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i(Sugi) 2006/1/18 16:52
國立編譯館優良漫畫獎獎座暨優良漫畫系列活動標誌
徵選活動
參選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參選者為個人或團體報名均可,得同時參加獎座及活動標誌設計徵選,惟同一徵選項目之作品以2件為限。
二、參選者需詳填申請表,並檢附參選作品,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表及參選作品於民國95年2月27日前寄送達本館收發室(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1樓),逾期不予受理,信封正面註明「優良漫畫獎座暨優良漫畫系列活動徵選活動」。
錄取名額及獎金
一、首獎:各1名,頒發獎狀、獎金新台幣80,000元。
二、佳作:各3名,不分名次,頒發獎狀、獎金新台幣5,000元。
三、獲獎作品如係由2人以上共同創作,倘無特別聲明,本館將依據申請表資料,將獎金均分給共同設計者。
四、得獎者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先行扣稅。
相關資訊可參閱國立編譯館網站(www.nict.gov.tw),查詢電話:(02)33225558轉751
TAKO(TAKO) 2006/1/18 18:41
順便一題....設計獎座是要實體化的喔~~~ 😂
http://www.nict.gov.tw/tc/news/news_res.php?id=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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