號浮上...
嘆...最近看了這些事情.... 結果也有去對方網站上去看....
因為不是當事人. 所以無法得知真正的對與錯...
可是剛才看到對方的網誌裡..有人說是對方主要炒作自己的做品而做出的毀謗.. 有人說要把網頁拍照告人毀謗... 忍不住想了又想...好險我不是純接外包的人員.... 因為如果發生了一些是我也是和友人和主管反應... 反應了比較順利的也有可能有人幫忙解決.
可是對於這些完全是創作的人們呢? 對於找不到管道宣洩.所以PO文到網頁...(我有一次不知道要怎麼辦的時候有試過一次,有些人很好心的解決問題)
也由於網路太流通了,所以把事情攪大了. 所以事情變成的很嚴重....也許原po文的人也不知道怎麼收尾.
只覺得在現今這網路流通很重的世界上,大家還是小心說話好了.... 免得別人一不爽快就會吃上官司. |
😮 ......
啊...................... 🤣
看了此文........我有一點不是很清楚妳的意思 😅
確實 在網路上說話是該小心
小心啥
小心不要心存 [惡意] 與 [反正別人不知道我是誰 我可以愛怎說就怎說] 的心態
尤其是一些因為個人心情不好 抓到機會就迫不及待的在網路上胡亂攻擊別人 傷害別人 甚至散播一些不實的謠言來中傷別人的人
他們這種起哄與集體批鬥行為 經過網路的喧嚷 時間的醞釀後
往往對當事人所造成的是 [難以彌補的傷害]
所以 [採取法律途徑] 來洗刷自身清白..........說難聽一點也是被 [逼迫性] 的自我保護行為而已
要是你自覺 [我沒有惡意] [不是毀謗] [不是攻擊]
那就算告到天皇老爺那兒去 又何需怕啥呢
你說是不是
:)
莎梅
snowvega(snowvega) 2006/10/3 19:03
莎梅 寫到: |
snowvega 午安 😜 嘿嘿........... 8) 我是替素蘭來跟妳要這篇文章的 素蘭的網站我也想要給她貼一下 🤣 [因為這篇文章很有正面的教育意義 😃 ] 我也覺得你該多寫些文章 😜 請答應讓我在素蘭的網上 貼此篇文章吧 謝謝 p.s 不好意思喔 老是跟妳要文章 😅 |
請慢用…瞬間好像開了什麼店的感覺XD
本來就是給予小建議,當然歡迎轉載
倒是我寫的太多創作與溝通的層面,理論上應該沒啥市場XDD
還是別勉強出版社大人們出版了XDDDD
joanna(joanna) 2006/10/3 23:45
嗯嗯…剛閱讀完所有(雙方)的留言,看到有個問題,提出來小小的觀點:
有一句閩南老話: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是不是這樣說? 🤣 )
莉涵小姐如果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下指摘莎梅、素蘭小姐疑似盜取她的點子,這樣當然構成毀謗他人名譽,無庸置疑,前面大家都論述過了;但……莎梅、素蘭小姐認為莉涵的不實指控,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小說,這樣不知道是否也算毀謗莉涵小姐的名譽?……因為也無確切證據證明莉涵小姐的舉動是為了炒名氣?
如果莎梅、素蘭小姐覺得莉涵不實指控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當自己在指摘對方的炒作名氣的行為時,是否也陷入了「自以為的想像空間」的盲點裡?莉涵如證實為不實指控,就算她錯在先,並不代表受害的一方就能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如何如何的……當單方面推敲、認為對方因為投稿失利而產生詆毀他人名譽藉以炒作名氣的指控時,是否也該要有證據證明?
所以,同意以上其他大大所言,雙方面對面好好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如果彼此沒有互信,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帶個錄音筆全程錄音、或是找個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協調…………個人覺得,彼此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最初的心情,檢討別人的同時,也省思自我,仔細想想雙方在過程中,是否因為溝通出問題,而產生了各自想像的落差。
(朋友、情人、甚至是合作關係,從好的關係開始,到最後為什麼會老死不相往來……有時候都是遺忘了最初的心情,甚至只是從一個小小誤會開始。)
咱們人類當遇到跟自己有關的事情時,常會出現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情況,只是通常不會察覺。
😅 看到盲點就要擦乾淨,個人不認識莉涵小姐也不認識莎梅、素蘭小姐(只認識畫 😃 ),提出一點點小小看法,如果對於雙方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 另外,也是要推一下雪渦大的文章,論壇上總是要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才能看到專業的論點。(忍不住要提提,我也收藏了CG SMART囉,這次蘋果綠的封面很漂亮,超喜歡 🤩 ,內容很豐富,對於學畫的人來說,算是從基礎到多層面的書籍,什麼都有教,就怕你不懂,呵呵~那個簡易攝影棚搭的便宜又好用,大大大心 ❤️ )
snowvega(snowvega) 2006/10/4 01:12
joanna 寫到: |
:) 另外,也是要推一下雪渦大的文章,論壇上總是要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才能看到專業的論點。(忍不住要提提,我也收藏了CG SMART囉,這次蘋果綠的封面很漂亮,超喜歡 🤩 ,內容很豐富,對於學畫的人來說,算是從基礎到多層面的書籍,什麼都有教,就怕你不懂,呵呵~那個簡易攝影棚搭的便宜又好用,大大大心 ❤️ ) |
感謝收藏第二集啊XD
這兩本算是一個階段的完成
簡易攝影棚其實是因為沒錢買好的攝影棚
所以想的窮酸方式XDDD
沒想到可以教學啊XDDDDD
user20490(莎梅) 2006/10/4 01:26
joanna 寫到: |
嗯嗯…剛閱讀完所有(雙方)的留言,看到有個問題,提出來小小的觀點: 有一句閩南老話: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是不是這樣說? 🤣 )
莉涵小姐如果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下指摘莎梅、素蘭小姐疑似盜取她的點子,這樣當然構成毀謗他人名譽,無庸置疑,前面大家都論述過了;但……莎梅、素蘭小姐認為莉涵的不實指控,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小說,這樣不知道是否也算毀謗莉涵小姐的名譽?……因為也無確切證據證明莉涵小姐的舉動是為了炒名氣?
如果莎梅、素蘭小姐覺得莉涵不實指控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當自己在指摘對方的炒作名氣的行為時,是否也陷入了「自以為的想像空間」的盲點裡?莉涵如證實為不實指控,就算她錯在先,並不代表受害的一方就能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如何如何的……當單方面推敲、認為對方因為投稿失利而產生詆毀他人名譽藉以炒作名氣的指控時,是否也該要有證據證明?
所以,同意以上其他大大所言,雙方面對面好好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如果彼此沒有互信,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帶個錄音筆全程錄音、或是找個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協調…………個人覺得,彼此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最初的心情,檢討別人的同時,也省思自我,仔細想想雙方在過程中,是否因為溝通出問題,而產生了各自想像的落差。 (朋友、情人、甚至是合作關係,從好的關係開始,到最後為什麼會老死不相往來……有時候都是遺忘了最初的心情,甚至只是從一個小小誤會開始。)
咱們人類當遇到跟自己有關的事情時,常會出現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情況,只是通常不會察覺。
😅 看到盲點就要擦乾淨,個人不認識莉涵小姐也不認識莎梅、素蘭小姐(只認識畫 😃 ),提出一點點小小看法,如果對於雙方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 另外,也是要推一下雪渦大的文章,論壇上總是要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才能看到專業的論點。(忍不住要提提,我也收藏了CG SMART囉,這次蘋果綠的封面很漂亮,超喜歡 🤩 ,內容很豐富,對於學畫的人來說,算是從基礎到多層面的書籍,什麼都有教,就怕你不懂,呵呵~那個簡易攝影棚搭的便宜又好用,大大大心 ❤️ ) |
妳好 :)
我解釋一下為啥會認為莉涵是為炒作名氣 :(
其實我們都知道 今天要是素蘭的角色換作是路人甲
也許就沒有這麼的 [引人注意] 😠
再或許莉涵不提及 [她將稿子貼在網路上任人觀賞] 我也不會有多餘的聯想
還有一點是莉涵她曾經跟我提過 [稿子貼在網路上 點閱率高的時候 出版社也會給稿費與出版此作品.....]
這些總總的 [巧合] 讓我不得不往壞的地方去鑽想
不然.....完全不相干的第三者 莉涵怎麼會硬將人家與此事件搭在一起
所以...........提出有名氣 [公眾人物也可以啦] 的人 確實是比較能引起人家的注意
事實上 也確實有很多喜愛素蘭的讀者 或是關心這件事的人 去點閱莉涵的文章 所以.....不管我的猜疑是如何 結果都朝往那方面走去 😠
莎梅
syow(syow) 2006/10/4 14:57
呃...好錯愕,久久沒回來
一來就看到這個,回想起來我當初也在這個討論串
留過文鼓勵過當事者,我以為我看到一個被欺侮的
弱勢者,現下看來事情好像不單純,
整段文看下來有種想向莎梅道歉的感覺,老實說當
初還以為你們是和某沈姓吸血鬼同一類人,
但是就誠如TAKO板大所說,這件事還是由當事者
坐下來解決,局外人還是別搖旗吶喊的好,
希望這件事能有好的落幕.
joanna(joanna) 2006/10/4 23:02
莎梅 寫到: |
妳好 :) 我解釋一下為啥會認為莉涵是為炒作名氣 :( 其實我們都知道 今天要是素蘭的角色換作是路人甲 也許就沒有這麼的 [引人注意] 😠 再或許莉涵不提及 [她將稿子貼在網路上任人觀賞] 我也不會有多餘的聯想 還有一點是莉涵她曾經跟我提過 [稿子貼在網路上 點閱率高的時候 出版社也會給稿費與出版此作品.....] 這些總總的 [巧合] 讓我不得不往壞的地方去鑽想 不然.....完全不相干的第三者 莉涵怎麼會硬將人家與此事件搭在一起 所以...........提出有名氣 [公眾人物也可以啦] 的人 確實是比較能引起人家的注意 事實上 也確實有很多喜愛素蘭的讀者 或是關心這件事的人 去點閱莉涵的文章 所以.....不管我的猜疑是如何 結果都朝往那方面走去 😠 莎梅 |
😃 莎梅小姐,我的分析蠻長的,要有點耐性看說 😅 ……
其實個人的觀點基礎,就是莎梅小姐說的:「什樣的點子,要人花2年的時間做牛做馬的去竊取。」讓我聯想到,那麼,莉涵小姐是否也需要用同樣時間,去做會吃上官司的事?
的確,沒有人願意花兩年時間,耗盡心力、未收分文去指導一個人,就算是親屬也不見得有這等待遇,更何況是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而當這些付出不問收獲的心血被指摘為盜取點子的不堪,那是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忍受的事……
好比有人在路上看到車禍傷者,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最後這個好心人被車禍家屬告上法庭,原本幫助救人的人,最後變成肇事者,受傷的已經不是名譽,而是救人反被告所造成的心理傷害。這事件造成莎梅和素蘭小姐的心理傷害,即使挽回了名譽也不能彌補。
(要是我,我也會抓狂,但抓狂之前,經過妳們這次事件影響,我想我應該會想想對方為啥會這樣,找對方問清楚再說!)
相對的,莉涵小姐是否也需要花兩年時間,來製造今日的事件?
看過莎梅和素蘭小姐網站上提到,莉涵小姐投稿失利、急於出書所以炒作名氣等說法……假設莉涵小姐急於出書或成名,那麼也無須等兩年,當兩方之間出現問題的時候,她是否就可以這麼做了?
(看莉涵小姐陳述的內容,似乎雙方的疙瘩很早就出現,只是莎梅小姐不知情)
➡️ 分析一下---(假設)雙方都有的“合理的懷疑”
莎梅從莉涵昔日的言行中,去推斷莉涵今日的行為,種種舉動都令莎梅不得不從壞的方向去想,所以認為莉涵是為了炒作名氣,依莎梅的立場,這是合理的懷疑。反之,莉涵對於莎梅可能也是同樣的情況。(假設)
例:看到雙方說法中,都有提到打電話的事,莉涵打電話給莎梅時,莎梅因為騎車、上課中所以只能長話短說,但是莉涵可能會覺得莎梅急於打發她。
為什麼連打電話這麼單純的一件事,也會演變至此?因為雙方在電話中,都無法得知對方身處的情況,尤其當其中一方開始有了不信任,即使莎梅告訴莉涵正騎車、上課中,莉涵可能也會懷疑。
-->當莉涵心裡累積著越來越多的不信任,就會導致“合理的懷疑”,甚至無論莎梅的指導或是任何言行,莉涵都會往壞的方向去想(就像莎梅現在的想法),所以莎梅本著熱忱幫助莉涵,對於文章的指導修正,當莉涵往壞的方向去想時,就可能會變成刁難。(以上是依莉涵的po文內容去作出假設的情況)
如果莉涵小姐將po的那些問題,在一開始就一一提出來跟莎梅小姐溝通討論,就不會由小誤會產生不信任,一直累積到成合理的懷疑,再由合理的懷疑到最後變成詆毀名譽的指控。
由對方的言行去猜測,未經證實,皆為不實。
這不單只是撕裂了彼此的情誼,造成的後續效應,比如會讓熱心的莎梅小姐、素蘭小姐因此而不願意再提攜新人,豈不是很可惜?-->接到後續效應
個人也只是從雙方說法去推斷、假設,不能代表各位心裡的真實情況,如果以上分析造成莎梅小姐、素蘭小姐、莉涵小姐的不愉快,在此跟妳們說聲抱歉! :)
後續效應-->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我叫金三順」?裡面熙珍和振軒有一段對話,情境是振軒要跟熙珍分手,對話大致如下:
熙珍:「一個人在一開始的時候都是閃閃發亮的,經過了時間的風吹雨打,最後都會失去光芒,她現在或許閃閃發亮(指的是金三順),但最後也會變成像我這樣子,這樣你也要嗎?」
振軒:「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
聽了這話,熙珍就痛哭失聲……
以上對話看出什麼了嗎?
振軒知道就算他跟金三順的感情走到他和熙珍今天的地步,他還是願意去做。
就如以上提過的車禍救人情況,假設好心的當事人是我們,看到了車禍傷者,打電話叫救護車,最後反被告成肇事者……不知道當發生這樣的事情時,後來會影響到各位什麼?會不會以後看到車禍傷者,就當作沒看見?或是依然熱心助人?
不久前有一則新聞報導,一個駕駛撞車,他受了傷下車等待過路人救援,結果經過了幾台車輛,沒有人停下來救他,最後雖然好像有人報了警,但還是傷重不治。
我們不會因為一段感情受挫就不再談戀愛,也不會因為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就什麼都不做,茫茫的等著死……有一個救人反被告成肇事者的案例,最後被判無罪,當時的消防救護的人員說,無論如何,看到人車禍受傷,還是要救……
😐 我不能告訴妳們,遇到同樣的事情時,是否還要助人or相信別人,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會選擇什麼樣的方法,但是看到這些案例(包括這事件),會在助人之餘,找到一些能夠自保又能幫助人的方法。
就像現在,自己看到這事情可以當做沒看見,因為可能會因此惹來麻煩,不過,雖然不認識妳們(雙方),但我想都是善良的人 😃 ,也許是不希望到最後,一方不願意再相信人;一方不願意再幫助人,覺得很可惜,希望雙方都能好好的處理事情,有個完善的結果。
最後事情無論如何處理(提告或是和解),不只名譽,大家的心靈都受到打擊,看著這事件的我們(旁觀者)也是,因為後續效應才正要開始。
它可能讓我們不再信任任何人;它可能會讓我們以後如果要跟任何人談事情,都要錄音存證;它可能讓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先想一些自保的方式;它可能讓我們不再有熱忱、不再熱心助人:它可能讓我們變得越來越冷漠……它可能……在不同人身上造成不同的效應。
不過,另一方面,我們也從中得到一些省思,無論省思自己或是檢討別人,尤其,朋友、情人、親人、合作關係,如果之間有疙瘩、有誤解,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攤開來說清楚,說清楚不是辯駁,而是溝通,這也許會讓我們在往後處理事情、人際關係上,能夠更完滿。
哈,抱歉,不知道自己在瞎扯蛋什麼?(熊熊正經起來,挺怪的 😅 )
個人的小小看法到此完畢,如果看不懂說啥,嘿嘿…那就……就當做上面掉是一大堆海苔屑屑吧 🤢 ……
海苔:妳吃哪家的海苔啊,有那麼酥麼? 😮
就安那:有啊,灑在章魚燒上面的 🤔 ……
joanna(joanna) 2006/10/4 23:10
snowvega 寫到: |
感謝收藏第二集啊XD 這兩本算是一個階段的完成 簡易攝影棚其實是因為沒錢買好的攝影棚 所以想的窮酸方式XDDD 沒想到可以教學啊XDDDDD |
這個「想不到的教學」,我是連想也不一定想得到啊!(想過用紙箱 🤢 )
我是個腦袋就算開發後,也是荒地的人,哈哈~ 😂
話說收藏第一本時,原本剪好了參加抽wacom的截角順手夾在桌上,
沒想到最後竟然忘記…痛心啊… 😭 ……
因為一開始其實並不想剪的,不喜歡書被剪的缺一角,
我喜歡看書,對書很寶貝,連書有摺到痕都捨不得,
想不到狠下心剪了之後又忘記寄出……嗚嗚哇啊… 😭 …
像這次的截止日到10月底,可我還在猶豫要剪不剪! ➡️ 病的不輕 😅
(書缺了一角,感覺好像把它截肢似的… 🤔 …)
user20753(月影) 2006/10/5 09:27
[quote="joanna"]嗯嗯…剛閱讀完所有(雙方)的留言,看到有個問題,提出來小小的觀點:
有一句閩南老話: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是不是這樣說? 🤣 )
莉涵小姐如果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下指摘莎梅、素蘭小姐疑似盜取她的點子,這樣當然構成毀謗他人名譽,無庸置疑,前面大家都論述過了;但……莎梅、素蘭小姐認為莉涵的不實指控,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氣、小說,這樣不知道是否也算毀謗莉涵小姐的名譽?……因為也無確切證據證明莉涵小姐的舉動是為了炒名氣?
如果莎梅、素蘭小姐覺得莉涵不實指控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當自己在指摘對方的炒作名氣的行為時,是否也陷入了「自以為的想像空間」的盲點裡?莉涵如證實為不實指控,就算她錯在先,並不代表受害的一方就能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如何如何的……當單方面推敲、認為對方因為投稿失利而產生詆毀他人名譽藉以炒作名氣的指控時,是否也該要有證據證明?
所以,同意以上其他大大所言,雙方面對面好好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如果彼此沒有互信,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帶個錄音筆全程錄音、或是找個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協調…………個人覺得,彼此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最初的心情,檢討別人的同時,也省思自我,仔細想想雙方在過程中,是否因為溝通出問題,而產生了各自想像的落差。
(朋友、情人、甚至是合作關係,從好的關係開始,到最後為什麼會老死不相往來……有時候都是遺忘了最初的心情,甚至只是從一個小小誤會開始。)
咱們人類當遇到跟自己有關的事情時,常會出現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情況,只是通常不會察覺。
😅 看到盲點就要擦乾淨,個人不認識莉涵小姐也不認識莎梅、素蘭小姐(只認識畫 😃 ),提出一點點小小看法,如果對於雙方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quote]
這是第一次來這邊,而專程為了這事情而來,真是傷腦筋!
我來這邊很簡單,是為了看來中立的文章而來。
說我是筆戰也好,可是我想,就把我也當作跟這些所謂中立分析者一樣,只是你們分析的是別人,我來分析你們的分析。
雖然,可能引起戰爭,可是我更希望這邊的人如果有自許的理性,看到我這篇文章之後,是從此讓這討論串沉沒,再也別回了,因為那是他們三人之間的法律問題,不是我們用來說嘴討論,甚至表現正義的地方。
第一、
銅板沒有兩個敲不響!的確,這是很有道理的!可是人跟銅板有一樣嗎?或者說,動物跟銅板有一樣嗎?你經過一隻很飢餓的獅子身邊被吃掉,也該說兩個銅板敲不響嗎?
是低,你可以說:「誰叫你要在獅子肚子餓的時候經過他身邊!」
可是我得說:「要是能早知道,誰敢經過肚子餓的獅子身邊?那是意外啊!」
所以,請不要隨便用一句所謂名言去傷害別人,道理不是只有看看背背就好,人世間的道理如果真是這麼簡單,真是每次事件都有兩方錯誤,那我想問一下,被綁架的小孩有何錯誤?錯在他太有錢?那真是厲害厲害!
第二、
指控「抄襲」和說「藉事件炒作名氣」,這兩樣是完全不一樣的,尤其是這次事件。
分別在哪裡?有邏輯的人一下子就看出來了。
1.抄襲是犯罪行為,所以指控抄襲就是說指控了一件犯罪行為,就因為如此,如果指控錯誤,必須負上法律責任。也因為抄襲和偷點子(侵犯著作權)是犯罪行為,所以沒有模糊地帶。
2.藉事件炒作名氣這個東西是很難有清楚的界定。有人真的無意炒作卻的確因為某些自己言行而爆紅,有些人有意炒作卻怎麼搞都沒人注意。這是自由心證很重的問題,所以模糊地帶十分大,就算所有旁證都擺著,只要本人始終不承認自己是「有意」炒作,誰奈何他?
3.今天指控抄襲是主動,先發甚至是廣泛散佈。
4.這本來是私下法律解決的問題,原發文者卻選擇在網路上到處張貼。這牽涉到兩件事情,第一,解決管道不對,既然已經原發文者確定別人犯罪,自然該上法院,在網路上貼文,並沒有辦法為自己討回公道,第二,不只有貼一處此指控文,顯然是想讓這件事情廣為人知。
5.現在台灣似乎就陷入了要求型式上公平的泥沼。如果今天這真是兩邊都有錯,那大家可以一體要求,各打五十大板,可是如果是單方面錯誤呢?那麼看來公平的言論就會成為一種偏頗和傷害性的言論。
6.作家最重要的是什麼?對,是生命(答得好...^^a,任何人最重要的都是生命),那第二重要的是啥?名聲,沒錯,就是名聲,而名聲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這作家所出皆為自己之作』這件事情。今天,如果大家發現,一個作家抄襲別人的點子確定,這個作家就完蛋了!
7.就像你指控宋朝女性笨,只會聽丈夫的話,她還可能笑嘻嘻的說:「聽丈夫的話是應該的」,可是如果你指控宋朝女性跟鄰居老王眉來眼去,她可能會想辦法把你塞進茅房。這種不同指控造成的不同程度的傷害,我想是這在以後法律程序上必須被呈現出來。
第三、
『寬以待己、嚴以律人』這是對人性的指控,而要求雙方面互信也是好的,可是這還是建立在雙方面都有問題的狀況下,你的任何建議都沒有針對,可能是單方面產生問題來思考,這對如果真是單方面受害狀況下的受害人是「二度傷害」。
而且重點是,一但已經在各類公開論壇貼出犯罪指控,已經沒有所謂坐下來談的空間了。如果是在法治社會,就是法院見!
筆戰,分析這些都已經不適用於這次的事件,筆戰只是滿足自己打字的慾望,分析只是為了彌補自以為的正義感。
所以,我是很希望還有理性的人看過我這篇文章,別回了,讓這個討論串沉下去,淹沒,直到事件真相出現,當事者願意於此版在說為止。
自己好好想想,如果真是單方面受害的當事者,而你自己是受害者,你可以克制得下自己不來看這些文章嗎?而看了文章之後,心裡好受嗎?
如果說,有句話應該用在這次的事件上,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誰都不希望自己被指控後,繼續被大家當作教材討論。因為這等於是殺了之後鞭屍。
更重要的是,大家得清楚,自己鞭的屍是秦檜還是岳飛,如果是秦檜,閻王說不定會給你加分,但是鞭的是岳飛,那就很難說了。
所以,我希望喜好分析著想發文之前先好好思考一下我的觀點。
當然,我不是針對joanna,而是針對這邊所有想以『中立』立場分析討論者。只是她的文章不小心被我拿來當樣板回應。
大家也可以說我白目,居然敢來挑戰龐大的「中立」力量,但是我得說,這不是網路筆戰而已,這已經涉及到實質的法律問題和個人名聲前途的損害,大家別只在旁邊看熱鬧,好嗎?
TAKO(TAKO) 2006/10/5 10:46
就表示...該要開始鎖文了嗎... 😈 ❤️
這點我和雪渦之前都有說過...最該道歉其實應該是我們才對.... 😅
現在雙方傷害都已經造成,其實也不必再多做另外的文章了.... 😅 😅
月影歡迎您喔.... 🤢
TAKO(TAKO) 2006/10/5 11:06
好吧..我決定了... 🐷
這串現在起開始鎖定文章,從2006年10月5日中午12點後該串就會完全鎖住不能發言...在這之間時間各位仍然可以發表些許意見...
現在莉涵和莎梅雙方發生了如此事端,傷害也已造成..,也為了讓諸位版友不多做另外聯想..
身為一個笨蛋版主應該做出果斷決定... 🐷 ,也請各位版友島民站友們多多包涵指教...
剩下的就讓她們私下彼此好好的善後吧,我們說真的幫不上忙(除非現實生活中你(妳)和她們是熟識的)...
不管結果如何,就如雪渦所說...
事件本身對你們彼此當然是有嚴重傷害
但若彼此能冰釋誤會,又能達到讓站上網友們能學會一些概念
那是最棒的!當然,若是無法達成和解
也期望兩方都能在未來的道路上能重新找到正確的溝通管道
ST 🤢 抱歉啦,雪渦,你的新書發表會可能要另開文章了~~~~ 😂 😂 😂
中午12點整後開始實施~~ 😅
joanna(joanna) 2006/10/5 11:51
我們都是旁觀者,無論是誰的看法,都是自我的看法,
就算是單純想要幫助人的熱心(不是正義感),
其實只不過是再次解剖當事人,讓當事人受傷,
自以為的幫助反而變成是殘忍的行為,
完全沒有設身處地去考慮到當事人的心情,
因此,我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真正該說道歉的是我,沒有人有任何立場提出自己的看法,
個人完全同意月影的看法。
還好來得及再討論串封鎖前…… 😃
TAKO(TAKO) 2006/10/5 13:13
抱歉...晚了一個多小時... 🐷 (做CASE忙忘記看了...)
文章鎖定之... 😅
莉涵.莎梅,以後不管結果如何...
彼此溝通是很重要的...
別讓憤怒悲傷控制你們彼此的情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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