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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南美展』徵件: 81萬獎金,西方媒材/東方媒材/ 書法/攝影影像/傳統工藝/立體造型
2016『台南美展』徵件:  81萬獎金,西方媒材/東方媒材/ 書法/攝影影像/傳統工藝/立體造型


Type(Type) 2016/4/23 22:15

2016『台南美展』徵件: 81萬獎金,西方媒材/東方媒材/ 書法/攝影影像/傳統工藝/立體造型




一年一度的「臺南美展」徵件開跑,訂於2016年6月25、26日兩天(週六、週日9:30~16:30),於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一樓大廳進行收件。經審查後之得獎作品將於2016年9月23日至10月9日在臺南文化中心各藝廊展出,並預訂於2016年9月24日舉行頒獎典禮。


徵件項目,計有:西方媒材 (油畫、水彩、版畫、多媒材)、東方媒材 (水墨、膠彩)、書法 (含篆刻)、攝影影像(限平面作品,含傳統攝影及數位攝影)、傳統工藝 (木刻水印版畫、銀器、彩繪、木雕、刺繡…等)、立體造型 (含陶藝、雕塑、多媒材、工藝…等)等六類。今(2016)年的徵件規定,除年齡不受限制外,且每人至多可參加二類,惟每類限一件作品參加(參展作品之類別,由展出者自行決定)。參賽資格的放寬,是為鼓勵藝術創作者踴躍參展,只要具有藝術創作能力者,凡中華民國國籍,擁有臺南市籍、出生地於大臺南地區者,或工作、就學地點在臺南市者(2016年之畢業生亦可),或參加臺南市各藝術社團(需有政府正式立案之團體)達4個月以上,檢附相關証明文件即可參加。


為鼓勵前來參賽之優秀藝術創作者,總獎金高達81萬元。六類獎勵如下:第一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3萬元;第二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2萬5仟元;第三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1萬2仟元;優選18位每位獎金6仟元;佳作30位,每位獎金3仟元。惟優選、佳作之名額為求公平,將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另由評審委員會自六類第一名中,選出「臺南獎」三位(得獎者需另繳交兩件作品參與展出),另頒7萬元典藏費,總計獎金10萬元,得獎作品由該中心典藏,並發給典藏證明。


美展之徵件簡章可於臺南文化中心各服務臺索取,或上網至臺南文化中心網站: 網址 http://www.tmcc.gov.tw
各類參賽者如有疑問,可撥查詢電話:06-2692864轉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臺南文化中心展覽組。



鼓勵大臺南地區藝術創作者發揮創作潛能,提昇美術水準增進藝術發展與民眾欣賞風氣。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


六類徵件類別:
西方媒材 (油畫、水彩、版畫、多媒材)、
東方媒材 (水墨、膠彩)、
書法 (含篆刻)、
影像(含攝影及數位影像)、
傳統工藝 (木刻水印版畫、銀器、彩繪、木雕、刺繡…等)、
立體造型 (含陶藝、雕塑、多媒材、工藝…等)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便可參加:
1.中華民國國民,且具臺南市籍者。
2.其工作、就學(2016 年之畢業生亦可參加)地點在臺南市者,或參加臺南市各藝術社團(須有政府正式立案之團體)達四個月以上。請檢附相關証明文件。



1.具參展資格者,得以徵選比賽方式參加。
2.參加徵選比賽者,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始得展覽及決定得獎名次。

臺南文化中心
【地址】: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
【查詢電話】:06-2692864 轉 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二股).傳真電話:06-2897842

作品不可是: 2014 年 1 月以前之創作作品。
作品不可是: 抄襲他人作品者,或冒名頂替者。
作品不可是: 曾在國內參加各種競賽得獎(含入選)之作品。
作品不可是: 本次徵選活動,恕不接受共同創作之作品。




======= 作品規格 =========

送件作品如有鬆脫或作品基座不穩,於搬運中如有破損者,責任自付。

1.西方媒材:裝框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框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2.東方媒材: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
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3. 書法: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4.攝影影像:【限平面作品】攝影類裝框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框背面須加裝木板或紙板或其它,且不得以玻璃裝框。【攝影影像類作者,請加送 300dpi 以上影像檔之光碟片(供印製畫冊用,未加送影像檔光碟片者不予收件)】。

5.傳統工藝:形式及材質、作品大小應力求安全簡便不易破損。平面作品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立體作品最高含座不得超過 180 公分,長度、寬度 各不得超過 140 公分,單一組合重量不得超過 50 公斤。

6.立體造型:作品形式及材質、大小應力求安全簡便不易破損。最高含座不得超過 180 公分,長度、寬度各不得超過 140 公分,組合作品單一重量不得超過 50 公斤。(介於兩者之間之浮雕、多媒材或其它等由作者自行選擇參加類別。)




送件須知:參展作者請先行填寫作品送件表【如填寫不完整者,不予收件】及作品標籤,
連同作於規定時間內送本局臺南文化中心收件處,領取憑據存執,俟審查及展覽結束後,
依收退件時間憑據領回作品。

本局於收件開始、展覽結束到退件時間內,對參展作品當付保管之責,但如經收件人員認定作品材質或擺設方式或其它作品本身因素容易造成毀損者,本局得不予收件或不負賠償責任。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作品損害,本局亦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前,徵件作品一律依作品材質,每件以新台幣 3 仟至 1 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 額(最高賠償金額)。

===== 獎金 ======

1.六類設佳作 30 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 3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2.六類設優選 18 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 6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3.六類第三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1 萬 2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4.六類第二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2 萬 5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5.六類第一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另由評審委員會自六類第一名中,選出『臺南獎』三位(得獎者需另繳交兩件作品參與展出),
另頒 7 萬元典藏費,總計獎金 10 萬元,得獎作品由本局典藏,並發給典藏證明。

6.六類入選件數,由審查委員視參展者作品水準決定。入選得獎者可獲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7.頒獎:獲獎作者請攜帶身分証及印章於頒獎典禮時親至頒獎會場領獎。未能參加頒獎典禮受獎者

請於事後至臺南文化中心視覺藝術辦公室領取。由他人代領時,除應攜帶獲獎作者身分證、印章外,
代領人亦須攜帶身分證及委託書。

臺南文化中心(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演藝廳一樓。
臺南文化中心(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文物陳列館一樓。
【查詢電話:06-2692864 轉 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二股).傳真電話:06-2897842】


※收件日期:
105 年 6 月 25 日(六)、26 日(日);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未入選作品退件日期:(如有更動本局將另行通知)
105 年 7 月 16 日(六)~7 月 24 日(日) ;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徵件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日期:
105 年 10 月 12 日(三)至 10 月 23 日(日);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所有作品於退件結束,一個月內未領回者,由本局逕行處置,
並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如有不便尚祈見諒。



◎ 時間:10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2:30。
◎ 地點:台糖長榮酒店 3 樓嘉賓廳(臺南文化中心東側)。
本局對所有展出作品,有權研究、攝影、印製相關出版品及商品、宣傳,以及展覽等。
105 年 9 月 23 日~105 年 10 月 9 日於臺南文化中心展出。(所有入選以上作品)

官網: http://xor.tw/4plgi
官網: http://xor.tw/4pl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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