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鎖骨) 2016/6/1 23:42
2016臺北美術獎
官網: http://www.tfam.museum/News/News_page.aspx?ddlLang=zh-tw&id=931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創作團隊
展出日期
201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暫定)。
舉辦方式
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北美術獎網站( http://taa.TFAM.museum)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零時起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
洽詢電話:(02)2595-7656 轉 233 蘇小姐、207 高小姐。
參賽方式說明
一、 參賽規定
1. 2014 年之後完成之單件或系列創作。
2. 作品不限媒材、尺寸。
二、 線上報名
1. 個人資料(包括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2. 創作理念(1000 字(含)以內)
3. 作品資料(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上傳作品)
※上傳作品說明:靜態圖檔,每張圖 1MB,檔案格式 JPG,以 10 張為上限;
數位作品、影片、聲音檔,上傳長度 5 分鐘為限,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 100MB 以下,flv / wmv / avi/ mpg / rmvb / wav / mp3 七種格式皆可。
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
4. 作品展示計畫
5. 提供館方之備份資料(以下二擇一)
(1) 寄送資料:完成線上登錄之後,請列印報名表,並製作作品光碟,一併寄至「臺北市 10461 中山北路三段 181 號 展覽組 收」
(信封上請註明 臺北美術獎報名),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參賽資料自行存檔,館方不予歸還。
數位作品、影片、聲音檔,需提供完整版內容,可使用 flv / wmv / avi / mpg / rmvb / wav / mp3 任一格式或 DVD/藍光格式製作光碟。
(2) 提供線上連結:請將作品完整版檔案上傳至 Dropbox / Google Drive / YouTube網路空間,
並將連結登錄至線上報名系統,上傳完成後請確認檔案可正常播放或點閱。
須完成以上 1 至 5 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三、 三階段評審作業
1. 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未獲入選者,本館不另行通知。
2. 複審:本館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
擇期進行口頭簡報,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展出空間規劃、其它參考作品,並由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作品呈現說明及問答時間以 15 分鐘為限。
3. 決審:進入決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
「臺北美術獎」1 名、「優選獎」5 名及「入選」數名。
(1) 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
(2) 展覽空間整合,由館方負責協調,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
(3) 由本館提供每人上限 15 萬元之展覽製作費,包括木作、油漆等。
(4) 本館將依展覽設備需求,提供館內現有之視聽設備,或由決賽者自行準備。
(5) 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6)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7) 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館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評審
1. 評審計 5~7 名,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2.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
獎勵
1. 獲「臺北美術獎」者,將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並獲獎金新臺幣 55 萬元整(含稅 10%)、獎座乙只、獎狀乙紙及專輯 10 冊。
2. 獲「優選獎」者,每名可獲獎金新臺幣 12 萬元整(含稅 10%)、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
3. 獲「入選」者,可獲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
注意事項
1. 凡參賽者,於完成線上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2.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1) 該作品曾在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2) 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本館依相關規定辦理,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4.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本館硬體結構為原則。
5. 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2016/06/15-2016/08/15 線上報名
另 行 公 告 初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
另 行 公 告 複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入選者書面通 知,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另 行 公 告 決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並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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